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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侯鳥咖啡屋位于一條宁靜的巷道內,坪數不大,卻是窗明几淨,布置雅洁,各個擺飾皆出于女主人的慧心巧思。
  侯鳥咖啡屋,不賣酒類,連調酒都不賣,只賣咖啡、果汁以及西洋茶等。
  侯鳥咖啡屋的女主人苗沅沅,外表艷麗嫵媚,總給人一种“標准情婦”、“現代狐狸精”的假象。可怜的沅沅,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實際上,她善良得可以,她的三個房客都說她是那种大腦神經永遠少一條的傻大姊,而且她還是個超級痴情的女人喔!
  候鳥咖啡屋樓上,就是她住的公寓;是她的老父、老母去美國投靠兄嫂留給她的。由于她怕寂寞,也想多找几個伴,于是她便貼了紅條子,將其他三間房間分租出去。一年多相處下來,四個女孩的情誼是情比姊妹深。
  年紀最小的是況小歡,可怜小孤女、清純小玉女。現在仍是夜大三年級的學生。其身世坎坷,卻乖巧靈慧,深得沅沅喜愛。沅沅自動將房租減半,白天讓小歡在“候鳥”當服務生,賺取生活費。因為這樣,小歡視沅沅為親姊姊,工作也特別勤快。只要人手不足,她便會自動前往“候鳥”幫忙。
  個性最悍的是童宁,驕傲富家女、火爆小蠻女,此女乃童家怪胎,放著大小姐的身分不要,棄錦衣玉食、榮華富貴如牛屎;离家出走,流落街頭才被沅沅“撿到”,好心收留她。雖為富家女,卻因時常開除“老板”而付不出房租。沅沅心腸軟,要她工作穩定時再付房租,因此童宁最常挂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非苗沅沅莫屬。有事使喚莫客气,上刀山、下油鍋、爬刀梯、踩玻璃在所不辭。”
  長得最美的是沈璃儿,絕世大美女、冷傲小雪女。令人忘不了的美、令人忘不了的傲、令人忘不了的冷。眉目如畫、面容姣好、肌膚賽雪、儀態万千,宛若自天界下了凡塵的凌波仙子,羡煞無數女人,看傻多少男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男人可以擄獲她的心,只因她對男人的觀感就是:排斥、排斥、再排斥。
  有時沅沅會問她們,那么她又是什么女?此時三人會很有默契地告訴她:超級痴情女、美艷糊涂女。
  這四個女人的性子就如同四季一般,各有各的風情。春季、夏季、秋季、冬季,隨著季節的更替,四個美麗的單身女子,也即將展開她們的愛情故事……
   
緣起

  四季走了春和夏,初秋輕輕緩緩的陣陣微風,魔幻似的逗弄著仍然綠得耀眼的樹葉。綠色葉片搖搖蕩蕩地顫動著,顫動著從葉片間穿射下來的陽光,一道一道金色波光在地面上躍動。
  況小歡其實不怎么喜歡秋天,她嫌秋天給人的感覺太憂愁。不過秋天倒是個挺适合散步的季節,溫溫的,不冷也不熱,散步正好。
  說散步,她散步的地點還是城市的街道,邊逛邊散步又可散心,一舉數得。
  小歡低著頭數著傷行道上的紅磚塊,一步一步的走。“一、二、三……”
  從她身后,忽然傳來一陣好大好吵的腳步聲及講話聲,扰亂了她的思緒;數到哪,她都忘了。她沒好气的往后看,不看不怕,一看,便讓她嚇到腿軟。
  喝!哪里來的這么多凶神惡煞,一個個橫眉豎眼,滿嘴三字經,一副十足的坏人樣。
  遇見這班惡煞,還不找地方躲就是蠢蛋。小歡自認是個聰明人,連忙將身子貼緊牆壁,讓他們先過。
  那班人經過她身邊時,還是滿嘴“問候別人媽媽”的話,小歡想捂住耳朵卻又不敢,只能祈求他們讓開。
  “看什么看,發什么抖,我又沒有要對你干什么。”一個走在最后面的小混混,看見小歡縮在一旁,便出言輕薄。
  小歡只能可怜兮兮的直發抖。
  “喂!要泡馬子,辦完正事再泡。”領頭的人低喝一聲,那家伙便不敢再說什么,只是一雙眼睛仍賊骨碌的在小歡身上溜來溜去。
  “喂,到了,就是那儿,進去以后,要裝得凶一些,知道嗎?”
  “知道了。”
  小歡偷偷地再瞧了一眼离去的那班人。他們腰間鼓鼓的,好像插了什么東西,該不會是開山刀、西瓜刀之類的吧?
  她看著他們站在一間屋子之前,天啊!他們是來尋仇的,她從來沒有看過尋仇砍人的場面,可怕。
  “大家進去。”領頭的人高呼一聲,所有的人听令准備一擁而上。
  “慢著!”就在小歡正准備低頭逃命時,一聲沉穩且十分嚴肅的男聲出現了,她好奇地看了一眼,沒想到就因為這一眼,她竟看得忘了要眨眼睛,要逃命了。
  那男人有一張十分好看的臉,剛剛正正、干干淨淨的,不是十分俊秀,卻挺酷的,十足有型。他天生就有股王者之風,很容易使人不敢親近他;他一站出來,便有效地阻止了那班人的進入。
  小歡又不想离開了,原來他是他們尋仇的對象。她為他擔心,他一人難抵數人啊!希望他不會有事。
  “你就是韓徹?”領頭的人在他的逼視下,久久才敢開口。
  “敢來找我,還不知道我是誰?花錢請你們來修理我的人是花了冤枉錢了。”他冷冷地走下一級台階。
  “你早知道我們會來?”
  “我從辦公室就看到你們了,只是不知道你們是誰請來的。”他的律師事務所在這棟大樓的七樓,是他的秘書看見向他通報的。他不想惊扰了大樓內的其他人,所以才先下樓解決。這种場面,他早就習慣了。
  “你很囂張,小子。”領頭的人十分不爽。
  “我要是怕你們,就不必出來當律師了。”他站在階梯上,而他們站在人行道上,明顯地气勢上就高了一截。“不管是誰叫你們來的,回去轉告他們,要找麻煩,盡管沖著我來,不許打扰別人。”他的職業再加上他的個性,才讓他得罪那么多人。
  “說那么多廢話,我沒辦法交代啦。”帶頭的人浮躁起來。
  “要交代,哼!”敢帶著開山刀,不敢在大堂廣眾下動手?韓徹冷哼一聲,走到其中一個小個子面前。“小兄弟,除了開山刀,你應該還有帶其他的家伙吧!拿來。”
  小個子見到頗有威嚴的韓徹,當下從小蛇變小虫,乖乖地從口袋摸出一把藍波刀。
  韓徹冷笑一聲,拿起藍波刀便往左手臂狠狠地插下去,艷紅色的鮮血染紅了他的白襯衫,而他卻連吭也不吭一聲,反而是那班人以及一些路人——包括小歡都看傻了。
  他將藍波刀遞給猛咽唾液的小個子。“小孩子不要隨便玩刀弄槍的。”然后走到領頭的人面前,繼續以他的威嚴懾住他們。“你們回去可以交代了,不過沒有下次了,我的血是很寶貴的,你們請回吧!”說完,他便走回大樓。
  圍觀的一群人看得目瞪口呆。她听見那班人一直在罵他瘋子;但她只是覺得,他的手一定很痛。
  “遇到瘋子,沒辦法,回去了,回去了。”一群人吆喝著离開了,其他圍觀的人也逐漸散去。
  唯有小歡,一直佇立在街頭,任由風吹散了她的頭發。
  韓徹,這個名字,從此一直在她心中縈繞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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