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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作者的,還是少言的好,這是我個人的感受。 見過的事情,和体驗過的經歷,告訴了朋友便很糟糕,因為故事寫出來時朋友們覺得似曾听過,會一句不客气的說: “怎么這么行貨?” 其實,那不是行貨,也不是舊料,錯就錯在,曾經把故事告訴別人,別人既然听過,再看作品便覺得不新鮮了。 當然,讀者們不會有那個問題,讀者只在紙上看,只要從前沒看過,便一切都是新鮮的。 雖然,一個兩個朋友已听過那個故事并不影響那個故事的价值,只可惜,作者也是人,被老朋友潑冷水有影響本身士气,寫作人也是需要鼓勵的。 作者最好不把任何想寫的故事告訴朋友,還是把一切保持神秘的好,說是講多錯多。 很多人的經歷是不适宜告訴人的,告訴了人,麻煩便多,一動筆,人們便怀疑故事中的某甲某乙到底是不是作者自己。 很怕人訪問我關于我的書的問題,為什么寫這樣?為什么寫那樣?那個故事是不是你的親身經歷?尷尬死了。 作者之為作者,就是很多故事都是作出來的,旁觀和体驗誠然是必須,但是夸張某一點,加強某一點自是有的,不然有碗說碗,有碟說碟,平舖直敘,有什么好寫?又有什么好看?要看那些,不如看新聞版,誰今天跳樓自殺,誰虧空公款,誰打劫了銀行。 現在很流行寫自傳,我對自傳一事,毫無興趣,寫自己有什么好寫的?一天到晚的我我我,別人看著不煩,自己早煩死了。 人為什么要留痕呢?著作可以留,自身可以不留,作者生在上海還是北京,童年快活不快活,姨媽姑爹好不好,祖屋是什么樣子的……一切一切,跟作品有什么關系?記錄下來干什么? 所以,我只看《紅樓夢》,而沒有興趣研究曹雪芹的生平,代表他的、是他的書,而不是他的故居在哪儿,又或者他生前開心不開心。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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