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民主是能夠接受別人不接受你的意見。 自由包括了不發表意見和緘默的權利。 因為別人不同意自己的意見而怀恨于心,千方百計要整人聲討人的人,根本沒有將大眾團結起來的才干与胸襟。小事不同意他,便馬上不高興了,連大事也忘記了,立刻把不同意他的人當作敵人,硬說人家不同意他的理由是存有私心,不明事理,總之為了開解自己,便替別人扣上一大堆丑陋的帽子,那無疑等于在努力替自己制造敵對派,那樣去做事,再有水心也沒有用。 別人不支持你的某一种行動,主要是因為對那种行動沒有興趣,沒有興趣不等于反對你去做,或者阻撓你去做,假如只因你興致勃勃而別人沒有興趣便去罵人,實在沒有理由。不許別人緘默,一定要別人在你自己想發表意見時也發表意見,便是誤解了自由。人有發言的權利,也有不發言的權利,這件事不同意你,也許別一件事會同意你,假如只因一事意見不合便攻擊別人,無疑令別人對与你合力辦事起了戒心,那又怎可能把大眾團結起來呢? 我們都害怕沒有自由,既然害怕,首先便要自正其身,不去侵犯別人的自由。假如我們說:我們要抗議專制极權的政制,誰不用我們的方法去抗議的便要殺頭,那么我們本身又和專制极權的人有什么不同?不外是口號不同而實質一樣而已! 突然發現自己對政治有熱誠的人沒有什么不對,不過必須自律,不可以讓熱誠變作瘋狂,以至失去仁心、失去理智。希特勒的作孽人間,并非為了他的個人利益,而是為了他的瘋狂。所以不要以為,不為一己利益而做事一定是對的,人有時會被燎原似的奇想所控制,自以為是救世主,做出一大堆不知為何的事。要是白費時間倒還罷了,最可怖的是誤事累人,又或者將本來可以團結起來的力量弄成散沙一盤,未成局面已經互相傾軌,那么當然會不受尊重,被人輕視了!港人在爭取權益之際,首先要互容不同的意見,再從不同中謀求共同陣線,同時繼續三十五年來的奮發自強,才能成為發言有分量的個体。要是我們只顧呻吟訴苦、互相指謫,或者四處求怜,又怎會有任何一方面重視我們的意見?這個世界,有用自強的人發言永遠分量重過無用自棄的人,我不懂政治,但起碼懂得這一點,不論有什么擔憂,也堅持有一分力做一分事,既然人沒有定,便應該做好自己的工作,支持值得支持的人,大家寬容,同舟共濟。爭爭吵吵,怨天尤人,到底于事無補,人總得面對現實,怕也好,不怕也好,悲觀也好,樂觀也好,有信心也好,沒信心也好,面對的始終是現實。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