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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


  很喜歡看名人傳記,自傳則不一定喜歡。
  特別是中國人的性格,老是追溯到三十代之前都要說祖上是當官的,討厭死了。第一,三十代之前誰可考證?第二,几百年前家里有人當過官跟當事人是否太遙遠了?何況三十代前那個當官的,子子孫孫開枝散葉,同享“殊榮”的少說也有十万八万人,沒什么特別的。
  另一樣中外俱有的可怕之處,便是必細說童年,姨媽姑爹保母鄰居的一大堆,讓讀者悶個半死。童年,只宜扼要他說几個人。
  自傳寫得比較動人的近年有好萊塢老牌影后嘉芙蓮·協賓,她出身名門,但她不甚重視,她跟已故影帝史賓沙·德利西的畢生婚外情,她亦著墨很少,只占其中一章,但是一句十分肯定的“I Love Spencer Tracy”其重如山,沒有囉里囉唆。
  她終身不嫁,她沒解釋,其實也何用解釋?史賓沙死在她怀中,她沒有搶地呼夭,平淡的敘事忠實地反映了他倆無斷之情。
  讀者不一定愛毫無瑕疵的人的,像貓王皮禮士利的傳記,把他早期的純朴和后期的荒淫吸毒全寫了出來,但貓迷一樣愛他崇拜他。
  比生命還大的人物,有什么缺點都是比生命還大的。
  反而遮丑的自傳有如穿了半件衣裳,裸露程度更加分明,只因衣不蔽体,執筆人可明白這道理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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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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