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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不能因自身負擔不起的痛苦而停止。 司馬遷便是個最好的例子,堂堂男子漢,在壯年因為開罪皇帝而被閹了,生理上固然痛苦,精神上的羞辱更是難以見人。 司馬遷明言生無可戀,苟且偷生,主要是完成《史記》。要是司馬遷選擇死亡,世上便少了本歷史經典之作。 司馬遷之受宮刑,其實冤枉得很。漢武帝多次討伐匈奴,其中以少壯派將領李陵那次最為慘烈。李陵僅有五千步兵,死戰十万匈奴騎兵達數日之久,結果寡不敵眾被俘。 李家歷代為漢朝忠勇之將,可惜敗者為寇,朝廷竟有人語言李陵投降,交口責難。 司馬遷和李陵本無深交,但基于天生的正義感,他為李陵辯護,但這就触怒了天子,要把他處死。 在西漢時代有個古怪的法律,就是死囚可用金銀來贖罪。但司馬遷只是個窮書生,哪里有錢,更令他痛心的是,沒有一個親友肯籌錢贖他死罪,終于他得接受宮刑,也就是切除男性生殖器官的酷刑。 這個慘蒙不白之冤,眾叛親离的悲痛人生体驗,确令他生不如死,但他已寫好了史記七卷,尚未完成。他明白死,輕于鴻毛,未了之責,重于泰山。他就以“生尸”的態度活下去,忍受著精神及肉体上的极度痛苦,苟延殘喘地完成了万古留芳之作《史記》。 司馬遷文如其人,不畏生死地公正寫史,其人其文,怎不令人惊歎而落淚。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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