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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才高八斗,對報館來說,大概只占十分,別以為才高便是標准作者。 標准作者的准繩是: 一、稿費要低,最好免費。 二、永不要求加稿費,雖然通脹率是每年百分之十五,但那不關報館的事。 三、不能斷稿,最好一交三十篇至一百篇,散文与時事脫節了都沒關系。 四、若無存稿,不能病。大病數月,專欄換人,管你沒錢付醫藥費。 五、若無存槁,不能死。至少要有稿有到死后七天,即是頭七之前不能斷稿。 六、要沒有自尊心,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約你寫稿你不寫,叫做不給面子,惱你一世。 不要你的稿時,說是“讀者要求”,你的大作不受歡迎。 讀者們,何以你們常替報館背黑鍋? 七、要脾气好。讓抽了稿絕不生气。 八、要沒有好奇心。讓停了專欄不要問為什么。問是自取其辱,總之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九、在陌生地方,例如額菲爾士峰頂,都得找著傳真机,把稿傳回來。 十、不要問為什么那一欄寫得狗屁不通,都長寫長登,老板喜歡,既是老板喜歡,“讀者意見”便不予理會。 符合這十大條件,每條十分,已有一百分足分,才气根本可以不計。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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