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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巧合 純屬事實


  信不信由你,若干年前,寫了個短篇小說,四五千字吧,卻惹來一件奇事。
  女主角的名字,隨便起的。
  內容,自是“提煉自生活加想像的作品”。
  一年后,結集出版了,你猜誰找我來了?
  是位十几年消息斷絕,完全沒有見面的小學同學。
  她說:“真奇怪,你那短篇,女主角的遭遇跟我近年的遭遇几乎一模一樣。”
  念小學時,她是班長,品學兼优,跟我此等頑皮蛋不玩在一塊儿,雖是同學卻不算太熟。
  那時各人頂多十歲,她長大后的事情我做夢都寫不出來,怎料卻巧而合之。
  她怎會找得到我?
  原來我在踏出社會工作之后,認識了她的同父异母妹妹,她們兩人長得不十分相像,她的妹妹亦沒提起過姐姐,就是那短篇出了書后,她找著了妹妹便間接找著我了。
  一看,原來女主角的名字跟她的名字一樣,只差在書中人是單名,她是普遍的三個字姓名,我剛巧用了上半截兩個字。
  不單如此,小說中的丈夫和第三者,都像她生活中的。
  哎,巧合得有如每天跟蹤著他們三個。
  她自然知道我是編的,但忍不住与我一會,訴訴心中感受。
  大家都惊訝不已。
  之后我們再沒見第二次了。
  也許我怕她也怕:
  如有巧合,純屬事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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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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