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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不過是,頑固的堂皇借口。 不會辯駁的人會說: “我喜歡這樣。” 會辯駁的人會說: “我的原則是這佯。” 其實兩者完全沒有分別,兩個人其實都在說: “我只肯順從我自己的意見。” 很怕開口原則,閉口原則,几十种原則的人,原則不外是自己選的,又不是天條,有什么值得特別敬重之處? 假使別人一抬他的原則出來你便讓步,你便是笨伯了,他的原則是他自己定的,不外是方便他自己,又不是方便你,更不是就你設想,何必接受他的原則?每件事有每件事的邏輯和道理,他的原則可不是天地的定律,管他作甚? 常碰見一些人說: “我的原則是,我只与信任我的人合作,你不對我表示信任,便是侮辱了我。” 我一向不理睬這些堂而皇之的話,不錯,合作是要互相信任的,不過,總不能因為他一句“我的原則是只与信任我的人合作”,便被他逼得閉上眼睛信任他,他虧空弄權,你也不敢過問,以免“侮辱”了他! 人与人相處,只要公平合理,便不須那許多原則。我相信,舉凡存有公平合理之心的人,都是可敬的人,嘴里有沒有原則倒無關宏旨。 有些原則是要不得的,例如:“錢在我口袋里好過在別人口袋里!”之類,那是私之尤,若要堅持他那個原則,豈不變了請佣人不付錢,借債不還,做生意必定拖欠? 即使堂皇的原則如“宁死不辱”,也要斟酌一下,假使詐作打敗仗,輸個臉目無光可以誘敵深入,讓埋伏的友軍獲胜,屈辱一陣也無所謂了,來個“宁死不辱”豈不坏了大事?原則不可只圖好听而不經大腦的,其實,只要事事經大腦,又何須原則?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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