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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定義限制


  人与人之間的感情層次很复雜,根本上細膩得分不出界線,然而,人又總喜歡給感情下個定義。例如男女之間,不是“友情”便是“愛情”,大刀闊斧得利索,卻籠統得不切實際。定義,名詞,到底不能解釋盡感情。奇怪的是,人甘心情愿讓名詞規限了自己的喜怒哀樂愛惡仇欲。
  曾有個他對我說:“我十分、十分喜歡你,但是我不愛你。”我听了只是微笑。他奇怪為什么我沒把他一腳踢出屋子去。我說:“不用下定義的。”
  我不是個愛定義的人,我的喜怒哀樂愛惡仇欲并不受定義限制。這樣做人,自由自在得多。道理很簡單,世界各國的民族性不同,一部分是因為不同的詞匯而起。只會說法語的人怎么思想?當然只是以法語思想,法語字匯之內沒有的,便不會想及了。
  任何一种語言都有它獨特的表達能力,然而這也等于約束能力,把用那种語言的人的思想范圍規限了。任何一种語言,都是有缺憾的。要打破定義限制,人便得用不言而喻的感覺去感受一切。
  “我十分、十分愛你,但是我不喜歡你。”雖然愛字行頭,但結果還是不喜歡。這跟“我十分、十分喜歡你,但是我不愛你”的效果差不多。當然不會因為別人對我說這兩句話之中的一句而把人攆出去,受詞匯限制的是他,不是我。正如“才女”和“非才女”之間,其中并沒有層次恰當的詞匯,所以“才女”這名詞實在沒太大的意義,到底同是“才女”一詞中的女子素質有天壤之別。
  正如“選美王后”,到底是眾候選人中最美的一個,還是丑處最少的一個呢?“美女”与“美后”已經風馬牛不相及了,“美女”隨時美過“美后”并不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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