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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張芳笛十四歲生日的時候,奶奶問她要什么禮物,她說要一部很帥的腳踏車。
  結果她就騎著那部很帥的腳踏車——离家出走。
  她想要去台北找媽媽。
  張芳笛的媽媽在芳笛十歲時离婚,現在是個頗有名气的廣播主持人。
  每天晚上芳笛一定准時打開收音机,然后听著媽媽优美柔軟的聲音進入夢鄉。
  但芳笛這樣子的行為卻引起全家勃然大怒,首先是爸爸。
  “為什么你老是媽媽長媽媽短的,那么現在這個個媽媽算什么?她是混蛋、是白痴羅,養你、愛你、真正照顧你的人都是混蛋白痴了?
  芳笛的爸爸离婚后,很快又跟鎮上的女孩子結婚,對方是個溫柔嫻淑的美麗女子,還替芳笛添了個小弟弟,這使得芳笛更認為她像另一個女人生的孩子。
  奶奶也說話了。
  “鄉下人最好跟鄉下人在一起,像你媽那种都市人,我們養不起……”
  芳笛實在受不了,受不了同一個家分成兩种人,受不了兩個孩子分成兩個媽媽生,受不了鄉下人和都市人之分,而她最受不了的是,生活在這种与世隔絕的小地方。
  她當下做了決定,如果她是媽媽生的,她就有半都市人的血統,既然他們這么區分,她決定要展翅高飛。
  台北的媽媽,就像高挂天空的一顆閃亮星星,她想飛到媽媽的怀抱。
  而且她篤定認為只有遙遠的天邊,才有年輕人的夢想。
  其實,她想离開這里并不突然,早在五年前父母親協議离婚時,芳笛就有一點認同感,她不會為媽媽感到傷心,反而為她獲得自由而感到高興。她慶幸媽媽終于可以离開這里,不會再被關在鴿子籠里。事實也證明,离開后的媽媽,才能繼續發展她的事業,同時擁有現在傲人的成就。
  所以她認為媽媽是幸福的,她認為能做自己喜歡事情的人最幸福,認為媽媽不必為了爸爸或她而剪斷自己高飛的翅膀。
  因為如此,芳笛從不在意她五年之中從未回來看過自己。
  媽媽找到人生的方向,媽媽尋到了夢想,不必在意別人的想法,不必再接受爸爸或奶奶的冷嘲熱諷,更不必在乎周圍的人异樣的眼光。她是正确的,若換作自己,也絕不會再回到這种小地方!
  五歲的少女也許不懂人間冷暖,但她看得出爸爸或奶奶眼中的敵意-對芳笛或媽媽都一樣,他們認為她們心中存有某种邪惡分子,總有一天會棄他們离去。
  現在芳笛終于也要离開了。
  至于离開后她想做什么,她一點都不知道,暫時沒有理想,沒有目標,就是想走,無論如何現在一定要离開。
  也許我到了媽媽,她就會告訴她怎么做、怎么活,她會找到一條最适合自己的路。
  所以一切都打算好了,等到過完十四歲的生日,連交通工具都也准備妥當了,她就离開這個家了。
  彷拂計划已久的事情終于付出行動,芳笛顯得异常冷靜。
  她照常穿上制服,背上書包,跟父親、繼母、奶奶說聲再見,然后騎上新買的腳踏車,踏上她人生的另一條路。
  她當然沒有到學校,直接上書店買了一份地圖,繞到加油站的廁所里換掉身上制服,然后穿上准備好的黃色長袖T恤,一條黑色牛仔褲,還有格子棉布外套跟一雙白色球鞋,就這樣開始她二十八小時長程之旅。
  此時已到人秋季節,早晚溫差大,尤其白天,溫度夾著夏季余威,暖烘烘纏住芳笛不放。
  她用力踩著腳踏車,不管頭頂熱度晒得多烈,不論汗水如何浸濕皮膚,芳笛絲毫沒有歇腳的打算,她一心一意只想盡快脫离這個鬼地方。
  當腳踏車遠遠拋開熟悉環境,逐漸踏入另一种風景時,芳笛才真實体會出自由的輕松味道。
  她盡情呼吸曠野的空气,大力踩著前進的腳板,就算天邊再遙遠,但她也絕不會忘記第一次嘗試飛翔的樂趣。
  然而,令她想不到的,非常意外的,這不是一次寂寞的旅程……
  她已經感覺到背后人緊緊跟著她,而且好一段旅程了,從后視鏡里她看到一個男生,她認識他。
  一前一后,他們默默騎著,直到令芳笛相當不耐煩。
  她認識這個男生,他叫賴書文,他們兩家住的很近,大概是隔一條街的距离。
  賴書文有一道又粗又長的眉毛,眼睛細細長長的很性格,鼻子也夠高,嘴巴很寬也很薄,雖然芳笛看過的男生不多,但她知道這种長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緣,只是身体根瘦,瘦得像一根竹竿。
  大概還在發育吧,她想,鄉下孩子總是晚熟一點,所以這家伙已經高二了還瘦成這樣。
  半年前,芳笛就發現賴書文一直盯著她看。
  有同學注意到后跟她講,她才注意到這個男孩子。
  在鄉下十几歲的女孩子被盯上,几乎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很多人國中畢業就結婚了,甚至一上國中就被父母內定為結婚對象。
  只是芳笛想不通,看起來乖乖的賴書文,怎么也會跟著玩起這种儿媳婦的游戲?她知道他家是有錢人,以為他的格調會高一點。
  其實芳笛不知道,她之所以會引起賴書文的注意,理由只有一個,她是他看過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個。
  芳笛天生就是一個美人胚子。
  她雖然只有十四歲,但已經隱約可見成熟女人柔軟的体態。
  芳笛的臉型跟美有一張古典而標准的瓜子臉,她的皮膚根白,緊緊粉粉地透著少女的暈紅。她的眼睛很亮,雙眼皮根深,顏色很黑,由其上面覆蓋的那排了毛又長又黑,宛若水墨畫中栩栩如生的長羽毛。
  最吸引賴書文的,莫過于她一雙嬌嗔又欲言又止的粉紅色唇瓣了,他老是覺得她
  想說什么,結果又不說了。
  就這樣彼此心照不宣了半年。
  書文是個純朴的鄉下孩子,雖然家境不錯!他家可說是地方上有財有勢的人家,光是士地收租就夠一家人吃喝不盡,但是書文從小到大沒离開過這個地方,可想見其土性之堅強。
  從小在鄉下長大的書文也有這點好處,就是少了富家子弟驕奢俗气的調子。
  書文外表給人家根斯文,根穩重,也很保守的感覺,看得出他很認真地在讀書,因為芳笛看他的書包總是沉甸甸地。
  反正,只要芳笛早一點出門,就會看見賴書文很故意地一邊牽著腳踏車,一邊不忘看書的樣子。
  在這种鄉下小地方,人還沒長大,工作就被分配好了,大部分都會被留在家里幫忙或繼承家業,念書反而成為最沒出路的一件事,所以芳笛很佩服那些握有長期飯票卻還念得下書的人,書文就是那种人。
  不論基于哪种原因,緣分已將兩人牽在一起。
  她并沒有排拒他無理的跟蹤。
  當然對异性抱著好奇心理也有,因為她已經十四歲了,這個非常敏感的年齡,男女之間只隔了一層薄紗。
  況且芳笛班上絕大多數的同學都有了對象,因為每個人的家住得很近,使得許多親事都在雙方家人喝酒聊天中談成。
  不過讓芳笛在意的是,既然賴書文對她有意思,為什么遲遲不敢采取行動。
  他一定是個膽小鬼!
  不然不會這樣.每天像個跟屁虫一樣跟在身后,不然就是故意躲在巷子口等她出門,甚至在校門口等她下課,但是始終只敢跟在后面不敢行動。
  最后,既然他不行動,自己也不討厭被跟,久而久之變成一种自然定律,芳笛也就懶得在他身上尋找答案了。
  但……他也不是全然靜默。
  記得有一次,芳笛因為校慶恬動忙到快午夜,然后几個女生結伴一起回家,但一走出校門就看到賴書文躲在暗處等候,當時她好生气。
  “喂,你到底想干什么,別以為我不說話,你就以為我默認了,你這樣子會
  讓我覺得很困扰!”
  的确很困扰,她几個同學已經聚集在一起竊笑。
  逼不得已的狀況下,賴書文總算踏出第步。他膽怯卻執著的眼神不容忽視,并且一鼓作气面對芳笛的質詢。
  “你真的覺得很困扰?”他對芳笛說,只看著她一人。
  “我……”
  一時間,芳笛竟然無法反駁他的話……
  不知怎么,她感到一股壓迫感,來自他深黑色的眼眸。
  她覺得他好真,好誠摯,仿佛能從他眼中讀出一股奇妙而強烈的熱情,不容損毀的真情,剎那間,她搞不清楚什么是真話,什么是謊言了了。
  但是,更強烈的意圖告訴她,她一點都不會覺得困扰。
  沉默一陣,剩下兩對明亮有神的眼光對話,身邊同學知趣地先行告退,故意留下她和他。
  “你想追我?”芳笛直接又明了地問他。
  “你是說追求嗎?我想明白你的意思……”
  書文顯得很靦腆,但又不得不問清楚。
  “廢話嘛,”芳笛嗤之以鼻“我當然就是說男生追女生羅,難道我要你跑著追我嗎?”
  說到這里,她竟然也有點靦腆起來,到底是個鄉下女孩子。
  “我想跟你做朋友。”
  他想半天,選擇一個不傷他人,也不會被傷的最貼切理由。
  既然他裝糊涂,芳笛也跟著故意糊涂一下。
  “我們學校里人這么多,你干嘛非跟我做朋友不可!”她罵道。
  “我知道,但是我只想跟你做朋友。”賴書文更為難了。
  芳笛繼續逼他,她想要撕下他的假面具。
  “做朋友可以,但你要說個讓我相信的理由。”她高高抬起下巴。
  沒想到是另一种好看的樣子。
  “你很可愛。”賴書文衷心贊美。
  “就這樣?”
  她好像還不滿足。
  “嗯。”他猛點頭。
  芳笛火大了。
  她才不想跟他玩說話的藝術,她只想快點證實她的想法!
  “你干嘛不說喜歡我,這樣說不定我會更快答應你。”
  想不到……
  他竟笑起來,膽子一下爬到最高點。
  “你很有自信。”他說。
  他這樣一說,害芳笛一陣臉紅消不去,她故意以高姿態掩飾心情。
  “被你跟蹤了半年,如果我還沒這點警覺性,我豈不成了廢人。”
  “有道理。”他說。
  芳笛气死了。
  “喂喂,你別老是兩三個字結束我的問題好嗎?我在問你是不是因為喜歡我才想跟我做朋友。”
  “我也在想這個問題。”他告訴她。
  芳笛覺得頭昏,覺得他簡直跟木頭沒兩樣。
  “好吧,你就慢慢想好了,等你想到了再跟我講。”芳笛甩頭就走。
  沒想到一想又過了兩個月,他還是不敢對她怎么樣,還是只敢做一個畏畏縮縮、討厭的跟屁虫。
  但是他真的令她討厭嗎?
  時間久了,芳笛對他的敵意也跟著淡退。
  有時候心情好一些,她會慢下腳勁讓他跟上。
  “我跟你講,你跟著我沒用,因為我很快就要离開這里。”
  微風吹開了他的外套,露出卡基布衣里一根根肋骨,唯一讓她感到有力的,是他從沒疲倦的腳力。
  “你想去哪里?”他臉色黑黑的問她。
  她心里不由得竊笑,她說中他害怕的事。
  “難道你也要跟?”
  他不說話,拼命擦著臉上的汗。
  她看他一眼,然后猛然加快腳步。
  他急忙跟上。
  “我要去台北找我媽。”她說了。
  說完之后她很興奮,好像終于找到一個跟她一起分享秘密的人,她從沒把這件事告訴過別人,就連最好的同學都不曾說,因為她不相信鄉下人的大嘴巴。
  “我媽叫舒晴,你有沒有听過她的名字,她是很有名的廣播主持人。”她興奮地說。
  賴書文立刻露出了令芳笛更加興奮的表情。
  “我听過她的節目……”
  “很棒吧!”她沒讓他有說話的机會,只想將興奮一吐為快“我媽沒結婚以前就很有名了,如果沒嫁給我爸,現在的名气一定更不得了!”
  “那為什么又要嫁給你爸?”他問了一個問題。
  她撇下嘴,那是個不會令人感到怏樂的問題。
  “白痴嘛,女人都嘛會一時想不開。”她像小孩子說著大人的口吻。
  “那為什么又要离婚?”他問。
  “喂,你怎么知道他們离婚?原來你打听我家的事!”她生气了。
  陽光照著他很黑的皮膚,她看不出他真正的表情。
  “我爸認識你爸。”
  她皺起眉頭……
  她記得賴書文的老爸賴伯祥是這地方的大地主,除了利益往來,根本不會跟窮酸家庭打交道。
  利益往來?鄉下人哪有什么利益好往來的,除非就是賠女儿賺媳婦了。
  想到這里,她立刻產生可怖的念頭。
  “你爸根本不可能認識我爸!”
  他故意逃避她的目光。
  “我告訴我爸的。”他小聲說。
  芳笛猛然閉上眼睛,這個混蛋家伙……
  當她又睜開眼時,才覺得這個世界既現實又可怕。
  她大概了解事情經過了……
  也就是小鎮上父母最愛玩的游戲,一定是賴書文跟賴伯祥說了什么,以致他開始為儿子點燈舖路,而爸爸也一定非常樂意攀這門親戚。
  在芳笛毫不知情的狀況下,雙方家長已經為他們決定了未來。
  她覺得很可怕,甚至完全不了解賴書文是個什么樣的人,而這個人卻可能變成她的丈夫。
  總之,對未來夢想還是一片空白的她,很快就要進人人生第二階段。
  她覺得賴書文很恐怖,賴伯祥也很恐怖,爸爸很恐怖,這個地方好恐怖,這里?每一個人的思想都很恐怖……
  最恐怖的事,她將會無自覺地長大,毫無警惕的与賴書文交朋友,毫無抵抗能?力地成全大家的想法,一步步走進結婚禮堂里。
  最最恐怖的是,她不討厭賴書文這個人……
  說不出原因,也沒什么道理.芳笛沒辦法討厭這個人,對十四歲少女而言是一种奇妙的吸引力,然而已稍具殺傷力了。
  可以确定的是——十四歲的少女痛恨壓力來源。
  她想,這個地方大小了,小的只能容下賴書文一個人,如果她也留下來,注定要被命運擺布,于是更加強她想离開這里的動机。?
  “你想离開這個地方嗎?”
  她騎慢一點,回給他一個挑戰的眼神。
  他則回給她一個,她認為极有個性的眼神。
  “我覺得……我還沒大到可以選擇我的未來。"他說。䔃
  她暗中喪气,原來剛才是一個錯覺。
  “那你比我慢了許多。”
  他瞥她一眼,看見一個非常自信卻不屑的表情。
  “我要离開這個地方。"她對他大聲說。緥
  “馬上。"芳笛抬起她窄小而驕傲的下巴。
  但他卻沒她有預期的錯愕表情。箢
  令芳笛相當失望……蒣糵𠕇芳笛認為他應該很有個性才對。
  “你敢再跟我嗎?說不定這是我們最后一次見面了。”她再激他一次。?
  書文很久不說話,視線放得既遙又遠。
  “我不敢,也不想。”他說。
  她踩住煞車,突然真的生气起來。
  看她停住,書文他也赶緊踩住煞車,兩人相隔數尺互相對望。
  “你這么有把握我會再回來?或者只是隨便說說?你就這么有把握我會留在這個鬼地方,等著跟你結婚,等著為你生一大堆孩子?”
  他覺得好笑,她自信的樣子很可愛,也很沒道理,但不知怎么著就是被她吸引。
  他趴在把手上冷靜看她,想著她如果真的离開了,這個地方會變得根寂寞……
  在他凝視之后,她突然感到羞赧,無論再怎么裝,气話說出去就收不回來了。
  “你可別以為我在喜歡你,我只是我不到發泄脾气的對象罷了。”她瞪一下眼說。
  “你可以盡量對我發脾气,但請不要影響我的決定。”他在那方大聲對她說。
  是不是因為他是高中生的緣故,芳笛老覺得他說話很有深度,深到令她听不懂。
  不知哪儿來的勇气,他牽著車朝她走過來,第一次這么近跟她面對面說話。
  她覺得他好高,高得令人有點害怕。
  “等我上了大學,我會去找你。”他發了狠說。
  她看著他的身高,想著他的話,全搭不上線。
  “你又不知道我住哪里……”她覺得自己胡說八道,一定是被太陽晒得有點軟弱。
  “你媽媽不是在台北嗎?”
  “是啊……”
  好像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卻被她的頭腦复雜化了。可是他就這么相信她?還是他的頭腦太簡單?
  她亂了。
  “我覺得你很會岔開我的問題……算了,反正我要做的事情跟你一點關系也沒有,但是你可別告密喔,不然我會恨你一輩子。”
  那時候的芳笛讓賴書文產坐一种奇妙的念頭,他認為不管被這個女孩子愛或恨,一輩子都不會寂寞了。
  結果,她离家出走被他跟來了……
  但是,絕不是賴書文也有离家出走的打算,他一樣帶書包穿著學校制服,沒有攜帶多余的東西。
  芳笛竟有一丁點儿失望……
  或許,芳笛賭气地想,他不過是想勸她回頭,不然就說一些威脅恐嚇的話要她打消念頭,而他突然出現,無疑就是代表危机出現了。
  還是……
  他想多留戀一下她离去的腳步?
  總之,她不想馬上知道答案,她想……就讓他多陪一段路吧。
  快到中午,他們停下來歇腳。
  綠色山脈,綠油油稻田,綠色的羊腸小徑,世界被綠得相當壯觀。
  她舉起礦泉水就喝了半罐,然后遞給他。
  他居然擦都不擦就引頸干盡,害她有點難為情……
  “喂,你到底要跟到什么時候,不怕被老師記曠課啊!”每次她心里害臊,就會拿凶惡來擋。
  “跟你到合北。”他擦著嘴說,袖口一片水漬,不光是水,還有一堆流都流不干的熱汗。
  “你知道這里到台北要多久嗎?說不定到明天中午還到不了,你別神經了,現在回去還可以上一堂課。”她瞪著他說。
  “我已經跟學校請了兩天假。”他說。
  她瞪圓了眼睛。
  “嘿,你讓我覺得很恐怖哩,你好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難道我做什么事你都?知道?
  “因為我看到你到書局買地圖,大概就明白你想怎么做,所以先跟學校請了假。”
  她噓一口气,認為他完全不明撩狀況。
  “那不就更可怕了,凡事都要經過緦考慮才敢去做……”她問他:“難道你不怕我只是突然發個神經到處逛逛,而你已經請好兩天假?”
  他難堪地苦笑,或許真以為她發神經了。
  “放心,銷假比請假容易多了。”
  被他這么一說,聰明的人反面變成傻瓜了。
  “喂,你是不是都可以這么輕松地說出人家緊張的事情?”她生气地問。
  “你覺得緊張?”他反問之。𣾷
  芳笛火了,道理已經說得這么明白,他還要明知故問。
  “是的,我不但覺得緊張,更覺得你腦袋秀逗!”
  他仰頭看天,幽幽歎气。
  “我現在很緊張……”𠕇𠕇𠕇
  她仰起眉,很想看他緊張的樣子。
  一點都不緊張,反而更平靜……𠕇𠕇
  “大概是很怕你的因素,所以說話特別小心謹慎,這樣你還會覺得我很奇怪嗎?”
  “覺得很奇怪!”她瞪他一下說:“你干嘛這么在意我的感覺,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
  “但我很想讓你變成我的什么人。”
  她惊一下。
  “什么人?”
  “朋友。”他說。
  她急忙喘過气。
  這家伙——
  “永遠的朋友。”他再補強一次。
  “不管我變得有錢或沒錢,跟誰結婚或生孩子,你都不在乎?”
  “也許吧!但未來的事誰也不知道,我只敢說出現在的愿望。”
  “我覺得你還沒長大就先老了。”
  “未老先衰?”
  她笑出來。
  “嗯,未老先衰。謝謝你教我這句成語。”她极為嘲諷地說。
  他有點難為情。
  總算讓她看到賴書文膽小鬼以外的表情,他還真有趣呢……
  因為先笑的人是她,所以她也很難再擺出扑克牌瞼,一下子兩人之間陌生的气氛蕩然無存,她顯然接受了這位不速之客。
  “你有帶錢嗎?”
  “有!”他大聲說。
  “喂喂,別那么大聲說出來好嗎?你至少要稍微擔心害怕,說不定我會拐你的錢。”
  “你錯了,我考慮好久才敢這么做。”他認真地說。
  她吐一吐舌。
  “我覺得我快不能跟你說話了,跟你說話好像在玩猜謎游戲。”
  “很難嗎?”
  這次他明顯的很緊張,令她失望。
  “不難不難,習慣就好了。”她告訴他。
  休息夠了,他們繼續漫長的路程。
  不過,不再是一場沉默之旅,好像懂得游戲內容之后,他們就能夠交談了。
  “你會不會覺得我很瘋狂,想要做什么就做了,一點都沒有考慮后果。”她超前一點,往后對他咆哮。
  “不會!”他也對她吼過去“你會這么說,表示你已經考慮過后果。”
  “又來了,別說我听不懂的話,我要听你的真心話。”
  “瘋狂?”
  “對,瘋狂!”
  然后兩個人”起朝天際狂喊。
  “張芳笛是個瘋狂的女人!”
  他們哈哈大笑起來。
  黑幕落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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