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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洗完澡出來,孫束雅隨便穿了短背心与短褲充睡衣,一邊擦著濕發、一邊道:
  “對了,我下星期天可以出去嗎?”
  抱著儿子坐在床上陪他爬行的李舉韶問道:
  “干嘛?”
  “班上辦烤肉活動,与G中聯誼。”
  聯誼?變相的“來電五十”活動!
  “全部同學都得去嗎?”他伸手抓她坐在床沿。
  “他們叫我一定得去。哎呀,到底可不可以嘛?不然你也去,省得到時我沒有伴可以聊天,好不好?”
  “你還怕沒人獻──?”他才不信。
  “不怕呀。可是我討厭不相干的人替我做牛做馬,我又不打算回報什么。”從十四歲正式給追到之后,她縱有其他男子追求,可不曾輕飄飄地大享眾星拱月的虛榮感。都認定一個男子了,哪還需要其它備胎?還不起的盛情,還是少沾為妙。“一起去吧?”
  “不行,我要到大姊那邊當臨時工。你自己去玩吧!”他引導儿子爬向老婆身上。
  “我們很缺錢嗎?不會吧?”當初就是看他賺得夠用才打消了自己也去打工的主意。又不是想過億万富翁的生活,那么拼命做什么?
  “我是有計畫買輛机車代步。不過這不是重點,大姊有追求者了,而她又騙那人說小毓是她生的。那么我是想,既然她敢這么說,就要承受后果,儿子借她演戲,那我趁她帶小孩的空檔打她的工賺錢,各取所需嘛!”
  “我們這种賺法,會不會有點過分?”她覺得他們兩人實在吃自己家人毫不愧疚。
  “答答……”小寶寶已爬到母親怀中找吃的去了。
  “不行啦!我正准備斷你的奶了,怎么又來要?舉韶,你去泡牛奶啦!”她扯著老公叫著。
  他懶得起身,反而側躺在一邊,鼓吹著:
  “沒關系啦,你比較近,要斷明天再斷。”
  “每次都這么說!”她嗔他一眼,只好拉高衣服順儿子的意──誰叫他們都懶得動。
  “我喜歡看你哺乳。”他突然說著。伸手輕撫儿子的小手:“常常會忘了我們已為人父母,畢竟我們自己也才半大不小。看你哺乳,不得不承認古人所言,這是世上最美最神圣的一幅畫面。我們的儿子好美,你也好美。”
  “老公……”
  才正感動著呢!不料李舉韶撈來相机建議:
  “來,我們把它拍下來──”
  “不要!”她叫聲尖銳,嚇了儿子一跳,在他還沒哭之前,她赶忙安撫,只以怒瞪表示忿怒。“你要死了,拍下來供人欣賞你會光采到哪里去?”
  “又沒說要給別人看,我自己沖洗啊。”看來這個建議不可行。他還有點不死心:“怕什么,你胸部沒下垂,而且還挺漂亮的,你也沒有小腹什么的,拍了才好看。”
  “滾開,不,你出去。少用那鬼東西拍我。我一向討厭拍照,現在我更討厭了。你太閒的話,幫我把作業寫一寫,去。”玉腿一踢,巴不得把老公踢飛出去。
  李舉韶收起相机,不敢再動這個念頭,嘖,本來還想以“母子”為題,拍一些東西去參賽呢!看來不行,只剩下奶粉公司舉辦的“可愛寶寶”活動可以參加。獎金有十万哩!那也不錯啦,基本上他只要一年份的奶粉免費供應就很高興了。
  不理會老婆的逐夫令,他賴在一邊,伸手摟住妻子,笑道:“我們真的很幸運對吧!”
  “我們這叫有惊無險。”她知道他指的是一路走來的婚姻生活。要是雙方家庭不諒解,結局只會以“慘”字划下句點。“如果我們依照原本的打算,二十六歲結婚的話,不知道會怎樣?”她想著。
  “就是偷偷摸摸的暗通款曲了。然后大學同居,面對完全開放的大學生活,又是一項考驗。大難不死的話,等我服完兵役且工作穩定之后,你沒兵變,大抵就是過著現在的生活了。”依當初的十年計畫,每一年、每一個階段都是不可測的變數。
  環境會變,人心會變,感情經十來年的摩擦,也不知會弄出什么結果;如今定下來也好啦,省得有三心二意的机會。
  她突然想起以前國中同學群中,也有几對小情人。
  “記不記得我們國一時,班上最先傳出戀情的人?就是紀漢林与錢思詩,不知道他們怎么樣了。”國中交异性的朋友最倒楣,常會成為取笑的對象,幸好他們兩人聰明,一直私下往來,到了國三才稍稍有人發現,但那時大家忙聯考都來不及了,哪管別人干嘛。
  李舉韶點頭:
  “不知道,八成分了。”他不樂觀。
  “才不,我認為他們可能一同進大學了,而且沒有拖油瓶,日子更加快樂。”她一直很樂觀。記得那兩人功課不錯,絕對不會發生某人上大學,另一人落榜的事。
  他抱過吃飽喝足等睡的小拖油瓶,笑道:
  “誰見過這么漂亮的小電燈泡呢?要不是他,你哪能得到我這個好老公?”
  “哼!你怎么知道更好的丈夫人選不會在往后出現?”她昂高下巴。
  “得了,要是有,也沒你流口水的分了!”他點她額頭,半認真的警告。
  “你也一樣啦!”她叉腰回應。
  難得會上PUB去听丈夫唱歌的。因為高三功課重,又盡量自己陪孩子玩,不敢讓長輩操勞太多,所以丈夫工作時,她的工作便是陪儿子。
  結婚之前忙著与他共享兩人世界都來不及了,哪會想去了解他的其他朋友群什么的;結婚之后,寶寶的事忙得她天翻地覆,甚至有五個月因為身材太難看而死不走出家門,也不怎么有机會去認識他的朋友。
  不過,由丈夫口中倒也知道他以前在國一中有几位相同對音樂有興趣的人,各自考上大學后,依然沒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賺外快,順便一解自己音樂饞虫發作的病症。
  他們所組的樂團一星期演唱三次,分屬三間不同的PUB,而李舉韶只參与星期五的這一場。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貝斯,只剩聲音与熱情還可以。湊合著當歌手,把表演場地當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兩三個月,而且也開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來捧場──八成先看上人師,再決定歌聲也可以;以女性占九成九的比例。
  實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話,今天也不會丟下儿子跑來這邊被轟炸。本來想給丈夫意外的惊喜,但人潮太擠,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遠的地方有他心愛的老婆吧!
  此刻她老公正唱著英文老歌,穿著一身黑,一副又帥又酷的樣子,讓最前方尖叫的女子們都快沖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饑渴。現代的女人都這么猛嗎?
  舞台的角落,站著一名帥气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著毛巾与開水,在他唱歌時,赶忙送上盡可能的服務。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響了。
  但孫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為眼光騙不了人;雖然含蓄了些,但是愛慕的眼色仍是有的。這時候以客觀眼光來看,不得不承認她丈夫真的滿帥的,奇怪以前怎么都覺得普通,一點點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痹了的關系。
  一杯酒突兀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來:“小姐,可以聊聊嗎?”
  “不可以。”她回答得也直接。沒空給他關愛的眼光,一雙眼只盯著舞台上的人瞧。
  “那男孩不錯,走演藝界會有一片天。”
  “他不缺人肯定。”所以大可不必去賣相。
  “你也不錯,有興趣拍廣告嗎?”通常他這么問時,再高傲、目中無人的女子,也會霎時化為乖巧小綿羊,奉他為至高無上的金主,前倨后恭得嚇死人。
  不過這回他大大失算了。小美人仍無心理他,只敷衍了一句:“別吵啦,他唱得已經夠混了,咬字都听不分明,你還要來吵我。”她記得老公英文底子极佳,那他干嘛唱得那么模糊?莫非對歌詞不熟,又因為有人點歌,只好混過了事?
  碰了一鼻子灰的中年男子這下更有興趣了!小美人有意思,他喜歡。
  “小姐,我是『風翊傳播公司』的主任,同時也是『風翔廣告公司』的企畫主任,真誠地想与你談論拍廣告事直,而不只是搭訕的伎倆而已。請相信我。”他將名片放在她手邊:“敝姓鄭,鄭安權。”
  這下她終于看向他了,不過口气更不耐煩:
  “我不是說別吵嗎?我什么都沒興趣啦!”
  正面看她,更加發現這小女生美得秀致,既天真又嫻雅,全然沒有一般高傲美人所具備的任性倔傲,將面孔扳成朝天狀,不自覺那种气質早已使美貌流俗折損,浪費了自己的好相貌。既美麗又清靈純淨,鄭安權看遍世間美女的老眼,仍不禁為之一一亮。這种气質才是少見且稀有。
  “你不想成名嗎?至少可以賺不少錢,你還是高中生吧?”
  他的追問只令孫束雅煩得想溜。乾脆回家好了,因為看不慣女人們尖叫流口水的對象是她丈夫,可是這种醋是不該吃的,那么走人來個眼不見為淨不就啥事也沒有了?何況又有陌生人在一旁呱呱叫,討厭!
  打定主意,她馬上起身,轉個方向便欲朝大門口擠出去──人潮是愈晚愈多。
  “小姐,請等一等!”鄭安權不死心地伸手
  “哎呀!”她低呼,撞到服務生,且被抓住手。
  “匡琅!”這是服務生一時手滑造成的一地碎瓶聲。
  歌唱聲倏止。后方的騷動未必吸引住全PUB的人注目,但主唱者則不然,驀地以麥克風大叫:
  “那個老家伙,放開我的女人!”
  才叫完哩,就見帥哥主唱跳下舞台,瞬間已飆向肇事地點,全然無視乍然靜止的人聲,以及一臉鐵青的老板。眼中只看到他老婆的手被一名中年不良男子抓住了。
  一撥一勾,老婆安然入怀。而鄭安權跟蹌地退了三大步。
  “你……你怎么下來了?”孫束雅左右看了下,明白自己成了所有人視覺焦點后,只差沒挖個洞把自己埋起來。
  李舉韶一心只想料理中年男子,暫時沒空与老婆哈拉:“喂,老伯,年紀一大把了,別對小女孩出手.很難看的。”
  老伯?鄭安權抗議了
  “我才四十歲!”
  “我們才十九歲,比起來你夠老了。”這會儿他倒是認出了這名中年男:“咦?你不是上個月那個纏著我的星探?用這种身分拐小女生不會良心不安嗎?”
  “我沒有拐!我是誠心要栽培你的。她是你的女朋友啊?長得真好,一起加入我們公司吧!包你們大紅大紫!”鄭安權開始幻想財源廣進的美景。
  不過李氏小夫妻可沒空理他,而且舞台那邊的夥伴也在叫人了:
  “李,你再不上來,我們可能會被老板踢出去,你那出戲演完了沒有呀?”樂團團長也以麥克風大力放送,逗笑了台下一片看好戲的人海。PUB老板也止住了轟人的步伐。
  “來了啦。”他應著,拉著老婆的手往台上走去,讓她在后台休息比較安全。
  “你們──”鄭安權低呼著乞求被重視的一瞥。
  李舉韶伸出食指搖了搖:
  “我不會拍廣告,我老婆也不會。找別人當金山銀礦去,少來煩我們。”話完,已領老婆站在台上,看著底下沉默且興味的眼光──當然那些女歌迷就別提了,青面獠牙不看也罷。他低笑好一會,不肯讓妻子掙脫躲開。對著台下道:“這位小美人,是在下的親密愛人。剛才有位企圖搭訕的中年伯伯,認為她去上電視一定會紅,這一點我絕不怀疑。”他已坐定在高腳椅上,將妻子摟坐在左腿上又道:“可是,她的美麗,只能由我來獨享。而既然沒有人會比我更愛她,那么我的獨占也就天經地義多了,是不是?畢竟成為眾人追逐的對象,除了金錢与困扰外,沒有其它所得。尤其以愛最為貧乏。杰.Danny'sSong──丹尼之歌。”他伸手向樂團點歌。
  在下如雷熱烈、捧場不已的掌聲中,他這次一點“混”的跡象也沒有,十足認真地對妻子獻唱情歌
  “人們笑著說我是個幸運儿,而我倆才剛開始。
  我想我會有個儿子,他會像你和我。
  自由得像只白鴿,在愛中孕育,
  陽光將會普照大地。
  而盡管我們兩袖清風,我依然深深愛你,
  一切都會帶來愛的連鎖。
  每天早晨當我醒來,你總是讓我幸福得想哭泣,
  讓我知道一切將平安順利。
  愛那個用紙杯裝住全世界,并且一飲而盡的男人,
  愛他,他將帶給你幸運。
  如果你發覺她是你的意中人,
  最好帶她回家,可別獨居,
  試著去創造一個愛的天地……”
  他在唱完后本欲偷香,不過孫束雅早先一步跳下他的膝,躲入后台。李舉韶只好在狂烈的掌聲中以戲劇般的聲音呼叫:“親愛的,別跑太遠,今晚的歌全為你而唱。”
  原本就已熱烈的气氛,在此一事之后,更將亢奮的人們推到更滿足的境地!
  大膽的求愛宣言、俊男美女的賣相,怎么看怎么的唯美不凡!比看電影還精采,怎能不如痴如醉呢?
  這個小夥子一定會紅的!鄭安權再度燃起了雄心壯志,非要說服這對小情人當明星不可!
  比起外頭吵翻天的情緒波涌,后台躲羞的小美人可是無臉見人极了。雖然心中暗喜,但羞人的感覺也不斷泛濫出來。下次打死她也不來了。
  “你就是舉韶的小女朋友?”一瓶海尼根放在她跟前,伴隨著冷淡卻又好奇的問句。
  她抬起仍紅暈的臉,接過啤酒。
  “你是?”不就是那位帥气女子嗎?
  “我叫王春杏,舉韶的同班同學兼好友。”她背靠柱子,仔細地打量眼前秀麗純真的小美女。“電研社”的女人們嫉妒得太凶了,居然說這位女子相貌平凡!難怪李舉韶看系花不上眼,他的小女友不但漂亮,气質更是純淨,不是那個徒有美貌、老做作裝斯文的劉淳雨比得上的。
  “哦,你好。”她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你還是高中生吧?你們交往几年了?”
  “算起來交往五年,國中就認識了。”她知道王春杏在評估她。不過她并沒有什么不好直說的,反正乘机可以知道老公在學校的事,她也挺好奇的。
  “他是你學長?”她并沒料到他們交往那么久。
  “才不,我們是同學。要不是我有事耽擱了,早該一同上大學的。”結果現在小老公一屆,心中仍是亂不服气的。
  重考生?還是留級生?這么想的同時,不免浮上一層輕鄙,也喜悅于終于抓到美人儿的至大缺點──草包。
  “舉韶在T大企管系很有名,一入學就成了名人;只可惜太重視賺錢,沒机會發揮他的才能。不然不僅系學會力邀他加入,恐怕『學生會』、『T大頂尖會』也會招攬他加入其中。”語气中不胜惋惜。
  實際情況怎么樣孫束雅是不知道啦,但她老公在國高中時期已經風云得很夠本了,恐怕對于名聲的顯揚已不那么有興趣。了不起也只是被捧成“XX王子”之類的人物,有什么好玩?
  “賺錢是比較重要沒錯。”她以此做結。
  呀?什么?難不成這女生就是李舉韶拼命賺錢的原因?供她玩樂買名牌的金主?
  不容她出口詢問,李舉韶已唱完今天的時段,輕快地跳入后台摟著孫束雅問:
  “老婆,我唱得好不好?”
  “我看你還是多學几首歌再來混吃騙喝吧!除了那首『丹尼之歌』之外,其它的歌都有點混。”她伸手理著他的亂發。抬頭承接他的輕吻。
  “李!要不要一同去吃消夜,順便讓我們認識一下一直無緣見到的嫂夫人?”全退到后台的樂團另外三人興致高昂地圍住他倆。
  “才不要,唱兩個小時也不過賺個四百元,再讓你們吆喝去請客,我今晚不就白唱了?不然你們請客,一切好辦。”李舉韶討价還价。
  一群夥伴早知道他死不請客的惡習,看在美女的分上,只好任他敲竹杆了。移師往夜市打牙祭去也。全然遺忘了還有一名今儿個才出現的朋友──王春杏。
  在既非熟友.又未經介紹的尷尬中,加上被遺忘,怎好開口直呼要一同前去?只好落寞地看他們一行人遠去。
  一顆心只怜憫著李舉韶努力賺錢供女友揮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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