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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海桑田 貝妮又從噩夢中醒來。 她嚇得一身冷汗,手腳冰冷。這兩年來,她時時都做這樣類似的噩夢! 她夢見時光倒流,她夢見自己只有十九歲,她夢見自己還在那家裝飾堂皇,孕育著色情与罪惡的舞廳中工作,她夢見自己還是一個舞女! 舞女——她怔怔地想著,這兩個字對她有惊心動魄的恐懼,她不由自主地抖一下。 她不敢開燈,她怕吵醒了身邊睡著的丈夫盛之安。 她深深吸一口气,努力排除黑暗中莫名其妙涌著過來的恐懼。 她告訴自己,文貝妮不再是舞女,兩年前就不是了,她已是盛之安夫人,富有的商人盛之安夫人! 似乎,噩夢的威脅減除了不少,是之安的財富,是之安的名望,是之安對她的尊重与忠實。她輕輕伸手摸一摸之安的手臂,之安在身邊,她安心了。 她翻一個身,看見夜光鐘上指著五點,就快天亮了,是吧!黑夜是不能永遠占領宇宙的! 她閉起眼睛,卻再無睡意。每一次噩夢來臨,她總想起以前,想起那大段地獄般的生活——或許對一些女孩子來說并不是地獄,只要忘卻廉恥,拋開自尊心,以金錢享受為目的,那么,這地獄般的生活會變天堂。 貝妮是她的原名,做舞女時,她叫晶晶,那是舞女大班替她取的名字,表示亮晶晶,表示一定紅的意思。 她可以不做舞女的。她沒有家庭負擔、沒有債務、更沒有依靠她的親人,普通一份工作,她足以養活自己而有余,但她卻做了舞女! 她不是貪慕虛榮,她不是自甘墮落,她更不是飛女蕩婦,她這么做只為了一個人! 是的!一個人! 李立品,不是嗎?那個一同在孤儿院中長大,那個忠厚、純、溫文、体貼的男孩子,那個比她大六歲,有天才卻無錢深造的孤儿! 想起立品,她心中流過一抹難以描述的感情。她對他的感情揉合了兄長与情人,他們在孤儿院中十几年相依為命,早已互相認定是理想伴侶,他們只等待長大,只等待讀完書,只等有一點基礎——唉!提起這些事總叫人心酸,卻又掩不住那絲帶苦澀的甜意。她不想去回憶,卻又渴望回憶,多矛盾的心! 立品絕不是個美男子,從任何角度上看都不是。他只是五官端正、素純洁,污穢的社會完全影響不了他的善良和忠誠。他有一份很特別的高貴气質,像一個天生的學者,那絕不是粗布衣服所能掩蓋的。 他的學業成績永遠名列前茅。他要一邊工作——孤儿院規定的工作,他必須以工作來賺取學費:一邊讀書,但是,他的第一名得來輕松,沒有任何人能搶得去! 他的抱負很大,志向很高,他絕不以自己是孤儿而灰心,而自暴自棄。 中學畢業,他一邊教書一邊儲錢,可怜的教師待遇,他怎么才能儲到一筆足夠深造的費用? 那一年,他已教了六年書,雄心壯志絲毫不減,他念的夜大學也畢業了。同時,美得像一朵飽吸夜露而特別盛放的百合般的貝妮也中學畢業了。她已十九歲,她已不再是個孩子,孤儿總比較早熟,是沒有父母的呵護,是經過了困難的環境而特別早熟。她竟婉拒了孤儿院院長介紹的一份教書工作,她已另外打定了主意! 那就是做舞女! 那個時候,三、四年前,舞女還是一件吃香的工作,能賺到大錢,她明白這一點,她就是想賺到大錢! 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幫助立品出國深造,她連一絲一毫都沒想到自己! 自然,她更沒想到堂皇、豪華的舞廳所孕育的色情与罪惡。 她以為只要洁身自好,她以為能出淤泥而不染,做舞女和做其他工作有什么不同?只是陪客人跳舞,不是嗎?她怎么知道只陪客人跳舞根本不能賺大錢? 瞞住了立品,她和一間最大的舞廳接洽好了!憑她的外貌,憑她的气質,她必能走紅。舞女大班的眼睛比誰都雪亮,給她取名晶晶。 她也有條件。她先借兩万塊錢,分期還給舞廳,而且說定了要立品离開后才正式下海。舞廳怎肯放棄這一張可成皇牌的天才?可笑,他們說她有做舞女的天才!于是,她得到幫助立品的机會! 立品已等了六年,再等下去會過了讀書的年齡,書本這東西又是一扔開就忘了的,憑立品教書的錢,還要過生活,他等到頭發白也出不了國,她怎么忍心讓他等? 她的善良,她對他的感情造就了他,卻也拆散了美好的姻緣! 或者也不能說拆散,只能說他們無緣,是嗎? 她很聰明,她把兩万塊錢寄到美國一間大學,指定這筆錢是給香港學生李立品做獎學金的。美國大學自然通知立品,表示有人給一筆大學獎學金讓他深造。立品大喜過望,當然不會怀疑貝妮,于是忽忙准備行裝,在半個月后就去了美國。 行前,他和貝妮訂了婚,這是最不保險的一件事了。 想想看,結了婚都可以离婚,何況一枚小小的訂婚指環?它套不牢一顆要變的心,如果要變的話! 立品走了,他奔的是美好、理想的前程。貝妮呢?她走進了地獄。 她發現做舞女不是那么單純的事,兩万塊錢的債務并不那么容易償還。靠那一點點正當的鐘點錢,她連做几件像樣的衣服都不成。 客人更是惡劣到無法述說。陪客人跳舞的職業只是個好听的掩飾,誰都知道漂亮的舞衣下是怎樣的一件事。為什么她天真得從來想不到? 她現在發現得,似乎太遲了。踏進泥沼的腳怎能不沾上泥污? 她欲退無路,那一筆欠債拖著她! 那一段日子,若無立品每星期一封的信,她簡直不知道如何活下去。 她要忍受舞客的糾纏,她要忍受大班的壓迫.她要咬著牙齦還債,她的日子過得好艱苦。可是,她始終堅持了洁身自愛的諾言,她只是陪客人跳舞,那是很不容易的事! 一年半的日子拖了過去,她的債終于還完,她深深地透一口气之余,也深深為自己慶幸。她以為,艱苦的路程終于走完了吧? 立品得了碩士學位,他學的是“微電子”,是所謂的尖端科學。他信里寫得好,說已得到紐約大學的獎學金,將到長島的紐大繼續修讀博士學位。他還說,生活一定安,立刻會接貝妮赴美,共同生活! 好美的諾言,好光明的前途,貝妮充滿希望地等待著這一天的來臨。 她問心無愧,她雖是舞女,卻從沒做過對不起立品的事,她真是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蓮花!只要离開香港,和立品結婚,誰會想到,誰敢想一位博士夫人曾經是舞女? 她等待著,等待著,等待著,可是,那么奇异的,自那封信后,立品再無只字片語,立品再無消息,好像從地球上消失了一般! 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她急得發瘋。立品怎么了?病了?出意外?若真是這樣,就算死在美國,美國大使館也會通知啊! 一點消息都沒有,像空气突然凝固般的死沉,飽吸夜露的花朵也漸漸枯萎。貝妮整個人倒下來,不是病,而像,人体失去了骨骼支持! 半年了,立品真的失了蹤。貝妮寫信到他原來的學校和長島的紐約大學,前者說他早已离校,后者說他不曾報到注冊,哦!立品,他去了哪里? 就在這個時候,她認識了盛之安! 大概是緣分吧!之安是個安分守己的正當商人,從來不在歌台舞榭出現。他老老實實、忠忠厚厚,四十歲,年紀不算大,模樣也不丑,絕不像滿身銅臭的大商人。 之安從別人口中得知她的故事,曉得她是個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孩,很同情也很尊敬她。他沒有特別追求她,他也絕不像其他可厭的惡劣舞客,他只是到舞廳里,陪她坐一坐,談談天,或帶她出去吃一餐,他們像一對朋友般地接近了! 是貝妮的美貌、貝妮的善良、貝妮的溫婉打動了他的心,在半年后的一個晚上,他向她求婚。 做了兩年半舞女,她早就厭了,怕了,早想脫离這地獄般的環境,但是,不是和之安,是立品! 立品失蹤整整一年,貝妮簡直不敢再存任何希望。她只以為他遭遇到意外,從來沒想過他變心,她相信,縱然全世界的男孩子會變,立品不會! 她相信他、了解他,他們的內心是合而為一的,這是很難解釋的感情,大概因為彼此同是孤儿,相依十九年的緣故吧! 她想,她若嫁給之安,立品在天之靈也會放心吧!她無法不向自己承認,立品已不在這個世界上,否則,他絕不會丟下她! 她答應了之安! 從此,她不再是舞女晶晶,她從來沒有大紅大紫過,那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舞客,怎肯捧一個洁身自愛的人? 他們宁愿捧那些拋開廉恥与自尊的地獄花! 她成了正正式式的盛之安夫人! 之安比她想象的更富有、更有名望,他竟是報上常出現的人物呢! 她意外之余,更有些擔心,別人會看不起她這舞女出身的夫人嗎? 她也慶幸自己不曾大紅大紫,否則會有更多的人認識她,別人不說她也難堪呀! 她是個好女孩.盛之安的眼光沒有錯,她從頭到尾都是好女孩! 結婚之夜,之安發覺她真的是處女,事前他是半信半疑的。他對她的愛更加深厚,更加堅固。 他尊重她,保護她,他在努力使她恢复自尊心、自信心。他簡直在寵著她呢! 好女孩應該有好歸宿的,是嗎?上帝對每一個人都公平,貝妮也不例外! 她的生活很幸福,立品真該安心了吧!,她永遠不會忘記立品的! 貝妮只是中學畢業,學識不能算好,也不差。她知道,除非她自己能表現得更好,否則,知道她曾是舞女的人,心里還是會看不起她! 她注意自己的一舉一動,她使自己文雅、大方而沉靜。她穿最素的衣服。在她臉上,找不到一絲化妝品的痕跡,她那么美.根本不需要化妝品! 她成功地為自己建造了穩固的地位! 她絕不自己上街,她絕不胡亂應酬,更不和那些太太團打交道。所謂清者自清,沒有人敢看不起她的! 最遺憾的,是兩年多下來,她還不曾有孩子。在之安回公司的大部分時間里,她寂寞! 精神上的寂寞和空虛。 她變得沉默了,愈來愈沉默,她也愈來愈瘦。 之安曾帶她去旅行、去游埠。她為見到新鮮的事物而高興于一時,事后,她依然沉默。 之安以為她有病,便給她找來一個醫生,是王子奇。 她最近就常看醫生。吃藥和打針沒使她复原,更醫不好她的噩夢! 為什么近來她總做著類似的噩夢呢?她不懂! 她再翻一個身,看見窗縫中透過來的光線,終于天亮了。陽光下,噩夢永遠不會打扰她。 “醒了?貝妮!”之安不知什么時候醒來,正溫柔地、含情脈脈地望著她。 “做了噩夢,嚇醒的!”她微笑一下。 “再睡一會,還早!”之安用雙手擁住她。“有我保護你,不必怕!” 她點點頭,在之安的怀里閉上眼睛。 之安是個好丈夫,有足夠能力保護她,她不必怕! 很快地,她沉入甜睡。 ※ ※ ※ 十點鐘,之安离家到公司去。 之安的公司很大,業務做得很廣,除了出入口貿易。還代理外國一些机器入口。他擁有一家相當具規模的紗厂。他的寫字樓就設在中區一幢他自己名下大廈的頂樓。 結婚后,貝妮才真正知道之安的地位及財富遠超過她所想象的。除了意外,她倒沒有什么特別感覺。她嫁之安不為財,只為安全感! 不是嗎?做過舞女之后,更那么莫名其妙地失去了立品,還有什么比安全感更重要? 她給予之安的不是愛情,它的愛情已完完全全給了立品。她尊敬之安、感謝之安,對之安是混合著父親与兄長的感情。 對于一個孤儿,父親与兄長的感情,几乎都和愛情等量。 從前她對立品忠心,今日她對之安忠心。 她要證明一件事:不是每一個做過舞女的女孩子都無藥可救,只要自己意志堅強,每個人都能重新做好人,舞女也可以是最好的家庭主婦。 她在沙發上計畫好今天的菜式,吩咐工人去買菜后,就開始整理房間。二千多尺的屋子,每一天都是她親自整理一切,她認為只有自己動手,才能更像個主婦。 何況,每天之安上班后,她若不動手做點家事,便簡直空閒得令人難受。 有的時候無事可做并不是享受,就算躺也躺不舒服,像個廢人一樣。 貝妮年輕,有充沛的活力,她不想做廢人,于是,家務就變成她最樂于做的工作! 比陪可厭的客人跳舞好太多了,不是嗎? 門窗緊閉,開著冷气的屋子裹好靜,靜得連馬路上的汽車聲都听不到。當然。山頂區汽車少也是原因,但在貝妮心中,就覺得靜得,可歎了。 她怕靜,十分怕。倒不是她過慣了燈紅酒綠的生活,而是,安靜下來她總想到以前,想到立品,這對之安是不公平的! 可是,她排除不了這可怕的靜寂! 她怕應酬,她怕不熟悉的朋友,她更怕人多的場合,她下意識地有自卑感。于是,她只能把自己關在家里,她只能毫無抗拒地接受靜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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