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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風

作者:亦舒

  我開車子從倫敦到曼徹斯特,不過是為了向賴利教授道別。兩百哩路。但是賴利教授愛護了我三年,教導了我三年,四百哩來回算什么呢。
  賴利夫人說:“別忘了我們,常常寫信來。”
  我說不會忘記。回家第一件事,是寫信給他們,然后寄一把扇子給她。她的要求很低,她要一把粉紅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點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后我必須走了。
  晚上十二點,開四小時車,再在路上停停,回到倫敦,天該亮了。晚上開長途車的滋味不好受,寂寞陰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國已經近尾聲,再隔兩天,我人已經在家了。啊!家。
  想到這里,我興奮起來,回家,多么美妙,到了家或許會得想念英國,但這是將來的事,理不了。
  賴利夫婦送我到門口,我上了車,向他們搖手道別。
  我沒有把車子直接開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學門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園,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瓏,我歎了一口气,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把車再兜了一圈。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見。以后即使來英國,不過是路過,不過是逛一下,也不會來曼徹斯特,自然是停在倫敦。
  我忍著心把車子開走了。
  車子駛進公路口,我看到有一個人用搭順風車的手勢,截我的車。在英國三年,我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順風車,也不理這一類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煩。故此我沒有停車。
  但是車子駛過,一瞥問我看見一張東方面孔。
  中國人?
  我猶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國理應互相幫助,如果他是個坏人,算我倒霉,這是我生平第一次讓人搭順風車。于是我把車子轉了彎,回頭去接他。
  我把車子停下來,這時候大微微下雨了,很靜,很浪漫,除了別的車于呼嘯而過,沒有聲音。
  我推開了車門。
  “謝謝。”截車的人說。
  “別客气。”我說。
  他上了車,抬頭看見我的臉,呆住了,他沒想到我是中國人。我看見他的臉,我也呆住了,我沒有想到她是一個女孩子,年青的東方女孩子。
  她關上了車門。我開動車子,車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國人?”我問。
  “是,”她問,“你也是中國人?”
  “是。”我笑笑,側頭看她一眼。
  她是一個美麗蒼白秀气的女孩子。年紀不大。剛過二十歲吧。穿著一套破粗布外套褲子,樽領毛衣,帶著只帆布袋。我很惊奇。
  這樣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車子,不太危險了?幸虧是我,如果碰見了一個外國人,怎么辦?
  我一邊開車,一面打量她。
  我發覺她右邊眼角一顆眼淚型的痣。美麗。
  在曼徹斯特三年,我見遍了所有的大學的中國學生。她是誰?怎么我沒見過她?
  “抽煙?”我問。
  “不,謝謝。”她的聲音有點啞。
  “我去倫敦,你呢?”我問。
  “太巧了,”她動動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來,她有點疲倦,“我也正去倫敦,我很幸運。”
  我點點頭。四小時,我有伴了,真不坏,我運气也好。
  “你常常搭便車?”我問她,“很危險,單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這种事。”
  她脫下了帽子,黑發像瀑布似的流下來。
  她說:“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順風車。”
  “這么巧,這也是我第一次讓人上車。”我說。
  “謝謝你。”
  “不要謝。”
  雨下得有點急。
  “有點冷。”我燃著了一支煙。
  路很滑,我把車子開得很小心。
  “什么使你今天出來截順風車?”我問她。
  她低聲說:“我訂了旅行車,晚班的,但是錯過了車子。我在家里等一個長途電話,電話沒有來,我等了又等,然后錯過了車。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車。危險就危險吧。”
  “有朋友在倫敦等你?”我問。
  “沒有。我去住青年會。我想念倫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覺得奇怪。她長得這么好看,但她的語气,卻是這么煩膩、厭倦、寂寞、蒼白。她用手撥了撥頭發,手指是雪白纖長的。美麗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只纖巧的貝殼,戴著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環,金珠是十分細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气。
  “你是學生?”我問。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學。”
  “你喜歡這一科?”我問,“荷令斯大學很出名。”
  “我喜歡讀書。不管哪一科,不管將來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歡念書。”她向我笑笑。
  那顆淚痣動了一動。
  我點點頭,“很好。但是我在曼徹斯特理工學院三年,我沒有見過你,為什么?中國同學會你怎么不來?”
  “我剛到。”她說,“才一個月。”
  “難怪,我早兩個月就去了倫敦。”
  “所以。”她說,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別的。她有濃眉,郁气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膚,直而長的黑發,不能再特別的一個女孩子。我為什么不早一點認識她?現在我已經要离開英國了,多可惜,我已經要离開英國了。這些年來,我一直沒有女朋友,只因沒有合适的。但是她……
  我把車子開得相當慢,至少比應該的速度慢一點。
  “你喜歡英國?”我問。
  “到處都一樣,老實說,到處一樣。”她說。
  “當你住久了,認識同學、朋友,一切便不一樣了。”
  “希望如此。”她說。
  她不介意說話,她的對白很禮貌,但是又隨和,好像我們已經認識很久了,談得像老朋友。我很快樂。
  我說:“如果你肚子餓,我們可以在二十哩外一個地方停下來,喝杯熱咖啡。我知道一間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猶疑的說。
  我笑,“你相信我?雖然大家是中國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坏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說:“我也可能是坏人,你不怕我?”
  “別開玩笑。”我說,“怎么可能呢?”
  她靜默了。
  我開著車。在公路上疾駛,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樣的,沉悶之极,如果沒有人說話,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險。
  “你喜歡倫敦?”我問。
  “倫敦?是的。美麗的城市。我喜歡。我不大喜歡英國人。下一代還好,有的也很驕傲,破落戶作風,不過到處一樣,人也一樣。”她的語气里有一种無所謂,無可奈何,落寞之情逼人而來。
  女孩子快樂的時候是美麗,哀傷的時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認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緊緊地抿著,這樣的一個女孩子,真正笑起來是怎么樣的?
  她穿著一雙很好的半統靴子,那只帆布袋是考究的,一只手上戴滿了戒子,銀手鐲,配著一條銀鏈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种不羈,甚至略為邪气的味道,与她秀气纖細的臉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剛才我的車子經過,還以為她是一個男孩子。
  雨還是下著,我開了車內的暖气。車子里沒有無線電,我不喜歡車子有無線電,這世界已經夠吵了。
  “香港怎么樣了?”我反問。
  “老樣子。各式各樣的人,想盡各式各樣的辦法賺錢,气派特別,無恥也無恥得特別。賺了錢拼命的花錢。我喜歡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讀完了書還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從來沒有听過這么特別的論調。她不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這里多久了?”她問我。
  “三年。”
  “沒有回去過?”
  “沒有錢買飛机票。”
  “說笑話。”
  “真的,省了錢,都是千辛万苦賺回來的,做餐館,做工厂,那些英鎊,恨不得都存下來,一張張裱在牆壁上,留為紀念。結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時候想才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過如此,”忽然之間,我也發起牢騷來,“回到家里,是另外一個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适應英國,又与香港脫了節,駝子摔交似的,兩邊不著。”
  她笑。顯然很同意我的說法。
  我喜歡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國,來不及拍照片,買新衣服,找男朋友,獵丈夫,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輩子在枝上做鳳凰,窮的慕虛榮,不擇手段的濫交,有錢的搔首弄姿,吊著賣。只有她是例
  三年里我見過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為了什么來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這么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說:“當然你讀過這首詩,三個皇帝去朝圣,千辛万苦到了,看見了基督降世,再回來,不過如此,兩個陌生的世界。對我來說,生活總是陌生的,我不适應生活,又沒有資格叫生活遷就我,所以到處一樣。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后再去馬賽,我喜歡博物館,因為畫与雕塑是靜的,它們好歹不出聲,我喜歡。其余的,不過如此。大城市,看過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馬賽是臭的。只是傳說可愛,可愛的人,可愛的地方都不能接近,接近就失了美態,据說威尼斯更髒。我對旅行完全失去了興趣。還是讀書好。”
  這一次輪到我笑了。
  “我說得太多了嗎?”她問。
  “沒有。我有同樣的感覺,真的,不騙你。”
  “大多人喜歡旅行。寫明信片,最后一句總是:‘多希望你也來!’真滑稽,沒有比這更幽默的了。不過是一個地球。你有去過天像館嗎?宇宙是偉大的,是不是?”
  我微笑。我喜歡听她說話。
  她聲音是溫柔的,像小溪流過石卵,那种節奏,使我無法不留心听。
  我給她一包糖,她一顆顆的吃著。
  我把車子停下來。
  小食店到了,我們兩個人都沒有傘。天气真冷。
  我把一條長圍巾纏在她脖子上,她抬頭看著我。她的臉還是异常的蒼白,眼角的一顆痣像永遠的眼淚。我們站了一會儿,然后我与她走進小食店。
  小店里有几張高凳子,我与她坐上去。一個濃妝艷抹的金發女人走過來,她真是全副武裝的:假睫毛,耳環,項圈,低胸裙子,厚底鞋,又胖又壯,手臂上汗毛是汗毛,雀斑是雀斑,人還沒有走近,一股体臭先襲人而來。我那一點點离別之情,忽然消失得無影無蹤。不在外國住久了,怎么曉得中國人的好處。
  我問身邊的女孩子:“你吃什么?”
  “可口可樂吧。”她說。
  “三文治?”
  “不。”她說,“我不餓。”
  “你一定要吃點東西。芝士三文治可好?”
  她點點頭。
  我叫了兩份三文治,兩杯汽水,我們坐著。
  她終于沒有動那份三文治。她的臉向著窗外,雨順著玻璃流下來,流下來,外邊是漆黑的,什么也看不見。她心不在焉的喝著可樂。
  她是孤獨的。我知道。我看得出來。
  我說:“到倫敦天就亮了。”
  她點點頭。
  “春假可以回去,見到朋友,你就不寂寞了。”
  “你怎么知道我寂寞?”她問。
  “看得出來。”我答。
  “不可以以貌取人。”她笑。
  她的笑不過是動一動嘴角,然而卻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逗人;我想:或者可以問她的地址,或者可以寫信給她。如果我是一個真正懂得感情的人,我應該留下來,為她留下來。但這年頭,哪里去找這樣浪漫的傻子?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男人,最多不過為她的寂寞,為她的別致感喟一下,如此而已。啊,這世界。到處一樣的。
  我放下了玻璃環。
  她已經摸出了角子,放在桌子上。
  “讓我請你。”她說。
  我沒有与她爭,我點點頭。
  我們离開了小食店,她老實說:“我真有點疲倦了,不過還支持得住,在外面吃過苦的人,無所謂,去年暑假我為了賺點外快,在一間酒店里天天工作十四小時,几乎精神崩潰。做完出來,多少才恢复原气。我絕對不看輕体力勞動,但我不喜歡体力勞動。”
  我先開了車門,再從行李箱里拿出一條毯子,遞給她,我怕她會冷。我們上車,又繼續路程。每次去倫敦,我都覺得路長得永遠不會到似的。
  這一次例外。
  我問:“你的名字,可以告訴我嗎?”
  她轉過頭來看著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單名靖。”
  “靖?晴?”她低聲問。
  “不是誠,是靖。立青。”我說,“姓張。”
  “如果是女孩子,叫晴多好。”她笑,
  “晴。”
  “我沒有兄弟姊妹。”我說。
  “我兄弟姊妹很多,都是有才有干的,只除了我,我是蠢材,徒然叫他們為我擔心。”她平靜的說。
  “胡說,”我道,“怎么可能!你少截順風車,他們就不用擔心了。上次有一個女孩子,搭便宜車失了蹤。”
  她調皮的說:“她搭了一架綠色的蓮花跑車,我比她精,我截老爺車,開破車的人不會坏。”
  “你沒有男朋友嗎?找個男孩子接送也罷了。”
  “是,我也動過這种腦筋,結果這個男孩子接了我兩次后就動手來搭我的肩膀。”
  我溫和而帶點惊异,“搭肩膀是普通的事。”我說。
  “是。拉手都行,但是接送几次就得取回代价,我沒有那么便宜,他想昏頭了,我還是乘火車好得多。”她輕描淡寫的說。
  這么倔強,我很吃惊。
  “為什么不買一輛車呢?我這輛車三十五鎊。開到倫敦,就送給一個好朋友算了,干脆之极。”
  “呀。但是我母親扣留了我的車牌不還,我撞過車,她怕我丟了性命。”
  我搖搖頭,她真是野馬。而且她也沒有告訴我她的名字,為什么?怕我吊她膀子?我不會登徒她,她也應該知道,那么到底是為了什么?
  我不想再問她,她有權不告訴我。
  我問她:“你會唱歌?唱個歌,以免我睡著了。”
  她怔了一怔,她說:“多少年了,我乘一個男孩子的車子,他說:‘跟我說話,不然我渴睡,會撞車。’我只乘過他的車子一次。他是個可愛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愛的男孩子都已經有女朋友了。”
  我說笑,“我很可愛,但是我沒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戀愛過?”
  “有。”
  “她在哪里?”
  “不知道,分了手沒有再見過。”
  “她可美?”她問,非常有興趣的樣子。
  “對我來說,是的,她有非常圓的眼睛。”
  “發生了什么?”她問,“為什么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學,我來了英國,我們沒有吵架,只是信越來越少,越來越少,后來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极想念她,但是我沒有寫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從來沒与人說過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間,在車子里,我對一個陌生女孩子說起。
  “你不惋惜?”她問。
  “有什么用呢?我吐血也沒有用,這年頭的蝴蝶是毛虫變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愛過一個人。就是那個叫我不停說話。好讓他半夜清醒地開車的男孩子。我愛他。我們只見過兩面。也許見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鬧翻。但我們只見過兩次。他不知道我愛他。那不重要,我愛他就行了。”
  我邊問:“他長得好看嗎?”
  她說:“他有真清秀的濃眉,我后來再也沒有見過那么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無可奈何的一個笑。
  “你想念他?”
  “無時不想。”
  “唱一首歌。”我說。
  她唱:“如果你要离去。
  在一個夏日。
  你不如連陽光也帶走,
  我現在告訴你,
  當你掉頭而去,
  我漸漸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個再見……”
  “可愛的歌。”我說。
  “是的。”她說,“你也唱一個。”
  “我不會唱歌,我背一首詩給你听听。”
  “好,你背。”
  “如果我再見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靜默以眼淚。”
  她把頭轉向車窗,很久不出聲。
  公路上車子漸漸少了。兩百哩。我离家足足八千哩。媽的八千哩。后天就回去了。在机場上有什么人在接我呢?父母,親戚,沒有女朋友。就是沒有女朋友,有個女朋友就好了。
  我臉上應該挂個什么表情?大喜欲狂?哭?擁抱?還是什么,我不知道。
  我說:“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說,“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為我唱一個,我是陌生人,不要緊。”我說。
  “陌生人?”她注視我一會儿,“多年之后,在街上碰見我,你會認得我嗎?”
  我一呆。她的問題為什么這樣特別呢?為什么她要人記得她?為什么?當然我是會記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子,不容易忘記。
  我因此問:“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會記得你。我會說:‘你好嗎?’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國,你搭過我的順風車。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時間,時間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后,五十年之后,我就不肯定了。”
  “誰活得這么老?”她索然問。
  “有些人還真活到八九十歲。”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這個問題,有時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別說這种可怕的話,有些事情,多想是無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只手駕車,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這么多有什么意思?這世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像這條路,起初有月色,后來下雨,現在降霧。這霧啊,遮住了前面的視線,車子仿佛駛往永恒,永遠不會到達目的地了,連我也害怕。
  我与她在車子里說著話,我真的連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嗎?我好像是她最好的朋友。我們了解對方之极,可以一直不停的說下去,說下去。
  “如果你疲倦,躺一下。”我說。
  “不用。”
  但她還是閉上了眼睛。她有很密的眉毛,黑發垂在車椅背上。黑發是全世界最美麗的頭發。我要開車,我不能盯住她看,太可惜了,如果我早些日子認得她,我在英國這三年不會這么寂寞。這三年來我什么樣的女孩子都見過了,不過只限中國女孩子:新界來的女侍,開林寶基尼上學的千金小姐,自費半工讀的好學生,女護士,嫁過來落籍的新娘子,什么都有,就是沒見過她這樣美的。
  我這些年來,正在找她這樣一個女孩子。
  如今見到了,卻遲了,我要走了。
  車子漸漸駛入市區,天亮了。一种灰色的亮光,不是藍的。先看到的是海德公園,在一种朦朧下特別美。她好像睡著了,我不知道她要在哪里下車。老實說,我不想她下車,下了車就是分手,分手几時再見?
  但是她睜開眼睛,她說:“到啦?”
  “到了。”我說。
  “你知道勃朗宁街?我在那里下車,青年會在附近。”
  “知道。”我說。
  她忽然哼:“你說你寂寞你要走,
  但我會拉著你的手,
  在倫敦街上逛一遍,
  你或許會改變主意。”
  倫敦是寂寞的。
  這些歌,她唱的歌,也都寂寞。
  時間過得快啊,四小時一下子就完了,我們到了倫敦。
  我在勃朗宁街停下來。
  太陽出來了,太陽升得早,倫敦是一個別致的城市。
  她把頭轉過來,她問我:“如果我約你出來,你會答應嗎?”
  我毫不猶疑地點頭。
  她笑了,一個很得意很喜悅的笑。“几時?”她問。
  我說:“我星期一要回香港。只有一日兩夜的時間,你說几時呢?”
  她呆住了。她沒有想到我會走。而事實上我連箱子都鎖好了。我上曼徹斯特,不過是說聲再見,回來把車子交掉,就走了。而她,她還要留在英國,她另有一套計划。我們的緣分止于此,止于短短的談話,止于兩首歌。
  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把著車門,不知道說什么好,我明白。我很明白。
  終于她問:“后天回去?”
  “是的。我不打算再回英國。”
  “那么你一定很忙,大概沒有空赴我的約。”她說,“謝謝你送我到這里。”
  “如果我把地址給你,你會寫信給我嗎?”我問。
  她搖頭。
  “我今夜可能見你?明天?”
  她動了動嘴角,那顆痣在雪白的臉上太明顯了,好像隨時會掉下來似的,是一顆眼淚。她眼睛里的郁結与惋惜我看得懂的。
  她慢慢把圍巾解下來,還給我。
  清晨的風拂著她的長發,她纖瘦、怯弱,我看著她,一直看牢她。
  然后她說:“今夜,明早,我想不必再見了。大家都很忙。謝謝你。祝你……順風。”
  我怔怔的看著她,她走了,帶著她的行李袋,她沒有回頭。
  過了兩天我照原定計划上了飛机,平安的到達家里。我以后再也沒有見這個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現在住什么地方。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們只相處了四小時,在一部汽車里,從曼徹斯特到倫敦,四小時旅程。因為她截住了我,她要搭順風車。她是一個臉上有淚痣的女孩子,憂傷而美麗。我不會忘記她。再隔十年,在街上我也必然可以把她認出來,只是我再也沒有見到她。
  再也
  沒有
  見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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