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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 所以這是世界上最复雜的事。 我見她是在一個夏日。 我与我的女朋友在尖沙咀海運大廈一角走路。女朋友在郵局寄包里給外國的親戚,我在旁邊等她。我跟這個女朋友認識很多年了,她的缺點很多,可是我覺得人的缺點一向是很多的,所以并不以為意,我不大喜歡換女朋友,我連鞋子的樣子也不大換,穿來穿去是一個歐式。 我的女朋友叫秀意。我不喜歡她的中文名字、但是我叫她“意”,或是“小意”,倒也不難听,她現在也不小了,廿二、三歲的女孩子,最期望結婚。她說最好我們年尾結婚。我無所謂。 我認為愛倩止于此,愛情講究的不是熱度,而是耐久。這一點我不怕,我一向知道自己是從一而終,負責任的人。一輩子只念過三間學校──小學一間、中學一間、大學一間。從一而終。 可是那個夏日,我看見了她。 不,不是我看見她的,我都弄胡涂了,是小意先看見她的。小意寄了包里;要去海運大廈逛衣服舖子。 我記得我想回家睡午覺看武俠小說。 小意還很生气,她說還沒結婚就一副老頭子樣儿,從來不跟她出去跳舞,只偶然看一套電影,還專門挑莫名其妙的來看。連逛時裝也不肯。 我沒說出來。其實那种時裝我們又買不起,一件襯衫都好几百,我家一沒做戲的女儿,二沒有搶銀行的儿子,這种店怎么去逛?看多了白白眼紅而已。 可是小意一定要去,我沒法子。 才走出郵政局,迎面來了一個女人,小意忽然“咦”的一聲!“老四!”她說:“真是她,喂!”她叫起來,“老四!老四!不認得我了?你是几時回來的?” 我最怕人在街上大呼小叫的,故此連忙白小意一眼,她沒理我,追了上去,前面的女人便停住了腳,听她要說些什么。我只好走過去,站在一角。 又是她哪里來的女朋友?小意的女朋友奇多,可是一轉背她就逐個批評,我也覺得她沒做人妻子就擺個太太樣子。 一個女人叫老四,我禁不住笑了,哪儿有這种名字的?這跟長三堂子里的人名倒有點像。 我看過去,當時小意穿看牛仔褲,一件很好的襯衫,袖子卷著,頭發剪得很好,扁扁的面孔都是笑意,我非常的滿意,這樣的女朋友也算不俗了,她只有一個毛病,喜歡穿高跟鞋,她嫌自己矮,所以把鞋子藏在褲管下,不過她的高娃都是漂亮的。 當我的眼光落在她女朋友瞼上,我就呆住了。 她是一個很高的女孩子,极高的。穿一條薄薄的麻布褲,一件薄薄的麻布寬襯衫,長袖子,襯衫上面繡滿了花,都是淺藍深藍的花。長頭發束在頂上,梳成一條粗辮子,辮子又盤成一個圓髻,上面打橫插著一枝晶瑩的玉簪,雖然不很綠,可是也屬好玉。戴玉鐲的女人太多太多太多了,可是玉簪卻少有。這時候天真熱,她出了一身汗,衣服薄薄的貼在身上。身段的纖細、苗條与柔軟是少有的,她的腳上是一雙薄底涼鞋,淺藍色的。我最最喜歡這一种鞋子。我簡直不敢抬頭看她的臉,怕她長得太美了。 我終于看了,她的确是与眾不同的,她沒有那种美艷,只是淺棕色的皮膚,天然眉毛,鼻子很挺,秀气逼人而來,但不知為什么,她臉上有一种倦態,形容不出的倦態,不是睡眠可以解決的,她眼底下有一層黑圈。她一邊微笑,听看小意嚕嗦,一邊出著汗,用手抹著額角,她身邊地下放看一包包的東西,顯然也是買了東西。 她其力的确是心不在焉,我看得出來,小意說的話她一句也沒听進去,可是她很禮貌,太禮貌了。她點看頭,應著,可是沒有參加說話。 忽然之間小意把我拉了出來,“家明,過來,過來見我的好朋友老四!” 好朋友。小意真簡單,人家可沒把她當老友。 我只好前去點點頭。 那女子正面對看我,我看到她臉的正面,她在右頓臉上有一顆痣,眼睛抬起來,雖然沒有太多的神采,但确是美目,她敷衍的向我笑了一笑。 小意來不及的說:“老四是我的朋友,我們在中學同學過一年,老朋友了,是不是?老四?” 老四軟弱的點點頭。 “老四,我們去喝茶,你現在開車沒有?”小意問。 “我現在走路。”她答。 “車子呢?” “賣了。” “又買新車?你買什么?這次買要買馬薩拉蒂了!”小意羡慕的說。 小意就是這一點不好,我不明白,她為什么老是羡慕人。但是我不介意,我仍然是對她好的。是呀,她比不上很多女人!可是我也比不上很多男人,所以我們倆正好是一對。 可是這個女孩子!我沒有見過一個這樣子的女孩子。她有一种出世的味道,仿佛在這世界上,只是暫時停一停,她在別的地方有更好的環境,有更好的事要做。這种感覺是很難形容的,可是我覺察到了。 我看著她与小意說話。 小意半拉半扯的把“老四”拉到美心去,坐下來,她喝檸檬茶,我叫了啤酒,我留意老四,看她要什么。 她想了很久,說:“基尼斯。” 我微笑。 她隨隨便便的坐下來,汗凝在她額角頭上,飲料來了,她默默地喝著。 小意一直說:“老四……你看你,穿成這樣子,那衣服薄得我几乎看到你內衣了,一身汗,也不抹一抹,頭發又亂,人還是懶洋洋,算什么?噯,巴黎怎么樣?” 老四笑笑,“到處一樣。” “我与家明也打算去看看。”小孟說。 我從來沒提過我們會去巴黎,不曉得她是怎度想出來的。她問老四:“巴黎可愛吧?你耽了四年,總有留下來的道理,有沒有洋男朋友?” 老四笑。不答。 我不便插口,我只是看著老四的反應。 小意又說:“你買了什么東西?” “五雙皮鞋。”她說:“我沒有皮鞋了。” “我的天!你還是穿平底鞋。不過你那些皮鞋,也不用提了,真貴。老四,咱們這些老同學中,最能干是你了。“ 我微笑,背后小意又不曉得要說這個老四什么坏話了,也不是坏話,只是她愛說長道短的,不過表面上她這么尊敬老四,也不容易了。 老四一直沒有說什么話。 我也不敢說話,這种女孩子一看外表就知道不是輕易可以得罪的,說錯了話,何必呢。 一直等到喝完了酒!我付了販,老四淡然的說聲“謝謝”,便飄然走了。 我便跟小意說:“你教她穿衣服?打扮?人家這叫有型有格,你再穿得漂亮點,也不過是芸芸眾生中之一名,她這樣,才難得呢,哪里有這么容易的事?不可能個個女孩子都像她,你少開尊口吧。” “不不,老四跟我蠻好的。”小春說:“她不介意。” 我只笑不語。 小春說:“奇哉怪也,每個人都不喜歡老四,說她愛理不理人的,但是你,幫她說了一大堆好話。” “那些人,沒有看懂她。” 小看不高興了,她問我:“你算是看懂了,啊?” “沒有。”我微笑。 小意是吃醋了。 我們年底,仍然結婚嗎?仍然結婚吧。 我想是的,沒有疑問。 然后我又見到了她。那個老四。 她還是在那個地區買東西,不過隔了三天,我看到她,停下來跟她打招呼,她沒見到我,一頭撞上來,我連忙扶住她,她停了停神,看看我,像是記得我,可是叫不出名字,我連忙自我介紹一番。 她微笑,點頭,“小意好吧?” “不錯。”我也微笑。“你天天出來買東西?” “我要回台北,帶點東西。我有個坏習慣,穿什么用什么,慣了之后,改不過來,所以那里買不到的東西,在這里都要買,有時候去英國,帶美國肥皂,怕買下到。到香港,又把台灣牛肉干帶回來,整日無事忙,可笑死了。”她邊說邊笑。 把我當作老朋友一樣,由此可知她對每個人都非常非常的客气。 這是好習慣吧。今天她換了一件貝殼紅的T恤,非常的明媚,与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對比,長發依舊,鞋子是小小的縛帶鞋,無瑕可擊的打扮,這才是最最新的裝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見。 小意只會跟潮流,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比人家落后一年半載,說什么都俗一點,首飾与裝飾品都過了份,沒有自然的味道,看那些模特儿站出來,一個個撙腰仰頭─跨著腿,半點柔軟感也沒有。可是小意還來不及的學,我不明白。人都是很難了解的。 當時我說:“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的車子就在附近。 “不方便的,”她推辭,“我自己叫車便可以了。” 我不勉強她,她不是客气,她是真的不想麻煩我。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車,替她開門,替她關門。她忽然給了我一個很溫和的笑容,像太陽一樣的。 車子開走了。 我告訴小意我見到了“老四”。 “她一個人?”小意問:“有沒有男朋友?” “沒有,沒有看見。” 小意說奇怪,老四從來不与男人在一起。我說人家也許沒男朋友。小意笑說:“她沒有男朋友?你相不相信?像她那樣的人,沒有男朋友?” 我當然是相信的,只是別人不相信。 小意跟她是中學同學,她們只在一起一年,老四被調到別的學校去了,以后也有聯絡,后來小意留在香港工作,老四被父母送到外國去念了几年大學。 “在巴黎讀書,讀什么書?那根本不是一個讀書的地方。”小意皺上了眉頭,她還有一點妒忌的。“她喜歡畫,所以也可以說是去對了地方,花是花了很多錢。” 小意的父母沒有多余的錢送她到外國去混几年,可是我覺得這是無所謂的,娶老婆就是娶老婆,与這种附加的條件沒有關系。一個女人要讀書,三步不出閨門時期也還有李清照。到外國東奔西走的女人多著,學問好的有多少?我曾多次向小意解釋。 但是平時她不提,一見到有學士碩士的女人,她就不高興了。 在她口中,老四是個不錯的女孩子,不驕傲,可是常常有點心不在焉,功課很好,她很少提及她本身的事,所以也沒有多少人知道她的事,只曉得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卻早离婚,她不大說話,說起來卻很有幽默感,同學并不討厭她。 小意說:“她很漂亮,不過不容易接受。” 小意過几天廿三歲生日,她要約老四。我想起老四說過,她要离開香港,不曉得現在人在何處。不過小意還是約到了她,她說沒有空,不能來,小意硬要她來,并且派我去接她。我真是拿小意沒辦法,只好答應。老四也拿小意沒辦法,也只好答應。 小意得意的說:“說老朋友就是老朋友。”她停了一停,“很多人說,不能讓男朋友接触到別的女人,否則就不行了,男人變得快,可是我不怕,我相信我的男朋友。”她看看我笑。對這樣的女朋友,還想怎么樣? 她与老四的年紀差不多,可是人家這么成熟,小意這么幼稚。這是環境使然,小意從她父母的手直接交到我的手中,她的日子不是十分丰足,但是她沒有憂慮,沒有憂慮的人是長不大的,但是長不大的人單純,不會裝假。 我問起老四為什么叫老四。小意說:“那時候學校里我們班只有四個女孩子,她最小,所以她是老四。” “你是老几?”我好奇的問。 “老大。”她說:“我們都是同年.我比老四大七個月。” 那么老四也不過只有廿三歲。真是,她臉上的倦容是什么地方來的? 小意以前那些女朋友,我都見過,只有這一個最突出。 到了她生日的那一日,她五點鐘叫我去接老四。 我問:“八點才吃飯,這么早去干什么?” “我找她來幫著我招呼客人。你在這里礙手礙腳的,不好,不如去接她來。”小意說。 她自己忙得要命,搞了一個星期。訂自助菜!研究菜單!請客人,發請帖,還要去買衣服鞋襪。不但要打扮她自己,還要打扮我,女人。 我听她的,照地址找到了老四的屋子。她住在半山那种少見的老房子里。 她來開門,手里抱著一只貓,頭發被在肩上,穿粗布褲与T恤。她惊奇:“怎么是你?” 她的頭發原來是天然發曲的,散在肩上才看出來。她微微的笑看,抱著一只貓。我看看她,就已經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我沒有戀愛過,我認為戀愛是和洽相處,但是現在我心頭上的感覺告訴我,不不,我選小意是一個錯誤!我應該一直等下去,直至認識一個這樣的女孩子才是。 她見我站著,不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就說:“請進來。” 我進去坐下。她沒有穿鞋子,只拖著一只繡花拖鞋,大概急于來開門,另外一只沒有找著;故此現在急著尋,在沙發底下,我拾給她了。 她把鞋穿在腳里,那只貓跳到我身上來,我抱著它。 是的,我揀錯人了,但是我是一個從一而終的人,我是一個因循而且非常守舊的人,我不贊成換女朋友,倒不是我懶,而是因為這樣做會引起無限的痛苦,對小意是不公平的。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男人,我必需要明白,這世界上有許多東西,許多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望不可即的,我一定要放棄這個念頭。 她在等我說話,看看我。 她的頭發縐縐的垂在肩上。 我說:“小意說你早一點去可以幫她招呼客人。” 我說得很笨拙。 “我不會招呼人,小意是知道的。”她微笑,“你轉告她,我在七點鐘會去的,我還沒洗頭呢。”她說。 “這樣就很好。”我沖口而出。 她用一只腳把拖鞋踢來踢去,輕輕的。 我低頭看看拖鞋,是黑底的緞子,上面繡著一只白色的蝙蝠。 她說:“你應該幫她呀。” “她也嫌我不會招呼客人。”我坦白的說:“而且客人哪里有這么早來。” 她靜了一會儿。不響。奇怪,通常兩個人在一起,不說話是很尷尬的,但是這一次我不覺得,反而很自在。人為什么一定要說話呢?我与她都不是喜歡說話的人。 她說:“你一定奇怪我沒回台北吧?我在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于是留了下來。白忙了几天,現在櫥里都是存貨,沒有用。”她又微笑。 那种微笑是帶嘲弄的。對于未來的一种無可奈何。 我問:“你不介意我多坐一會儿吧?如果我馬上回去,小意會說我辦事不力,我多留半小時,會好得多。” 她笑了,“真是……有男朋友真好……”她加一句:“尤其是好的男朋友。” 我詫异的看著她,怎么她會有這种想法呢?看上去很享受獨立的女孩子。大概是客气話吧。 我轉過頭去,看到露台上有一只缸,缸是黃、綠兩色的,里面种了一株杜鵑花,開得密密麻麻,一种蜜紅色。還有另外一只缸,什么也沒有。 她笑問:“你一定在想,另外一只缸,也該种點東西?” 我點點頭。 她答:“里面養看金魚,不能种。” 我馬上站起來,走到露台去,低頭看向缸里,可不是一缸的金魚!我不認得,卻也知道是名种,我說:“這是一對水泡眼。” 她說:“是了。”并沒有多解釋。 水缸里有水草,缸面映出了我的影子。在城市中,一層洋房里,因為有這一缸水,我得到了意外的喜悅。 我很開心。 我轉頭看她,我說:“你真是蠻會享受的。” “這叫享受?”她也笑了,“以前一個作家說他最不喜歡金魚,因為金魚做作,又最不喜歡貓,因為貓殘忍狡猾,但是我又喜歡這作家,更喜歡貓与金魚。” “你一個人住?”我問。 “還有一個老佣人。”她說。 “父母呢?”我問:“現在住哪里?”問了才后悔,我記起小意說過,他們是分了居的。怎么可以問這种問題? 可是她神色一點也不變。她說:“他們一個住台北,另一個任美國。” 我不響。 她說:“小意沒告訴你嗎?那時候中學,同學老托我父親寄這個寄那個的。” 我還是不響。一條紅繡球娓娓的游過來,游過去。 我知道我應該告辭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終于抬起頭來說:“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卻說:“佣人剛剛沖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廳茶几上放看兩個茶盅,于是又回到客廳喝茶。 我說:“香港真是,一年九個月夏天。” 她說:“英國九個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個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過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气与暖气的地方。”她說。 “你覺得哪里都一樣?”我問:“你說的。” 她一怔,她大概覺得我的記性是出奇的好。她一開始說的話我就記住了。是呀,我也承認這點。 “是的。”她說:“哪里都一樣。” “總有比較喜歡的地方吧?”我問。 “台北。” 我微笑,這絕對不是女孩子會選的地方,她偏偏選上了。 “為什么?”我問。 “好地方,好人民。”她說得很簡單,“坏男人坏女人全到香港來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歡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么好?”她笑問:“不過有几張畫而已。” 我不再說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說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問:“是什么茶?” 我笑,“是碧螺春。不過你佣人沒有將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間,她的臉漸漸漲紅了。 我問:“你喝的是什么?” 她笑答:“可口可樂。” 我笑看告辭。她沒有留我。 送我出門的時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只拖鞋了,光著一只腳替我開門。 我說:“七點見。” 我開車回小意的家。我們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過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廁所,她看我洗臉漱口,要多丑就有多丑,沒有味道。所以我們分開住,有時候她周末來我處,為我煮一頓吃的,有時候周末我去她家,為她粉刷牆壁,真的,我們相處得很融洽,可惜看見她的女朋友之后,我發覺我們……只是好朋友,互相了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愛人……不過這种比較淡淡的感情,可以維持得比較久吧。 小意見我一個人回來,也沒有多大的惊奇,她說:“老四一向孤僻,隨她去吧。” 我坐下來,小意又叫我出去買花,我想我簡直成了小璍□。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還是喜歡差男朋友做這個做那個,好省力,可是這個小璍□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璍蠱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頭地位高,越听她指使的,她越高興。小看是芸芸眾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習,不在話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內。 我出去替她買花,買了很久,忽然我不想買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買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紅的。現在的花,我的媽,什么价錢,我的銀包空了一半。 然后我再去珠寶店,多日前我訂了一只碎鑽雞心給小意,現在已經鑲好了,很体面的生日禮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里。 忽然我看見了一只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塊四方的象牙,上面刻著65──一個快樂日子。英文的。我馬上寫支票買了下來,要送老四。她太不快樂了,人生苦短,誰都該向小意學習,不愿學的該打。 我回去的時候,已經遲了,客人來了,連老四都到了,她穿著一件惊人的衣服,從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長袖長裙,可是背后全挖空了,由雪紡繡成一只大大的蜘蛛网,我看得簡直呆了。 小意迎上來,很不高興的問我:“去了這么久!” 我把花与禮物給她,她看了,轉怒為喜,我替她把那條項鏈戴上。 她悄聲跟我說:“你看老四,發了瘋了,這么普通的家庭生日會,她穿了這种衣服來。” 是的,老四過份盛裝了一點,搶盡了所有人的鏡頭。但是她賓在太漂亮了,相信每個在場的男人都不會反對。我走過去,她拿著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通過去。 她奇怪的問:“是什么?” “一件禮物,沒有其他的意思。”我說。 她拆開了,看了一看,讀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馬上戴在手上,說:“謝謝你。”一點沒有虛偽的客套,非常高興。 她有點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沒有說話,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緊緊的。 然后她放開我的手,她說:“我要告辭了。” 我說:“舞會才開始。” 她說:“沒有關系,沒有我一樣,我先走了。你跟小意說一聲。”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車好了。”她說:“你要放心,我會照顧自己。”她笑笑。 她走向門口,我送她到大門口。 她看看我一會儿。她說:“我明白了,謝謝你。” 我輕輕說:“你喝多了一點酒。” “是的,喝多了。”她說。 然后她走了。 小意明明看著她走的。可是她沒留她。 她說:“老四沒來的時候已經吃了酒,這种年紀,有什么了不起的事?要喝醉酒?她走了也好,免得影響大家的情緒。對了,剛才她為什么拉你的手?為什么?” “沒什么。”我說。 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性格,我的為人,真是聰明人,她決定不久留。 從此之后,小意沒有提過她的女朋友。 至于老四,很奇怪,沒多久,她就搬回台北去了,与她母親同住。好好的房子与職業都放棄了。我只見過她匆匆數面,印象難滅。 后來小意也改變作風,不大相信我了,她在路上見到女朋友,總是把我拉得很緊,匆匆而過,不過是點點頭。我們還是打算在年底結婚。 是啊,在年底結婚。 我看見她的女朋友,覺得她的女朋友好,于是換一個,但是也許新女朋友有個更好的女朋友,難道我又去換一個?這樣換,換到几時?人家換我,我又有什么感想? 所以,我們在年底結婚。 這是我的故事。 ------------------ 文學視界 月儿掃描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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