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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


選自亦舒短篇小說集《偶遇》

  我約秉森在克佑公園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飛机到倫敦,我赶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電話給他。
  “想我嗎?”
  “想。”
  “下午二時在克佑公園。”
  “好。”
  情人的對話大同小异,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關?
  放下電話洗一把臉,叫一客三文治充饑,我看到梳妝台上放著一盒紙包裹的禮物,上面有他的筆跡:給我所愛的人。
  我拆開來,是一只金手鐲,我戴上,躺在床上。
  椅背上搭著他換下來的外套。
  這是我們一年一度的幽會。
  我叫計程車到克佑公園,正下毛毛雨,空气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開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見秉森就在這里。我獨個儿,他陪朋友游覽。
  我請他替我拍照,他給我卡片。
  在歐洲,但凡說英語的,都好算親人,碰上黃面孔,博士与唐人街餐館侍役都做朋友。我与他約好在夏蕙吃晚飯。
  秉森在英國的生意做得很大。
  他對我無微不至,我覺得有安全感,他成為我生活的一部份,一切變成習慣以后,我不想离開他。
  我們在一起過了四年。
  秉森遠遠的走來,他撐著黑色的雨傘,我趨向前去与他擁抱。
  “你好嗎,我的小蝦。”他親吻我。
  “你呢?”我問,“家居如何?”
  “都很好,我已在夏蕙訂好桌子。”
  我們散步,雨漸漸密了。
  秉森下午告了假,我們回酒店休息。
  “怎么樣?你愿意到大陸,還是留在英倫?”他笑問。
  “什么都好,只要与你在一起。”我說。
  “我是一個幸運的人。”他點點頭。
  “你妻子的健康如何?”我問。
  “最近更不堪,”他的聲音低下去,“因為電療的緣故,頭發脫落很多,看樣子只是拖時間。如果她沒有病,我反而可以名正言順的向她提出离婚­;——”
  “我們出去逛逛馬路,”我溫和的說:“有人托我買大衣。”
  不想他說太多。
  我繞著他的手臂,心中很愉快。我并不知道是否真正愛他,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來了,當事人遲遲不發覺,去的時候,靜悄悄,不易知曉。
  我們在夏蕙跳舞,秉森看上去很內疚,我早已習慣他的情緒,自管自享受著音樂。
  我不認為我會与他結婚,婚姻關系至少在開頭的時候應是純洁的,不能摻雜,我与秉森比較像老朋友,無話不說,兩人大不避忌,我与他的感情有很多砂石。
  我問:“要不要回去看看?”
  他說:“我把酒店號碼留在家中,有什么事,他們會找我。”
  那意思是,最好不要离開倫敦。
  去年我們在湖區。
  我跳躍,為那漫山遍野的黃水仙与云德米爾湖。
  秉森問:“怎么了,你不如去年快活。”
  “我不知道,秉森,我心中還是很高興的。”我說。
  他握著我的手,“你還是在等我的,是不是?”
  嗯。
  第二天,家中電話來了,他得赶到醫院去。
  我在倫敦落了單,也沒覺得不值,一万哩路赶來看情人,情人去看他病重的妻。
  我利用空閒的時間去探訪女友。
  “你仍与梁秉森在一起?”她問。
  我微笑。
  “我不打算勸你,有些女人因嫁得不錯,一副成則為王的樣子,批評女友的行為舉止,其實不過是運气略好,沒什么稀奇,不見得嫁得上等男人的女人都有德有能。”她說:“出來玩玩吧,今天晚上家里有派對,有几個不錯的單身漢,你不妨挑一挑。”
  我點點頭。
  女友道:“我是梁秉森,我就不敢讓你空下來,這些年來他占你便宜占慣占盡,他沒想到你一旦离開,他會很空虛痛苦。”
  “以他那個身份地位,找情人還不容易?”
  女友說:“是,也得看是什么樣的情人,沒有知識的他肯要?——不說了,准八時我派人來接你。”
  “我自己來得了。”
  “我不是那种小家子,請單身女人赴宴,叫人家万山千水的自己叫車,還要埋怨別人住得遠,”
  她干脆說:“那還不如不請,誰沒吃過飯?不見得會在我這里認識了威爾斯親王去。”
  “很好。”我說。
  我發了瘋,跑到時裝店去買的士夠晚裝,低領口的紅紗裙,釘滿珠子,那种傖俗的美。
  派對很熱鬧,我很挂念秉森,卻沒有心痛的感覺,我變了。
  以前想起他,心中總會牽動。
  我自由地跳舞,跡近表演式地在人家客廳中轉動。
  女友遞上一杯香檳,笑說:“你現在也很肯玩,大家都說你漂亮。”
  “女人只要還年輕,打扮起來,人人差不多。”我說。
  “今晚的男士怎么樣?”她問。
  我搖搖頭。
  “書房里還有一位,來看看。”她拉我。
  書房里一個年輕的男人用耳机在听音樂,看見我們連忙站起來,忙中把耳机拉了出來,我忍不住笑。
  他訕訕地說:“對不起。”
  我坐下來,女主人為我們介紹。
  張君達很年輕很有气質,對我頗為冷淡,主要是我這身打扮,人們對于濃妝的女人沒信心。
  他很爽直,女主人走開以后,忽然問我,“你眼睛為什么畫得那樣?我打賭如果你把油彩洗掉之后,你會漂亮一半。”
  我瞪著他,他有點害怕,忽然我狂笑起來。
  “你很對。”我說:“我會洗掉。”
  “不生气?”他問。
  “不。”我說。
  “我陪你回家,這里太吵,等你洗干淨面孔,換上端正服裝,我們去吃意大利比薩。”
  “OK。”我說。
  我又要行桃花運了。
  張君達濃眉大眼,有一种憨气。他送我回酒店,我洗完臉穿上球衣粗布褲,他說:“我的天,你是個美女呢。”
  因為說得誠心誠意,我很高興。
  我們坐在小店中吃比薩,他把他一生的事告訴了我,他只用了几句話:自從三歲進幼稚園,讀書讀到今天,現在做研究院,家中小康,他是獨子。
  他說:“我母親希望早點看到我成家立室,養一打子女。”
  “一打?”我吃惊。
  “你不喜歡孩子?”他問。
  “呵我喜歡孩子,很小的那种嬰儿,”我興奮的說:“除了睡覺什么都不懂——”我停了停,“不過他們是無辜的,生到這個世界來痛苦多過快樂。”
  張君達說:“你不應該這么想,既來之則安之,我覺得生活很不錯,看,今天我認識了你。”他眨眨眼。
  我笑。
  他有他的好處,我懂得欣賞,如果我与他在一起,關系比較正常,也比較健康。
  那日很夜才回到酒店,秉森的電話跟著來了,他很不高興,責問我:“你去了那里?”
  多年來我在時間上遷就他,他早已被縱坏,其實我有我的自由,不由他過問。
  張君達約我到巧思郡去逛,我答應下來。
  我很寂寞,心情也不好,我沒有理由把自己關在酒店里發悶。
  早几年我會替秉森擔心,他的煩惱即是我的煩惱,可是日子過去,秉森的付出日少,我的想法不一樣了。
  我与張君達在巧思郡玩了一整天,他与秉森有一個共同點,知道我有猶疑不決的毛病,因此小事從不征求我同意,帶點命令式的語气告訴我該怎么做,我也樂得不動腦筋,言听計從。
  他的肩膀強壯有力,靠在上面很舒服。
  “住酒店多浪費,”他說:“我的公寓有客房,你可以搬來。”
  我笑,“人家說什么不打緊,最糟是怕你將來會說:這女人,認識才三天就搬進我家來了。”
  “如果你認為我們有將來,別那么早回香港。”。
  “為什么?”
  “我覺得我們會有發展。”他很肯定。
  “你知道什么?”我笑:“我是一個陌生人。”
  “我對自己有信心就行了。”他說。
  我陷入沉思中。
  我想我的感情生活需要一個大轉變,我并不見得會嫁給張君達,但這樣子無止境的遷就秉森,他不嫌煩,我都覺得煩。
  應該是离開秉森的時候了。
  那天回到酒店,我伸個懶腰。
  想到兩年前,巴不得秉森會离了婚娶我——此一時也彼一時也。我很惆悵,是秉森不好,他沒有灌溉這一段感情,否則可以省下我不少麻煩:換男朋友需要太多的精力,是一种浪費。
  我睡著了。半夜電話鈴響,我丟過去一只枕頭罩住,不想听秉森嚕蘇。
  沒想到他第二天就赶出來找我。
  我剛預備离開酒店去買點東西,秉森怒气沖沖地問我:“你又到什么地方去?”
  我若無其事的問:“你太太呢?健康情形還好嗎?”
  “那不是問題。”
  “那太是問題了。”我說:“回答我。”
  “沒有好轉。”
  “那意思是,我又得等下去,因為你要做一個理想的丈夫,所以我得一直忍耐。”
  “這些年都這么過了。”他的態度軟化。
  “正是,我不想一輩子都這么過。”
  “再忍一忍。”
  “有這种必要嗎?現在我的心不悅。”我說:“我看大家都不必再拖。你是不會离婚的,何必呢?你在我身上已得到了一切,不必負責任而享受權利,你絕不肯拋棄妻子做丑人,說句不好听的話,你在等她死。”
  他很吃惊。
  我說:“我想說這句話很久了,只是說不出口,提不起勇气,我們的感情早已變質,你沒有小心呵護之故,明白嗎?”
  “你准備离開我?”他問。
  “最后一次机會,”我說,“馬上离婚。”
  “你知道我不受恐嚇。”他說。
  “很好。”我取出空箱子,開始整理衣物
  “你到什么地方去?”他急問。
  “不關你事。”
  “我們就此分手?”
  “我想是,除非你打算大排筵席。”
  “你另外找到人了?”
  “不關你事。”我說。
  “告訴我!”
  “沒有,”我說:“沒有其它的人,你對我的虐待還不夠?我尚不能离開你?”
  “你不要听外人的閒言閒語——”
  我把所有的衣服一股腦儿塞進箱子,“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要走了。”
  “你別后悔!”
  “我或者會后悔,”我說:“但我不會再回來,你永遠不會跟我結婚,是不是,我到現在才明白。”
  我走了出去。
  他并沒有追上來。
  以往我离開他的次數太多,他不相信我會真的走。
  我問自己:“你真想結婚?”
  并不,但一個男人真正尊重一個女人的時候,他會向她求婚。
  張君達說不見得。
  他說:“人們愛的一些人,与之結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那意思是,你即使与我結婚,也不愛我?”我笑問。
  “什么是愛?”他反問:“如果我處處為你著想,照顧你,不令你傷心,這就是愛。多少口中說愛妻子的丈夫動不動失業,叫她擔惊受怕,行為不端,叫她羞愧,嘴吧說愛有什么用?”
  我离開酒店搬到他家里去住。
  他放一星期的假陪我。
  我們如朋友般的無所不談,感情倒也進展得很快,到我要回去的那天,他向我求婚。
  我未料到有那么快。
  他把我們的共同朋友叫了來做說客。
  我那女友說:“你不是老想結婚嗎?現成的對象,不結一次說不過去。”
  “去你的!”我笑罵。
  “真的,嫁張君達你不會吃虧,累了的話,休息一下也好。”
  我說:“那天我看一部電影,女主角說:‘害怕?不,一個如我這么美麗的女即,十七歲時已看遍一切,我并不害怕,我只是疲倦,非常疲倦’。我并不見得那么美,不過我也确實很累。”
  “結婚吧。”
  “我不愛他。”
  “你們迷信愛情——”女友冷笑,“實則上什么是愛情?你愛梁秉森,還不是要离開他?”
  我沉默。
  “与他訂婚。”女友說。
  我搖頭,“我不愛他。”
  “死硬派。”
  我訂飛机票回香港。梁秉森出現在飛机場。
  他說:“我每天在航空公司查你的名字。”
  我不想看他的面孔。
  我以新的目光看梁秉森,他年紀頗大了,又拿不起勇气,我就是恨他這一點。
  “留下來。”他懇求。
  我搖搖頭。
  “如果你愛我,陪我回香港。”我說。
  “我不能放棄這里的公司……”
  我說:“不很久之前,曾經有人,為了他所愛的女人,放棄了皇位。”
  他沉默,我說再見。
  他又再叫住我,我只轉頭向他看一眼。
  “我馬上辦离婚手續。”他說。
  我搖搖頭,步入禁區。
  他并沒有那個意思,他說說而已。
  上到飛机我才覺得寂寞,花了那么多時間在一個不值得的人身上。
  克佑公園的約會從此中止。
  飛机票是我自己付的,如果梁秉森不覺得是一項損失,我何必耿耿于怀,一向以來都是他得益。
  如果能夠斤斤計較,算得這么清楚,事情再容易不過,但是我愛他。
  英國濡濕的空气碧綠的青草地大叢的玫瑰花……我終于与他分手了。
  開頭得很坏,我想:從此我不會再遷就男人。
  回到家,以鑰匙打開小公寓的大門,我歎一聲:“到家了!”
  那夜特別的寂寞,我洗了衣服,放在干衣机內烤干,一件件的抱出來熨。
  電視劇熱鬧非凡,提不起興趣來看。
  過了周末得上班,我覺得那么孤單。
  在這种時候最容易結婚了。
  星期一大清早起床去上班,暗無天日的做足一天。
  下班回到家中,門口有一個人竄出來,我大聲尖叫。
  “是我!”
  我瞪著他,是張君達!
  “嚇坏我。”我拍著胸口,“你怎么來了?”
  “不歡迎?”他咧開嘴笑。
  “喂,事先說明,你不能住我家。”我警惕說。
  “恩將仇報。”他說。
  “這是香港,人家會誤會。”我說。
  “我專程來看你,你知道嗎?”他問。
  “為什么?”我間。
  “追求呀。”他說:“表示我有誠意,你慢慢總會愛上我。”
  我笑:“你很樂觀。”
  他不但不生气,還給我一個鬼臉。
  我的心軟下來。
  “追求到了又如何?”我問。
  “結婚,婚后你可以在家中煮飯洗衣服,明白嗎?”他逼近我。
  我問:“你是否愿意住在香港,与我過簡單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我們不會有孩子,因為我不信任生命。有空的時候我只看書与看電視,拒絕扮成一只蝴蝶到處扑著出風頭,你愿意嗎?”
  “听上去還不錯,誰煮飯呢?”
  “大家吃面包。”我笑。
  “不,”他咆哮:“你來煮。”
  “放屁。”我推開他。
  張君達住進青年會,開始找工作,天呵,他不打算回去了。
  有空的時候,他去打球游泳逛古董店……他很會享受人生,明明是為一個女人來到香港,但是他做得很洒脫,乘机享受人生,這點我佩服他。
  每天早上他跑步,下午接我下班,借我的打字机打求職信,他霸占了我所有的時間,他是個有主見的男人。
  正當我意亂情迷,秉森也赶著來了。
  他給我看他那份分居協議書。
  遲是遲了點,不過他終于离婚了。
  他說:“她也很贊成分手,覺得我應該有新生活,我很慚愧。”
  我點著一枝煙,“以前或者我會得分享你的慚愧,覺得有种榮譽,現在我不這么想了。”
  “別再玩了!”他說:“你還作弄我?”
  “我不想結婚,那么多人追求我,我覺得很愉快,我不想這么快貶值,你明白嗎?”
  他真的生气了,“你決定跟那個小子結婚?”他問:“他養得起你?”
  “話不能這樣說!”我也气,“如果我愛他,我不在乎這些。”
  “好得很,”他說:“那么你為什么臨上飛机也叫我离婚?”
  “你第一次与我約會便答應我离婚——我不想再討論這些問題,我不慣瑣瑣碎碎的斗嘴。”
  “你是愛我的,你只是嘴硬!”秉森說,“你要一大堆不相干的男人釘在你身后干什么?”
  “我不想跟你結婚了!”我大聲吼叫。
  他沒有張君達的耐心,他大力關上我公寓的門离開。我也沒有問他住在什么地方。
  我与他有歷史有感情,与張君達不一樣。他走掉以后,我頗有點悔意。
  最后他离婚了,為了我,或者我應該在地上拾回碎片,不應做得太過份。
  晚上有人來按門鈴,我渴望是秉森,拖鞋都沒穿上,就奔去開門,門外是一個中年女人。
  她很憔悴,很端庄,面孔很熟悉。
  她說:“我是秉森的妻子,我們已經离婚。”
  我很警惕,我問:“你來找我做什么?”
  “讓我坐著說給你听好嗎?”她禮貌的問。
  “自然。”我說。
  她坐下,我給她倒一杯茶。
  她說:“我這身病拖了四年,這痛苦快要結束了。”
  “為什么?”我惊問。
  “腸癌可以拖好些日子,醫生已給我最后警告,不會有救了。”
  “你——”我惊駭地看著她。
  “我一直知道你与秉森在一起,這几年來你是唯一給他安慰的人,我不能再盡妻子的責任,眼看沒有希望,我不致于自私得要秉森犧牲他下半輩子的幸福。”她娓娓地說到生死,仿佛事不關己似的,“他告訴我,你等得太久,傷害太深,已不愿与他結婚,我來勸你,想跟你說他是深愛你的,你們在一起會快樂。”
  我目停口呆,“你——”
  “真的,”她握住我的手,“答應我,他不是故意傷害你。”
  “你与他一起回來的?”我問。
  “我在這里出生,我想死在這里,是我建議回來的,你不能怪秉森,要离開一個垂死的妻子,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
  “他現在在什么地方?”我急問。
  “你答應我了?”她問我。
  我低下頭。
  她看著窗外,“這世界是美麗的,活著真好,但是我要死了……”她轉頭看著我,“我們都會死,別再為一時的意气喪失你需要的東西,他在等你。”
  “是。”
  “我的話已經說完,”她低下頭,“我該走了。”
  “你——”
  “不礙事,”她說:“司机在樓下等我,你不必送。”
  我送她到門口。
  百感交集的回到床上,再也睡不著,秉森打電話來,聲音沙啞地叫我出去喝咖啡,我推他第二天清晨。
  想了一夜,我終于不再借張君達的力与秉森打仗。
  我情愿做失敗者。
  我并沒有合上眼睛,一早便到酒店咖啡室去等秉森吃早餐,他比我略遲些到。
  一坐下來,我把手按住他的手。
  他沒有說話,我也沒有開口,我們有太多的話要講,不如不講。
  過很久,我們默默聞著咖啡与丹麥甜卷的香味,我捧著杯子暖住雙手。
  他緩緩的說:“你現在知道了,我很難离開一個垂死的人,而我總覺得我們的時間還長得很。”
  我動動嘴唇,依然沉默。
  “她下午又得入院,這次想很難出來了。”秉森說:“你再等我一陣子。”
  我點點頭。
  “我終于獲得你的諒解了。”他歎口气,把臉埋在我的手中。
  我說;“你去照顧她這最后几天,我等你。”
  秉森松口气,這么大的一個男人,已是中年了,忽然流下眼淚。
  我心定了下來,這么多年的盼望与期待,總算沒有落空。
  張君達來找我的時候,一眼便看出我臉上不尋常的地方。
  這小子真聰明。
  他沮喪的問:“我失敗了?”
  我點點頭,“對不起。”
  “沒關系。”他說:“讓我擁抱你一下,并祝你幸福。”
  他溫柔地把我抱在怀中。
  “謝謝你。”我說。
  “我會來參加你的婚禮。”張君達說。
  我說:“一個人的心屬于誰,大概上輩子已經算准的了。”
  他說:“我想也是。”
  后來我便嫁了給梁秉森。
  我們很少吵嘴,每次想到我們在一起的滄桑,便不想吵嘴。
  生命中的快樂并不多,而我又等了他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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