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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女

作者:亦舒

選自亦舒小說集《小朋友》

  打五月份就隱隱約約的熱起來,最最惊心動魄的夏季便宣告開始,這一熱要熱到十月中,七月剛開始,雜志社里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
  難為模特儿,在攝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裝拍照,非人生活。
  薪酬最高的嘉露說:總比正月過農歷年穿紗衣在寒風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
  不過她們現在也根精明,一听說拍泳裝,就問:去巴哈馬,抑或崳里?
  本來神話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們去濫了,一點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誰去留學,大伙儿准羡慕得眼珠子掉下來,現在?留學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來三次,畢了業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會繁華富庶進步,以前難能可貴的事,現在唾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貴。
  真的,人類已登陸月球,還有什么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于是同老板說:去,去康城拍泳照。
  結果滿街碰見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電影工作者都擠在那里看熱鬧:游客、扒手、小販、掘金女、太陽油、舞男,整個碧藍海岸遭受染污,以后再也不想念它。
  總是怀舊,以前的歐洲不是那樣的,以前可以租一部開篷跑車,沿意大利東部亞瑪菲公路開車到羅馬,一邊惊濤拍岸,另一邊景色如畫……
  “喂喂,又做白日夢?”
  我惊醒。
  女秘書愛瑪笑著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夢,記得嗎,威利老莎寫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向往之。”
  “冰箱里有什么凍飲?”
  “啤酒,沙示,檸檬茶。”
  “有沒有綠豆百合湯?”我饑渴的問。
  “你來做呀,好不好,大家都愛喝。”愛瑪似笑非笑。
  我歎一口气,用手捧著頭。
  “為什么煩惱?”
  “江郎才盡。”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熱,大腦閉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么說。”
  “你呢,愛瑪,你不覺得嗎?”
  “我沒有大腦。”她笑。
  真是聰明人,有智慧的女子從不与人比聰明。
  沒有腦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識人士來搭救,怕什么。
  我取起照片,“誰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燈看透明片。
  “陳腔濫調。叫小王進來。”
  愛瑪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進來,埋怨,發牢騷,指我難服侍,吹毛求疵,同時,要求停薪留職。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佣,每逢八九兩月,定要歇暑,正當最多衣服要洗燙的時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后來我辭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當然,小王与女佣不一樣,但心態卻絕對類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緊,至少找個新模特儿。”
  “略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電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沒有妹妹?”
  “沒有,亦無表妹、堂妹,還有,教女朋友亦決不出來拋頭露面。”
  “再用這种照片,我們雜志的銷路有危机。”
  “你不要,我拿到別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費高三倍,貴雜志荷包澀,嘴巴嚕嗦,我也不想再犯踐。”
  他拉開門,沖出去,彭一聲關上門。
  吵起來了。
  在金風送爽之秋日,這种事是不會發生的。
  我用手托著頭。
  讀者不停要看新的東西,我們卻想不到新的東西。
  哎呀呀,怎么辦。
  托著頭也不管用。
  “叫小王進來。”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愛瑪說:“不如你也涼快涼快去。”
  “冷气已經夠涼。”
  我無聊地拾起一本雜志,參考別人的內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將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鐘,又決定看一看,許這個人狗口會長得象牙來。
  照片落出來,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個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她穿著很普通的白襯衫,頭發包在頭巾內,背境是無窮無盡的草地。
  這明明是一輯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龍。
  女孩有一雙如姻如霧的芍藥眼,淡粒,臉龐秀麗得讓人一看之下暑气全消。
  好家伙,小王把這樣的寶貝留著自用。
  誰知陰差陽錯,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愛瑪,“小王回來叫他馬上進來。”
  舊瓶不要緊,卻一定要裝新酒。
  我們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發掘新人,簡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過,略平頭整臉便稱美人,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識,奇怪。
  我取過外套。
  愛瑪問我,“哪儿去?”
  “游泳。”
  “瘋了,”愛瑪說:“全熱瘋了。”
  回到公寓,淋一個浴,把帘子全放下來,開足冷气,拔掉電話插頭,也許老板會請我辭職,但我認為足夠便是足夠,今日誰也別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輕,最多十七八歲,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歲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樣,而當她們到了五十歲,還比許多十五歲少女好看。
  我們一定要把她發掘出來。
  第二天。
  小王踢開我辦公室的門:“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晒得似只黑豬。
  我先倨而后恭,“小王,”很客气很客气,“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么攪的,真熱暈,對不起,這是私貨。”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复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著我,不准備回答。
  “那女孩。”
  “是,确是個女孩。”廢話。
  “她是誰?”姓甚名誰,快快報上。
  “朋友。”答了等于沒答。
  “她几歲?”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無興趣任模特儿,為我們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听?”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別假公濟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輯照片,“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滿意,你另請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過還不夠好。”
  小王一听,立刻詛咒我,“叫你媽來拍,叫你老婆拍。”
  “你這個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編輯取過去划樣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著才會顯光芒,有些沒有才華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領。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絲生机。
  “記得從前嗎,小王,從前我們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讓同行叫好,惊歎。”
  小王怔怔地說:“那時,那怎么同。”
  “除非我們已老。”
  “可是我們体力不比從前了,”我閒閒的說:“同十多歲的少年人到底沒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歲,還是孩子。”
  小王驀然發覺自己說漏了嘴,站起來出去。
  十六歲。
  我一定要把這個女孩子發掘出來才罷休。
  大約還在讀書吧,小王定是怕影響她的功課。
  小王過慮。
  也許,她是他十年計划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讓她亮相。
  這小王。
  下班時分,他仍在那里擦相机。
  “去喝一杯?”我問。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別生气,你仍是城里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說,我也知道。倪匡講的:我不用好過自己,沒人好過我就行了。你用錢,在本市無可能買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嚕嗦。”
  “謙虛一點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謙虛。”
  “你要的价錢也十分惊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紹給你,十分一价錢已經可以。”
  真給小王活活气死。
  “來,去喝一杯。”
  心里面痒得難受,真想弄清楚,那個似鮑蒂昔里筆下安琪儿般的女郎,是他什么人。
  坐在熊与牛啤酒館,我追問他,用激將法,“我保證那輯照片是偶然得來的,你并不認識她。”
  “錯,當然我認識她。”
  “你怕失去她還是怎么樣?”
  “我們換一個題材好不好。”
  “這個題材又有什么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時候還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臉,”小王說:“你討厭知不知道?”
  我攤攤手。
  白白付了酒錢。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貼在編輯室內。
  行家來看到,沒有不問她是誰的。
  電影導演,模特儿經理人,電視台監制,都對她有興趣,純粹是工作上的興趣。
  小王只是不出聲。
  一日他女友馬利來訪,我乘机一動,著愛瑪請她進來。
  熱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請她坐在大照片對面。
  她一眼看便說:“咦,你怎么會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來她叫毛毛,十六歲。
  資料似拼圖游戲,一點點聚集,很快我便會得到整幅圖畫。
  當下我閒閒問:“拍得好不好?”
  “當然好,”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歲。”小王不知几時溜進來,“馬利,來,我們看電影去。”
  又是這家伙來故作神秘。
  我把握最后机會,“假使我的妹妹長得這么美,我就不會吝嗇,我一定把她介紹給全世界。”
  馬利詫异的說:“她不是我們的妹妹,毛毛算起來,還是小王的學生呢。”
  “學生,學什么?”
  小王緩我一眼,“夠了夠了,馬利,戲開場了。”
  他夾著她忽忽离去。
  學生。
  小王教的當然不會是唱歌,亦不是舞蹈。
  我問愛瑪,“那時小王不是在大學里教過什么一。”
  “校外課程的攝影科。”她提醒我。
  “對了對了對了。”
  可愛的愛瑪,記性真正好。
  看樣子小王定是在那個時候結識了毛毛。
  但慢著,“哪里有十六歲的大學生。”
  “不一定要大學生才可以參加課程。”
  又一言提醒夢中人。
  資料已經不少,只是,沒有她的地址。
  過兩天,我打電話找馬利,大家都那么熟了,無所謂。
  我開門見山,“馬利,我不見了毛毛的電話號碼,你再告訴我一次。”
  她慧黠地笑,同我斗智,“我不認識任何叫毛毛的人。”
  “喂!”
  “對不起,小王叫我扮啞巴。”
  “馬利,你几時變得如此賢良淑德。”
  “我一向三從四德,复古了,你不知道?”
  “說,毛毛住什么地方。”
  “忘記這件事,沒有這個人。漂亮女孩子多的是,人家沒興趣做模特儿。”
  “你問過她,嗄,你問過她?”
  “我不認識她,怎么問。”
  我摔下電話。
  好,小王,你胜利,你狠。
  不過,你別小覷我,我自有一套。咱們慢慢耙,一年不行便兩年,兩年不行三年,我有的是時間,她有的是青春。
  可是不用隔那么久。
  气溫直升,一到中午,連天文台都用酷熱這种字眼。
  是我先看見小王。
  我与一班漂亮女孩子喝完冰茶,自麗晶出來,一眼看到小王的車子停在門口。
  很自然的走過去,手搭在他的車子窗框,“嗨。”我說。
  頭一探進去,人呆住,嘴張開,眼睛瞪大。
  毛毛,坐他身邊的是毛毛。
  要命要命要命,真人比照片漂亮十信,原來包在頭巾下的頭發長而卷曲,皮膚象牙色,嘴唇顏色也淡淡,大眼睛鬼影幢幢。
  我瞪著她看,目光离不開。
  過半晌我問:“你叫毛毛是不是?”
  她微笑,點點頭。
  “我是天地畫刊的總編輯,這是我的卡片,如果你有興趣做我們的模特儿,請給我電話。”
  她收過卡片。
  我大樂。
  但小王,可惡可俗可厭可恨可誅的小王,他竟然在這种要緊關頭發動引擎,要把車子開走。
  “小王,小王!”
  他招呼也不同我打,便駛走車子,我若不即時松手,怕不要摔一大跤。
  王八,真該姓王。
  幸而身后的美麗女郎群擁上來,扶住我,我才不致出丑。
  我會要他好看,悻悻地發誓,這小子,他會后悔求饒。
  在公司里,當然是我凶。
  我逼著他解釋。
  “說,有什么比我倆的關系更重要?十多年的同學,朋友,同事。”
  他心平气和的說:“是呀,沒有人比我們的關系更重要,所以你要小心,希望我們繼續友好。”
  小王口才挺厲害。
  “來,看看這一輯透明片。”
  “是什么?”
  “來看。”
  我亮燈,把透明片放燈箱上。
  咦,主角是動物,拍出小貓各式各樣趣怪的樣子。
  “你童心大發?”我問。
  “可不可以用?”
  “外國早已有了。”
  “那么看看這一輯。”
  我們再研究。
  是次題材更有趣,是銀行區大雨傍沱中年輕職業女性上班時狼狽模樣。
  “好极了,這輯是專業水准,我們用。”
  “真的?”他大悅。
  我抬起頭來,“這是誰拍的?”
  “毛毛。”
  “誰?”
  “毛毛。”
  我倒呆住,沒想到找她拍照找不到,反而用了她拍的照片。
  小王興奮的說:“我鼓勵她拍攝城市小景,譬如說沙灘風光,校院一角,午餐記趣等等。”
  “由你來拍,豈非更好?”
  “不,由她清新的眼光捕捉鏡頭,更加理想。”
  “說得是好,一個月一輯,稿費從优。”
  真是意外收獲。
  “但是,長得那么漂亮,不做幕前豈非可惜?”
  “人各有志。”
  “好,好,好。”我舉起雙手投降。
  到此為止,不能再緊逼。
  我再看那些照片,真把白領女的苦處勾出來,在大雨中,傘与傘打架的有,搶車子搭的有,混身濕的也有,衣著名貴,化妝精致,都敵不過一場雨,辛苦。
  我得親筆為她寫說明。
  那么年輕那么好看,又肯動腦筋,上天待毛毛真不薄。
  但是,我什么時候才有机會真正認識這個女孩子中.
  嘉露自巴黎回來,到雜志社探訪我們。
  漂亮女郎多數沒心肝,她是例外。
  我問:“賽納河無恙乎。”
  她不回答,只走到毛毛的照片前去,訝异的問:“這是誰?”
  我想一想,只得說:“我們的攝影師。”
  “攝影師?”嘉露不置信,“這如果是攝影師,我們還怎么擔任模特儿?”
  “信不信由你。”
  “我想見見她。”
  “她不喜見人。”
  “你看,”嘉露很感慨,“越是丑八怪越是愛出鋒頭,真正的美女躲還來不及。”
  我微笑。
  “群眾買下名人的青春与天賦,利用他們到盡頭,然后棄置他們。做普通人最好,付出小小代价,愛看誰就有誰。”
  “這是巴黎給你的哲理?”
  “可以說是。”嘉露笑了,“記住,有机會介紹這位小姐給我認識。”
  她留下小禮物,离開。
  殘酷的小王仍把他的高徒收得密密。
  她每個月都托小王交照片上來,我再也沒有見過她。
  所選之題材非常受讀者歡迎,一年后,她已經成為本刊台柱之一。
  又是大暑天,又令人奄奄一息,又是一頭大汗的日子,懂得享受的小王他遠赴北歐歇暑去。都說干藝術的怎么怎么窮,那不過是閣下學藝不精,你看小王,任何一級的董事處長老板還不及他,每天工作三小時,一星期五天,一年十個月,生活优悠,做著他深愛的工作,老實說,不付他酬勞他也愛干,何況收入丰富。
  這小子。
  大家都沒想到毛毛會打電話上來。
  她說:“截稿的時間到了吧。”好,有責任感。
  “我過來拿。”瞧,不用急,再度見面机會終于來臨,不由得有點緊張。
  “下午我自己上來。”她笑。
  噯,越是漂亮的女子越沒有架子,早美成習慣,何用耿耿于怀。
  整間雜志社沸騰起來。大伙嚴陣以待,要看清楚她,最令人開心的是混賬小王不在本市。
  毛毛于下午三時蒞臨。
  大家一看見她,全体呆住,鴉雀無聲。
  當然由于她的美貌,但我們也看到她肋下的拐杖。
  她左腿比右腿約短了六公分。
  啊水落石出。
  我是第一個恢复常態的人,熱誠的迎上去,招呼她坐下,其他同事也相繼過來閒談。
  面孔上都不露出來,心中卻都絞痛。
  好,小王,原諒你,算你。
  不過,我說過要發掘她,就一定要做到,即使不能做模特儿,也能做攝影師。
  我請她到編輯室坐下,把她過去的作品同她討論一番,指點一二,又計划將來的題材。
  她很感激,澄清的黑眼珠全神貫注看著我,我心中告訴自己:一定要更加痛惜她。
  小王也這樣想吧,所以如珠如寶似看守她。
  稍后我差公司的司机送她返家。
  同事們圍上來,嘖嘖稱奇。
  我揚手,“讓她靜靜做一個幕后工作者,永遠不要成為名人,”我停一停,“她的作品可以成名,但人就不必。”
  這里面具有极大的分別的。
  小王度假回來,上來開門見山:“真相大白?”
  我點點頭,“何必相瞞,我們都不是那么膚淺的人。”
  “膚淺的是我,覺得她需要額外保護。”
  “也難怪,真像件落胎瓷。”我長長歎息。
  “她是本刊最年輕的攝影師?”
  “絕對。”
  我与小王緊緊握手,“一定要把她訓練成才。”
  他也說:“一定。”
  我們計划明年讓她嘗試拍彩色內頁。
  后年可以拍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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