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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五月份就隱隱約約的熱起來,最最惊心動魄的夏季便宣告開始,這一熱要熱到十月中,七月剛開始,雜志社里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 難為模特儿,在攝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裝拍照,非人生活。 薪酬最高的嘉露說:總比正月過農歷年穿紗衣在寒風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 不過她們現在也根精明,一听說拍泳裝,就問:去巴哈馬,抑或崳里? 本來神話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們去濫了,一點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誰去留學,大伙儿准羡慕得眼珠子掉下來,現在?留學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來三次,畢了業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會繁華富庶進步,以前難能可貴的事,現在唾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貴。 真的,人類已登陸月球,還有什么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于是同老板說:去,去康城拍泳照。 結果滿街碰見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電影工作者都擠在那里看熱鬧:游客、扒手、小販、掘金女、太陽油、舞男,整個碧藍海岸遭受染污,以后再也不想念它。 總是怀舊,以前的歐洲不是那樣的,以前可以租一部開篷跑車,沿意大利東部亞瑪菲公路開車到羅馬,一邊惊濤拍岸,另一邊景色如畫…… “喂喂,又做白日夢?” 我惊醒。 女秘書愛瑪笑著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夢,記得嗎,威利老莎寫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向往之。” “冰箱里有什么凍飲?” “啤酒,沙示,檸檬茶。” “有沒有綠豆百合湯?”我饑渴的問。 “你來做呀,好不好,大家都愛喝。”愛瑪似笑非笑。 我歎一口气,用手捧著頭。 “為什么煩惱?” “江郎才盡。”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熱,大腦閉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么說。” “你呢,愛瑪,你不覺得嗎?” “我沒有大腦。”她笑。 真是聰明人,有智慧的女子從不与人比聰明。 沒有腦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識人士來搭救,怕什么。 我取起照片,“誰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燈看透明片。 “陳腔濫調。叫小王進來。” 愛瑪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進來,埋怨,發牢騷,指我難服侍,吹毛求疵,同時,要求停薪留職。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佣,每逢八九兩月,定要歇暑,正當最多衣服要洗燙的時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后來我辭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當然,小王与女佣不一樣,但心態卻絕對類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緊,至少找個新模特儿。” “略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電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沒有妹妹?” “沒有,亦無表妹、堂妹,還有,教女朋友亦決不出來拋頭露面。” “再用這种照片,我們雜志的銷路有危机。” “你不要,我拿到別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費高三倍,貴雜志荷包澀,嘴巴嚕嗦,我也不想再犯踐。” 他拉開門,沖出去,彭一聲關上門。 吵起來了。 在金風送爽之秋日,這种事是不會發生的。 我用手托著頭。 讀者不停要看新的東西,我們卻想不到新的東西。 哎呀呀,怎么辦。 托著頭也不管用。 “叫小王進來。”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愛瑪說:“不如你也涼快涼快去。” “冷气已經夠涼。” 我無聊地拾起一本雜志,參考別人的內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將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鐘,又決定看一看,許這個人狗口會長得象牙來。 照片落出來,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個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她穿著很普通的白襯衫,頭發包在頭巾內,背境是無窮無盡的草地。 這明明是一輯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龍。 女孩有一雙如姻如霧的芍藥眼,淡粒,臉龐秀麗得讓人一看之下暑气全消。 好家伙,小王把這樣的寶貝留著自用。 誰知陰差陽錯,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愛瑪,“小王回來叫他馬上進來。” 舊瓶不要緊,卻一定要裝新酒。 我們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發掘新人,簡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過,略平頭整臉便稱美人,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識,奇怪。 我取過外套。 愛瑪問我,“哪儿去?” “游泳。” “瘋了,”愛瑪說:“全熱瘋了。” 回到公寓,淋一個浴,把帘子全放下來,開足冷气,拔掉電話插頭,也許老板會請我辭職,但我認為足夠便是足夠,今日誰也別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輕,最多十七八歲,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歲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樣,而當她們到了五十歲,還比許多十五歲少女好看。 我們一定要把她發掘出來。 第二天。 小王踢開我辦公室的門:“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晒得似只黑豬。 我先倨而后恭,“小王,”很客气很客气,“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么攪的,真熱暈,對不起,這是私貨。”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复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著我,不准備回答。 “那女孩。” “是,确是個女孩。”廢話。 “她是誰?”姓甚名誰,快快報上。 “朋友。”答了等于沒答。 “她几歲?”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無興趣任模特儿,為我們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听?”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別假公濟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輯照片,“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滿意,你另請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過還不夠好。” 小王一听,立刻詛咒我,“叫你媽來拍,叫你老婆拍。” “你這個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編輯取過去划樣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著才會顯光芒,有些沒有才華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領。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絲生机。 “記得從前嗎,小王,從前我們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讓同行叫好,惊歎。” 小王怔怔地說:“那時,那怎么同。” “除非我們已老。” “可是我們体力不比從前了,”我閒閒的說:“同十多歲的少年人到底沒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歲,還是孩子。” 小王驀然發覺自己說漏了嘴,站起來出去。 十六歲。 我一定要把這個女孩子發掘出來才罷休。 大約還在讀書吧,小王定是怕影響她的功課。 小王過慮。 也許,她是他十年計划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讓她亮相。 這小王。 下班時分,他仍在那里擦相机。 “去喝一杯?”我問。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別生气,你仍是城里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說,我也知道。倪匡講的:我不用好過自己,沒人好過我就行了。你用錢,在本市無可能買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嚕嗦。” “謙虛一點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謙虛。” “你要的价錢也十分惊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紹給你,十分一价錢已經可以。” 真給小王活活气死。 “來,去喝一杯。” 心里面痒得難受,真想弄清楚,那個似鮑蒂昔里筆下安琪儿般的女郎,是他什么人。 坐在熊与牛啤酒館,我追問他,用激將法,“我保證那輯照片是偶然得來的,你并不認識她。” “錯,當然我認識她。” “你怕失去她還是怎么樣?” “我們換一個題材好不好。” “這個題材又有什么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時候還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臉,”小王說:“你討厭知不知道?” 我攤攤手。 白白付了酒錢。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貼在編輯室內。 行家來看到,沒有不問她是誰的。 電影導演,模特儿經理人,電視台監制,都對她有興趣,純粹是工作上的興趣。 小王只是不出聲。 一日他女友馬利來訪,我乘机一動,著愛瑪請她進來。 熱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請她坐在大照片對面。 她一眼看便說:“咦,你怎么會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來她叫毛毛,十六歲。 資料似拼圖游戲,一點點聚集,很快我便會得到整幅圖畫。 當下我閒閒問:“拍得好不好?” “當然好,”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歲。”小王不知几時溜進來,“馬利,來,我們看電影去。” 又是這家伙來故作神秘。 我把握最后机會,“假使我的妹妹長得這么美,我就不會吝嗇,我一定把她介紹給全世界。” 馬利詫异的說:“她不是我們的妹妹,毛毛算起來,還是小王的學生呢。” “學生,學什么?” 小王緩我一眼,“夠了夠了,馬利,戲開場了。” 他夾著她忽忽离去。 學生。 小王教的當然不會是唱歌,亦不是舞蹈。 我問愛瑪,“那時小王不是在大學里教過什么一。” “校外課程的攝影科。”她提醒我。 “對了對了對了。” 可愛的愛瑪,記性真正好。 看樣子小王定是在那個時候結識了毛毛。 但慢著,“哪里有十六歲的大學生。” “不一定要大學生才可以參加課程。” 又一言提醒夢中人。 資料已經不少,只是,沒有她的地址。 過兩天,我打電話找馬利,大家都那么熟了,無所謂。 我開門見山,“馬利,我不見了毛毛的電話號碼,你再告訴我一次。” 她慧黠地笑,同我斗智,“我不認識任何叫毛毛的人。” “喂!” “對不起,小王叫我扮啞巴。” “馬利,你几時變得如此賢良淑德。” “我一向三從四德,复古了,你不知道?” “說,毛毛住什么地方。” “忘記這件事,沒有這個人。漂亮女孩子多的是,人家沒興趣做模特儿。” “你問過她,嗄,你問過她?” “我不認識她,怎么問。” 我摔下電話。 好,小王,你胜利,你狠。 不過,你別小覷我,我自有一套。咱們慢慢耙,一年不行便兩年,兩年不行三年,我有的是時間,她有的是青春。 可是不用隔那么久。 气溫直升,一到中午,連天文台都用酷熱這种字眼。 是我先看見小王。 我与一班漂亮女孩子喝完冰茶,自麗晶出來,一眼看到小王的車子停在門口。 很自然的走過去,手搭在他的車子窗框,“嗨。”我說。 頭一探進去,人呆住,嘴張開,眼睛瞪大。 毛毛,坐他身邊的是毛毛。 要命要命要命,真人比照片漂亮十信,原來包在頭巾下的頭發長而卷曲,皮膚象牙色,嘴唇顏色也淡淡,大眼睛鬼影幢幢。 我瞪著她看,目光离不開。 過半晌我問:“你叫毛毛是不是?” 她微笑,點點頭。 “我是天地畫刊的總編輯,這是我的卡片,如果你有興趣做我們的模特儿,請給我電話。” 她收過卡片。 我大樂。 但小王,可惡可俗可厭可恨可誅的小王,他竟然在這种要緊關頭發動引擎,要把車子開走。 “小王,小王!” 他招呼也不同我打,便駛走車子,我若不即時松手,怕不要摔一大跤。 王八,真該姓王。 幸而身后的美麗女郎群擁上來,扶住我,我才不致出丑。 我會要他好看,悻悻地發誓,這小子,他會后悔求饒。 在公司里,當然是我凶。 我逼著他解釋。 “說,有什么比我倆的關系更重要?十多年的同學,朋友,同事。” 他心平气和的說:“是呀,沒有人比我們的關系更重要,所以你要小心,希望我們繼續友好。” 小王口才挺厲害。 “來,看看這一輯透明片。” “是什么?” “來看。” 我亮燈,把透明片放燈箱上。 咦,主角是動物,拍出小貓各式各樣趣怪的樣子。 “你童心大發?”我問。 “可不可以用?” “外國早已有了。” “那么看看這一輯。” 我們再研究。 是次題材更有趣,是銀行區大雨傍沱中年輕職業女性上班時狼狽模樣。 “好极了,這輯是專業水准,我們用。” “真的?”他大悅。 我抬起頭來,“這是誰拍的?” “毛毛。” “誰?” “毛毛。” 我倒呆住,沒想到找她拍照找不到,反而用了她拍的照片。 小王興奮的說:“我鼓勵她拍攝城市小景,譬如說沙灘風光,校院一角,午餐記趣等等。” “由你來拍,豈非更好?” “不,由她清新的眼光捕捉鏡頭,更加理想。” “說得是好,一個月一輯,稿費從优。” 真是意外收獲。 “但是,長得那么漂亮,不做幕前豈非可惜?” “人各有志。” “好,好,好。”我舉起雙手投降。 到此為止,不能再緊逼。 我再看那些照片,真把白領女的苦處勾出來,在大雨中,傘与傘打架的有,搶車子搭的有,混身濕的也有,衣著名貴,化妝精致,都敵不過一場雨,辛苦。 我得親筆為她寫說明。 那么年輕那么好看,又肯動腦筋,上天待毛毛真不薄。 但是,我什么時候才有机會真正認識這個女孩子中. 嘉露自巴黎回來,到雜志社探訪我們。 漂亮女郎多數沒心肝,她是例外。 我問:“賽納河無恙乎。” 她不回答,只走到毛毛的照片前去,訝异的問:“這是誰?” 我想一想,只得說:“我們的攝影師。” “攝影師?”嘉露不置信,“這如果是攝影師,我們還怎么擔任模特儿?” “信不信由你。” “我想見見她。” “她不喜見人。” “你看,”嘉露很感慨,“越是丑八怪越是愛出鋒頭,真正的美女躲還來不及。” 我微笑。 “群眾買下名人的青春与天賦,利用他們到盡頭,然后棄置他們。做普通人最好,付出小小代价,愛看誰就有誰。” “這是巴黎給你的哲理?” “可以說是。”嘉露笑了,“記住,有机會介紹這位小姐給我認識。” 她留下小禮物,离開。 殘酷的小王仍把他的高徒收得密密。 她每個月都托小王交照片上來,我再也沒有見過她。 所選之題材非常受讀者歡迎,一年后,她已經成為本刊台柱之一。 又是大暑天,又令人奄奄一息,又是一頭大汗的日子,懂得享受的小王他遠赴北歐歇暑去。都說干藝術的怎么怎么窮,那不過是閣下學藝不精,你看小王,任何一級的董事處長老板還不及他,每天工作三小時,一星期五天,一年十個月,生活优悠,做著他深愛的工作,老實說,不付他酬勞他也愛干,何況收入丰富。 這小子。 大家都沒想到毛毛會打電話上來。 她說:“截稿的時間到了吧。”好,有責任感。 “我過來拿。”瞧,不用急,再度見面机會終于來臨,不由得有點緊張。 “下午我自己上來。”她笑。 噯,越是漂亮的女子越沒有架子,早美成習慣,何用耿耿于怀。 整間雜志社沸騰起來。大伙嚴陣以待,要看清楚她,最令人開心的是混賬小王不在本市。 毛毛于下午三時蒞臨。 大家一看見她,全体呆住,鴉雀無聲。 當然由于她的美貌,但我們也看到她肋下的拐杖。 她左腿比右腿約短了六公分。 啊水落石出。 我是第一個恢复常態的人,熱誠的迎上去,招呼她坐下,其他同事也相繼過來閒談。 面孔上都不露出來,心中卻都絞痛。 好,小王,原諒你,算你。 不過,我說過要發掘她,就一定要做到,即使不能做模特儿,也能做攝影師。 我請她到編輯室坐下,把她過去的作品同她討論一番,指點一二,又計划將來的題材。 她很感激,澄清的黑眼珠全神貫注看著我,我心中告訴自己:一定要更加痛惜她。 小王也這樣想吧,所以如珠如寶似看守她。 稍后我差公司的司机送她返家。 同事們圍上來,嘖嘖稱奇。 我揚手,“讓她靜靜做一個幕后工作者,永遠不要成為名人,”我停一停,“她的作品可以成名,但人就不必。” 這里面具有极大的分別的。 小王度假回來,上來開門見山:“真相大白?” 我點點頭,“何必相瞞,我們都不是那么膚淺的人。” “膚淺的是我,覺得她需要額外保護。” “也難怪,真像件落胎瓷。”我長長歎息。 “她是本刊最年輕的攝影師?” “絕對。” 我与小王緊緊握手,“一定要把她訓練成才。” 他也說:“一定。” 我們計划明年讓她嘗試拍彩色內頁。 后年可以拍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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