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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室里并沒有走出一個怪物。 那是一個年輕男人—— 棕色頭發,淺色眼睛,中等身材,并沒有什么出奇之處,穿一套深色西裝、白襯衫、絲領帶,他雙眼長得太近,鼻子太大,并不英俊,但渾身有股說不出的高貴威儀,溫文可親,他一走出來,气氛立刻緩和了下來。 我說下去:“你們轟走奧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干了。”我站起來,“再見。” 那年輕男人走過來,“馬小姐?”他伸出手來。 “是。”我答應:“史篾夫先生?”我与他握握手。 “但是馬小姐,你必需要与我們工作。”他的語气堅決但溫和。 我對他頗具好感,因此笑問:“可是我決定不做了。” “我們會除去奧哈拉,你請放心。”他流利地說:“升你坐那個位置,如何?” 我緩緩說:“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立刻說:“放你兩個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來,“先生,与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會詳細考慮。” 他微笑,他的臉給我一絲熟悉感,我猶疑了一刻,但他們外國人的面孔看起來完全一樣。 我說:“我先走一步,”我站起來,“兩位再見。” 但是史篾夫先生替我開門,一邊問:“馬小姐,你可有開車來?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吊膀子了。 “馬小姐,此刻是吃茶的好鐘數。”他仍然和藹溫文地建議。 我失笑,“但我從來不与外國人吃茶。” 他馬上說:“不可以破例嗎?”雙手放在背后,彬彬有禮。 我完全不曉得應該如何推辭他,只好聳聳肩,“那么好吧,只喝一杯茶。” 他莞爾,非常有度量的樣子。 我心中不禁有气,洋人見得多,相信我,外國小子的尾巴動一動,我便知道他們的腦袋想些什么,但是這一個,這一個卻使我疑惑。 在休息室里,阿嬤替我們倒來了茶。我倆靜靜的坐在那里。 他有重要的話要說,我知道,我覺察得到。 什么話?我并不認識他。 他開口,頭一句話竟是:“馬小姐,你是一位非常美麗的女子。” 我怔住。 他的語气是那么具感情夠誠懇,以致我沒來得及出言諷刺他。 “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感覺你象上帝派下來的天使。”他絲毫不帶夸張說出這樣夸張的話。 我緩緩說:“史篾夫先生,我們從未見過面。” “不,我們見過面。馬小姐,想一想,今年初春,在英國湖區的事。” “我在湖區度假,”我疑心大起,“可是我清清楚楚記得,我沒有見過你,我的記性极好,不可能忘記一張面孔。” “當時發生了一宗意外……記得嗎?” 我陡然站起來。 意外、湖區、爆炸、一艘游艇……。 “你是……”我有意外的惊喜。 “我是那個傷者,”他再度伸出手來,“占姆士史篾夫。” 我由衷的握住他的手,“真好,你完全康复了嗎?”我上下打量著他。 “謝謝你救命之恩。”他低聲而熱情的說。 “我可沒有救你。”我笑說:“你自己游過來抓住碼頭的。” “可是我又摔下水中,要不是你躍下水來托住我的頭,只要吸進一口水,我就完蛋了。”他有點激動說。 “任何人都會那么做,別放在心中。”我說著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他說:“我特地來謝你的。” 我斜眼看著他:“你如何找到我的?”心中一大團困惑。 “我有地位很高的朋友。”他微笑。 我一拳打在他右肩膀,哈哈笑,“別胡說,香港有几百万人,快老老實實說,你如何把我查出來。” 他笑著退后一步,也還擊我一拳,“寶琳,你象個男生。” 我坐下來,“所以你出力挽留我在你的机构做下去是不是?所以該死的奧哈拉遭了殃,原來我出路遇見了貴人。” “你會留下來的,是不是?” “不會,”我搖搖頭,“我是真有工作能力的,不必靠你的關系,他們早應升我職。” 他輕輕歎口气。 我說:“占姆士,你是一個神秘的角色,但我想問太多的問題是不禮貌的。”譬如說那只“莉莉白”號為何爆炸,他如何曉得我已回到香港,并且會得來到公司等我出現等等。 “我只想再見你一次,”他坦率地說:“那天在火海中你伸出手來拉我,我只當你是上帝的使者。” “你用詞太浮夸,情操太古老,都過時了,”我拿起手袋,“我是一個普通的白領女子,朝九晚五,做一份苦工……現在還失業了。” 他仍然笑。 我看著他,“你的面孔真熟,我一定在某處見過你,或許是你的高鼻子——你有沒有想過去咨詢整形醫生?”我開玩笑。 “我的鼻子?”他摸摸鼻子,“斗膽的女郎,竟批評我的鼻子。”他半惱怒地說。 我假裝大吃一惊,“對不起,先生,我一時無意得罪你了……” 他靜下來凝視我,“天呀,你是這么淘气的一個女郎。” 我浩歎一聲,伸伸腰,“占姆士,見到你真好,但我還是決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長達數頁的電報,讓我男朋友回來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個住云德米爾湖的家伙?”他懊惱地問。 “慢一慢,你仿佛什么都知道呢。”我指著他的鼻子。 “你在湖區卡美爾警局作的供,起碼有十個警員听見。”他笑說。 我頹然,拍一拍大腿,“啊是。”還以為抓到他小辮子呢。 我有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來的時候,打電話給我。”我跟他說。 他坐在會議桌子一角,攤攤手問:“我不能約你去吃飯嗎?今夜你沒空?” “我不喜与洋人上街。”我拒絕說。 “思想開放點,”看不出他也頂幽默的,“是八十年代了。” 我拉開門,又轉頭說:“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風耳——” 他在我身后怪叫,“招風耳,她現在又諷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見南施。 她拉住我,“听說你堅決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剛知道,消息傳得真快。” “死相。”她說:“老板賠了奧哈拉六個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沒有听說咱們董事中有一個占姆士史篾夫的人?” 她閉上眼睛,象電腦在計數尋找資料,然后睜開眼睛說:“沒有。” “你有沒有看見那個大鼻子招風耳?他就是史篾夫。史篾夫,象個假名字。”我咕噥。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還理那么多干什么?我替你查了告訴你。” 我推她一下,“你听見我不做了,仿佛很高興呵。” 她坦白地說:“自然,少一個勁敵,你跑得那么快,誰曉得你什么時候追上來?” 我也笑了。 “回家干什么?” “等史提芬的電話,看武俠小說。”我走了。 我仍覺得寂寞,買了一個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櫥窗處看風景,花團錦簇的布料,縫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适合新娘子穿,我終于要結婚了,改天出來光顧這一家店子。在路上躊躇半晌,還是回到公寓。女佣已經來過,公寓十分洁淨,我站在露台嚼口香糖,天气非常溫暖潮濕。 以后的日子怎么過呢?史提芬是否會立刻赶來?他會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嗎?我只覺得無聊。結婚事女人的最終避難所,不錯,但至少兩人之間還得有愛情——我可愛史提芬? 電話鈴響了,我過去听,心頭難免有點緊張。 英國長途電話。 “史提芬?”我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來的電報,我怕是急事,拆開來看過了,史提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個月才回來,我會設法聯絡他。” 我頓時啼笑皆非,“撒哈拉!”他為什么不去地獄! “喂喂?” “我明白了,”我只好說:“麻煩你盡快聯絡他。” 那邊說,“是。”挂斷了。 求婚信都讓不相干的人看過了,真倒霉。 下個月才回來,好小子,下個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載難逢的机會,伊竟夠膽錯過,我气苦,伊以為伊是令狐沖,我還等他一輩子呢,誰要當這個任盈盈。 我跌左在沙發里,几乎沒有放聲痛哭,我還以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會赶到香港,出現在我公寓里,讓我靠在他的肩膀訴苦呢。 該死的男人,需要他們的時候,一個不在身旁。 撒哈拉!愿沙漠毒蝎送他上天堂。 我喪气得不得了,一點斗志都沒有,上慣了班的人,一旦閒在家,苦不堪言。 賤骨頭。 也許可以替仙人掌們轉個盆,但它們會不會因此暴斃呢?我猶疑著,如此潮濕天气已經對它們無益。 拿了鐵鏟出來,門鈴響了三下。 我連忙去開門,即使是抄電表的人也好,可以說几句話。 打開門——“占姆士!”我 歡呼,“你呀。” 占姆士意外,朝身后看看,奇道:“你態度大不同呀。怎么對我親密起來?”他手中還拿著花束呢。 我赶快開門,“我悶死了。” 他笑著進門來。 “請坐,哪一陣風把你吹來?” “我誠心來約你。”他奉上鮮花。 那是一大束白玫瑰与滿天星,漂亮得叫我側目。 “呵,占姆士,你是個好人,”我說:“我沒收花已有多年了。” “多年來你不肯做女人,哪個男人敢送花給男人呢?” “你真幽默。”我白他一眼。 他雙手收在背后,打量我的公寓,“地方很不錯,布置得很清雅。” “謝謝你。”我給他做茶。 “你一個人住?”他問我。 我朝他眨眨眼,“星期一至五是一個人,周末兩個人,有時開性派對。” “哦,上帝。”他笑道。 “好了,占姆士,告訴我,我應該怎么辦。”我把雙腳擱在茶几上。 “我不知道,”他滑頭的說:“你又不讓我接近你,我如何忠告你呢?” 我用手撐著頭,“你先說,你是誰?” “我是占姆士史篾夫。” “這我知道。”我換一個姿勢坐。 “我在劍橋念大學。” “什么程度?”我咻咻嘴。 “學士。” “蹩腳。什么科目?”我一點面子都不給。 “歷史。”他尷尬得要命。 “嘿!”我裝個悶樣,“那么大塊頭的男人,什么不好讀,去讀歷史,你的時間用在什么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嗎?” 他反問:“你說話怎么唇槍舌劍的?” 我抿住嘴笑。 “難為人家還說‘中國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點象娃娃呢?” 他說中了我的煩惱,是,眾人眼里,我是一個最最精明、永不出錯的女人,視男人如芥草,一開話盒子机關槍就把他們掃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欲,社會一方面嚷著要女人獨立能干,一方面又要求我們痴憨如娃娃,這真是……。 我露出顧忌彷徨的神色來。也許真該嫁史提芬,只有他有接納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占姆士探身前來問:“你怎么了?” 我搖搖頭,裝個鬼臉。 “有什么不開心的事,与我說清楚,我來幫你。” “我并沒有具体的煩惱。” “那么我們出去走走。”他建議說。 “你以前到過香港?” “一次。”他說。 “有什么印象?”我問。 他猶有余怖,“吃過蛇肉。” 我微笑,“你看過功夫電影沒有?” “電視上看過。”他說。 我詫异,“你也算是個有錢的公子爺,干嗎晚上坐電視机前面?” “哪里約會去?”他說:“你又不肯跟我走。” “沒有女朋友?” “最近訂婚了。”他說:“情況比較好一點。” “啊,恭喜恭喜,”我說:“那為什么你尚有這副無聊相,這頭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會儿,“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么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家人安排的,”他說:“我老子說: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來,占姆士,我破例与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占姆士站起來就預備走,我說:“下次任憑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才准走,第一次當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怜的洋小子。 我駕車与他到郊外, 在倒后鏡看到一輛黑色的賓利釘著我們良久, 便問他:“認得后面這輛車子嗎?” 他看一看,“是我的車与司机。” “怎么……”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禮你?” 他斜斜看我一眼,不作聲。 “我仍覺得你面熟,”我說:“現在很少年輕人仍堅持穿西裝了,你不覺得拘謹?頭發那么短,象紀律人員……” 他忽然扼住我的脖子,我尖叫了起來。 “你這小妞,別以為你救過我一次就可以盡情糟蹋我,我受夠了呀。” 我大叫:“兄弟,你鎮靜點,我在駕車啊。”車子大走之字路。 后邊的賓利嚇得連忙響號。 “混球!”我罵他。 “從來沒有人敢罵我混球。”他气。 “你家里人把你寵坏了,可怜,”我看他一眼,“你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他用手撐著頭,“大企業。” “你是承繼人?”我問。 “是。”并不起勁。 我把車停在近沙灘的山坡,“看。” 他一看之下馬上贊歎,低聲地說:“啊,這真太美了。”他打開了車門要下去走走。 我不忍掃他的興,陪著他。 他說:“我可還沒見過這么美的沙灘。” “這叫淺水灣, ”我告訴他,“當年在這里打過仗的,Repules艦就在這里被擊沉。” 我靠著車窗,“這是我最心愛的沙灘,走遍全世界,沒有一處更美麗,早晨下雨的時候,在那邊的酒店長露台吃早晨,坐一兩個小時,常令我覺得,活著還是好的,我向每一個人推荐此處。” 他并沒有轉過頭來,卻問我道:“特別是男朋友?” 我笑答:“是,特別是男朋友。” 他栗色的短發被風吹起,背影看上去相當寂寞。 “從來不曾有人帶我到這种地方來過。”他惋惜的說。 “每個人都可以來。” “那种大紅花的樹叫什么?” “影樹。” “這是我理想中的東方情調:艷紅的花,深綠草地,晴空万里,捕魚的女郎有蜜黃色的皮膚与你這樣的面孔。”他仍沒有轉過頭來,聲音里卻充滿了渴望。 我不出聲。 海水滔滔的卷上沙灘,遠遠傳來人們寂寥的嘻笑聲。 “但我來過香港,失望的是人們英語說得太好太做作,市容過份繁榮整齊匆忙……” 我既好气又好笑,“向往洋人們心中落后的中國……你太离譜了。” “你難得不向往以前的日子?”他轉過頭來,眼珠是灰藍色的,“宁靜動人。” “想是想的,但我不是一個很浪漫的人。”我說。 他歎口气。 “你這次住什么酒店?”我問。 “朋友家。” 我吸進一口气,空气潤濕而美麗。 他家的司机自賓利走出來,与他輕輕率了几句話,他點點頭。 “有事嗎,占姆士?” 他說:“有一個宴會,要回去准備一下。” “別客气,那你先走好了。”我說。 “我不想去這种宴會。”他懊惱地說:“我情愿与你閒談,我覺得你是唯一會對我說真話的人。” “別孩子气,”我微笑,“來,一起走吧。” 他上了司机的車子,我自己開車,我們在叉路上分手,我惡作劇地給他几個飛吻。 回到公寓,煮了即食面吃,南施來看我。 今天真累的筋疲力倦,我簡直乏力招呼她,任她在一旁發表意見,我只捧著碗吃面看電視。 電視新聞報告:“王子今次途徑香港作非正式訪問,將居留數天,隨即返國……” 南施隨即扭熄了電視,“真無聊,有什么好看?” 我白她一眼,干涉我自由。 “我跟你說話,你听不听?” 我三扒兩撥,吃完了面。“我累了。” “叫你好好的做人。”她說。 我打個呵欠,“你查到那個招風耳是什么人沒有?” “明天再說,”南施放棄。 “多謝你關心我。” “寶琳。” “什么?”我眼睛都睜不開。 “你少与那個大鼻子上街,這些洋人沒安著好心。” “哼,”我冷笑,“你放心,外國人想在握身上揀便宜,沒這么容易!” “我是怕史提芬知道。”她說。 史提芬,我忽然想起超現實主義名家魯梭的畫,棕色的色調,一個女人躺睡在沙漠中,身邊一條狗也在睡。史提芬會不會睡在沙漠中,抑或在摩洛哥看肚皮舞?這傻蛋,他什么都做得出。他沒想到的是,雖然他等了我九年,此刻我卻在等他。 “他會明白的。”我說。 “別當他太大方。”南施警告說道。 “知道了。” 南施說:“睡前听一首‘熱情的沙漠’吧。”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佣人卻打電話來說:“馬小姐,明天我家有點事,我不來了,后天替你補回鐘數。” 屎!我心想。我最畏懼的時刻終于來臨,沒有什么比佣人請假更能震撼現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說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蒙頭昏迷在床上。 門鈴大作的時候,我睜開眼睛一看,九點半,一心以為女佣回心轉意,大樂,連忙跳起來,連拖鞋也補給穿,就赶去開門。 一拉開門。 “你呀,招風耳。”我失望。 “你以為是誰?魅力王子?”他笑問。 “這么早!”我擦眼。 “嘿,你沒化妝,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這种恭維,我受不了,”我問:“你來干嗎?天天來,要不要替你在這里放一張辦公桌?” 他遞上花,我接過,打個呵欠,“人家會以為你追求我。” 他看著我,“你穿布睡衣別饒風味,有點象娃娃了。” “你會不會做咖啡?廚房有工具,請動手,還有,佣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給洗一洗。”我又打一個呵欠。 “喂!”他嚷。 “嚷什么嚷的?”我凶霸霸的說:“到朋友家,不幫忙,行嗎?” “那你有做些什么?”他不服气。 “我?我要洗頭洗澡,一會儿熨衣服——干嗎?”我沒那么好气。 “嘿!”他走進廚房。 我開了熱水蓮蓬頭大淋一番,啊,活著還是好的,多么舒服。 我換好衣服到廚房去探訪占姆士,只見他滿頭大汗,卷起袖子在那里操作,咖啡香噴噴地在爐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錯呵,奴隸,加把勁。”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問。 “咦,換了運動裝?正好熨衣服是最佳運動,沒做過家務是不是??你真好福气。”我拍拍他肩膀。 他搖搖頭,拿我沒折。 當我熨衣服的時候,他坐在一邊涼風扇。“噓。”他邊喝咖啡邊說:“真辛苦。” 我笑,“流過汗的咖啡特別香。” “所言不謬。” 我大笑。 “你是多么自由。”他忽然說。 “并不見得,”我說:“我有我的束縛,我是名利的奴隸。” 他不響。 “你也相當自由呀,”我說:“未婚妻并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帶花來探訪我低三下四的東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魚的蛋家女人。” 他很困惑,“都說東方女人有傳統的溫柔美德。” “失傳了,抱歉。” “那也不必屢屢羞辱我。” “我說的都是事實,你還向往咱們在唐人街開洗衣店的日子?隨地吐痰,提防小手,當經過跳板時應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家本領,不使將出來會不舒服。”我答。 占姆士白我一眼。雖然這個人洗几只杯子可以搞得滿頭大汗,但是他很高貴威儀,大方活潑,我很喜歡他。 “占姆士老友,”我溫和的說:“你做人放松點,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實是我最佳質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棄狀,“不理你那么多了。伴游女郎,今天我們上哪里?” “他媽的,竟對我無禮!”我罵,“好,今天我們去看舞獅子,完了在太白海鮮舫吃飯,再到灣仔請酒吧喝酒,滿意了沒有?說你是混球,簡直沒有錯。”我狠狠踢他一腳。 他呵呵笑,笑得那個樣儿! 該死的招風耳。 “好,你自作孽,你別想我再陪你出去,悶死你。”我挂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貼在他臉邊,嘴角帶著微笑。 我悻悻的說:“如此對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輕吻我的手心。 我覺得不安,心中一動,連忙淘气地說:“光吻手就叫我饒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腳背。” “啊,你這個俏皮女郎。”他說。 “占姆士,你還要在這里留多久?”我問他。 “我是為你而來的。”他說。 “我想我們會成為好朋友。”我說:“你不枉此行。” “沒有戀愛的机會?”他也很滑頭。 “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說:“你少胡扯,有些人一輩子也不曉得愛情是什么回事。” 他放開我的手說:“不曉得也罷了,還不是照樣結婚生子,毫不相干。” “咦,”我第一次為他所說的話感動,“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個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還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种生活。”我說:“可以想象得到,祖先大概搞點生意做,工業复興時期封過爵,時下雖然經濟衰退了,百足之虫,雖死不僵,死撐著場面,家里婢仆如云,‘是先生,是先生’地稱呼你,大概還是獨子吧,因此很惟我獨尊,自小被培養著,如溫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气溫如何……是不是?” “錯了。”他說:“你并不了解內情。” 我說下去:“這樣看來,我男朋友本領比你強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個教席,維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贊史提芬几句,但想來想去,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從何說起,我歎口气。“他是個好人。” “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占姆士提醒我。 “別掃興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決定結婚了。” “你愛他嗎?”占姆士問。 我改變話題,“在家他們叫你什么?占美?占姆?弟弟?小寶?” 他想一想,“塞爾斯。” “塞爾斯?”我詫异,“為什么?” “我的家在塞爾斯。”他微笑。 “啊,多么奇怪的稱呼。”我說:“改明儿讓朋友叫我半山馬。” 他說:“寶琳,你也算是外國留學生,太老土了,啥規矩都不懂,就會說笑胡扯。”竟帶點責備的語气。 我頓時委曲起來,“生活這么緊張,”我說:“叫我怎么正經得起來?誰要對著個愁眉苦臉的老姑婆?我一張嘴就對你訴苦,你受得了嗎?你真相信我是個卡通人物?” 他不出聲。 “我不比你,有人舖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開路的。” 他說:“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權,愛做什么可以做什么。” “占姆士,哭喪著臉有什么用?如果你真的認為沒有自由,脫离你的家庭,跑出來找工作,靠雙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歎口气。 “我看我們還是說些風花雪月的事儿吧,”我气,“我与你同病相怜,生活上都有解不開的結,多說無益,一下子就反臉。” “你覺得我這個人如何?” “絕對不會令女人一見傾心。” “公平點好不好?” “我已經很公平了。” “怎么樣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見傾心?”他問。 我說:“成熟、風趣、英俊、有風度、有學識、有錢、体貼、細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我看出他悶悶不樂,安慰他,“不要緊,占姆士,至少你有風度,你也很有錢。” “謝謝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凍啤酒,真沒想到与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岳人馬我都結交齊了,幸虧史提芬這些年來不在香港,否則他敢娶我才怪。 電話鈴響了,我去接听。英國長途電話,“史提芬?”我急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想告訴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薩布蘭加,我沒把他聯絡到,恐怕要待他回來才能給你回信了。” 我气的噎住,“你跟他說,叫他不用回來了。” 那邊只是笑。 我啪地摔了電話。 我不怕,我怕什么?今天晚上我請占姆士去看戲吃飯跳舞,我不信他不去。 我用手捧著頭,思考良久,終于抬起頭來,深深吸進一口气,勇气,馬寶琳,勇气,必須提起勇气來。 我站起來,走到客廳,看見占姆士躺在沙發上睡著了,這小子。 我喝完啤酒,打開武俠小說,用墊子墊著頭,埋頭苦讀。初夏溫暖的天气,身体容易勞累,事事提不起勁來,躺一下就不如索性進入夢鄉,我轉個身,竟然睡熟了。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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