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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休息室里并沒有走出一個怪物。
  那是一個年輕男人——
  棕色頭發,淺色眼睛,中等身材,并沒有什么出奇之處,穿一套深色西裝、白襯衫、絲領帶,他雙眼長得太近,鼻子太大,并不英俊,但渾身有股說不出的高貴威儀,溫文可親,他一走出來,气氛立刻緩和了下來。
  我說下去:“你們轟走奧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干了。”我站起來,“再見。”
  那年輕男人走過來,“馬小姐?”他伸出手來。
  “是。”我答應:“史篾夫先生?”我与他握握手。
  “但是馬小姐,你必需要与我們工作。”他的語气堅決但溫和。
  我對他頗具好感,因此笑問:“可是我決定不做了。”
  “我們會除去奧哈拉,你請放心。”他流利地說:“升你坐那個位置,如何?”
  我緩緩說:“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立刻說:“放你兩個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來,“先生,与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會詳細考慮。”
  他微笑,他的臉給我一絲熟悉感,我猶疑了一刻,但他們外國人的面孔看起來完全一樣。
  我說:“我先走一步,”我站起來,“兩位再見。”
  但是史篾夫先生替我開門,一邊問:“馬小姐,你可有開車來?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吊膀子了。
  “馬小姐,此刻是吃茶的好鐘數。”他仍然和藹溫文地建議。
  我失笑,“但我從來不与外國人吃茶。”
  他馬上說:“不可以破例嗎?”雙手放在背后,彬彬有禮。
  我完全不曉得應該如何推辭他,只好聳聳肩,“那么好吧,只喝一杯茶。”
  他莞爾,非常有度量的樣子。
  我心中不禁有气,洋人見得多,相信我,外國小子的尾巴動一動,我便知道他們的腦袋想些什么,但是這一個,這一個卻使我疑惑。
  在休息室里,阿嬤替我們倒來了茶。我倆靜靜的坐在那里。
  他有重要的話要說,我知道,我覺察得到。
  什么話?我并不認識他。
  他開口,頭一句話竟是:“馬小姐,你是一位非常美麗的女子。”
  我怔住。
  他的語气是那么具感情夠誠懇,以致我沒來得及出言諷刺他。
  “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感覺你象上帝派下來的天使。”他絲毫不帶夸張說出這樣夸張的話。
  我緩緩說:“史篾夫先生,我們從未見過面。”
  “不,我們見過面。馬小姐,想一想,今年初春,在英國湖區的事。”
  “我在湖區度假,”我疑心大起,“可是我清清楚楚記得,我沒有見過你,我的記性极好,不可能忘記一張面孔。”
  “當時發生了一宗意外……記得嗎?”
  我陡然站起來。
  意外、湖區、爆炸、一艘游艇……。
  “你是……”我有意外的惊喜。
  “我是那個傷者,”他再度伸出手來,“占姆士史篾夫。”
  我由衷的握住他的手,“真好,你完全康复了嗎?”我上下打量著他。
  “謝謝你救命之恩。”他低聲而熱情的說。
  “我可沒有救你。”我笑說:“你自己游過來抓住碼頭的。”
  “可是我又摔下水中,要不是你躍下水來托住我的頭,只要吸進一口水,我就完蛋了。”他有點激動說。
  “任何人都會那么做,別放在心中。”我說著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他說:“我特地來謝你的。”
  我斜眼看著他:“你如何找到我的?”心中一大團困惑。
  “我有地位很高的朋友。”他微笑。
  我一拳打在他右肩膀,哈哈笑,“別胡說,香港有几百万人,快老老實實說,你如何把我查出來。”
  他笑著退后一步,也還擊我一拳,“寶琳,你象個男生。”
  我坐下來,“所以你出力挽留我在你的机构做下去是不是?所以該死的奧哈拉遭了殃,原來我出路遇見了貴人。”
  “你會留下來的,是不是?”
  “不會,”我搖搖頭,“我是真有工作能力的,不必靠你的關系,他們早應升我職。”
  他輕輕歎口气。
  我說:“占姆士,你是一個神秘的角色,但我想問太多的問題是不禮貌的。”譬如說那只“莉莉白”號為何爆炸,他如何曉得我已回到香港,并且會得來到公司等我出現等等。
  “我只想再見你一次,”他坦率地說:“那天在火海中你伸出手來拉我,我只當你是上帝的使者。”
  “你用詞太浮夸,情操太古老,都過時了,”我拿起手袋,“我是一個普通的白領女子,朝九晚五,做一份苦工……現在還失業了。”
  他仍然笑。
  我看著他,“你的面孔真熟,我一定在某處見過你,或許是你的高鼻子——你有沒有想過去咨詢整形醫生?”我開玩笑。
  “我的鼻子?”他摸摸鼻子,“斗膽的女郎,竟批評我的鼻子。”他半惱怒地說。
  我假裝大吃一惊,“對不起,先生,我一時無意得罪你了……”
  他靜下來凝視我,“天呀,你是這么淘气的一個女郎。”
  我浩歎一聲,伸伸腰,“占姆士,見到你真好,但我還是決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長達數頁的電報,讓我男朋友回來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個住云德米爾湖的家伙?”他懊惱地問。
  “慢一慢,你仿佛什么都知道呢。”我指著他的鼻子。
  “你在湖區卡美爾警局作的供,起碼有十個警員听見。”他笑說。
  我頹然,拍一拍大腿,“啊是。”還以為抓到他小辮子呢。
  我有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來的時候,打電話給我。”我跟他說。
  他坐在會議桌子一角,攤攤手問:“我不能約你去吃飯嗎?今夜你沒空?”
  “我不喜与洋人上街。”我拒絕說。
  “思想開放點,”看不出他也頂幽默的,“是八十年代了。”
  我拉開門,又轉頭說:“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風耳——”
  他在我身后怪叫,“招風耳,她現在又諷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見南施。
  她拉住我,“听說你堅決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剛知道,消息傳得真快。”
  “死相。”她說:“老板賠了奧哈拉六個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沒有听說咱們董事中有一個占姆士史篾夫的人?”
  她閉上眼睛,象電腦在計數尋找資料,然后睜開眼睛說:“沒有。”
  “你有沒有看見那個大鼻子招風耳?他就是史篾夫。史篾夫,象個假名字。”我咕噥。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還理那么多干什么?我替你查了告訴你。”
  我推她一下,“你听見我不做了,仿佛很高興呵。”
  她坦白地說:“自然,少一個勁敵,你跑得那么快,誰曉得你什么時候追上來?”
  我也笑了。
  “回家干什么?”
  “等史提芬的電話,看武俠小說。”我走了。
  我仍覺得寂寞,買了一個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櫥窗處看風景,花團錦簇的布料,縫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适合新娘子穿,我終于要結婚了,改天出來光顧這一家店子。在路上躊躇半晌,還是回到公寓。女佣已經來過,公寓十分洁淨,我站在露台嚼口香糖,天气非常溫暖潮濕。
  以后的日子怎么過呢?史提芬是否會立刻赶來?他會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嗎?我只覺得無聊。結婚事女人的最終避難所,不錯,但至少兩人之間還得有愛情——我可愛史提芬?
  電話鈴響了,我過去听,心頭難免有點緊張。
  英國長途電話。
  “史提芬?”我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來的電報,我怕是急事,拆開來看過了,史提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個月才回來,我會設法聯絡他。”
  我頓時啼笑皆非,“撒哈拉!”他為什么不去地獄!
  “喂喂?”
  “我明白了,”我只好說:“麻煩你盡快聯絡他。”
  那邊說,“是。”挂斷了。
  求婚信都讓不相干的人看過了,真倒霉。
  下個月才回來,好小子,下個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載難逢的机會,伊竟夠膽錯過,我气苦,伊以為伊是令狐沖,我還等他一輩子呢,誰要當這個任盈盈。
  我跌左在沙發里,几乎沒有放聲痛哭,我還以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會赶到香港,出現在我公寓里,讓我靠在他的肩膀訴苦呢。
  該死的男人,需要他們的時候,一個不在身旁。
  撒哈拉!愿沙漠毒蝎送他上天堂。
  我喪气得不得了,一點斗志都沒有,上慣了班的人,一旦閒在家,苦不堪言。
  賤骨頭。
  也許可以替仙人掌們轉個盆,但它們會不會因此暴斃呢?我猶疑著,如此潮濕天气已經對它們無益。
  拿了鐵鏟出來,門鈴響了三下。
  我連忙去開門,即使是抄電表的人也好,可以說几句話。
  打開門——“占姆士!”我 歡呼,“你呀。”
  占姆士意外,朝身后看看,奇道:“你態度大不同呀。怎么對我親密起來?”他手中還拿著花束呢。
  我赶快開門,“我悶死了。”
  他笑著進門來。
  “請坐,哪一陣風把你吹來?”
  “我誠心來約你。”他奉上鮮花。
  那是一大束白玫瑰与滿天星,漂亮得叫我側目。
  “呵,占姆士,你是個好人,”我說:“我沒收花已有多年了。”
  “多年來你不肯做女人,哪個男人敢送花給男人呢?”
  “你真幽默。”我白他一眼。
  他雙手收在背后,打量我的公寓,“地方很不錯,布置得很清雅。”
  “謝謝你。”我給他做茶。
  “你一個人住?”他問我。
  我朝他眨眨眼,“星期一至五是一個人,周末兩個人,有時開性派對。”
  “哦,上帝。”他笑道。
  “好了,占姆士,告訴我,我應該怎么辦。”我把雙腳擱在茶几上。
  “我不知道,”他滑頭的說:“你又不讓我接近你,我如何忠告你呢?”
  我用手撐著頭,“你先說,你是誰?”
  “我是占姆士史篾夫。”
  “這我知道。”我換一個姿勢坐。
  “我在劍橋念大學。”
  “什么程度?”我咻咻嘴。
  “學士。”
  “蹩腳。什么科目?”我一點面子都不給。
  “歷史。”他尷尬得要命。
  “嘿!”我裝個悶樣,“那么大塊頭的男人,什么不好讀,去讀歷史,你的時間用在什么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嗎?”
  他反問:“你說話怎么唇槍舌劍的?”
  我抿住嘴笑。
  “難為人家還說‘中國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點象娃娃呢?”
  他說中了我的煩惱,是,眾人眼里,我是一個最最精明、永不出錯的女人,視男人如芥草,一開話盒子机關槍就把他們掃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欲,社會一方面嚷著要女人獨立能干,一方面又要求我們痴憨如娃娃,這真是……。
  我露出顧忌彷徨的神色來。也許真該嫁史提芬,只有他有接納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占姆士探身前來問:“你怎么了?”
  我搖搖頭,裝個鬼臉。
  “有什么不開心的事,与我說清楚,我來幫你。”
  “我并沒有具体的煩惱。”
  “那么我們出去走走。”他建議說。
  “你以前到過香港?”
  “一次。”他說。
  “有什么印象?”我問。
  他猶有余怖,“吃過蛇肉。”
  我微笑,“你看過功夫電影沒有?”
  “電視上看過。”他說。
  我詫异,“你也算是個有錢的公子爺,干嗎晚上坐電視机前面?”
  “哪里約會去?”他說:“你又不肯跟我走。”
  “沒有女朋友?”
  “最近訂婚了。”他說:“情況比較好一點。”
  “啊,恭喜恭喜,”我說:“那為什么你尚有這副無聊相,這頭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會儿,“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么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家人安排的,”他說:“我老子說: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來,占姆士,我破例与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占姆士站起來就預備走,我說:“下次任憑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才准走,第一次當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怜的洋小子。
  我駕車与他到郊外, 在倒后鏡看到一輛黑色的賓利釘著我們良久, 便問他:“認得后面這輛車子嗎?”
  他看一看,“是我的車与司机。”
  “怎么……”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禮你?”
  他斜斜看我一眼,不作聲。
  “我仍覺得你面熟,”我說:“現在很少年輕人仍堅持穿西裝了,你不覺得拘謹?頭發那么短,象紀律人員……”
  他忽然扼住我的脖子,我尖叫了起來。
  “你這小妞,別以為你救過我一次就可以盡情糟蹋我,我受夠了呀。”
  我大叫:“兄弟,你鎮靜點,我在駕車啊。”車子大走之字路。
  后邊的賓利嚇得連忙響號。
  “混球!”我罵他。
  “從來沒有人敢罵我混球。”他气。
  “你家里人把你寵坏了,可怜,”我看他一眼,“你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他用手撐著頭,“大企業。”
  “你是承繼人?”我問。
  “是。”并不起勁。
  我把車停在近沙灘的山坡,“看。”
  他一看之下馬上贊歎,低聲地說:“啊,這真太美了。”他打開了車門要下去走走。
  我不忍掃他的興,陪著他。
  他說:“我可還沒見過這么美的沙灘。”
  “這叫淺水灣, ”我告訴他,“當年在這里打過仗的,Repules艦就在這里被擊沉。”
  我靠著車窗,“這是我最心愛的沙灘,走遍全世界,沒有一處更美麗,早晨下雨的時候,在那邊的酒店長露台吃早晨,坐一兩個小時,常令我覺得,活著還是好的,我向每一個人推荐此處。”
  他并沒有轉過頭來,卻問我道:“特別是男朋友?”
  我笑答:“是,特別是男朋友。”
  他栗色的短發被風吹起,背影看上去相當寂寞。
  “從來不曾有人帶我到這种地方來過。”他惋惜的說。
  “每個人都可以來。”
  “那种大紅花的樹叫什么?”
  “影樹。”
  “這是我理想中的東方情調:艷紅的花,深綠草地,晴空万里,捕魚的女郎有蜜黃色的皮膚与你這樣的面孔。”他仍沒有轉過頭來,聲音里卻充滿了渴望。
  我不出聲。
  海水滔滔的卷上沙灘,遠遠傳來人們寂寥的嘻笑聲。
  “但我來過香港,失望的是人們英語說得太好太做作,市容過份繁榮整齊匆忙……”
  我既好气又好笑,“向往洋人們心中落后的中國……你太离譜了。”
  “你難得不向往以前的日子?”他轉過頭來,眼珠是灰藍色的,“宁靜動人。”
  “想是想的,但我不是一個很浪漫的人。”我說。
  他歎口气。
  “你這次住什么酒店?”我問。
  “朋友家。”
  我吸進一口气,空气潤濕而美麗。
  他家的司机自賓利走出來,与他輕輕率了几句話,他點點頭。
  “有事嗎,占姆士?”
  他說:“有一個宴會,要回去准備一下。”
  “別客气,那你先走好了。”我說。
  “我不想去這种宴會。”他懊惱地說:“我情愿与你閒談,我覺得你是唯一會對我說真話的人。”
  “別孩子气,”我微笑,“來,一起走吧。”
  他上了司机的車子,我自己開車,我們在叉路上分手,我惡作劇地給他几個飛吻。
  回到公寓,煮了即食面吃,南施來看我。
  今天真累的筋疲力倦,我簡直乏力招呼她,任她在一旁發表意見,我只捧著碗吃面看電視。
  電視新聞報告:“王子今次途徑香港作非正式訪問,將居留數天,隨即返國……”
  南施隨即扭熄了電視,“真無聊,有什么好看?”
  我白她一眼,干涉我自由。
  “我跟你說話,你听不听?”
  我三扒兩撥,吃完了面。“我累了。”
  “叫你好好的做人。”她說。
  我打個呵欠,“你查到那個招風耳是什么人沒有?”
  “明天再說,”南施放棄。
  “多謝你關心我。”
  “寶琳。”
  “什么?”我眼睛都睜不開。
  “你少与那個大鼻子上街,這些洋人沒安著好心。”
  “哼,”我冷笑,“你放心,外國人想在握身上揀便宜,沒這么容易!”
  “我是怕史提芬知道。”她說。
  史提芬,我忽然想起超現實主義名家魯梭的畫,棕色的色調,一個女人躺睡在沙漠中,身邊一條狗也在睡。史提芬會不會睡在沙漠中,抑或在摩洛哥看肚皮舞?這傻蛋,他什么都做得出。他沒想到的是,雖然他等了我九年,此刻我卻在等他。
  “他會明白的。”我說。
  “別當他太大方。”南施警告說道。
  “知道了。”
  南施說:“睡前听一首‘熱情的沙漠’吧。”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佣人卻打電話來說:“馬小姐,明天我家有點事,我不來了,后天替你補回鐘數。”
  屎!我心想。我最畏懼的時刻終于來臨,沒有什么比佣人請假更能震撼現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說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蒙頭昏迷在床上。
  門鈴大作的時候,我睜開眼睛一看,九點半,一心以為女佣回心轉意,大樂,連忙跳起來,連拖鞋也補給穿,就赶去開門。
  一拉開門。
  “你呀,招風耳。”我失望。
  “你以為是誰?魅力王子?”他笑問。
  “這么早!”我擦眼。
  “嘿,你沒化妝,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這种恭維,我受不了,”我問:“你來干嗎?天天來,要不要替你在這里放一張辦公桌?”
  他遞上花,我接過,打個呵欠,“人家會以為你追求我。”
  他看著我,“你穿布睡衣別饒風味,有點象娃娃了。”
  “你會不會做咖啡?廚房有工具,請動手,還有,佣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給洗一洗。”我又打一個呵欠。
  “喂!”他嚷。
  “嚷什么嚷的?”我凶霸霸的說:“到朋友家,不幫忙,行嗎?”
  “那你有做些什么?”他不服气。
  “我?我要洗頭洗澡,一會儿熨衣服——干嗎?”我沒那么好气。
  “嘿!”他走進廚房。
  我開了熱水蓮蓬頭大淋一番,啊,活著還是好的,多么舒服。
  我換好衣服到廚房去探訪占姆士,只見他滿頭大汗,卷起袖子在那里操作,咖啡香噴噴地在爐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錯呵,奴隸,加把勁。”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問。
  “咦,換了運動裝?正好熨衣服是最佳運動,沒做過家務是不是??你真好福气。”我拍拍他肩膀。
  他搖搖頭,拿我沒折。
  當我熨衣服的時候,他坐在一邊涼風扇。“噓。”他邊喝咖啡邊說:“真辛苦。”
  我笑,“流過汗的咖啡特別香。”
  “所言不謬。”
  我大笑。
  “你是多么自由。”他忽然說。
  “并不見得,”我說:“我有我的束縛,我是名利的奴隸。”
  他不響。
  “你也相當自由呀,”我說:“未婚妻并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帶花來探訪我低三下四的東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魚的蛋家女人。”
  他很困惑,“都說東方女人有傳統的溫柔美德。”
  “失傳了,抱歉。”
  “那也不必屢屢羞辱我。”
  “我說的都是事實,你還向往咱們在唐人街開洗衣店的日子?隨地吐痰,提防小手,當經過跳板時應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家本領,不使將出來會不舒服。”我答。
  占姆士白我一眼。雖然這個人洗几只杯子可以搞得滿頭大汗,但是他很高貴威儀,大方活潑,我很喜歡他。
  “占姆士老友,”我溫和的說:“你做人放松點,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實是我最佳質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棄狀,“不理你那么多了。伴游女郎,今天我們上哪里?”
  “他媽的,竟對我無禮!”我罵,“好,今天我們去看舞獅子,完了在太白海鮮舫吃飯,再到灣仔請酒吧喝酒,滿意了沒有?說你是混球,簡直沒有錯。”我狠狠踢他一腳。
  他呵呵笑,笑得那個樣儿!
  該死的招風耳。
  “好,你自作孽,你別想我再陪你出去,悶死你。”我挂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貼在他臉邊,嘴角帶著微笑。
  我悻悻的說:“如此對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輕吻我的手心。
  我覺得不安,心中一動,連忙淘气地說:“光吻手就叫我饒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腳背。”
  “啊,你這個俏皮女郎。”他說。
  “占姆士,你還要在這里留多久?”我問他。
  “我是為你而來的。”他說。
  “我想我們會成為好朋友。”我說:“你不枉此行。”
  “沒有戀愛的机會?”他也很滑頭。
  “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說:“你少胡扯,有些人一輩子也不曉得愛情是什么回事。”
  他放開我的手說:“不曉得也罷了,還不是照樣結婚生子,毫不相干。”
  “咦,”我第一次為他所說的話感動,“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個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還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种生活。”我說:“可以想象得到,祖先大概搞點生意做,工業复興時期封過爵,時下雖然經濟衰退了,百足之虫,雖死不僵,死撐著場面,家里婢仆如云,‘是先生,是先生’地稱呼你,大概還是獨子吧,因此很惟我獨尊,自小被培養著,如溫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气溫如何……是不是?”
  “錯了。”他說:“你并不了解內情。”
  我說下去:“這樣看來,我男朋友本領比你強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個教席,維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贊史提芬几句,但想來想去,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從何說起,我歎口气。“他是個好人。”
  “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占姆士提醒我。
  “別掃興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決定結婚了。”
  “你愛他嗎?”占姆士問。
  我改變話題,“在家他們叫你什么?占美?占姆?弟弟?小寶?”
  他想一想,“塞爾斯。”
  “塞爾斯?”我詫异,“為什么?”
  “我的家在塞爾斯。”他微笑。
  “啊,多么奇怪的稱呼。”我說:“改明儿讓朋友叫我半山馬。”
  他說:“寶琳,你也算是外國留學生,太老土了,啥規矩都不懂,就會說笑胡扯。”竟帶點責備的語气。
  我頓時委曲起來,“生活這么緊張,”我說:“叫我怎么正經得起來?誰要對著個愁眉苦臉的老姑婆?我一張嘴就對你訴苦,你受得了嗎?你真相信我是個卡通人物?”
  他不出聲。
  “我不比你,有人舖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開路的。”
  他說:“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權,愛做什么可以做什么。”
  “占姆士,哭喪著臉有什么用?如果你真的認為沒有自由,脫离你的家庭,跑出來找工作,靠雙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歎口气。
  “我看我們還是說些風花雪月的事儿吧,”我气,“我与你同病相怜,生活上都有解不開的結,多說無益,一下子就反臉。”
  “你覺得我這個人如何?”
  “絕對不會令女人一見傾心。”
  “公平點好不好?”
  “我已經很公平了。”
  “怎么樣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見傾心?”他問。
  我說:“成熟、風趣、英俊、有風度、有學識、有錢、体貼、細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我看出他悶悶不樂,安慰他,“不要緊,占姆士,至少你有風度,你也很有錢。”
  “謝謝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凍啤酒,真沒想到与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岳人馬我都結交齊了,幸虧史提芬這些年來不在香港,否則他敢娶我才怪。
  電話鈴響了,我去接听。英國長途電話,“史提芬?”我急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想告訴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薩布蘭加,我沒把他聯絡到,恐怕要待他回來才能給你回信了。”
  我气的噎住,“你跟他說,叫他不用回來了。”
  那邊只是笑。
  我啪地摔了電話。
  我不怕,我怕什么?今天晚上我請占姆士去看戲吃飯跳舞,我不信他不去。
  我用手捧著頭,思考良久,終于抬起頭來,深深吸進一口气,勇气,馬寶琳,勇气,必須提起勇气來。
  我站起來,走到客廳,看見占姆士躺在沙發上睡著了,這小子。
  我喝完啤酒,打開武俠小說,用墊子墊著頭,埋頭苦讀。初夏溫暖的天气,身体容易勞累,事事提不起勁來,躺一下就不如索性進入夢鄉,我轉個身,竟然睡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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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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