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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了阿媚吃茶,阿媚遲到。 隔壁坐著兩個中年婦女,正在大肆談論家事,她們是上海人。 一個很气憤地說,“……我同伊講,我是伊的男朋友的太太,女孩子家纏住人家的丈夫不放,成何体統,為什么不檢點一些,況且伊身材面貌都還是上乘的,何必做些沒有前途的事,誤自己的青春。” 我向她瞄一眼,只見她兩道眉毛畫得關公似的,面孔搽得紅是紅白是白,一臉一身的肉,年紀并不十分大,約三十七八歲模樣,一件旗袍的料子非常考究,顯然是個闊太太,因此具備一切闊太太的缺點。 另一個也打扮入時,因是做听眾來的,所以唯唯諾諾,不慎出聲。 “可是伊不听我勸,伊冷笑說,我丈夫是很愛她的,我沒法子,只好回家同他吵,問他當初做小職員的時候,可記得岳父怎樣幫他的忙,可是他竟然收拾行李搬了出去,叫我怎樣活下去?” 阿媚來到,靜靜的在我對面坐下,叫一杯礦泉水,跟我一樣,被隔壁的對白吸引住,我們听下去。 “我只好聯合親戚,同他去大吵——不吵我是不甘心的!” “伙計!”那位胖太太叫,“替我包起兩打蛋糕!” 她還記得吃蛋糕,毫無疑問,她們會活下去,且活得很好,很壯健。 媚看看我會心微笑。 那兩位太太結賬走了。 我吁出一口气。“人們就是為這個煩。” “你仿佛很戚戚然。”媚說,“富有同情心。其實丈夫對這些女人來說,同一只玉墜有什么兩樣呢,也不過是為她們添增面子的一件東西。” “或者,一張絲絨沙發。”我說,“客廳少了一張絲絨沙發,到底難看相。” “你呢?”媚問,“你的同居生活如何?” “很糟。”我說,“不過你放心,我不打算訴苦。” “有人說看見張家俊跟一個混血女郎吃茶。”媚說。 “也不稀奇,我与他最近搞得很差。”我說,“這次試驗很失敗。他是個愛新鮮的人,一部車子都三日兩頭的換。” “你不生气?”她問。 我笑:“生什么气?我照照鏡子,發現自己并沒有什么損失,眼睛鼻子全都在,有什么好气。” “可是他住在你家里。”媚說。 “他可以搬出去。”我說。 “你不傷心?”媚問。 我想很久。“早三個月有,可是那种傷心,自怜居大多數。我不介意。” 媚說:“他怎么可以在你家中与人家鬼混?” “待我問他。”我微笑。 “我很佩服你。”媚說,“像我,雖不至于像隔壁那兩位太太那么窩囊,但是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整個人瘦得落形,到現在午夜夢回,始終不明白他為什么离開我,而且那女人的條件比我差那么多。” “媚,他受你七年气,他也受夠了。” “我否認這一點,我什么時候讓他受气?”媚憤然說。 “你自然不覺得。”我說。 “哪對夫妻沒有爭吵?”她說。 “七年來,他受的气逐年升級的,他的忍耐力總有個限度,你是千金小姐,他是你爹公司里的小職員,你對他青睞有加,欣賞他的才華,提拔他,下嫁于他,可是你始終不能忘記你有恩于他——媚,我們是小學与中學的同窗,你的脾气,我豈有不知道的,你簡直把他當家中的一名長工,連侄女儿与同學去游泳,都叫他做司机,日子久了,自然不開心。” “可是那個女人是——” “她听他的,那還不夠嗎?”我說,“上半輩子他听女人的指使,侍候一個女人的面色做人。下半輩子也該換換口味,風水輪流轉。” “我始終不能明白,我們黃家對他是在不錯。” 我搖頭:“他娶你是錯。一個男人,切切要記得‘齊大非偶’這四個字,像我的兄弟,都是硬錚錚的大丈夫,他們賺三百,老婆跟著喝粥;賺三千,老婆跟著吃飯;賺三万,老婆嘗魚翅,決不會在女人身上貪小便宜。像你們黃家,左右不過開家鐘表店,你們自己吃用不愁,可是真正和大富之家相比,也不過是做些上不了台盤的小生意,做你的丈夫,气是受到十足,享受能有几成?你老爹也不過做在平治里,又不舍得給女婿買勞斯跑車,他干嗎留在你家里?等分遺產?他又不耐煩。老實說,你這丈夫是挺有志气的,當初他娶你,不是為你的錢,而是為感情,我覺得他很有勇气很好。” 媚冷笑:“有你這樣的女人,不幫同性去幫异性。” “我是据理而言,”我笑,“你黃大小姐害怕听不到奉承的話?我又不想你送金勞力士給我,我干嗎要對你虛偽?你不愛听這些話,下次就不用出來見我。” 媚歎一口气。“我也只剩你這一個朋友。” 我們這一班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儿女私情略不如意,便要死要活。 是,我們便是這樣沒志气沒出息的人。 我們正要付賬,媚忽然惊說:“唉呀,才說曹操,曹操就到,那邊不是張家俊嗎?” 我忍不住看過去。是他,錯不了,他与那混血女郎正走進來,香港就是這么小。 “噯,”我低聲跟媚說,“我們快溜吧。” “溜?溜哪儿去?他們坐在門口隔壁。” “我們打邊門走。”我說。 “奇怪,奸婦淫婦倒不慌忙,你卻心虛起來,真沒出息!” “別開玩笑,我們赶快溜吧。”我說,“難道我還過去上演六國大封相不成?” “沒种!”媚暗暗罵我。 “這類‘种’也不需要有。”我拉起她從后門就走了。 回到家中,丟下手袋,不知怎地,嚇得一身是汗。從來我最怕遇見這种場面。 回想剛才那個混血女郎,只記得她有頭半黃不黑的頭發,黃眼珠,皮膚白得十分不健康,并不漂亮。 混血儿非得深色頭發淺色眼睛才會好看,張家俊挑到個特別丑的。 我定下神來,把他的東西全部收進箱子里,整理好之后,到街上買一把鎖,順便帶鎖匠回來把鎖換過,再寫信到電話公司申請改電話號碼。 一切做完之后,張家俊回來了,拼命按鈴,我去給他開門,他一來便看到一套箱子擱在地下。 “什么事?”他大惊失色。 “你該搬走了,家俊。”我說。 “完全是誤會。”他气急敗坏地。“我知道你看見我們——”我眨眨眼。 “好吧,我搬。”他說,“但是你不能叫我馬上走,我總得找屋子搬。” “香港上中下三等酒店不計其數。”我說,“何必等?” 他朝我瞪眼:“你怎么一點情義都沒有?”他責問我。 我說:“你使我想起一個笑話。”我仰頭笑。 “什么笑話這么好笑?”他踢開一只箱子。 “有一對夫婦分居后,丈夫与舞女同居,生下一子,妻子离開香港去念書。這男的忽然對前妻說:‘人家說,我可以告你遺棄。’于是他前妻馬上告他通奸离了婚。這個笑話你說滑稽不滑稽?” “你是諷刺我?”家俊跳起來,“我覺得我對你不錯!” “我再說一個笑話。某太太要跟丈夫分手,她丈夫說:‘我一向對你很好,你想想,你怀孕的時候我都沒出去玩女人。’你又說這滑不滑稽,仿佛他吃虧了,有的玩沒去玩。” “很好笑,”他說,“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結婚——” “你沒有條件結婚!”我截斷他,“你不能負擔家庭。” “你太虛榮。”他說。 “太多無能的丈夫都用這种借口來替他們自己開脫,我不怪你。” “你听我說:我与那個女人其實什么也沒有——” “我沒有吃醋,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這里。” “好的,”他說,“我搬,你不必再諷刺我。” “請。”我說。 “好。”他站起來。 “你忘記車匙門匙。”我說。 他無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鎖匙掏出來擱桌上。 我替他開大門,他看到門上的新匙,呆住,他問:“你連鎖都換過了!” 我笑笑。 “你這歹毒的女人!”他咒罵我。 我微笑,向他鞠躬。“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揚一番,我不會怪你,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著‘宁可我負人,不可人負我’的心理。再見。” “謝謝你!”他怨毒地說。 我關上大門。 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書房中,住了很久。他是怎么搬進來的,我也忘了。開頭好像是因回家遠,他說累,便在我這里睡一個晚上。再后來周末索性不回去,放一套睡衣与替換的衣裳在我這里,然后干脆不走了。 我覺得怪悶的,怎么會變成同居的局面?我一向反對同居,因為對女方太不公平——盡了所有做妻子的責任,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權利。而那時因為他向我求婚,所以心腸一軟,便讓他呆下來。 我總覺得一個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誠意,有誠意的男人實在不算是坏男人。 我當時跟家俊說:“分開住好一點,周末我上你家坐,有時你來我家听音樂,多好。” 他說:“你這里什么都有,從冷气机,抽濕机到干衣机,應有盡有,我那里太簡陋,你去住也不慣。” 我覺得他很會打算盤。 一個月過去,兩個月過去,他偶爾也付一次房租,錢倒不是問題,我有我的朋友,我有我的生活,一向不是別人的附屬品,現在電話他搶著听,浴室爭著用,電視机永遠扭到他選的播映台——我受不了。 我自由慣了。這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多年來社會的風气是由男人負起經濟大權,現在他靠我,他愿意低聲下气,我還是不愿意。 一次一次的攤牌,他還賴在此地不走。 一個周末他用了我的車子,我實在不能忍受,大發雷霆,吵很久,他都一一忍下來。有時我覺得他挺可怜,因為他也沒有在我身上撈到什么大便宜。 終于因這個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赶跑,心中頓時放下一塊大石。家俊人是不錯,奈何不屬喬木類。男人不應怕吃苦,賺三千就該去擠公路車,不必貪圖小便宜而受女朋友的气而用她的小轎車。 我花了三天才把書房恢复原來的樣子,在抽屜中翻出一張我与家俊合攝的照片,順手便扔進了垃圾桶。現在男女間的事不過如此,一段完結等另外一段開始。 我搬到媚那里去住了三天。 媚說:“你真厲害,如此這般便把男朋友轟了出去。” “當然,他吃我,又不是我吃他,他既然讓我親眼看見,我便不能饒他。” “你當心他出去嚕蘇,影響你的名譽。” “沒關系,明白人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自然,”媚說,“有你這种女朋友真不錯,一向不要什么賠償。” “咄!我是什么樣的人,他們能賠我什么!”我笑,“完了就是完了,當時開心過還不夠?相識一場,也是緣分,何必多言語。社會輿論說些什么,我是不關心的,人們眼睛都雪亮,我理將來的事還來不及。” “听听這种女強人的口气。” 我也很后悔的,后悔讓他搬進來住。錯了應當學乖,這种事以后不會再發生。 過不久我另外与一個男生約會,也很愉快。 正當我与梁季常開始熟悉,一天他問我:“你是否認識一個人,叫做張家俊?” “你想知道什么?”我問。 “他是否与你同居過?” 我笑說:“梁先生,如果你堅持要娶處女做老婆,我不是你的對象。如果你根本沒打算娶我做老婆,又何必查根問底,反正對你的生活沒影響。如果你認為有這种謠傳的女人,不配与你做朋友,那么請罷。”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梁季常分辯,“我只是覺得奇怪,因為今天上午在公司,忽然一個自稱張家俊的人打電話來,說他与你同居過一段時期,并且勸我不要与你來往,你說怪不怪?” “你打算跟我繼續來往嗎?”我問。 “我當然不理他,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說,“可是你是否認識他呢?” “他追求我,但是沒追到,所以很妒忌,在外頭亂講。”我說。 我當然只說他喜歡听的話。 于是梁季常笑逐顏開:“我猜也是這樣,我想我跟你來往這么久,從來沒上過你家,他怎么有可能与你同居?你并不是那么隨便的人。” 我听了這話,很是反感,覺得我們無法交通,他比張氏更差勁。他有什么資格來追問我?男人,買一杯咖啡給女人,就想收買女人的靈魂。 我漸漸与梁氏疏遠。 一日在個酒席中坐著,忽然張家俊也同時出現,我倒沒怎么樣,只覺得有點触霉頭,于是低頭繼續玩紙牌。誰知他厚著面皮過來,居然叫我的名字,我抬起頭,茫然一看,當他透明,根本沒有入腦,低頭翻開牌說:“三只皮蛋,我贏。” 眾人想在我面孔上找蛛絲馬跡,根本找不到。 后來媚說我很絕情,我至少應該与他打個招呼。 我冷冷說:“我一向不是那种大方的女人,把前夫的名字嚷嚷帶在嘴邊,什么‘我們不是夫妻,仍是朋友’,放屁!我也不必到處去哭訴他吃我穿我花我的,可是事情過去,各人走各路,陽關道、獨木橋,我還跟他打招呼,他做夢!” “可是人家只當你無情。” “我還管人家?”我說,“我一向不理這些。” “所以我說,一向我最佩服你。”她笑。 “現在世界變了,男人真嚕蘇,女人与他們分了手,沒要他們什么,他們都還不甘心,到處訴苦博取同情,真反了。” 真反了。 梁在晚上打電話來問:“你為什么跟我疏遠?” “沒什么,”我冷淡地,“這一陣子想靜下來看看書不便与你交際應酬。” “是的,我知道,因為我曉得你過去的秘密。所以你避忌我。” “自然,”我又笑,“我不敢得罪你,我還打算陪你上床求你保密呢!”我摔了電話。 他又再打來。 我說:“我不想再說下去,就這樣好不好?君子絕交,不出惡言。” “為什么——” “再見。”我說。 他沒有再打來找我,如今男人們的水准益發下降,我想。在外宣揚我丑史的人,又多一個。 我覺得很困惑,怕有朝一日我在婚姻注冊處結婚的時候會有人來阻止,一連做好几夜惡夢。 我謝絕應酬達半年之久,韜光養晦。 可是命不該絕,終于因為一些小事到律師樓辦手續,而認識了一個律師。他很年輕,很漂亮,很沉默。照說這一號人物是輪不到我的。 可是出乎意料之外,我們結識第二天,他便打電話來約會我。 我?我看著鏡子,不還是這個我嗎,交老運了。我問他:“想約我上哪里去?”恐怕也不過是吃晚飯看戲這些。 他說:“還不是吃飯看電影這些。” 他很冷靜很可愛,常常揚起一道眉,看我一眼,并不說什么。 我不認為他想娶我,不過我肯定他蠻喜歡我作伴。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梁氏,他正拖著一個女孩子——面目模糊的那种,見到我馬上別轉臉,假裝不認得我,卻又偷偷回頭望我几眼。 在我身邊的湯姆馬上發覺了,他不出聲。 我白他一眼:“為什么不問我那個鬼祟的男人跟我有什么關系?” 他打橫看我:“你以前的事,我不感興趣。” 我一听這句話,馬上感動得眼睛都紅了。說得多么好!“以前”的事他沒興趣。他的意思是,現在与將來的事他會有興趣。 “為什么?”我抬起頭問。 “因為你也不是我第一個女朋友,如果互揚丑史,不大好听。”他簡洁地說。 他只要我的心,他不要求我的靈魂。很好,這個高貴的男人正是我在尋找的男人。 媚,我那女朋友說:“你的運气倒不錯,轉了。” “也該轉了。”我下決心,“我會對他很好,你放心。” “你對男人一向很好,好過頭了,你什么時候對男人不好?”媚問。 “但是他們都恨我。”我說。 “因為他們占便宜占慣之后,忽然失去甜頭,心有不甘——哈哈,‘心有不甘’!噯,你瞧,我這句話用得多恰當!”她很得意。 “你呢,你的心情好得很呀。”我說。 “有什么不好?有屋住有飯吃,穿得又漂亮,干嗎心情不好?大把男朋友。”她說。 “最后這句才是老實話。” “為什么女人一定要男朋友?”媚問我。 我反問:“為什么候鳥到冬天要南飛,為什么三文魚要千里迢迢躍溪去產卵?上古時代的遺傳因子,屆時要發作。為什么?我怎么知道?問上帝。” 我和湯姆沒有默契。他打電話來約我。我總給他优先權。 他說我是一個糊涂的人。我說:“我糊涂?我是公認的聰明人。” 他笑笑。 “我只是在世俗上不甚精明。”我承認。 “這就是糊涂。”他說。 “難得糊涂。”我說。 “你做獨身女人是否做得很有味道?”他問。 “你猜呢?”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乎。” “十分沒味道,”我說,“最沒味道是沒個說話的人,其次沒味道是少個人給家用。” “多少家用?” “夠吃夠用。”我說。 “你看我有沒有資格?”他問。 “你?你何必付我家用?”我稀罕,“外頭多少純情少女,你為什么不去問她們?” “青菜蘿卜,各有所愛。” “你愛我?” 他微微笑,雙手插在口袋里。 “你不介意我的過去?”我試探地問。 “你入過獄?殺過人?放過火?我皆不感興趣。”他說。 “我只知道你有份高尚職業。談吐幽默。身材好得很,五官清秀。中英文程度皆屬上乘之選。又不會無端端坐下來叫雞鮑翅。我喜歡你這种年紀的女人,思想成熟,精神獨立,很适合我。對了,最重要的是你不搓麻將,我最討厭搓麻將的女人。” 我笑了。 “怎么樣?”他問。 “我們擬張合同如何?”我問。 “合同?對,商業合同。”他說,“走著瞧。” 我們并沒有一起睡。不知道為什么,他不是那种人,因為他夠大方,所以我也染上他的習气。我們大多數在門口分手,擺擺手,改天再見。 他甚至很少吻我。 我喜歡他這樣,毫無目的,就是喜歡我的伴。 因為湯姆的緣故,我的身价忽然高貴起來——“她的男朋友是大律師”。其實大律師賺不了錢,還不及一個政府中等公務員。 我倒不覺得他有多少了不起。耶穌基督的職業只是木匠,人的性格与他職業無關,我所知道的只是他欣賞我,這一點已經足夠我們生活在一起二十年。 假日里我跟他出去打网球。他的球藝并不太好,有時我把他殺得片甲不留,他會揮汗歎气,但并不抗議。壁球他也不是我對手。 他說我運動与玩游戲都像獨行殺手,冷血冷面,毫無体育精神。 他問:“你怎么會懂得這么多玩意儿!” “把搓麻將的時間省下來,人們不知可以多做几許事!”我淡淡的說。 “我們几時結婚?”他問。 我把球拍支在地下,我說:“你真認為娶我是划得來的事?” “嗯。” “我會很高興嫁你。”我說。 他怀疑的看著我。“你看上去并不見得有多快樂。” “我應該雀躍?”我低下頭,“到底我不是十六七歲的女郎,得失之間并不看得很重。但我會是一個好妻子,你相信?” “我相信。”他微笑,“我也不曉得我尚有結婚的念頭,現在不同了。反正一切是現成的,婚后你搬來与我住,屋子你拿主意改一改,喜歡做工就做下去,不喜歡做便拉倒,周末我們在家听音樂,你得忍受馬勒全套交響樂,如何?” “沒如何,我會戴著耳塞看紅樓夢。”我說。 “這就是夫妻之道,對!”他說。我們兩個人仰天大笑。 年尾我們就結婚了,報上的廣告登得很大,不知我那些前任男友有什么感想,他們會說:“咦,我不要的那個妞,沒想到真嫁出去了。”就那樣。 男女之間的事,成則為王,敗則為寇,變幻無窮,有人歡喜有人愁,一向如此。 結了婚,故事自然告一段落,男女間故事本是無窮無盡,段落之后,尚有余波。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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