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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人有多少存稿才稱得上合理? 視個人習慣而定。 一般來說,編輯對于一星期七天的存稿,應該覺得滿意,或是總之不脫稿就不錯。 有些作者覺得讓編輯部天天追稿是人生樂趣之一:有什么比被需要更飄飄然?.另外一些作者听到老編的電話頭痛,情愿自動獻身,予人方便,自己方便。 出門之前,或時常遠行的作者,預早多多擲下稿件,是應該的,如果索性移了民,更應把郵遞、時差,甚至万一郵局罷工的時間計算在內。 過時過節,頭量身熱,突發事件,亦會影響正常交稿進度,都要早作准備。周末休息,一年三個星期的大假,諸餘此類,計划下來,最好有三十天存稿。 小說沒問題,雜文有時間性?沒有關系,可以做得到,到底副刊不是新聞版。 老總是否愛煞存稿多的作者?不見得,一個寫作人只要擁有千万讀者,相信報館不介意派專人天天侍候,自問稿質平平,群眾基礎普通者,則宜識相,勤力交稿。 寫作人被解雇通常只有一個原因:寫得差,兼且頻頻脫稿?編輯部當然一刀剁下。 ------------------ 文學視界掃描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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