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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寫下三爛愛情小說的。 寫小說寫多了,會出個大毛病,就是久而久之,把假的當了真的,以為自己有安排命運的能力。看看字里行間的男主角,都是最汾酒夠水准的,女主角又可愛又得太疼,加在一起,轟轟烈烈的戀愛,不知道多有趣。 而且故事發展,又受本人控制,可以起死回生,臨到結尾一千字,再叫哭哭啼啼的兩個人和好如初未遲。似乎天下沒大不了的事,反正心情好,主角就生活得好了。 迷迷糊糊地寫了這些玩意了,忘了世界是世界,事實是事實,那個很漂亮的男孩子并不是小說人物,想控制他除非去學下蠱,否則一點也沒用。 這時候倒是很痛苦的,不覺得自己沒道理,反而怪人家莫名其妙,都是寫小說受的毒。 這小說嘛,跟演戲一樣,使人与現實脫了節,不相信真的,反而對真的發生興趣。寫文章的時候不投入,當然稿子是不知所云,專心起來,又犯這個大毛病。 寫完之后,腦子里還在想那些故事。結尾該如何如何,當中該如何如何。一副上帝的樣子,叫這些人死,這些人逃不了,叫這些人生,便活了下去。 某人討厭,便叫他吃苦,某人可愛,讓他多享享福,小說到最后變了真,寫呀寫的,連自己都相信了。 如上文所說,我寫的是下三爛愛情小說。 所謂下三爛,便是故事簡單,情節無太大吸引力,馬馬虎虎,三言兩語便交待得過去的。 嘿,有些复雜的愛情故事,可不這樣,由女主角直講到她七老八十一命歸西,其中愛情波波折折大小起碼九十多次,命運安排又夠千奇百怪,好了,寫這种小說的人,必然更加受害。 回到生活里,失望必然是很大的,樣樣都變得很不如意,非常艱苦,异常不稱心。而且命運安排,往往出乎人意料之外的不痛快,并非如小說之中的平淡無奇,逢凶化吉。 生活還是要比小說复雜可怕。滿以為小說夠曲折离奇的,生活卻更荒謬,講出來比一篇故事更沒人會相信,小說算什么呢? 有時候簡直會把兩樣分不開,想想可能有點神經衰弱,過了這星期,七天,得好好的清醒一下子了。小說,必須承認小說是假的。 ------------------ 文學視界掃描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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