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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小妹──”
  “算我求求你們,我听得已經夠多了。”孔毓慈差點忍不住拿手捂住自己的耳朵和雙眼。
  從上個星期開始,整整一個禮拜,她當真已經受夠了這么一大堆所謂的良心建議。
  “你理智一點。”她的大嫂──孟玉云不放棄的在一旁,依然苦口婆心的勸道:“婚姻不是儿戲,你連對方是什么樣的人你都不了解就要嫁給他,若是對方是個……”
  “我很了解他,”毓慈溫柔的聲音打斷孟玉云的話,“我比你們想像中的還要了解他。”
  “你這是在自欺欺人,”孔行書戴著一副眼鏡,斯斯文文的,但現在的口气可与他外表給人的感覺相差十万八千里。
  他對于這個最小的妹妹,當真是口水說到干了,勸到用盡了所有可用的詞匯,她還是依然故我。
  “我沒有!”毓慈口气激動的嚷道,但她隨即意識到自己不禮貌,立刻緩和自己的口气,“相信我,大哥、大嫂,我真的知道我在做什么,我真的希望嫁給律爵。”
  “律爵?!”孔行書几乎是從鼻子哼出這個人的名字,他對律爵小小年紀便進過監牢的事耿耿于怀。
  想他妹妹雖然不是什么出生豪門,但也是規規矩矩的女孩,求學階段,別說小過,就連警告都与她沾不上邊,而她現在竟然要去嫁個小混混。他是說什么都要反對到底。
  “那個小子配不上你。”孔行書不悅的說道。
  “哥,”拉了拉孔行書的手,毓慈微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不贊成孔行書的話,“現在這個時代,怎么還講配与不配,反正,适合就好了。”
  “适合?!”孔行書的口气再次激動起來,“你怎么去判斷你跟他适合?難不成就因為他救過你嗎?”
  關于這點,毓慈無話反駁。
  “就像你剛才說的,現在這個時代,我想應該也沒什么以身相許來報恩這种事吧?”孔行書有點諷刺的說道。
  毓慈不知道該怎么說才能讓自己的大哥明白,“我嫁給他不是因為報恩,而是,我是真的……喜歡、愛他,所以想嫁他。”
  孔行書聞言,忍不住皺起眉頭,“你那個時候才几歲?你還記不記得,你上次見他的時候,你才几歲?十二、三歲,你能判斷什么喜歡啊愛啊的?你現在是在自欺欺人。”
  “相信我,大哥,”講了那么多,毓慈感到有些疲累,所以只簡短的表示,“我知道我心中對律爵的感覺!我不曉得該怎么說才能讓你明白,但是我就是知道,我不想欺騙自己的感情。”
  “你──”
  “好了!”拉著孔行書,孟玉云終于開口幫了毓慈一把,“毓慈難得來台中一趟,你不要一見到她就罵她。”
  “不是我想罵她,”孔行書對于自己的妹妹不听勸告,也感到心中的無力感漸升,“我只是不想看她做傻事。”
  “我知道,”孟玉云安撫似的拍了拍孔行書的肩膀,“但是這么晚了,我們還是讓毓慈她先休息吧!我看她赶車上台中也很累了。若讓爸、媽知道我們這么對毓慈,他們肯定會很生气。”
  提到爸、媽,孔行書也是一肚子的火气,“爸、媽也真是老胡涂了,怎么會答應這种事?”
  孟玉云在心中歎了口气,拉著毓慈就往書房的方向走,留下孔行書在客廳里喃喃自語。
  因為孟玉云与孔行書只是個普通上班族,兩人合力存了几年錢,買了個三十坪左右的公寓,空間不大,只要有客人來時,書房的沙發床便可臨時當成客房,充分利用空間。
  “別怪你大哥,”看著毓慈有點吃力的跟在她身旁,孟玉云立刻体貼的放慢自己的腳步,“他是關心你。”
  “我知道。”毓慈對孟玉云笑了笑。
  現在毓慈滿腦子想的是赶快找個地方坐下來,因為她的腳痛得令她几乎無法忍受。
  多年前的意外,她的腳變成了現在這個模樣,雖然走路不至于一定得藉助于輪椅或拐杖,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
  其實這個情況并不嚴重,除了走在街上,偶爾有人所投來的目光,會令她察覺自己有著不自然的腳步外,就是每當夜晚,勞動了一整天的腳,總是會向她抗議她的不注意,發出嚴厲的痛楚向她示威。
  不過這么多年來,她也已經漸漸的習慣每到夜晚便有這些痛苦陪伴,久了,她也自我安慰的將這些痛苦當成朋友。
  “你确定你不再多考慮一下嗎?”一邊幫毓慈舖床,孟玉云一邊開口詢問:“不一定,你只是一時的迷亂,所以才答應這門親事,考慮清楚會不會比較好呢?”
  “其實我知道你跟大哥都關心我,但是……”毓慈靜靜的坐在一旁,想了一會儿,冀望想出一個更好的用字遣詞能讓自己的嫂嫂了解,“但是我真的是仔細的想過這件事,很仔細的想過,我不會傻到拿自己的一生開玩笑,這是我選的路,我會對我自己負責。”
  孟玉云看著自己的小姑,毓慈總是秀气、溫柔,她還記得第一次下台南拜訪毓慈的父母時,毓慈才剛上大學沒多久。那時,毓慈也是像現在一般,靜靜的坐著,長輩講話也從不插嘴,有禮貌的毓慈,總是深受長輩的喜歡。
  与毓慈相處久了之后,孟玉云發現毓慈由于自己的殘缺,使得她有一顆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
  認識毓慈至今,她從沒見過毓慈表現出那么堅定的決心,她真心希望這個律爵值得毓慈這般對待。
  “睡吧!”孟玉云不再多說什么,“既然你這么說,我想,我也不能再說什么阻止之類的話。”
  “謝謝你,大嫂!”坐在床上,毓慈目送著孟玉云离去。
  熄了燈,她緩緩的倒在床上,看著天花板,嫁給律爵是她畢生最大的心愿,或許絕大部分的人都說她太沖動,但她一生從未沖動過,只想沖動這一次,她相信,她會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十一年沒見,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腦海里。
  十一年前,她十二歲,律爵二十二歲,就在她國小剛畢業那個暑假,她的腿還像個正常人般時。
  律爵陪著他的爺爺回台南掃墓。
  她還依稀記得左右鄰居對他的指指點點,再年長點才知道律爵的父親死于非命,而律爵二十二歲那年才從監獄放出來,但她從沒有看過有人能長得那么好看,比電視上的明星還要好看。
  看著這個大哥哥,她不怕他,她更不知道為什么大家要怕像律爵那么好看的大哥哥。
  律爵真的很英俊,她常偷偷的躲在一旁看著律爵,發現他很喜歡到海邊,手拿一本書,坐在堤防上看。
  有時夕陽下山,那种感覺,律爵就好像是從天而降的神祇一般,令人深深望著他著迷。
  律爵不喜歡說話,總是沒什么笑容的看著人,他不粗魯,只是与所有人都維持一定的距离,顯得冷漠。
  但她就是喜歡跟在他的身后,像個小跟班似的,也不知律爵是否知道她總是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
  總之,就算是他知道,他也沒有赶她走,所以她就常常跟著他,偶爾也會學著他拿著書到堤防上,离他一定的距离,跟他一起看書。
  一直到多年后的今天,雖然她在堤防上有著一段不太愉快的回憶,但是她依然改不了這個習慣,常在太陽下山時,坐在堤防上,望著遠方想事情。
  年紀尚幼的她,總是不顧奶奶和爸爸的警告,硬是想与律爵親近,才十二歲,她就喜歡上他。
  毓慈依然記得當時還在世的奶奶不准她去跟律爵交朋友,她還為此生了好久的气,有一天還跟奶奶吵架,跑了出去。
  她跑到海邊,也就是律爵常獨處的待上一整天的堤防,她悶悶不樂的一個人,獨自走在村庄里的人用大石和土臨時搭建的堤防上,夏季的白晝總是特別長,長得令人失去時間的觀念。
  等她發現走遠時,天際已經黑了,她幼小的心靈立刻感到黑暗的恐懼,她連忙走回來時路。但因為天已經黑得差不多,海邊又沒有路燈,而且這堤防只是暫時使用,根基根本不穩,她就在莫名其妙中摔下堤防。
  腦中唯一清晰的是右腿傳來的強烈痛楚,和下半身全都浸在漆黑的河水里,她張開口想呼救,但聲音卻只像只虛弱的小貓。
  “別怕!”
  渾渾噩噩中,不知多久,好像從遠方傳來安撫的聲音,有一剎那,她以為是她的大哥,但對方隨即脫口而出的髒話,立刻讓她明白,這人絕對不會是她目前正在念大學的大哥。
  “你是怎么弄的?”律爵使盡力气也搬不動壓在毓慈腿上的大石。
  她認出了這個人是她所喜歡的那個好看的大哥哥,嘴角因他搬動大石而逸出一連串的呻吟。
  原本只有微黑的天際,現在已經是一片漆黑,現在是什么時候?她在水里待了多久,她完全沒有概念。
  她最后失去全部的意識,再醒來時,已經在醫院里了。
  “我就知道那個小子不是個好料,”奶奶气急敗坏的聲音傳進毓慈的耳朵里,“你看,小慈變得這樣,都是他害的。”
  “媽,事情還沒查清楚,你不要這么快下定言。”孔云日苦口婆心的勸道:“要是冤枉了人家不好,等小慈醒了再說。”
  “爸!”毓慈睜開眼睛,立刻感到右腿刺骨的疼痛,她立刻忍不住的掉下眼淚,很痛!一輩子從沒有受過的痛。
  “醒了、醒了!”
  伴隨著惊喜的聲音,病床旁剎那間圍了一大群人。
  “小慈。”看到愛女沒事,范淑怡激動的跟著掉眼淚。
  “小慈,你說,是不是律爵把你推進海里去的?你老實說,律爺爺替你做主。”律朝庭頗具權威的聲音蓋過了所有人的聲音。
  有一會儿,毓慈根本不知道周遭的大人在說什么,她只知道她的腳好痛,痛得令她受不了,她只有在一旁哭泣的份。
  “你們夠了吧!”冷酷的聲音升起,大伙儿的目光都投向聲音的來源,“你們看不出來她很難過嗎?”律爵雙手抱胸,神色漠然的站在病房門口,他的目光鮮少留在毓慈的身上,“就算是我推她下去的又怎么樣?你們去告我啊!我不在乎,反正大不了坐牢。”
  “律爵!”律朝庭嚴厲的看著自己的孫子,“你認為你還有几個十年可以讓你在牢里蹲掉啊?!”
  律爵的反應是冷冷的看了律朝庭一眼,頭也不回的离去。
  “大哥哥,你不要走!”毓慈因听到律爵的聲音而忘了哭泣,看著他似乎也令她忘了疼痛,所以她連忙說道:“是大哥哥救了我,他把我從水里拉起來,是他救了我。”
  她的話才說完,室內立刻靜得連根針掉下來都可以听得見。
  “謝謝你,大哥哥!”沖著律爵,毓慈露出一個大大的笑臉。
  左右的鄰居最喜歡看她笑,連教會的牧師都說她笑起來像個可愛的小天使,她希望讓她的大哥哥覺得她像個小天使。
  看著她,律爵久久嘴角才微扯出個弧度。
  從他十二歲起,他就一直是孤獨一人,而這十年來,除了在獄中那三個生死之交外,她是第一個讓他感到心中盈滿溫暖的人。
  這世界上的人,總是落井下石的多,雪中送炭的少,她很可愛!他微對毓慈點了下頭,不發一言的轉身离去。
  從出獄開始,他的身上就已經被烙印下他是個罪人的痕跡,這個天真無邪的女孩,跟他太親近,會侮辱了她。他知道這個小丫頭常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但他從不理會她,畢竟与他太接近的人都會被貼上同樣的記號。
  看著律爵离去的寬闊肩膀,毓慈立刻撒嬌的拉著父親的手,“爸爸,我以后要嫁給律哥哥。”
  “胡鬧。”孔云日的話還沒出口,奶奶极具權威的聲音響起:“小孩子亂說話。”
  看著眼前的小女孩,律朗庭留意到了律爵离去時嘴角的笑意,他從未見過這一面的律爵,可能嗎?
  在心中想著這個小女孩与律爵共處的未來,十年后──律朝庭心中對自己發誓。
  他要用十年的時間來重新栽培律爵,使他能夠獨當一面,十年后,若真有緣,這女孩會再回到律爵的生命中,教律爵學習歡笑与愛。
  “小妹妹,”律朝庭和藹的露出一個笑容,看著毓慈,“若想當大哥哥的新娘,要好好的用功念書、平安的長大,十年之后,若你還想嫁給大哥哥,我就叫大哥哥來娶你好不好?”
  “好!”毓慈聞言,天真的猛點著頭,對她而言,律爵不僅是她的救命恩人,還是她所喜歡的人。
  律朝庭滿意的點頭离去。他的話在孔家人心中种下了一絲的恐懼,因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一定會得到。
  若十年后毓慈真的想嫁,那律爵肯定就會娶的。
   
         ★        ★        ★
   
  神清气爽的起床,毓慈一向是個早起的鳥儿,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樣早起。
  十一年前的意外,被大石壓到的右腳骨頭破碎嚴重,不得不截肢。
  演變到最后的結果,便是今日的情況,變成了跛子,走路一拐一拐,走在路上,總會引起他人的側目,不過她已經學著對這些目光處之泰然。
  在國中時代,她因為這雙腳而受了不少的恥笑,讓她曾經沮喪得不想再繼續念書,但是在家人的支持与堅持下,任性的她完成了學業,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學文憑。
  認識的人愈來愈多,使她的心境也愈來愈開朗,不再以有這么一雙腳為恥,她學會了知足,因為她知道,比起許多人,她算是幸運了。
  “大嫂,早!”才將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孟玉云就從主臥室走了出來,她一看到,立刻朗聲打招呼。
  “你怎么那么早?”孟玉云有點吃惊的看著毓慈,“怎么好麻煩你做早餐?應該是我來才對。”
  “沒關系,”毓慈笑了笑,表示無妨,“大嫂每天都要上班,我來了,當然得分憂一下,反正不過就早餐而已,你別放在心上。”
  “那就謝謝你了。”孟玉云知道自己這個小姑一向好相處,她若再多說些什么就會顯得見外,所以她只默默的動手幫忙。
  “听說日子已經定了是不是?”孟玉云問。
  毓慈不用問,也知道孟玉云口中所指的日子是什么,她點點頭,“嗯!下個月一號。”
  “那么快?!”孟玉云顯得惊訝,“這么赶,怎么來得及辦嫁妝?”
  “媽說她有辦法。”對于老一輩的觀念,毓慈是抱著尊重但不認同的心態,所謂“嫁妝一牛車”的時代早過了,但在台南這個古老的城市里,卻依然擁有這种觀念。
  想勸毓慈不要那么匆忙的將自己給嫁出去,但一思及毓慈的堅持,孟玉云所有的話全都吞進了肚子里。
  剛踏出校園,便走進婚姻里,承諾一生、一輩子。對個現代人來說,不管是男是女,似乎都稍嫌快了點,不過這只是孟玉云心中的想法,她當然不會開口說,因為毓慈肯定不會認同。
  “不要擔心我,”細心如她,毓慈當然看出了孟玉云的擔憂,她對自己的嫂嫂露出一個微笑,“我相信我會過得很好的。”
  盂玉云听到這話,也只有點頭認同的份。不過,她的思緒一回到自己的丈夫身上,不由得感到一陣頭痛。
  孔行書的態度擺明了不接受像律爵這樣的男人做妹婿,這場沖突看來是不能避免了。
  偏偏,她也不知道能說什么勸孔行書,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夠不要把与毓慈未來的丈夫的關系給弄僵,因為到時難做人的可是自己這個善良的小姑。
   
         ★        ★        ★
   
  “從沒見過那么輕松的新郎,對不對?”辛凱文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刑于軍,調侃的說道。
  想他要結婚的時候,可說是忙得焦頭爛額,雖說這新娘不是他挑的,但總是嫁進他辛家,他畢竟姓辛,理所當然得要對得起人家。
  不過說來有些泄气,至今他還是不知道自己的太太長得是圓是扁,畢竟在他的心目中,好友的事可比他妻子的長相重要太多了。
  刑于軍反應冷淡的看了一臉調侃的辛凱文一眼,目光又移回坐在辦公桌后的律爵身上。今天早上,他毫無預警的出現在律爵的辦公室里。
  律爵听從爺爺的話,穿著一件白色的西裝,襯著他貴族的五官更立体,身材更壯碩。若不要那么硬著一張臉,他會是個最出色的新郎。
  “我不贊成你娶她。”終于在沉默了好一會儿之后,刑于軍終于開口,不過他一開口就是极具震撼力的話。
  抬起頭,律爵的手在文件的最后簽下自己的名字,等著刑于軍解釋他話中的意思。
  “她不适合你。”刑于軍直截了當的開口進一步解釋:“你娶了她,只會傷了你自己。”
  目光來回穿梭在兩人的身上,辛凱文無聲的吹了聲口哨,沒想到刑于軍竟然會為一個女人說話,這情況可真是前所未見。
  “我對這個可能成為你未來太太的女人沒有興趣,”刑于軍不愿律爵產生誤會,于是率先表達自己的立場,“我只單純的認為她是個特別的女人,所以我不想你害了自己。”
  “太遲了!”看著時間,律爵知道自己該下去,出發到台南迎娶新娘,他拿起擱在桌上的純白絲織手套,“我已經答應了。”
  門砰然關上,留下辦公室的兩人沉默以對。
  “我可以問你為什么要山不娶那個女人嗎?”辛凱文壓抑不住自己的情緒開口問道。
  “那個女人不适合他。”
  “去你的!”辛凱文將手一揮,“你口口聲聲說這句話,他們又還沒有見過面,不一定還能王八看綠豆給看對眼。”
  “你跟我一樣清楚,只要山是為了得到律家的財產而娶那個女人,他縱使對這女人有好感,他都不會給她好臉色看的。”刑于軍的話可說是一針見血。
  外表看來,留著几乎遮住整張臉的落腮胡的刑于軍,外表粗獷,但骨子里卻是心細如針的大男人。
  辛凱文撐著下巴想了一會儿,“山這個人就是太死心眼了。”
  關于此,刑于軍不予置評。
  每個人有每個人心中的苦,這些苦是說也不能說出口,只是悶在心中,壓迫自己的思緒与精神。
  “那個女人哪里奇特?”辛凱文的話鋒一轉,綠眸投向刑于軍問道。
  想了好一會儿,似乎在尋找适合的用字遣詞,最后刑于軍緩緩的開口說道:“有顆溫柔的心和像天使的笑容。”
  辛凱文眨了眨眼,不敢相信刑于軍所用的形容詞。
  “溫柔的心?!天使的笑容?!”辛凱文不太相信的重复一次,是他听錯了嗎?這么一個大男人,竟用如此的形容詞。
  刑于軍肯定的點點頭。
  辛凱文臉色更加的難以置信。
  “她今年大學畢業,”刑于軍繼續說道:“若不是与山結婚,她將會是個國小老師。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很在乎山。”
  微皺起眉頭,辛凱文覺得疑惑,“Sorry!我是否可以大膽的假設,你調查錯人了呢?”
  刑于軍瞪了辛凱文一眼,開玩笑可以,但他不允許辛凱文質疑他的能力。他順著自己的心情幫人調查,不算是個偵探,因為他隨緣分,有時未必有錢就能請到他出馬,但只要他點頭要幫,一定可以將托付的事辦得完美。
  辛凱文看到刑于軍的表情,立刻開口道歉:“對不起!我只是覺得有點惊訝罷了!若我沒記錯,山好像并不認識這個女人,同理可證,他未來老婆應該也不會對他太熟悉,若說她在乎山,似乎也有點說不過去。”
  “相信我!”刑于軍言簡意賅的說道:“他們的緣分早在十年前就已經結下,現在只不過是重逢罷了。”
  辛凱文靠向椅背,仰望著挑高的天花板想了一會儿,“听你的口气,可讓我愈來愈好奇山所要娶的這個女人了,她竟然能讓你在還不算熟識她的時候就那么幫她,看來這女人值得一看。”
  “她是值得一看,只不過你待會儿看到她時──”刑于軍站起身,“不要太吃惊。”
  辛凱文看著刑于軍离去,眼底寫滿不解,不用說,他也知道刑于軍就像是楊頤關一般又要宣告失蹤了,所以他也沒有開口詢問刑于軍的去處,反正問了也是白問,因為連他們本人都不知道。
  這輩子會令他吃惊的事不多,而這個新娘會讓他吃惊?
  辛凱文站起身,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今天的新娘子,最快的方式當然是隨著禮車前去迎娶,他加快自己的腳步,希望隨意搭輛車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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