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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的文學史觀中,推理小說從來未曾划入文學的主流。但是,自它誕生至今,推理小說在全世界擁有眾多的讀者。對一般讀者而言,當感到困頓疲憊的時候,當精神需要輕松的“自由散步”的時候,所選擇的往往是能帶來愉悅、刺激、新奇、有趣的作品,而不在乎這些作品是“主流”還是“支流”。正因為推理小說擁有大量讀者的喜愛和擁戴,也由于罪与罰是人類社會,尤其是西方社會大量、長期存在的社會問題,在這個文學領域涌現了許多成就卓著的作家,如愛倫·坡、克里斯蒂、昆恩、范達因等。本書作者派翠西亞·海史密斯就是其中的一位。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1921年∼1995年),美國女小說家,長期旅居歐洲各地。她的創作主要以犯罪小說和短篇小說為主。1950年她的第一部小說《火車怪客》問世,立即震動歐美。這部小說的奇异构思吸引了大導演希區柯克的注意,并將它改編為電影,海史密斯遂一舉成名。之后,她創作了一系列犯罪小說,顯示了她對犯罪行為的深刻的、特殊的了解。她的《聰明的瑞普利先生》和《雙面門神》分獲法國偵探文學獎、愛倫·坡獎和英國的銀匕首獎。她最著名的作品,是一系列共四本以瑞普利為主角的小說,其中又以《聰明的瑞普利先生》最受讀者歡迎,同時,也受到了名家如葛蘭姆·葛林、朱利安·西蒙斯的高度評价。 海史密斯一生共創作了二十部長篇小說和七部短篇小說集。重要作品有:《火車怪客》(1950年)。《聰明的瑞普利先生》(1955年)、《深水》(1957年)、《雙面門神》(1964年)、《懸念的虛构》(寫作指南)(1966年)。 推理小說發軔于英、法等歐洲國家,至今已有150多年歷史。在這一時間流段中,推理小說中的許多人物角色,如福爾摩斯、神探白羅、馬格雷探長等,都是包括中國讀者在內家喻戶曉的名字。如果從其歷史流變和類型范圍的角度來划分,推里小說大致可分為偵探小說(在法律和道德的既定前提下,演繹偵探對犯罪的解密破案及其懲處),“硬漢”派偵探小說(在偵探小說的基礎上,淡化了偵探無所不能的高智商色彩,并對犯罪者用相對較多的筆墨加以刻畫,對犯罪者進行近距离的觀察),犯罪小說(直接對犯罪者的性格、思想、行為進行描寫和探究,是文學化的犯罪心理學)。此外,還有惊險小說、間諜小說等等,不一而足。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作品,大致屬于犯罪小說一類,但似乎又不同于以往的犯罪小說,可說是特立獨行。獨樹一幟。在以往的偵探小說里,作家是站在与偵探同一立場來進行寫作的。小說与法律從不同的角度履行相同的職責,即伸張正義,捍衛社會既定的秩序;小說也站在無辜大眾的立場,明确地。直接地表達對犯罪者的懼怕、怀疑、憤怒、憎惡的价值取向。而犯罪者,往往是一個模糊的形象,只是邪惡、凶殘、反社會的符號,至于他的性格如何?經歷如何?內心如何?作家并不關心,只是利用他來反襯神探的聰明神勇。而到了海史密斯筆下,描寫的側重點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她的作品里,警察偵探們退居到非常次要的位置,作者与犯罪者一起,詳細記錄犯罪者的一舉一動,記錄他的內心起伏,記錄他的思考邏輯,“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身上,而不是只提供一具尸体”(昌德勒語)。同時,她對整個事件构思奇异,描寫人物的思維、精神异常狀態幽微复雜、深刻銳利,善于營造一种晦澀。迷曚、壓抑的語境。而小說的結局,往往出人預料,与人們所認同的社會規范大相徑庭。正如文學大師葛蘭姆·葛林所說:“她屬于自創一個世界的作家,那個世界幽閉而非理性。” 在海史密斯的書中,正義的伸張、善惡的界定、罪行的懲處,并不依一般的道德來處理。這并不意味著作家是非善惡標准的混亂,只是她的作品不像一般的犯罪小說那樣由作者明白無誤地告知讀者,而要靠讀者自己撥開重重迷霧,艱難地找到情、理、法三者的最佳結合點,從而做出恰當的道德的和法律。 本書典型地代表了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創作風格与創作理念。書中人物湯姆·瑞普利是一個最不可能成為主角的怪异人物,而海史密斯則把他推上前台,自始至終出演了一幕帶有黑色幽默色彩的荒誕劇。作者成功地塑造的這個人物,究竟是怎樣的呢?他是一個复雜的混合体。他自小父母雙亡,帶有男同性戀傾向;他是一個專門偽造文書騙人錢財的痞子,習慣性地說謊;他對數字有些天賦,見机說謊也得心應手;他性格中埋藏著冷血和狂躁的傾向,毫無正常的道德邏輯……就這么一個人,在一次偶然的机會中,受一位神秘老人之托,前往歐洲,“幫助”其勸回羈旅不歸的儿子。當湯姆到了歐洲后,他那深藏的毀滅傾向,猶如吸毒者毒癮發作一般,爆發出來了,于是闖出一系列駭人听聞、匪夷所思的亂子。 本書最突出、最特殊的地方,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讀者將經歷一次奇异的、困惑的閱讀体驗。由于作者始終站在犯罪者的角度,緊緊追蹤犯罪者的行動過程和心路歷程,与犯罪者一起度過“犯罪歲月”,因此,你會在不知不覺中,卷入其中,為犯罪者僥幸的暫時脫逃而松口气,為犯罪者快被識破而捏把汗,隨犯罪者情緒的起伏而心牽意挂。于是,你以為自己的道德出了什么問題,怎么會站在犯罪者一邊而不是受害者一邊?于是你感到不安,感到害怕,“每次我們步入其中,都不由得感到危險……”(葛蘭姆·葛林語)。其實,除了小說本身的极大魅力之外,這主要是一個“雙腳決定腦袋”的問題,也就是說,站在什么角度,就會暫時產生什么樣的感情傾向。一旦我們走出高明的作者設下的“陷阱”,跳出繁复纏繞的糾葛,理智就會重新回复到我們心中。畢竟我們明白,犯罪,永遠不可饒恕。 其二,結局的荒謬性。作者不按常規、不按常理來設置故事的結局,這就使得整部小說顯示出荒誕性和黑色的幽默諷刺色彩。顯然,海史密斯深受當時存在主義哲學的影響,雖然小說結构嚴謹,語言清晰,基本上用的是傳統的敘事形式,但表達的內核卻是荒誕的。作者“依靠高度清晰,邏輯嚴謹的說理來表達他們所意識到的人類處境的荒誕無稽。”(埃斯林語)而黑色幽默正是存在主義的表現手法之一。書中,作者把痛苦与大笑、离奇古怪的事實和平靜得不相稱的反應、殘忍与柔情并列一起,不露聲色地、拐彎抹角地表達對現實的缺陷和不公正因素的极大諷刺乃至批判。懲治罪惡,維護正義是任何正常社會必需的、起碼的法律和道義准繩,否則,世界將變得荒誕不經。這是作者要傳達給讀者而又尚未明說的最終思想。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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