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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

作者:奧特斯·洛·柯亨

  吉姆·翰尼全身打扮妥當准備出門,他非常不習慣自己的這身衣服,也討厭晚上的使命。
  通過鏡子,吉姆對自己一覽無遺,他知道自己的形象實在不适合穿晚禮服。
  吉姆看著鏡子中的自己,想這真是倒霉,居然選擇我去參加格瑞家的婚禮,這家保險公司吹他們擁有一流而体面的私家偵探呢。吉姆覺得自己不适合這樣的場合,也知道他將有一個不愉快的夜晚。哼!要是和客人們混在一起,他比新娘更具魅力。吉姆實在不愿意別人拿他龐大的体格開心。
  吉姆非常不情愿地往賓夕去。天气不合時宜地熱。婚禮是九點鐘開始,但吉姆七點鐘就得開始當班。這樣他就要在陽光還很燦爛的時候穿著晚禮服,与大批開始准備去娛樂的人們一起擠公交車,真令他傷腦筋。
  七點差十分,吉姆來到了格瑞家的別墅。仆役惊奇地盯著他,不知道他是客人還是瘋子。
  格瑞先生出來了,他是個瘦瘦的、看上去有點神經質的小個子男人。他看到吉姆時惊奇得像個沒見過世面的仆役。但作為一個有錢的紳士,他得极力讓自己平靜下來,詢問這個大個子男人為什么來這儿。
  翰尼拉了拉緊繃繃的領口,然后解釋了他此行的任務。他是代表保險公司來的,因為他們公司承保了格瑞家的結婚禮物,公司派他來維護他們自己的利益。格瑞先生非常尷尬。
  “可是,……先生……”
  “翰尼是我的姓,我叫吉姆·翰尼,”這個偵探亮出了自己的證件說,“請您看清楚。”
  這位新娘的父親滿意地瞥了一眼。
  “我想我們并不需要您,翰尼先生,我已經讓當地的警察局派一個最好的偵探來。”
  “那當然更好了,格瑞先生,但是,您知道,今晚這儿將有价值近一百万的禮物展出,如果丟掉任何一件,我們豈不是很倒霉嗎?所以我們必須派一個自己的人在這看管。”
  “當然,我能理解你們公司,可是你比我們當地的偵探強在哪儿呢?”
  “噢,強不了多少,只不過我了解這個國家的每一個騙子,如果他們中的任何一個看到我在這儿,他是不敢輕舉妄動的。”
  格瑞先生還想爭辯,吉姆阻止了他。
  “無論如何,我得在這儿,和禮物共存,行嗎?”
  “當然,如果你堅持這樣的話,你就在這儿吧。”格瑞先生想到自己的妻子,又問了一句:“你和客人混在一起?”
  “是的。”小個子男子似乎很煩,但吉姆大大方方地咧嘴笑笑說,“告訴他們,我是個偵探,我不希望被別人誤認為是什么社會名流。”
  百万富翁突然對這個巨人有了好感,他的鳥一樣的小眼睛盯著吉姆那牛一樣笨的臉。
  “你看起來很獨特。”
  “這話有點滑稽,我生來就這樣,其實你和我一樣都不是美男子。”
  格瑞先生把吉姆領到了寬敞的書房。
  “喏,禮物都在這儿。”他說。
  雖然吉姆早已看慣了富麗堂皇的擺設,可僅僅是掃了一眼,他就震住了,以前他從沒看見過這樣的東西,有藝術珍品,金銀珠寶等等。
  “太美了!”他几乎喘不過气來,“這真的值一百万。”
  “不僅僅如此,”格瑞自豪地反駁他,“僅這串珍珠項鏈就值十万。再看那邊那座雕像,得花二万美金。當然,我不太懂藝術……不過,我不想讓我太太听到這些。這些禮物都是生意上的朋友送的,我是一家公司的經理,并且——”
  “嗯,這些我都知道,他們說你很了不起。”吉姆順著放珠寶的桌子走了一圈,他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天哪,幸虧我來了,我敢打賭,這么漂亮的東西肯定讓任何一個高級而自負的賊動心。哼!我得看緊它。”
  “好吧。”小個子格瑞轉身欲走,又停下來問;“晚餐吃點什么?”
  “噢,我已經吃好了,不能再吃了。”
  格瑞先生客气著,裝腔作勢地走出書房。大個子偵探從背后盯著他想,這個端庄的家伙,顯然為他女儿的婚禮而激動,失態。
  吉姆走到樓下的房間,巡視著這气派華麗的房子。客人這時都還沒來,他覺得很輕松。然后他試圖讓自己能藏到某個角落,就像一頭大象藏到一盆棕桐樹后面。現在開始有名貴的汽車尖叫而來,一群身著華貴晚禮服的女人和穿著气派的男人下車了,他們都是來自賓夕不同的城市,絕大多數都是時髦的地方,比如紐約、長島,甚至還有從費城來的。“都是富人,”吉姆想,“還沒看到一個職業騙子。”
  九點差十五分,翰尼終于等到了。一個人走進寬大的客廳:高而瘦,但很威武;高雅而庄重,大約有三十五歲,寬厚的肩膀,窄窄的臀部,有一副熱情而成熟的表情;這是個出色而英俊的人,長一雙明亮的灰色眼睛,嘴角微微向上翹。吉姆慢慢地閉上眼睛,然后突然又瞪著,站起來,三步并二步穿過房間,站在一個拱形門下,這道門把客廳和書房隔開。他等這個新來者走近,就發出古怪的咯咯咯的叫聲,故意引起別人的注意。
  “你好,托尼。”偵探問候道。
  新來者的臉一下子紅了,但很快恢复了自然,他似乎很高興看到偵探吉姆,他熱情而輕快地打了個手勢就緊緊地握住了翰尼寬大的手。
  “吉姆,你好啊,你在這儿干嗎?”托尼·大維說。
  “這儿又吵又熱,非常不舒服,但愿你不這么認為。”
  托尼咧嘴一笑,“你是格瑞家的朋友?”
  “今晚我們是朋友,僅僅這一晚,”吉姆搖著頭慢慢地說,“來,我領你參觀一些東西,一些非常迷人的東西。”
  大維跟著吉姆走進書房,一些客人在這儿,對這些珠寶嘖嘖地贊不絕口。吉姆眯著眼睛觀察托尼,托尼似乎對這些禮物不感興趣。吉姆料到他不會失態,托尼是一個聰明的賊,不會在想要的東西面前有貪婪之色。
  吉姆很喜歡托尼,大維是個紳士,一個真正誠實而坦白的紳士,只是他有一個坏習慣,總是輕而易舉地占有別人的財產。
  “它們不美嗎,托尼?”
  “美极了。”
  “他們屬于新娘和新郎,每一件都屬于。”
  “什么意思?”
  “我們公司已承保了這些禮物,全額保險。”
  “你們的公司非常有前途,吉姆。”
  “正是,托尼,不過你听著,我們不想在這上邊損失什么。”
  “我明白,”托尼的嘴角不再揶揄地翹著,抿著嘴顯得堅定而嚴肅,這時旁邊有人奇怪地看他們,他把吉姆叫到一個角落。
  “你認為我會在這儿偷東西,吉姆?”
  翰尼聳了聳他肥厚的肩,“噢,我沒這么說,托尼,只是想提醒你要抵制住誘惑。我一點也不怀疑你,但是你必須認識到,如果這儿有什么東西丟失的話,我會記住一個非常高明的騙賊曾在這儿呆過。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托尼?”
  “明白,”大維向前靠了靠,伸出他修長的手放在吉姆膝蓋上說,“你今晚誤解我了,吉姆,也許昨天我是個賊,明天還是,但今晚我決不是。”
  “為什么?”
  “我有一個預感,吉姆,如果我向你坦白,你會有一顆真誠的心,在你這三百磅的身体里。”
  “不,是一百九十磅,托尼。”
  “我今晚在這儿只做紳士,記住,一個紳士——客人的身份,”托尼繼續解釋。
  “嗯……可你也許會忘的。”
  “不,今晚不會忘。”他抬起一只手放在前額上,盯著吉姆毫無表情的眼睛,“你看見格瑞小姐了嗎,吉姆?”
  “沒有,托尼,他們不會自找麻煩把她介紹給我們,你認識她?”
  “是的,”他說得非常溫柔,几乎是充滿愛意,吉姆惊奇地瞪大了眼睛。
  “說說看,這是怎么回事,托尼?”
  大維沒有故弄玄虛,他的聲音熱切而誠摯。
  “吉姆,也許你不知道,這里是我的故鄉,我在這儿土生土長。無論我在別的地方干什么坏事,在這儿決不會。我在這儿讀完了文法學校和高中,有一個朋友,比我低兩級,我們整天呆在一起像親兄弟。”
  “是嗎,他是誰?”
  “不是別人,正是多茜·格瑞。”
  吉姆輕輕地吹了個口哨,“是今晚的新娘?”
  “一點也不錯,”托尼不再看吉姆的臉,他盯著地板,手指絞在一塊,“我想我不需要多說什么,你也許已猜到了,多茜是我的第一個情人,也是我唯一的。就在高中畢業前,父母去逝了,我不得不工作兩年,然后我的一位叔叔又把我送入大學。多茜正好高中畢業上大學,這樣我們正巧在同一個班,我們一起度過了大學時代,一起分享屬于我們的分分秒秒。她是我唯一關心的女孩,永遠都是如此。”
  “我不知道……,”他苦笑了一下,“听起來很好笑,吉姆,當接到她的結婚請柬時,我都蒙了。她不知道我現在是個什么人,她只知道我是她的老朋友、舊情人,一個紳士。也許你不信,你可以問格瑞先生或者格瑞小姐,但不要在這逮捕我,不要把我當一個賊。”
  吉姆把手放在托尼肩上,用壓抑的聲音說,“太令我感動了,托尼。”
  “你相信我了?”
  “那當然,紳士是不會撒謊的,不是嗎?”
  房子里到處都是熱情洋溢,興高采烈的客人,整個房子都彌漫著浪漫的婚禮气息。吉姆也被感動了,盯著他的朋友大維,發現他有點緊張。唉,可怜而又可愛的無賴托尼,動真格的了。人的本性都是好的,騙子也不例外。
  這時他看見一個人走向托尼,吉姆認識他,也知道他是干什么的,還沒等他走近,吉姆就拖著笨重的身体飛快地赶上前去,准備幫托尼解難。
  來的這個人穿的晚禮服看上去和吉姆的一樣別扭,雖然衣服還比較合身,但他的肩膀富有侵略性,穿著低劣的馬甲、領扣和領帶,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一雙寬而方大的腳。
  “平板足!”吉姆猜到,“這是個討厭、愚蠢的偵探。”
  他走近,听到這個當地偵探用刺耳、尖銳的聲音說;“你最好盡快坦白。”
  托尼英俊的臉顯得非常害怕而又气憤。
  “可是,你得听我解釋——”他說,但這個偵探打斷了他的話。
  “什么也不用說了,你這個騙賊不要太自作聰明了,大維,我知道你不用五分鐘就可以干完一切。”
  “你干嗎不听我說完?”
  “算了吧!我不听,再多嘴我逮捕你,我負責在這儿保護禮品,知道該怎么干。”
  “嗨……”翰尼輕松的聲音打破了他們之間的僵局。大維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臉色慘白,咬著嘴唇,緊握著拳頭。他對翰尼說,“我很高興你過來了,吉姆,”接著又狠狠地說:“兩分鐘前我真想殺了這個蠢豬。”
  “你說什么——”
  “噢,別生气,伙計,”翰尼說,“你們之間有什么解不開的疙瘩?”
  那個方腳男人轉向吉姆。
  “你是誰?”他气勢洶洶地問。
  “吉姆·翰尼,”吉姆說,“我想我們的職業一樣,你是一個偵探,對嗎?”
  那個人滿意而惊奇地點點頭,“我的名字叫發瑞,耐爾·發端,在當地警察局工作。”
  “上帝,你是當地警察局派來的,他們太出色了,培養了你這樣一個紳土。”
  “你真的是吉姆·翰尼?”
  “啊,沒錯。”
  “那你應該知道這個騙子。”
  翰尼笑了笑,“你是指大維先生?”
  “是的,就是他。我一直盯著他,我知道他來這儿是為了那些禮物。”
  “我剛剛走近你們,”翰尼溫和地說,“我想你剛才對我的朋友托尼太粗暴了,這使我很難堪。”
  “你的朋友,這個無賴是你的朋友?”
  “是的,我最好的朋友,我建議你离他遠點,他是一個規矩的客人,想在這儿玩個痛快,你這個蠢貨,別打扰他。”
  耐爾.發瑞的嘴里嘮叨著,抗議這种侮辱。
  “我在這儿是為了保護格瑞先生,”他叫道,“我必須這樣做,這個無賴得滾出去,否則他將很慘。你對此有异議?”
  “沒有”,吉姆溫和地說,“但不能讓他出去。”
  “為什么,你為什么這么做?”
  “因為我負責這儿,我代表保險公司,有權力保護這些禮物,你明白嗎?你們負責別的。所以,如果由于你的愚蠢而出現什么麻煩的話,我會建議格瑞先生把你送到你上司那儿去……,親愛的偵探先生,如果這樣的話,你將會很沒面子。我說的對嗎?”
  耐爾呆住了,盯著翰尼那愚笨的臉,沒料到他說話竟是如此威嚴。發瑞非常憤恨,但無可奈何。
  “好吧,你這個無賴!”他咆哮著,“但不要忘記我盯著你呢,一旦你輕舉妄動,我就逮捕你,不管這個家伙再說什么。”
  “行,發瑞,”吉姆笑著說,“不過,如果你抓住我的朋友在干坏事,你得先把他交給我。”
  “好,交給你。我愈來愈怀疑你是個偵探。”
  從另一個房間傳來了溫柔而庄嚴的婚禮進行曲,一大群客人都涌向那里。“隨著音樂他們就會進來的,托尼。”
  大維點點頭,“是的,吉姆。”
  “不想去看看?”
  他們肩并肩穿過客廳,走向舉行婚禮的房間。吉姆倚門而立,托尼突然轉過臉,面向他,“你是個高貴的紳士,吉姆。”
  “謝謝,托尼,你也是。”
  大維擠進人群,就在這時新娘挽著她父親的胳膊走進來,吉姆看到他的朋友臉色都變了。這個可怜的家伙痛苦极了,吉姆不愿看到他這樣,所以當大維淹沒在人群中,吉姆看不到他痛苦的樣子,心里好受一點。多愁善感的翰尼,一想到托尼此時此刻的感受,覺得很有意思。
  与此同時,耐爾還在書房。他直愣愣地站在那儿,義憤填膺。一想到翰尼對他的侮辱,肺都气炸了。僅僅為了一個無賴、騙子,居然這樣對待他。此時,耐爾的腦子劇烈地活動著,心想大維是一個竊賊,而這桌子上放了价值一百万元的禮物,一個竊賊會不是為它們而來,鬼才信。突然一個念頭涌上來,如果今晚有什么東西丟失的話,大家肯定都認為是托尼·大維干的。
  耐爾稍稍平靜下來,但這個念頭固執地纏著他,多妙啊,一個現成的替罪羊。
  他小心謹慎地開始行動了,書房此刻除了他之外一個人也沒有,客人們都到一樓了,全神貫注地注視著婚禮。
  發瑞伸出一只大手,拿起那條珍珠項鏈和裝項鏈的盒子,向四周迅速地掃了一遍,合上盒蓋,裝進自己的口袋里。然后,他若無其事地走進客廳,穿過正舉行婚禮的屋子,來到廚房。
  這儿也沒一個人,仆人們都聚在仆役用餐室,一邊吃一邊看盛大的婚禮儀式。這座房子后半部卻沒一個人,發瑞知道儀式還將持續10-15分鐘,他推了三個門,然后找到下樓的門。
  他走下樓梯進入地下室,找到壁爐,小心謹慎地打開壁爐的門,靈巧地把那精致的粉白色的首飾盒放進火盒子中。然后返回一樓,回到書房,故意停了一會儿,他又走到客廳尋找吉姆·翰尼。
  發瑞湊到吉姆耳邊。
  “大維在哪儿?”他小聲問。
  翰尼慢慢地轉過來,异常厭惡地望著這個當地的偵探。但耐爾心中有數,不在乎。想想十万元的珍珠項鏈,現成的犧牲品,還有挫敗這個保險公司偵探的快樂感。一切都太妙了!
  婚禮結束了,多茜小姐現在成了奧斯卡·威爾頓夫人。音樂響起,客人們開始聊天,向客廳走去,舞會即將開始了……翰尼走到牆角背牆而立,發端看著他,心中一陣冷笑,走出去。
  吉姆在尋找托尼,起初沒看見他,但一會儿,托尼來到他面前。他臉色蒼白而痛苦,看著吉姆直搖頭。
  “我真是個傻瓜,我不該來,”他說。
  “沒有這么嚴重吧,托尼。”
  “其實,我應該忘掉這一切。”
  “噢!別擔心……”
  “無論如何,我得盡快体面地离開這里。”
  “你不想和新娘說句話?”
  “我去向她祝福,雖然不是心甘情愿。”
  他們一起穿過大廳,站在書房的門邊,注意著書房里的一切動靜。
  格瑞先生在這里自豪而激動地說著話,像一個神气的矮腳雞,他的兩三個朋友听他說著這些光芒四射的禮物。突然他尖叫起來,沖向客廳。
  “翰尼先生!”他大喊大叫,“珍珠項鏈不見了!”
  吉姆的眼睛像雷達似的立即射向托尼·大維。
  “你敢肯定沒有了?”翰尼詢問。
  “上帝呀,是的!過來,你看看。”
  吉姆隨格瑞進入書房,又轉過臉對大維說:
  “對不起,托尼,你先站這儿別走,行嗎?”
  托尼沒說話,只點了點頭,他的嘴唇哆嗦著。
  格瑞圍著翰尼走來走去,嘴里不停地抱怨,就在這時發瑞走過來。
  “出了什么事了?”他鄭重地問道。
  格瑞語無倫次、斷斷續續地向發瑞解釋著。發瑞斜眼看著吉姆,幸災樂禍地一笑。
  “我告訴你把那個騙子赶出去,翰尼,可你偏不。”
  “什么騙子?”格瑞打斷他。
  “翰尼的朋友,”發瑞趁机反咬一口,“是一個出了名的高級竊賊,我讓翰尼把他赶出去,可他不干,還說這里由他負責。”
  “你的意思是說,”格瑞大喊,“你們兩個知道這儿有一個職業扒手,而讓他呆在這儿?”
  “這是翰尼干的。”
  “他叫什么?”
  吉姆伸出大手,想阻止這個突發局勢,但已無可奈何。
  “托尼·大維!”耐爾說。
  格瑞非常吃惊:“你不是指我女儿的朋友托尼吧,他怎么會是竊賊?”
  “問翰尼。”
  吉姆肯定地點點他的大腦袋,“是的,他是,但是我保證他不會偷這串項鏈的。”
  “荒唐!”耐爾冷笑著說。
  接下來的半個小時大家都非常尷尬。托尼心惊肉跳了半個小時,吉姆思考著發生的一切。耐爾心中暗喜,他几乎忘掉了是自己拿走了那單項鏈,一副得意洋洋的樣子。
  發瑞想用警車把大維帶到上司那儿去,但格瑞先生阻止了他,事情太突然了。
  “不管怎樣,目前你沒證据說他有罪,”翰尼誠懇地請求,“你還沒發現那串項鏈。”
  “伙計,我不會發現的,壓根就不可能找到。像托尼這樣的扒手會讓你一下子找到證据?無論如何,我應當履行我的職責,這不關你們保險公司的事。”
  翰尼到獄中探望大維。
  “怎么樣,扎尼?”他問,“如果是你做的,坦白告訴我,我會盡最大的努力幫助你,我知道這禮物對你是一個极大的誘惑……”
  托尼搖頭,“你不知道這不是我干的,吉姆?”
  “是的,”他迅速回答,“我相信你,但我必須問你這個問題。”
  在警官的辦公桌旁,翰尼遇到了發瑞,他帶著嘲弄的微笑,“他承認了嗎?”
  “沒有,”翰尼說,“他沒做,你很希望他承認,是嗎?”
  “當然不是,我也不希望你怀疑是他偷了項鏈。”
  吉姆眨著眼,“我很困惑,發瑞,說實話,我從來沒有碰上過這樣頭痛的事,我不愿認為這是托尼干的。”
  “嗨!他是一個騙子,不是嗎?哪有騙子不騙人的?”
  “我想……”吉姆伸出他的手,“也許我錯了,我對你太不禮貌了,忘掉它,怎么樣?”
  “可以!”發瑞心里樂開了花,“我不在乎這些,從不記仇。我知道你非常出色,不過對待大維這樣的人,不能心軟。”
  “但愿你是錯的。”
  發瑞晃著他的大腳,“你愿意与我合作嗎,吉姆?”
  “很高興能幫上忙——算我一個,好嗎?”
  發瑞輕松愉快地走出去,然后他下了班回到他那簡朴的三室一廳小公寓,脫掉外衣、馬甲和襯衣,舒服地躺在安樂椅上,點上一只煙,透過煙霧盯著外面燈火輝煌的夜晚。
  他心里非常滿足,有說不出的快樂。他和吉姆之間的不快已解決了,現在他們之間是朋友,同一戰壕里的戰友!
  這個方腳男人眯著眼睛想象著自己的未來。那些可愛的珍珠值十万美元,他開始計划怎樣把它拿出來。明天假裝搜查房子,把它取出來,如果碰巧被看到在他的口袋里,就是說剛找到。如果抓不到他——當然別人不可能抓到他,他會把它藏起來的。
  把它放到什么地方呢,當然不能放到銀行保險柜里,那是老掉牙的辦法,也許……發瑞的手摸到厚厚軟軟的椅墊,計上心頭,咧著大嘴笑了。
  “上帝!”他自言自語,“就是這儿,太妙了!”
  第二天上午十點以后,耐爾到了格瑞的家,宣稱他要搜查整棟房子,從樓上到地下室都搜。然后,他為避嫌疑,故意先搜樓上和工作室。開始,仆役饒有趣味地跟著他,但隨著他井井有條、羅羅嗦嗦地搜查每個角落和隱蔽處,仆人失去了興趣,就不再跟著發瑞了,這正是發瑞希望的。走到地下室門口,發瑞有點緊張,如果項鏈不在那儿怎么辦?他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緒,走到壁爐前,确認這儿只有他一個人,才打開壁爐的門,把手伸進去。他的手摸到柔軟的首飾盒了,迅速地朝四周看了一眼,把它裝進口袋里。
  十分鐘后,他离開了格瑞家,走了兩站路才叫上出租車。他抬眼窺視一下司机,彎著身子看盒子里的項鏈。
  項鏈還在這儿,圓潤而富有光澤,耐爾簡直著迷了。這串項鏈就可以保證他后半輩子高枕無憂。
  他把項鏈藏到他公寓里,等了三天。這中間他听說吉姆也搜過格端的家,但他不愿意單獨去見翰尼。就在東西丟了三天之后,兩件重要的事情發生了:
  一是托尼·大維被保釋出獄。
  二是偵探耐爾從他的公寓搬出來了。
  后一件事情是精心策划的,就在他搬家的頭天晚上,耐爾鎖上門躲在隱蔽處,塞上鎖眼——忙乎開了。
  首先,他拿開那個又厚又軟的椅墊,用十二分的小心拆開包著彈簧的椅子罩,把項鏈從盒子中拿出來,小心謹慎地把項鏈綁到一根彈簧里面。然后他把椅子罩縫好,墊子放上去,即使再聰明的人也不會想到這件家具里有价值10万元的東西。
  第二天上午,一輛客貨車來到發端的公寓,拉走了他所有的家具,送到貨倉。貨倉主人給發瑞打了收据,然后他就高興地去新地方住了。
  耐爾·發瑞是非常有耐心的人,他踏踏實實地工作,准備一年之后再去把項鏈取出來。他想這是很好的辦法,他儲藏家具沒有引起別人的注意。
  一切恢复正常,托尼出來了,心里非常焦急但很坦蕩;吉姆·翰尼忙別的事情;耐爾每天都向上司匯報工作,顯得兢兢業業。
  按原來的估价,珍珠項鏈得到了賠償。保險公司出了一半,新娘的父親承擔了一半。但罪名是托尼承擔的,上司認為他太狡猾了,沒抓住他。
  六周后,發瑞几乎把這事給忘了。
  一天晚上,當他悠閒地走到警官桌旁,匯報完工作,轉身出去時,還沒有任何征兆預示著他的災難來臨了。
  “嗨,發端,”警官叫住他,“你听說一件新聞了嗎?”
  “什么新聞?”他問。
  “它被找到了!”警官宣稱。
  發端的腦子轉開圈了,找到珍珠了?不可能!如果真是這樣……上帝!他們一定是從貨倉的安樂椅里發現的,事情糟透了。
  他眼前一片漆黑,但一會儿又恢复了自然,走到桌邊。
  “誰說找到珍珠了?”他問。
  “威爾頓太太,也就是多茜·格瑞,她打電話說讓了結這個案子。”
  發瑞的心狂跳起來。
  “誰發現的?”
  “不知道。”
  發端張了張嘴想說什么,又咽了回去。他跑到街上,覺得外邊熱得像個火爐,炙烤著他。
  他害怕极了,如果這一切是真的,他得盡快逃掉,跑得遠遠的。可是如果……
  他走進一個藥房,拿起公用電話,往格瑞家打電話,他知道新娘和新郎暫住這儿,是仆役接的電話。
  “是威爾頓太太家嗎?”發瑞問。
  “你是哪位?”
  “警察局的長官,”他回答,“請你快一點。”
  几秒鐘之后,一個女人的聲音傳過來:
  “你好!我是威爾頓太太。”
  “我是警察局的頭儿,今天你給我們打電話說已找到那些珍珠了,是嗎?”
  “不錯。”
  發端用手拍著前額,“誰找到它們的,威爾頓太太,是吉姆?”
  “我不告訴你。”
  “不告訴我,為什么?”
  “因為項鏈已歸還給我了,我們想結案,你別再問了。”
  巨大的恐懼感襲擊著發瑞,耐爾放下電話,踉踉蹌蹌地沖出藥店。
  他知道他必須离開這里,可又不甘心.心想假如這不是真的呢?假如是某個聰明的騙子給了多茜一件仿制品呢?他被這個想法折磨著。如果珍珠真的被發現了,他必須逃走,但如果不是這樣,豈不是太虧了嗎?
  越想,他越覺得必須先調查一下,去貨倉看看珍珠是不是真的沒了。
  發瑞在街上心神不定地走著,思考著。最后他決定去貨倉。出示他的收据后,一個職員讓他自己進去。
  發瑞行動快速而敏捷。他移去上邊的几件家具,找到那個安樂椅,拿掉墊子。
  這時發瑞心里高興极了,因為除非誰巧奪天工,針腳還是原樣,珍珠肯定還在這儿。他掏出小刀,割開外罩,手摸到珍珠了。他把它們解下來,裝進口袋。
  這時,三個人影出現在這幽暗的屋子里,一個蹲著,是當地的警官,一個斜長的影子是托尼·大維的,最后一個巨大的黑影是吉姆·翰尼。
  這巨大的黑影走過來,響起了翰尼那低沉、緩慢的聲音。
  “謝謝你找到了珍珠,發瑞,”吉姆挪渝地說,“你可幫了我們的大忙了。”
  此時,發瑞明白了所有的一切。
  “吉姆,”他絕望地說,“是你叫威爾頓夫人說她已找回了珍珠項鏈的吧?”
  “啊,”吉姆笑著,“是我干的。”
  “為什么?”發瑞虛弱地問。
  “好,實話告訴你,我怀疑是你偷了珍珠,可我無法确定,也不知道它藏在哪儿。所以我想除了讓你這樣一個出色的偵探幫助我之外,別無它法,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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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子的偵探小屋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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