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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移尸栽贓,聰明反被聰明誤——縊死簡談


  山東省某甲和某乙關系向來不好。恰巧甲的妻子因別的原因上吊自盡了。甲認為是難得的机會,便乘黑夜把尸体背到乙的家門口,并吊在乙的門梁上。第二天,乙開門看見,大為惊恐。正在乙惶惶不安之時,甲來伏尸大哭,后向官府控告,說:“我与乙素有往來,昨天因為家里貧窮便叫妻子去他家借米。妻深夜未歸。我心中大為疑惑,不知何故,原來是在他家門口上吊死了,請求官府追究。”乙本來膽小怕事,听到甲的控告,更是惊恐不安。
  官員來到乙的門口,檢驗完畢。又仔細觀察現場,然后對甲說:“這不是乙犯罪,是你自己移尸。”甲大叫大嚷地申辯,官員說:“你不用強詞奪理,我有一句話,可以叫你心服。昨天晚上下大雨,直到現在路上還泥泞潮濕,而你妻子鞋上粘的土既少且干,這不是你將尸体背來又作何解釋呢?”甲大惊失色,只得如實招供。
  宋慈在《洗冤集錄》中說,檢驗尸体“若當泥雨時,須看死者著何樣靴鞋,路上處有無印跡。”本案發生在有大雨的夜間,道路泥泞,若甲妻去乙家,鞋上必然會粘有濕泥,官員憑甲妻鞋干燥這一事實,斷定死者夜間并未去過乙家。在這樣正确的推理面前,甲便無力抵賴了。
  這是一個自縊而栽贓的案件。在法醫學上,自縊是縊死的一种,屬縊死的范疇。縊死就是民間所說的吊死,是指利用自己身体的重力,拉緊套在頸部的繩套,壓迫頸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也有的案件不用繩索,而用其他條索狀物,如以樹藤套住脖頸,挂于樹枝上縊死,甚至頸部卡于樹權上或梯子的橫檔上使頸部受壓迫而窒息死亡。
  縊死方法簡便,繩索也隨手可得,是最常見的自殺方式之一。但是,也有少數系他殺,或者犯罪分子采取其他方式殺人后,將尸体懸吊起來偽裝上吊自殺等情況。因此,法醫工作者對有疑問的縊吊尸体也應進行檢驗,查明死因和性質,揭露犯罪,澄清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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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自:中國司法鑒定資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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