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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十分的酸和一分的甜(1)


  “愛情有十分的酸,一分的甜,沒有那十分的酸,怎見得那一分的甜有多甜?
  原來,我們不過在追求那一分的甜。
  我們吃那么多苦,只為嘗一分的甜。只有傻瓜才會這樣做。”
  放棄文治,本來是為了楊弘念,可是我卻抗拒他,好象在埋怨他使我無法選擇我真正喜歡的人。我為自己所做的事慚愧,余下的日子,我努力對他好一點。
  九一年三月,他生日那天,我耗盡所有的錢,買了一輛日本房車給他。早上,我請人把車泊在他門外,然后我裝著沒帶門匙,按門鈴引他出來。
  “生日快樂!那是你的。”我指指那輛車。
  “你為什么送這么貴重的禮物給我?”
  他沒有像我預期那樣高興。
  “想你開心一下,喜歡嗎?”我把車匙放在他手上。
  “喜歡。”他淡淡的說。
  “你不過去試試看?我們現在去兜風。”
  “這個時候很塞車的,改天吧。”
  “你是不是不喜歡這份禮物?”
  “不,我很喜歡。”他摸著我的臉說,“我明天要去洛杉磯。”
  “不是下星期才去嗎?”
  “我想早一點去。”
  “我明天去送你机好嗎?”我用雙手去揉他的頭發、臉、眼睛、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他教我,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可是,我對他的感覺愈來愈微弱。
  第二天中午,我送他到机場,他比平時多帶了一箱行李。
  “你這次為什么帶那么多行李?”在机場巴士上,我問他。
  他閉上眼睛,沒有回答我。
  我早已習慣他這樣鬧情緒。
  到了机場禁區,正要入閘時,他忽然跟我說:
  “那房子我已經退租了。這次去洛杉磯,我會逗留一段日子。”
  “什么意思?”我愕然。
  “那個報告新聞的,來找過你吧?”
  我嚇了一跳,他怎么知道的?
  “平安夜那天我看著他走進你的房子,又從里面出來。我認得他,我不是說過我是他的影迷嗎?”
  “是的,他來過,那又怎樣?他已經走了。”
  “你時常穿著的那雙羊毛襪,就是他送的,對不對?”
  我沒回答他。
  “我猜中了。”他得意地說。
  “你想說些什么?”
  “自從他來過之后,你就不一樣了。”
  “我不會回香港的。”
  “你的心卻不在這里。買那么貴重的禮物給我,是因為內疚吧?”
  我無言以對。
  “你以為我需要你施舍嗎?”他冷笑,“我才不稀罕你的內疚。”
  他把車匙塞在我手上,說:“我曾經給你机會。那輛車,我一點也不喜歡,你自己留著吧。”
  “我不會開車。”我倔強地說。
  “我也不會開車。”
  我愕住了。
  “我什么時候告訴過你,我會開車?這么多年了,你連我會不會開車也不知道,你只是要選一份你所能負擔的、最昂貴的禮物來蒙騙你自己你很愛我。你騙不到我的,你忘了我是你師父嗎?”
  我慚愧得無地自容。
  他用手揉我的眼睛,說:“你知道嗎?你有一雙很漂亮的眼睛,它最漂亮之處是不會說謊。世上最無法掩飾的,是你不愛一個人的時候的那种眼神。”
  我難過地垂下眼瞼。
  “再見。”他撇下我,頭也不回,走進禁區。
  是的,我忘了,他是我師父,他總能夠看穿我。
  离開机場,我又變成孤零零的一個人。
  那輛車,我賣了給卡拉的朋友。一個星期之后,即是九一年的四月,我從紐約回到香港。
  良湄說好來接我机。從机場禁區走出來,兩旁擠滿了來接机的人,我看不到良湄。人群中,我看到一張熟悉的臉,是文治。
  他上前,靦腆地說:“你好嗎?”
  “我們又見面了。”我唏噓地說。
  他替我拿行李,“良湄說她不能來。”
  “我說好了暫時住在她家里。”
  “我帶你去--”
  我們坐出租車,到了灣仔一幢大廈外面。
  “她搬家了嗎?”我奇怪。
  文治笑著不說話,帶我到十二樓一個單位門前。他掏出鑰匙開門。
  一進門口,我就看到兩個約莫三呎多高的玻璃花瓶里裝滿了七彩的玻璃珠。
  “你走了之后,我每天都買一些玻璃珠回來,到外地工作時,又買一些,就買了這許多。”他說,“希望有一天你能看到。”
  我撿起一顆玻璃珠,放在燈光下,晶瑩的玻璃珠里有一株鋸齒狀的小草。
  “這是什么草?”我問文治。
  “這是我在英國買回來的,里面藏著的是蓍草。”
  “蓍草?”
  “九月的歐洲,遍地野花,暮色蒼茫中,人們愛在回家的路上俯身采摘几朵蓍草開出的白色小花,帶回去藏在枕頭底下。英國一首民謠說:
  再見,漂亮的蓍草,
  向你道三次再見,
  但愿明天天亮前,
  會跟我的戀人相見。
  “有一個傳說,對蓍草說三次再見,就能夠重遇自己喜歡的人。”他微笑說,“我試過了,是真的靈驗。”
  “你來看看。”他帶我到其中一個房間,我放在良湄家里的縫紉机和其它的東西,都在那里。
  “這間房子是誰的?”我禁不住問他。
  “是去年買的,希望你有一天能回來。”
  “你怎么知道我會回來?”我哽咽著問他。
  “我并不知道你會回來,我以為你永遠不會回來,你說分針倒轉來行走,你才會回來。”
  我拿出口袋里的浮塵子鐘,用手調校,使分針倒轉來行走。
  “我是不是自欺欺人?”我問他。
  “不。”他緊緊地抱著我,再一次,我貼著他的肩膊,重溫那久違了的溫暖。他的肩膊,好象開出了一朵小白花,只要向它道三次再見,我就能夠跟戀人相見。
  “你愿意住在這里嗎?”他問我,“不要再四處飄泊。”
  “你不是說希望我設計的衣服在十二個國家也能買得到嗎?”
  “在香港也可以做得到的。”
  我用手去揉他的臉、頭發、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
  “你干什么?”他笑著問我。
  楊弘念說,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我能夠感覺到我愛的是這個人,我雙手舍不得离開他那張臉。
  他捉著我的手,問我:“你沒事吧?”
  “我喜歡這樣撫摸你。”我說,“你的眼袋比以前厲害了。”
  他苦笑。
  “嫁給我好嗎?”他抱著我說。
  我搖頭。
  “為什么?”他失望地問我。
  “這一切都不太真實,我需要一點時間來相信。”
  也許,每個女人都希望生命中有一個楊弘念、一個徐文治。
  一個是無法触摸的男人,一個腳踏實地。一個被你傷害,為你受苦,另一個讓你傷心。一個只适宜作情人,另一個卻可以長相廝守。一個是火,燃燒生命,一個是水,滋養生命。女人可以沒有火,卻不能沒有水。
  回來的第二天,我跟良湄見面。她改變了很多。一個人,首先改變的,往往是眼睛。她那雙眼,從前很明澈,無憂無慮,今天,卻多了一份悲傷。
  “因為我有一個拒絕長大的男朋友。”她說。
  “你跟那個律師怎么樣?”
  “分手了。”她黯然說。
  “為什么?”
  “他根本不愛我。”
  “你愛他嗎?”
  她苦笑搖頭:“情欲有盡時,大家不再需要對方,就很自然地完了。只有愛,沒有盡頭。”
  “你還是愛熊弼的。”
  她搖頭:“我一定可以找到一個比他更好的。”
  我失笑。
  “你笑什么?”她問我。
  “也許每個女人身邊都無可奈何地放著一個熊弼。你不是對他沒有感情,你不是沒想過嫁給他,偏偏他又好象不是最好的,你不甘心,尋尋覓覓,要找一個比他好的,彷佛這樣才像活過一場。時日漸遠,回頭再看,竟然還是只有他--”
  “我不是說過他是我用慣了的枕頭嗎?用他來墊著我,總是好的。”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什么也不知道。他連一點蛛絲馬跡也看不出來嗎?”
  “他的實驗室就是他的世界。別提他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想開設自己的時裝店。不過手上的資金不是太多,也許只能在商場找一個兩、三百呎的舖位,賣自己的設計。”
  “我有一個客戶在尖沙咀擁有几個商場,我替你找舖位吧,而且我可以請他把租金算得便宜一點。”
  “真的?謝謝你。”
  “客源你也不用擔心,律師會里有很多女律師都是我的朋友,婦女會里也有不少闊太,她們經常去舞會,很需要找人設計晚裝。”
  “你的關系网真厲害!”
  “沒辦法啦,好歹也要應酬那些女人,她們的丈夫都是我的客戶和上司。這些人花得起錢,但是都很挑剔,我看你選的舖位,地點也不能太差。”
  “嗯。”
  “我還有一些公關界和新聞界的朋友,我可以找他們幫忙宣傳一下,在香港,宣傳很重要的。”
  “你好象我的經理人。”我笑說。
  “好呀!你跟隨的都是名師,我一點也不擔心你沒生意。”
  “看來我應該找你當合伙人。”
  “我只要一輩子免費穿你的設計。”她笑說。
  良湄在尖沙咀一個鄰近酒店的商場替我找到一個舖位。我請了一個女孩子當售貨員。除了替人設計晚裝,店里就賣我的設計。
  文治有空的時候,就替我拿布料、送貨,替我管帳。為了方便搬運布疋,他把机車賣掉,換了一輛小房車。
  從紐約回來之后的那四年,是我們過得最快樂的日子。我是個沒條理的人,家里的東西亂放,他卻是個井井有條的人,雖然時常會因此吵架,卻使我更深信,他是和我廝守的人,只有他,可以照顧我。
  時裝店的生意很好,九五年初,我們遷到商場里一個比原本那個舖位大五倍的舖位,也請了几個新的職員,還有專業的會計師,文治不用再花時間幫我。
  因為替一些名流太太設計晚裝,她們時常向傳媒提及我,我有了一點點知名度,但是我也從此放棄了替人訂做晚裝,我實在不喜歡那种生涯,我希望我的設計能穿在更多人的身上。店里開始售賣成衣。
  文治的處境有些不同。方維志离開電視台自組公關公司,他邀請文治合伙,但文治還是喜歡當新聞編輯,他拒絕了。
  九月中,一份財力龐大的新報紙開始籌備,邀請他過去當總編輯,薪水是他目前的兩倍。電視台挽留他,只是加薪百分之五十,文治還是留下來了。
  “你為什么不走?這是好机會,是你兩倍的月薪。”我說。
  “單單為錢而做一個決定,我會看不起自己。”他說。
  “即使不為錢,也應該出去闖闖,你在電視台已經那么多年了。”我勸他。
  “就是因為那么多年,所以有感情。”他堅持。
  我不再勸他,我知道他不會改變,他是個重情義的人,有時候,我會埋怨他太重情義,可是,這种男人,卻是最可靠的。
  結果,他的一個同學當上了那份報紙的總編輯,那份報紙推出之后,空前成功。
  當日挽留文治在電視台的那位主管卻因為權力斗爭,黯然引退。新來的主管,跟文治不太合得來,而且他也有自己的親信。
  在他不如意的日子,我卻要到日本辦我的第一場時裝表演。這次是香港貿易發展局主辦的,我成為香港其中一位代表的時裝設計師,而且可以在日本推廣我的設計,是一個非常難得的机會,我不能不去。
  那天早上,文治開車送我到机場,他一直沒怎么說話。
  “到了日本,我打電話回來給你。”
  “你專心工作吧,不要分心,這次演出很重要的,是你第一次在香港以外舉辦時裝表演。”
  我輕撫他的臉。
  “什么事?”他問我。
  “如果工作得不開心,不如辭職吧。”
  “我有很多理由可以离開,也有很多理由留下。我一走了,我那組的記者,日子更難過,有我在的話,我會力爭到底。”
  “我打電話給你。”登机前,我匆匆跟他吻別。
  在東京,我的設計獲得很好的評价,還接到一批訂單,回到酒店,我立刻打電話給文治,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他。
  “恭喜你。”他說。
  他說話很慢,好象喝了酒。
  “你沒事吧?”我問他。
  “沒事。”
  “我很擔心你--”
  他失笑:“傻瓜,一直以來,也是我擔心你--”
  “那你為什么要喝酒?”
  “因為你不在我身邊--”
  “我很快就回來。”我像哄小孩一樣哄他。
  “蜻蜓,嫁給我好嗎?我害怕你會离開我。”他情深地說。
  “我為什么會离開你?”
  他沉默無話。
  “我不會的,除非你要我走--”
  這個我深深地愛著的男人,從來不曾像這一晚,脆弱得像一個孩子,我真的開始擔心他。
  從日本回來,他沒有再向我求婚。如果我當時嫁了給他,過著我曾經幻想過的、幸福的日子,也許,我們從此就不會分開。
  那天,方維志的公關公司喬遷之喜,我和文治一同出席酒會。
  方維志的生意做得有聲有色,我正需要一間公關公司替我推廣和擔任我的顧問,順理成章,我也成了他們的客戶。
  “你看!”方維志拿了一本我做封面的本地女性雜志給我看,“今天剛出版,照片拍得很不錯。”
  “對呀,”高以雅說,“他們說你是本地最漂亮的時裝設計師。”
  “你女朋友現在是名人了!”方維志取笑文治,“以后要看牢她,別讓其它人把她搶走。”
  文治看著我,笑了一笑。
  如果我真的成功,他的功勞怎能埋沒?沒有了愛情,沒有了他的鼓勵,我什么也不能做。
  這一天,我也見到熊弼。他不太習慣這种場面,良湄四處招呼朋友,他卻站在一角自顧自的吃東西。
  “怎么啦?科學家。”我調侃他。
  “恭喜你,良湄說你的發展很好。”他謙虛地說。
  “全靠她幫了我一大把,她的發展也很好呀。”
  “她是個很聰明的女孩子--”
  不知道為什么,我覺得他說這話時,表情是悲傷的。
  “你和良湄一起都有十年吧?”
  “她常說我這十年沒有長大過。”
  “那不是很好嗎?至少沒有老。我們天天在外頭掙扎,老得很快的,真的不想長大。”
  “長大是很痛苦的。”他幽幽地說。
  “你們在說些什么?”良湄走過來問我們。
  熊弼把手輕輕放在她的肩膀上,她的身子靠著他。是的,他是她的枕頭,不是羽毛做的,不是棉花制的,而是茶葉制的枕頭。這种枕頭永遠不會衰老,不需更換,用久了,失去了茶葉的香味,只要放在陽光下,晒一晒,又重新嗅到茶葉香。良湄這天之前才告訴我,一個任職廣告界的男人正熱烈地追求她。
  “你不是說要回去開會嗎?”良湄問他。
  他看看手表:“是的,我走了。”
  “再見。”他微笑著,輕輕跟我揮手,像個小孩子那樣。
  “你的茶葉枕頭走了。”我取笑良湄。
  文治不是我的茶葉枕頭,他是我睡一輩子的床。
  這一刻,文治一個人站在一角,像一個局外人一樣。
  “如果文治當天和我哥哥一起离開電視台,說不定比現在好呢。”良湄說。
  “他現在也很好,他喜歡這份工作。”我立刻維護他。
  “現在報告新聞那個男人長得很帥呀!”高以雅跟文治說。
  “是的,听說藝員部也找他去試鏡。”文治說。
  “我還是喜歡看文治報告新聞,帥有什么用?”方維志搭著文治的肩頭說,“最緊要是可信。”
  我微笑望著文治,他在微笑中,顯得很失落。
  一起回家的路上,我問他:
  “你是不是后悔自己做過的一些決定?”
  “你說的是哪些決定?對于你,我沒有后悔。”
  “我是說工作上的。”
  “沒有。”
  他說過,男人總是放不下尊嚴,礙于尊嚴,他在最親密的人面前,也不會承認自己做錯了某些決定,但是,他忘了,我總能夠看出他的失落。他在電視台工作得不如意,新人涌現,他失去獨當一面的优勢,他愈不离開一個地方,愈再難离開一個地方。如同你愈不离開一個人,也愈難离開他。
  “你永遠是最出色的--”我握著他的手說。
  “謝謝你。”
  回到家里,我忙著收拾,三百多呎的房子已經愈來愈不夠用了。
  “我們換一間大一點的屋好嗎?”
  “為什么?”
  “我們的東西愈來愈多了。”
  “我手上的錢不是太足夠。”
  “我有嘛!”
  “不可以用你的錢。”
  “為什么不可以?”
  “總之不可以。”
  “是誰的錢有什么關系?”我跟他爭辯。
  “不要再說了。”他堅持。
  几天之后,良湄打電話給我,說:
  “我剛剛去看房子,在灣仔半山,環境很不錯,我已決定要一間,我樓上還有一個單位,你有沒有興趣?”
  “你為什么要買房子了?”
  “自己住嘛,又可以用來投資,面積不是太大,約九百呎吧。你也該買些物業保值,錢放在銀行里會貶值的,你不是說現在不夠地方用嗎?”
  “我跟文治商量過了,他不贊成。”
  “那房子真的很漂亮,是我一個客戶的,裝修得很雅致,你一定喜歡的,如果你也買一間,我們就是鄰居,你去說服徐文治吧。”
  “他不會答應的。”
  “那你就別告訴他,怎么樣?現在樓价每天都在升呢,你要快點決定。”
  “現在可以去看看嗎?”
  “當然可以。”
  我瞞著文治去看房子,誰知一看就喜歡得不得了。
  “你先買了再告訴他吧。”良湄說。
  兩個月后就可以搬過去,我一直盤算著怎樣告訴文治。我愈拖延,我愈不知道該怎樣說。終于,在我要出發到巴黎開一個小型的個人時裝展前夕,我跟他說了。
  那天晚上,他特地跟同事調了班陪我在外面吃晚飯。我們去吃印度菜。
  女侍應又送來了一盤幸福餅。
  我拿了一塊,里面的簽語是:
  人能夠飛向未來,卻不能回到過去。
  “人能夠飛向未來嗎?”我問文治。
  “只要發明比光速快的交通工具,人類理論上是可以飛向未來的。”
  “根本不可能有比光速快的交通工具。”
  “但是人,一定不能夠回到過去,時鐘不會倒轉來行走,除了你那一個。”他笑說。
  “你抽一塊嘛。”我說。
  他拿了一塊,里面的簽語是:
  年少時,滿怀夢想与憧憬,為何你忘了?
  “這句是什么意思?”我問他。
  “也許要將來才知道。”他苦笑。
  “我有一件事情想告訴你,但你不要生气。”
  “什么事?”他笑著問我。
  “你要先答應不能生气。”
  “好吧。”
  “我買了房子。”我戰戰兢兢地說。
  他的臉色立刻沉下來。
  “是良湄叫我買的,她買了同一幢大廈另一個單位,房子在灣仔半山,九百多呎,有三個房間,很漂亮。”
  “你什么時候買的?”
  “一個多月前--”
  “你現在才告訴我?”他生气地說。
  “你答應不會生气的。”
  “你是不是要自己搬出去?”
  “當然是和你一起搬--”
  “我不會搬過去的。”他斬釘截鐵地說。
  “為什么?為什么你一定要分你我?”
  “我知道你現在賺錢比我多,但我不會花你的錢。”
  “你為什么這樣固執?”我開始生气。
  “你為什么沒有想過我的感受?”他從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放在我面前,“我今天剛從人事部拿了一份職員買房子的低息貸款計划書,看看可不可以向公司借錢換一間大一點的房子,你已經自己買了。”
  我看著那份文件,心里很內疚。
  “你拿了電視台的低息貸款,几年內也不能离職,會給人家看扁你的,你宁愿這樣也不肯用我的錢嗎?”我企圖說服他。
  “我們之間的距离愈來愈遠了,你已經不再需要我。”他站起來,哀哀地說。
  “誰說的?”我哽咽。
  “是現實告訴我的。”
  他撇下我在餐廳里,我追出去。
  “你不守諾言,你答應過不會生气的。”
  “我們分手吧。”他冷漠地說。
  “你說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會有很輝煌的成就,我只會阻礙你發展--”
  “不會的。你不是也替我高興的嗎?”
  “是的,看到你發展得那么好,我很替你高興,你是我愛的人,你有成就,我也覺得光榮,甚至有時候,我也覺得我有一點貢獻。”
  “你是我所有創作的動力,你為什么不了解我?我一直以你為榮。”
  “我們再在一起的話,我只會成為你的絆腳石。我走了,你以后不必理會我的喜惡,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
  “你真的這樣想嗎?”
  他凄然點頭。
  “我明天就要去巴黎了,你就不能好好的跟我談一談嗎?”
  “對不起,我做不到。”
  他撇下我在街上。
  我一個人回到那無人的房子。
  我當天為誰回來?
  我為了誰而要成名?
  但是我竟然失去了他。
  我努力,好使自己活得燦爛,配得起他,我要胜過他以前的女人。他卻不能理解我為他所做的。
  天亮了,他還沒有回來。
  我下午就要离開,他竟然那么殘忍不回來見我。
  我拿著行李到机場,希望他在最后一刻跑來,可是,我見不到他。
  我從巴黎打電話回來,家里沒人接電話。曾經,我不也是一個人在巴黎嗎?那個時候,我在這里惦念著他,他打長途電話來安慰受到挫敗的我,溫柔的關怀,耳邊的叮嚀,仍然在心中,那些日子為什么不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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