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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秘密配方爭奪戰


  群雄逐鹿,胜者為王。可口可樂的爭奪戰爆發了。肇事者還是老攀帕敦,他在一八八七年七月八日那天把股份的三分之二賣給了維利斯·威倫期和喬治·勞蒂斯。陰謀、政變与死人事事件隨即相繼發生。


  總經理亞利山大和佛朗克·魯賓遜被推上了審判庭時還一無所知。一八八七年七月九日的《制憲報》上刊載:“攀帕敦先生、魯賓遜先生及其兄弟宣布攀帕敦公司總經理亞利山大控制了公司帳冊、權狀等,并且指控總經理的經營方式重創了他們的權益,亞利山大企圖与一伙人毀掉該項事業。”
  可怜的佛郎克·魯賓遜卻毫不知情,亞利山大早在七月八日之前就卷走了帳冊溜之大吉。据說,老攀帕敦賤買股權的原因是為生活費和嗎啡癮所逼,但他欺瞞了整個公司。直到老家伙寫好賣契并收到一張一百五十美元的三十天到期本票時,他才在買賣成交的兩周后通知攀得到了可口可樂的獨家專利權并且賣出了部分股權。
  真是晴天霹靂!為可口可樂命名、制定司班瑟字体商標、絞盡腦汁地生產和宣傳的魯賓遜被架空了。七月二十日,倒霉的魯賓遜開始了軟弱無力的反擊,他列出公司的賬務財單資產負債表;并且找到律師去打官司。但是,臥病在床的老攀在一間狹小簡陋的房子里和律師得到了溝通:“他們錯了,除了我誰也不曾擁有可口可樂的股份;他們說的事我全做了,但從未許諾分給他們可口可樂的股份。大家也不心爭來斗去,就算給他們股份我照們可以賣掉,你是拿我沒辦法的。”律師笑著說:“嗯,他們都沒啥錢,我也不想賺這樁官司的錢……”,事情就這樣以律師的撒手告吹了。
  為可口可樂索命廝殺過的魯遜對產品未來都滿怀憧憬,并不因此一笑了之;相反,又出高招了:他自己也有一份可口可樂的配方呀!他想找個人買下可口可樂的權利,然后把它推廣出去。


  新股東老板維利斯·威倫斯和喬治·勞蒂斯也有了麻煩。他們把存貨的可口可樂由馬利他大街一○號搬到馬利他大街与百亭街的角落;威倫斯自稱為亞特蘭大“蘇打水”大王,但賣出第一瓶可口可樂的人卻沒有時間繼續賣。所以,勞帝斯對旁人說:“生意過于清淡了,情形已經到了讓人捉襟見肘的程度,……我發現他無法料理這樁生意,威倫斯自家店里的生意太忙了,因此我跟他說‘散伙吧,伙計!’要么你買我的股份,否則就賣給我。”但是,勞帝斯也抽不出時間來獨個儿推廣可口可樂。
  “如果沒有妙計可以讓可口可樂一鳴惊人,它就會夭折,這樣,我只在決定賣掉它。”勞帝斯的解釋,博取了老攀帕敦的同意書。一八八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勞氏就賣掉了股本,威倫斯也簽了名。華克攛掇他的妹妹瑪格麗特·杜斯爾拿出一千二百元買了下來,還包括生產設備。這樣,他們兄妹分別擁用了可口可樂秘方權利的4/9和2/9。但是威倫實又把他的權利又賣了一次,賣給了瓊斯傅·雅格。這位“摩西神經食糧”的雅格對蘇打水生意并不精通,他把小規模生產交給了威倫斯。此時,攀帕敦找上門來要求預先支付利潤,雅格解釋說:“按合同規定,攀得從每加侖可口可樂里抽取五分錢的秘方佣金,何況他一直很窮呢。但要我預先付賬,真令我生气。”
  攀帕敦這位好好醫生除了不時找雅格的麻煩以外,并不閒著,他再出新招,他以刊登虛假廣告為餌一口气釣一了三個急切的企業家,美菲得、莫弗和布爾得沃斯。盡管他的秘方已全部賣出,且按理說制造的秘方也該由攀、華克和杜斯爾共享,但是可口可樂的爭奪者卻有好几個人,包括查利·雅格、魯賓遜和后來的三個企業家。


  事情還不是如此簡單,艾莎·甘特多也殺了進來。他是一位資金充足的企業家兼藥劑師,滿怀豪壯志,不斷找尋新產品,花鈔票又總是恰到好處。
  魯賓遜說:“你瞧那馬車,有一天你會發現上面滿載的不是空啤酒瓶,而是可口可樂的!”艾莎由此動心了,确定要全盤掌握可口可樂。又碰上一八八八年春天雅格向他抱怨攀醫生的索討,作為朋友他便用友誼和玻璃厂買下了秘方的專利生產權,但開始是魯賓遜作為艾莎的代理人張羅一切。
  在三個茫然無知的企業家忙于生產、推銷、經營時,小攀帕敦攪了進來。小攀帕敦辭職回家為的是繼承權,他要求美菲得交出實驗室里生產可口可樂的工作,碰壁后就向老攀帕敦施壓。
  “老醫生來找我們,商量著他必須給儿子一份專利權。這消息簡直是炸彈呀!”美菲得無奈地說。
  他眼中的小攀帕敦是個“令人生厭、愛酗酒的牛仔”,并且搞得老攀無法做人。在小攀帕敦的惡言冷語和花言巧語之間,老醫生告訴合作伙伴他以前早就簽了讓出可口可樂專利給儿子的文件,但因為嗎啡癮而忘了這件事。
  情形更不妙的是,艾莎早就悄悄地取得了可口可樂的合法權利并和小攀帕敦、華克史妹組成了“可口可樂公司”。他們于一八八八年二月二十四日缶密爾頓高級法院登記,但艾莎在一八九二年才把“可口可樂公司”正式注冊。艾莎開始大干一場了,即便查利對公司是項負擔他也有辦法。于是,安排妙著,買下小攀帕敦的股份,租下了攀在馬利他大街一○七號的空屋。同時給弟弟寫信要求幫忙在納沙維爾推銷,他寫道:“我不是要你做個小販或生意人,我附上傳單給你,這是好事,想念我吧!”一八八八年四月十七日,艾莎在魯賓遜的見證下,以七百五十美元買可口可樂九分之三的股權和專利。艾莎還雇用華克在外地拓展業務,生意興隆之際也有令人頭痛的事,就是查利·攀帕敦同時也在賣一种產品极差的劣質飲料而讓顧客認他們的產品是冒牌貨。
  不幸的是當几种可口可樂為美國人解署消熱治頭痛醉酒之時,它的發明者老攀帕敦于八月十六日過世了,這位五十七歲的醫生給后人留下了一團傳奇,報紙上稱他是“亞特蘭大最老的藥劑師”、“最优秀的市民”、“最受歡迎的紳士”;人們普遍認為他是位彬彬有禮的君子、充滿奉獻精神的學者和創造力的天才。小攀帕敦呢?這位酒鬼六年后就自殺身亡了。
  然而,艾莎并沒有因此受損失,他假惺惺地召集藥劑師開會,向攀致上最崇高的致意,簡述攀醫生的美德和天性,呼吁他們在攀醫生出殯日里停業一天,除此以外,他還送棺材到哥倫比亞的墓地下葬,而后向人宣稱自己是攀視之為最好的朋友。兩周后,赶緊以一千美元買下華克兄妹的專利權。至此,艾莎總共付出兩千三百美元后,他就成了可口可樂的獨家所有人。


  不過,上述的只是簡單的事實,惊人的內幕和風波在事實的背后隱若現。艾莎的律師曾告訴朋友:“如果我把所知道的關于可口可樂早期的事和盤托出,將會讓人難以下台。我是不會把公司在初期罰了免債而搞的鬼把戲拆穿的。”一九一○年可口可樂公司大搬遷是,艾莎不顧侄子反對,燒掉了早期限的全部文獻,保留的只有所有權合同,間接的證据或流言從此就纏上了他。
  疑點最大的就是小攀帕敦的死因之跡。一八九四年的六月二十三日,查利被人發現倒在區瑞餐廳樓上的小房子里,椅子上有一大截粗制鴉片。十天的苦熬之后,查利·攀帕敦就死在醫院里。盡管他是有名的酒鬼,但吸食鴉片還是第一次為人所見。他的死因也就被怀疑成吸毒過量、自殺或者謀殺。他的表兄弟后來說:“查利的死一直有疑點。”報界也炒得很熱,說:“查利是否吸食鴉片自殺不太清楚,可整整三個小時有人扶著他四處走動,還拍打身体注射藥劑,……小攀帕敦是可口可樂發明者的繼承者,掌管著專利是很顯然的。”刊登的補聞上還說:“查利·攀帕敦受父親熏陶多年且深曉藥理,即便函要自殺也會采用穩妥在效的方式,職生吞鴉片或注射過量嗎啡。”
  無論如何,艾莎明白這位公子的爺死了他才會心安許多,不然是非不知該有多少。然而,艾莎并不能因此就松了一口气,更令人頭痛的事還有偽造文書、所有權案件等風波。
  華克的妹妹杜爾斯稱,華克在八月底簽字將專利賣給艾莎扣就不明去向,連簡單的道別語都沒有;有人說她在溫泉城時他不停去信卻沒有回音。后來,她在一九一四年的法庭證人席上說:“我沒有見過任何專利出賣的文件,我堅持此點,并且從未得到過一分錢。”筆跡專家鑒定:兩份可口可樂所有權的文件上的杜的簽名是偽造的。
  同樣,小攀帕敦似乎偽造了他父親的簽名,而且兩件事同樣在艾莎寫信給其弟的那一周里,信中艾莎稱自己施加了“一點影響力”取得了可口可樂的全部所有權。
  老攀帕敦太太的妹妹又出來作證:艾莎的确買下了秘方的專利,但是在攀的葬禮之后由其太太賣出的。這位阿爾伯特太太致信其子:“你姨媽賣給艾莎·甘特多秘方,因為艾莎許諾給她房子和一輩子花不盡的錢。但是,他從不給一分錢,而你姨媽至死還相信艾莎。”同時,阿爾伯特太太告誡其孫儿孫女永遠也不要喝可口可樂,別讓黑心的艾莎賺他們的錢,哪只有五分錢。
  還有人傳謠,說是查利·攀帕敦在酒醉時賣掉了專利,或者是勸其父以六百美金賣掉后喝酒喝光了,……這類故事還有許多,而且都有頭有尾,甚至似乎确鑿可。但也許攀帕敦的一位親戚關于所有權的一段話說中要害了:
  “之所以可口可樂成為大眾化的飲料,是由于一位充滿生命力和創造力的強者在幕后推波助瀾。如果攀氏父子不曾向艾莎出賣可口可樂的專利所有權,可口可樂很可能像其它舊飲料一樣給埋沒了。我的堂妹稱艾莎搶走了她和查利的權益,我卻疑惑否有這种說法,艾莎出錢買下了對她們無用的廢物并變廢為寶,使之成為最受歡迎的飲料,全是靠個人奮斗呀!”
  ……
  總之,群雄逐鹿,胜者為王,艾莎·甘特多是最后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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