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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卷九○ [說明]吳隱之(?—413)字處默,濮陽鄄城人,是三國時期魏國待中吳質的六世孫。他少時家中貧困,卻清高廉洁,從不非分妄取。在為父母守喪時,以孝著稱,并由此得到當時有權勢者的賞識,因而一出仕就擔任士族所任的清官。以后,他在朝內外歷任要職,但俸祿大部分給親戚与族人,自己的生活与庶民一樣。朝廷因歷任廣州刺史皆貪贓枉法。為矯正這一弊病,特任命吳隱之為龍驤將軍,廣州刺史。他在上任途中曾酌飲食泉之水,并賦詩表達自己的清白之志。在廣州時,他的清廉節操更為突出,每日只以蔬菜、干魚為食。從廣州返回京都時,一無所帶。到京后,拒絕接受執政者為他建造住宅,居住在茅屋小宅之中。以后,他又擔任尚書、太常、中領軍等要職,但廉洁儉朴的作風始終如一,在他身教的影響之下,子孫也都保持著廉洁謹慎的傳統。 吳隱之,字處默,是濮陽鄄城人,三國時魏國侍中吳質的六世孫。吳隱之容貌很美,善于談論,廣泛涉獵文史,以儒雅著名。他年少時就孤高獨立,操守清廉,雖然到傍晚才能熬豆為食,但絕不吃不屬于自己的飯食;雖然家中一無積蓄,但絕不拿取不合道義而來的東西。在他十余歲時,父親去世,他每次大聲哭泣時,連路過的行人都心酸流淚。他事奉母親孝順謹慎,到他為母親守喪時,哀傷的表現超過禮制的規定。他家中貧困,沒有人擊鼓,每當他哭吊母親時,就有雙鶴在附近鳴叫,到母親喪期進行祭祀的那天傍晚,又有一群雁會集在他家附近,當時人都以為是他的孝心感動天地所致。他曾吃咸菹,以其味美,挾起來扔掉。 吳隱之与太常韓康伯是鄰居,韓康伯的母親是殷浩的姐姐,是一位賢良聰明的婦人。她每次听到吳隱之的哭聲,就放下筷子不再吃飯,為之悲痛流淚。后來,她對韓康怕說:“你如果掌管國家官吏的任用權,應當推舉象這樣的人。”到韓康伯擔任吏部尚書時,吳隱之遂被任用為清官,他一出仕就擔任輔國將軍功曹,又調任征虜將軍參軍事。他哥哥吳坦之為袁真功曹,袁真失敗后,吳坦之將要被處死,吳隱之去拜見恒溫,請求代替兄長去死,桓溫出于怜憫而赦免了吳坦之。由此吳隱之受到桓溫的賞識,任奉朝請、尚書郎等職,后出任晉陵太守。吳隱之在郡清廉儉朴,妻子自己出去背柴。又被召入朝擔任中書侍郎、國子博士、太子右衛率,遷任散騎常侍,領著作郎。武帝原打任用他為黃門郎,但以他的相貌与父親簡文帝相似,故而停止。不久,又以他守廷尉、秘書監、御史中丞,依舊領著作郎,遷任左衛將軍。他雖然出任清要的高官顯職,但俸祿賞賜都分給自己的親戚及族人,以至于冬天沒有被子。他曾因沒有替換衣服,在洗衣時,只好披上綿絮,他生活勤苦得与貧寒的庶民一樣。 廣州地區倚山靠海,是出產奇珍异寶的地方,一個小箱所裝的珍寶,可供人生活數世。然而有瘴气,人易患疾病,所以一般人害怕去那里。只有貧困無法自立的人,愿意去那里擔任官員。因此,前后刺史皆貪贓枉法。朝廷想要革除五岭以南的弊病,晉安帝隆安中,以吳隱之為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假節,領平越中郎將。离廣州治所二十里處的地名叫石門,有一道泉水,被稱為貪泉,傳說人只要一喝,就會有無盡的貪欲。吳隱之到達這里,對他周圍的親信說:“不看到可產生貪欲的東西,就能便心境保持不亂,越過五岭就喪失清白的原因,我現在知道了。”于是他來到泉傍,舀上泉水喝下去,并作詩說:“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干金,試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他在廣州,清廉的節操更加突出,經常吃的不過是蔬菜和干魚,帷帳、用具与衣服等都交付外庫,當時有許多人認為他是故意作假,然而他卻始終如一。帳下人向他進奉魚時,經常剔去魚骨,只剩魚肉,吳隱之覺察到他的用意后,給以處罰并加以黜降。晉安帝元興初,朝廷下詔說:“在家中恪盡孝道,在困難環境中砥厲清節,實在是一般人難于做到的,而成為君子的美德。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吳隱之孝順友愛,超于常人,俸祿均分給九族,廉洁克己,儉朴過人。身處可產生貪欲的地方,而能不改變自己的操守,在海物雜錯的富庶環境中,而家中親屬服裝依舊。革除奢侈,務求儉約,使得岭南風俗為之改觀,我對此有嘉獎。可將吳隱之進號為前將軍,賜給錢五十万,谷一千斛。” 到盧循進攻南海時,吳隱之率領將士,堅守城池,他的長子吳曠之臨陣戰死。盧循攻城一百余日,越城放火,焚燒三千余家,死的有一万余人,城遂被攻陷。吳隱之攜帶家眷出城,想要逃回京城,被盧循所俘獲。盧循上表給朝廷,提出吳隱之是桓玄的党羽,應予以處死,朝廷下詔不許。劉裕給盧循寫信,命令他讓吳隱之返回京城,過了許久盧循才同意吳隱之還京。吳隱之乘船返回時,沒有裝載多余的東西。他回到京城后,只住數畝地的小宅院,篱笆与院牆又矮又窄,內外共有六間茅屋,連妻子儿女都住得很擠。劉裕賜給吳隱之車牛,又為他修造住宅,他堅決推辭。不久,任命吳隱之為度支尚書、太常,他以竹篷作為屏風,坐的地方沒有氈席。以后,他遷任中領軍,但清廉儉朴之風不攻,每月初得到俸祿,只留下自己的口糧,其余都分別賑濟親戚、族人,家中人靠自己紡織以供家用。經常有困難缺乏的情況,有時兩天吃一天的糧食,身上總是穿布制的衣服,而且破舊不堪,妻子儿女一點也不能分享他的俸祿。 晉安帝義熙八年,吳隱之以年老請求退休,朝廷頒下措辭优厚的詔書予以同意,授予他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賜給錢十万,米三百斛。九年,吳隱之去世,追贈他為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吳隱之操守清廉,始終不渝,屢次受到朝廷褒獎,在他退休及去世時,受到优厚的嘗賜,并贈予顯要的官職,廉洁的士大夫們皆以此為榮。 起初,吳隱之為奉朝請,謝石請他擔任衛將軍主簿。吳隱之的女儿將要出嫁,謝石知道他家中貧素,嫁女一定會從簡,就命令將廚房移去幫助他料理婚事。使者到吳家時,正見到婢女牽著狗去賣,此外什么也沒有預備。后來。吳隱之自番禹返回京城,他妻子劉氏帶了沉香一斤,吳隱之見到后,就取出扔到湖亭的水中。 他的儿子吳延之又堅持清廉的操守,曾任鄱陽太守,延之的弟弟以及儿子擔任郡、縣長官的,常以廉洁謹慎作為家門傳統,雖然他們的才學比不上吳隱之,然而仍保持著孝敬友愛,廉洁恭順的作風。(劉馳 譯) [原文] 吳隱之,字處默,濮陽鄄城人,魏侍中質六世孫也。隱之美姿容,善談論,博涉文史,以儒雅標名。弱冠而介立,有清操,雖日晏歠菽,不饗非其粟,儋石無儲,不取非其道。年十余,丁父憂,每號泣,行人為之流涕。事母孝謹,及其執喪,哀毀過禮。家貧,無人鳴鼓,每至哭臨之時,恆有雙鶴警叫,及祥練之夕,复有群雁俱集,時人咸以為孝感所至。嘗食咸菹,以其味旨,掇而棄之。 与太常韓康伯鄰居,康伯母,殷浩之姊,賢明婦人也,每聞隱之哭聲,輟餐投箸,為之悲泣。既而謂康伯曰:“汝若居銓衡,當舉如此輩人。”及康伯為吏部尚書,隱之遂階清級,解褐輔國功曹,轉參征虜軍事。兄坦之為袁真功曹,真敗,將及禍,隱之詣桓溫,乞代兄命,溫矜而釋之。遂為溫所知賞,拜奉朝請、尚書郎,累遷晉陵太守。在郡清儉,妻自負薪。入為中書侍郎、國子博士、太子右衛率,轉散騎常侍,領著作郎。孝武帝欲用為黃門郎,以隱之貌類簡文帝,乃止。尋守廷尉、秘書監、御史中丞,領著作如故,遷左衛將軍。雖居清顯,祿賜皆班親族,冬月無被,嘗浣衣,乃披絮,勤苦同于貧庶。 廣州包帶山海,珍异所出,一篋之寶,可資數世,然多瘴疫,人情憚焉。唯貧窶不能自立者,求補長史,故前后刺史皆多黷貨。朝廷欲革岭南之弊,隆安中,以隱之為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假節,領平越中郎將。未至州二十里,地名石門,有水曰貪泉,飲者怀無厭之欲。隱之既至,語其親人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越岭喪清,吾知之矣。”乃至泉所,酌而飲之,因賦詩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及在州,清操逾厲,常食不過菜及干魚而已,帷帳器服皆付外庫,時人頗謂其矯,然亦終始不易。帳下人進魚,每剔去骨存肉,隱之覺其用意,罰而黜焉。元興初,詔曰:“夫孝行篤于閨門,清節厲乎風霜,實立人之所難,而君子之美致也。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吳隱之孝友過人,祿均九族,菲己洁素,儉愈魚飧。夫處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饗惟錯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革奢務嗇,南域改觀,朕有嘉焉。可進號前將軍,賜錢五十万、谷千斛。” 及盧循寇南海,隱之率厲將士,固守彌時,長子曠之戰沒。循攻擊百有余日,逾城放火,焚燒三千余家,死者万余人,城遂陷。隱之攜家累出,欲奔還都,為循所得。循表朝廷,以隱之党附桓玄,宜加裁戮,詔不許。劉裕与循書,令遣隱之還,久方得反。歸舟之日,裝無余資。及至,數畝小宅,篱垣仄陋,內外茅屋六間,不容妻子。劉裕賜車牛,更為起宅,固辭。尋拜度支尚書、太常,以竹篷為屏風,坐無氈席。后遷中領軍,清儉不革,每月初得祿,裁留身糧,其余悉分振親族,家人績紡以供朝夕。時有困絕,或并日而食,身恆布衣不完,妻子不沾寸祿。 義熙八年,請老致事,优詔許之,授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賜錢十万、米三百斛。九年,卒,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隱之清操不渝,屢被褒飾,致事及于身沒,常蒙优錫顯贈,廉士以為榮。 初,隱之為奉朝請,謝石請為衛將軍主簿。隱之將嫁女,石知其貧素,遣女必當率薄,乃令移廚帳助其經營。使者至,方見婢牽犬賣之,此外蕭然無辦。后至自番禺,其妻劉氏繼沈香一斤,隱之見之,遂投于湖亭之水。 子延之复厲清操,為鄱陽太守。延之弟及子為郡縣者,常以廉慎為門法,雖才學不逮隱之,而孝悌洁敬猶為不替。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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