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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小警衛闖大事業——出身低微的無名小子


  德州博覽會在達拉斯舉行,距离我生長的橡木崖國宅約有五英里遠。跟我在一起混的孩子都沒有錢去參觀這博覽會,但是我們每年照去不誤。
  那里有條下水道可以溜進去。我們從國宅的一條涵洞爬進去,然后展開我們的旅程。這條通道是橡木崖孩子們的傳奇:每一個在那里長大的人都曾經利用這條通道跑去看博覽會。我在十三、四歲的時候也開始跟朋友們運用這條下水道。
  這下水道非常寬,但是臭得令人難以置信。污水大約有一英尺,所以必須涉水而行。那里頭很黑又讓人害怕,因此我們都會帶著手電筒,以便能在垃圾之中摸索前進,或者是跟隨前人所留下的記號。
  想到這段童年往事,我不禁搖起頭來。在下水道里走五英里,只是為了免費看州博覽會,這算哪門子瘋狂事?別家的孩子或許是坐著爸媽的車子進博覽會,也有錢玩旋轉木馬、吃綿花糖。我們則是捏著鼻子走在大便里,順著手電筒的光線找前進的箭頭。達拉斯的夏天熱得要命。下水道有些地方變得十分狹窄,我們必須把鼻子貼近污水,就那樣爬過去。那里面一片漆黑,如果沒拿手電筒,那么你的手或是臉就可能會碰到你不想碰到的東西。
  這條下水道直接通到博覽會所在的中心。那里也有個涵洞蓋子。我在想,許多年前第一個從下水道里爬出來的家伙看到出口在這里時,不知作何感想。你應該想得到當我們順著梯子爬上來,把涵洞蓋子打開,人們看到我們出現時的表情是怎樣的。我們象土撥鼠般探出頭來,見到陽光眯著眼。盡管如此,從未有人管過我們;或許他們認為能這樣子折騰自己跑進來的人,總該值得玩一玩吧。
  這就是我們為了玩所付出的代价:在這條下水道里或走或爬五英里。我回想這些往事,体會到我現在的一切是多么的舒适便利。我想這就是為什么我現在那樣努力去讓生活變得困難吧,因為我無福消受啊。在開創前途時我是多么地努力,可是現在我回想起來會這樣講,“操!真的很難,但你知道嗎?也真他媽的好玩!”我現在已完全回歸往日的奮發時光,想要再捕捉那种向上的精神。我不可能舒服,這日子對我來說太好啦,我不能這樣過。
  我喜歡把我的人生形容成前面透出一點光芒的黑洞。嘗試著向這光芒前進,就好象我們在下水道里面朝著博覽會的方向一樣。那光芒在不斷地移動,帶來新的挑戰。
  每個人都必須找到正确的通道,對我來說很困難。我走過不少的通道,在到達目的地之前,犯了不少的錯誤。在很多方面我還是那個在通道里爬行的小子,朝著博覽會前進。
  我從未真正了解過父親,費蘭德·羅德曼。他在紐澤西州的空軍服役,我在那里出生,三歲里舉家搬到達拉斯——我母親的家鄉,那是因為父親從那時開始翹家了。
  我父親在我生命里沒有地位。超過三十年未見,有什么關連?我是這樣想的:某家伙把我帶到這世界上來,并不表示我有父親;我沒有。我可以說,“這位是我父親,這是我爹。”
  但是听起來不對勁。我与妹妹黛博拉、金姆在母親照顧下長大。到上大學以及搞自己的事業之前,我的人生里沒有男性角度典范。
  經常可以听到有人問NBA球員說,若是沒有靠著打球賺錢,那會干什么?答案常常是這樣的:死掉或坐牢。我們大多數出身低微:國宅、貧戶、沒有錢、沒有父親、沒有希望。我想這是很多人能成功的主要原因:他們藉由籃球來逃避。有的時候這些人說“死掉或坐牢”,是因為听起來不錯,或是會讓他們表面上看很強悍。但我認為這說法很真切——我也有證据來證明。
  十九歲的進修,有半年我無家可歸,象無根的野草,混跡達拉斯,沒上學,沒做什么有意義的事。老媽為供養我們很辛苦,家里卻還蹲著一個游手好閒、不做事的十九歲儿子。我妹妹一個十七歲、一個十八歲,無論是打球還是學校成績,她倆都讓家里感到驕傲,我差得遠咧。
  我妹妹念書時得到一個禮物——打籃球,我到后來才得到這項大禮。她倆都是南橡木崖高中的明星學生,后來也都是全美大學明星球員。她們長得又高又壯,黛博拉六尺十寸,金姆六尺。我支持她們的成就,但是都躲在背后,還被她們取笑。現在局面完全改觀:她們的風采都被我搶光了。對她們來說,我只是她們的瘋狂老哥,但是你知道嗎?我大妹黛博拉,身上有三處刺青,她以前沒有的。
  我媽無意把我赶出家去,但看得出來她也不希望我這樣打混。她認為我應該要振作起來,她是對的。就好象我們同時做出了同樣的決定:該是我离家的時候了。我的說法是:“家里被吸干了”。那表示你是條吸血虫,在那時節我确實是家里的吸血虫。我沒做什么事,也沒去偷什么東西,偷東西是后來的事。
  問題是,离家的我沒地方可去。我走在街上,閒蕩。從這家到那家,跟朋友在一起,有時就睡在他們住處的地板或沙發上。許多的夜晚,我整夜漫無目地的地走著,游魂般在橡木崖街上亂逛,有時候有朋友陪;我們三、四個人整夜無所事事,白天才睡覺,有時甚至于睡在街上。我在這國宅生活得亂七八糟。就在這地盤里,熬夜不睡,胡鬧一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住在那里的時候,橡木崖就象個大四合院,人跟人之間注重相互照顧。但從我离家之后,這种情形有點式微,之前只要有人不見了,必定是一時迷了路;但后來人們會突然永遠消失,被街道(犯罪)所吞沒。
  我這段時間的無家可歸,是造成我与那些貧困朋友們混在一起的部分原因,這也是為什么我能夠到都市里的龍蛇雜處之地,和那些站在街角討零錢的乞儿聊得帶勁的原因。他們把我看成真正的男子漢,而非由NBA辦公室創造出來的形象。我會無家可歸,我曾在便利店打工,我是個真實的人,有真正的人生經驗,我了解當你一無所有的時候是什么光景。我有的時候想——誰知道呢?或許將來這种事又會降臨到我身上。
  在街頭混的時候,我注意到我的成長。真教人難以置信,高中畢業的時候,我大概是五尺十一寸,象其他的孩子一樣,我會在廚房牆壁量身高,然后說:“真希望我能再長高一點。”尤其我的兩個妹妹都長得那么高,我不知道什么時候才會輪到我。后來高中讀完——沒有人在這時期再長高——我卻開始注意,我仿佛每天都在長高。我不知道有何不對勁,好象一下子所有的事情都要發生在我頭上,于是我感到困惑,不知道身体為什么會起變化。大概這就是我所堅信的:某些事注定在未來要降臨到丹尼斯·羅德曼身上。不過當時我搞不清楚怎么一回事,“長高”有點象是偶然間發覺的。
  我決定找個工作、決定做點事。已經二十歲了,人生一片空白的我跑到達拉斯堡渥斯机場,找到一份值大夜班的警衛工作,這件工作成為“羅德曼傳奇”的重要經歷。我不敢相信后來這件事會經常被提到,只因為大多數的NBA球員都沒有這种過去。當時我認為這沒什么,拿著拖把拖地板,時薪6.5美元,這在當時算是不坏的待遇了。我与世上其他人一樣工作著,沒有理由相信自己將來的成就不止于此。
  我偶爾偷點東西,都是小東西:廉价的皮夾子、零錢、便利店里的物品等等。某一晚在机場,我正在掃地,發現我可以用掃把柄伸進那家禮品店的金屬門縫里,把手表給勾出來,這時四下無人,于是惡向膽邊生。很刺激、具挑戰性,于是當我下班時,口袋里多了五十只手表。
  五十只手表,我不知道當時是怎么想的。老兄,其中有些是爛表,有些价值達五十美元。這好象沒什么,輕而易舉就得手了,心里覺得很爽。拿到這些手表,神不知鬼不覺的。
  我其實并不想要這些手表。我根本不會在乎這种東西。如果我要偷自己用的東西,那絕對不會是用來知道時間的玩意。純粹是手痒——就為了那种偷東西的快感——后來我決定把這些手表分送朋友,我要讓他們以為我發了,我要他們四處說:“狗娘養的,那家伙要什么有什么。”
  我要他們知道,想要什么盡管來找我。當時沒人把我放在眼里。這將是我扮演的新角色,我的新地位。有時候我感覺到,以我們這种出身,人們都會期待我們做坏事。別人都如此,我干嘛不跟進,這叫有樣學樣。我只是做小偷來讓人接納我,打算用這种方式來脫离困境。
  天知道那家禮品店裝了隱藏式錄像机。我回去把手表都送給朋友,送給我媽、妹妹,甚至我不很熟的朋友,全送光了。沒有人怀疑。“一只新手表,夠酷。”讓我覺得好了不起。
  接下來便是机場的警察上門,跟我媽說他們要找我。他們看了照片認出是我。我被捕了,關進机場的監獄里。
  在監獄里我跟其他人一樣,坐在那里禱告,覺得象被關在籠子里的畜牲。我經歷了一切心路歷程:神哪,我絕不會再犯這种錯了;只要我能回家,絕對要改邪歸正,不再回來這里。這是每一個犯法的人經歷的想法,同樣的可悲。
  坐在里面我撫心自問:“這算哪門子的生活,一定要有所改變。”于是我做出決定,不要再這樣生活下去了。我想這正是檢視童年做大事的夢想能否成真,要不就是證明這夢想只是狗屎的時候了。
  老媽決定讓我在里面蹲一晚,得點教訓。那晚真不好受。第二天,我和她都沒辦法忍受下去了,于是她把我保釋出來。我向警察招供出手表的下落,于是他們分頭去找回來。每一只都找到了。
  警察找到這些人時會問道:“丹尼斯·羅德曼給你這只手表的?”
  “是啊。”
  “他賣給你的?”
  “不,他送給我的。”
  警察必然會覺得我很奇怪:這是哪門子的罪犯?我沒有從這些手表中賺到一毛錢,甚至連試都沒試著去賣,就把它們送出去。其實我不過想尋求別人的接納,想在鄰里間風光一下。
  等到他們尋回所有手表之后,案子就撤銷了。我走到法院樓上,緊張得要死,我的律師出來告訴我,可以回家了,沒事了。拿到手表的人都沒有与警察起爭執,他們笑笑就還了。取回所有的手表,那些人就不再管我了,他們很冷漠。但是兩周之后,店家把我叫進去,炒了魷魚。
  他們跟我說,如果那些手表沒能找回來,我就要坐上半年的牢。
  在橡木崖這种地方,偷竊与販毒是离開這地方的辦法,會引起別人注意,但是那里沒有人愿意干這种事,因為只要是有過這种行為,就是搬走。在偷東西被捕之后,我開始專心打球,經常在体育館里和別人斗牛,在那里羅瑞塔·魏斯特布魯克發掘到我。那時候我跟夜間部的球隊玩玩,或者是隨便湊隊比賽;大多數的時間則象個得到新玩具的孩子,在体育館里面混。此時我已長到大約六尺八寸高,不過還是很瘦,對于突然這樣的成長也感到有點靦靦,就好象我驟然擁有新的身体一樣。我在籃球場上可以做到過去無法達成的成就了。
  我參加有組織的球隊是在高中二年級,但是高三時在球隊只打不到半個球季。我不過是個容易緊張的小子,從來沒上場過。直到現在,我坐冷板凳的時候還是頗能自我調适。
  不知道羅瑞塔現在何方,我打賭她會跟每一個人說,是她發掘丹尼斯·羅德曼的。我跑去參加郡短期大學的面試,十五分鐘后他們把我拉到旁邊說,愿意提供獎學金給我。這一切發生得太快了,我不确定是否以二十一歲的年紀才要展開籃球生涯,不過我還是接受了。不時,這一切似乎都不在我的控制之下。
  我只替庫克郡打了十六場,念了一學期以后被當掉,也認為這純粹是在浪費時間。我可以打得很好,但我并不在意。每場平均得分超過十七分、十三個籃板——對于從未正式參加過球隊的球員來說,這算很不錯的了。我有這個天份,可是其它配合的條件還沒成熟。
  我又回到達拉斯和從前的哥儿們打混,但除了偶而偷點小東西之外,并沒有做出其它違法的事。盡管我有一名朋友是個毒販,其他的一些朋友也在為他做事,但我只在老媽家与街上閒蕩,無所事事,跟過去沒兩樣。
  隆恩·雷斯曼(Lonn Reisman)當時是東南奧克拉荷馬大學籃球隊助理教練,曾經在庫克郡看過我打球,這所大學的球隊屬于NAIA(美國全國校際運動聯盟),隆恩認為我能夠打出一番名堂,于是告訴總教練杰克·哈定(Jack Hedden),兩個人前來找我。他倆的意志頗為堅決,但因為我在經過那一學期的大學生活之后已經決定不再讀大學了,縱然他倆一再打電話到我家,我始終拒絕接听,我不想听他們說什么。后來讓我跟他倆談話的原因是,有一天他們上門來找我,剛好是我去開的門。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飛人”喬丹、“大鯊魚”奧尼爾,或者是其他的NBA球員被大學召募的同樣方式。回想在我有今天這种地位之前所發生的种种事情——那名女孩說服我去參加面試、每一個人都把手表還回去使我免了牢獄之災、教練上門時剛好是我去應門——你或許能同意冥冥之中必然有人在照顧我。
  兩位教練說服我到那里去闖闖看。自忖也曾下定決心:必須离開達拉斯,必須遠离過去一起在街上打混的廢人,開創自己的生活。我匆匆忙忙,漫無目標地离開了。
  東南奧克拉荷馬大學位于奧州杜蘭特(Durant),這是個人口約六千的小鎮,跟我的家鄉比起來,杜蘭特是個截然不同的世界,老兄,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對于初次离開家鄉的我來說,在這儿頗不自在。我只了解家鄉和國宅,到了這個小鎮很不習慣。
  我立即察覺到其間的差异。到了那里不久的某天,我在上學途中,有個痞子從車子里探出頭來對我叫道:“滾回去,狗狼養的黑鬼。”這种事時常發生。他們會對我說,“抬著你的黑屁股滾回去。”或者是“滾回非洲,黑鬼。”
  有了几次我要找這些人算帳,我所知道要討回公道的唯一辦法就是:用暴力。
  但我沒有這么做。因為有個小子勸我不要這樣。
  這小子叫做萊恩·瑞奇(BryneRich)。我在進入東南奧克拉荷馬大學就讀之前參加籃球夏令營時,認識了這個小子。他十三歲,我二十二歲,我還記得他(白人)看我(黑人)搞怪,這在那种年代是頗不尋常的。我經常把硬幣夾在耳朵上到處逛,我不知道為何要這樣搞怪——或許這樣人們會以為我很交瘋狂。不管怎樣,布萊恩和我成為朋友——最要好的朋友。
  在夏令營的時候,布萊恩有點喜歡上我的意思。他邀我到他家晚餐,我去了,心里覺得有點怪怪的。我還記得說道:“這小子為何喜歡上我?他為什么那么喜歡我?”
  布萊恩家在柏奇多(Bokchito),距离杜蘭特十五英里,沒多久我也住到那里了。柏奇多是個小地方,比杜蘭特小很多,除了几條泥土路与農場外,什么屁也沒有。瑞奇家有座農場,他老爸仲姆斯在郵局里做事。我在學校時有宿舍,但我搬到那里住,因為我与布萊恩很合得來,自然而然的會想在一起。布萊恩与我有許多類似之處,雖然講起來有點奇怪。我們都是出身貧窮家庭,都對生活周遭的一切感到困惑。我正處于不知道何去何的的時候,布萊恩則是因為一年前在一次打獵中的意外陷于迷惘之中,在那場意外里他誤殺了他的好朋友。布萊恩跟他父母說想要一個兄弟,他拿我當成了替代品。
  我想,我倆的邂逅正逢其時。那真是個溫馨的故事。住在那里我得面對各族歧視者,而布萊恩家人協助我度過難關。這真是很虛幻的景況:從未离開過黑人國宅的我,跟這白人家庭住在一起,每天早上五點起就擠牛奶或是打雜。這家人從未跟黑人打過交道,因此他們并不是十分的自在。布萊恩的母親佩特最為難受。她那時也在東南奧大上課,每次我找她搭便車回農場時,她卻總是躲著我。她是怕別人看到她跟個大黑人在一起,人言可畏啊。有時她會繞遠路回家,免得別人看到我在她車上。
  我經常取笑她,說道:“瑞奇太太,你為什么走這條路?”我知道她為什么如此,故意裝傻問的。但這樣并沒有讓我在這家庭里不受到歡迎,這只不過是在這小地方里的形象問題罷了,甚至于還有人以為我跟她睡在一起呢。
  這些人對黑人一點都不了解,所想的都只是男女暖昧的事。
  他們會詫异,他跟這男孩的媽在一起干嘛?
  還有人以為布萊恩是我的儿子。
  這些經驗讓我更為堅強。我學到不少東西,那是在達拉斯街上鬼混時所無法學到的,這是無庸置疑的。我想我也讓她得知她從不知道的另一种生活。經過兩年的相處后,她比較了解我,我也被接納為布萊恩家中的一分子。
  他們促成我今日的成就。若是當年我找那些混蛋算帳,不知道會造成什么樣的后果。
  有好几次當那些人叫我黑鬼或者是叫我滾回非洲的時候,我手上是握有散彈槍的——要不就在手邊。好几次我都想干掉他們。有一回,車上有一把布萊恩借我的鏟子,當時有個家伙罵我是垃圾,差點被我拿鏟子在頭上敲一記。我可能做出某些事來,然而都是被那孩子阻止。
  布萊恩阻止了我,不然就不會有今天的丹尼斯·羅德曼了。若那時候布萊恩沒有陪我在一起,我很可能拿鏟子打那混蛋,然后在監獄里度過余生。除了用這种方法之外,我不知道要如何對付這种人。
  做事情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采取退縮的態度,然后做出全世界最坏的事情來——那么你就不可能會成功了。在那時候最容易的辦法就是用那把鏟子,或是那把槍;那就是一种退縮,然后我的人生便失敗了,同時也有了藉口。
  布萊恩還是我的好朋友。他現在協助我經營我的營建公司——位于德州費斯科(Frisco)的羅德曼挖掘公司——我們還經常在一起聊天。我們肝膽相照,那是种強烈的情感。
  我住在瑞奇家的時候,每天都得工作。清晨五點起床擠牛奶,或把生病的牛只赶到殺倉,都是些農場的事。不管晚上有沒有球賽,我都得做事。
  那所大學對運動員并沒有特別优待。我的平均成績是C,也沒得到什么獎賞。身為球員會有一些特殊待遇,但在課堂里就一視同仁了。我若是被當掉,那就當掉了,沒有送分,也沒有任何金錢報酬或者是免費提供汽車使用。
  看看克里斯·華許本(Chris Wshburn)与威廉·拜德福(William Bedford)這些人,他們都是NBA選秀中第一輪被選中的,后來卻都因為吸毒毀了前程。象他們這种人投入職業籃壇的前几年,就因為不知道守本份為自己打球,因而惹來大麻煩。我在進入NBA以后也有自己的問題——即那种由儉入奢的問題——但這些都只讓我的心志更為堅強。由于我能打籃球,終于讓我得到東南奧大學校附近社區的接納。這是我首次見識到名聲在外的力量与所有的甜頭。我是該地區最佳的球員——邊續三年榮獲NBIA全美明星球員,平均得分超過二十五,抓下十五個籃板,兩次得到籃板王榮銜,大三那年領導校隊奪得NBIA總冠軍——因此,學校對我的功課也只有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
  這是我頭一回能夠看穿人們真正的想法。我知道若是沒有打籃球的本事,我只不過是個普通的黑鬼罷了,到死或許都無法看透。
  他們心里的真正想法是,“不管你是不是黑人,只要能打好球就好。”
  現在一堆白人跟我好,也都能接受我,但他們或許不能接納過去那個奮斗的黑人小子。學校不會接納那個在街上游蕩的家伙,或者是那偷手表的、逃學的家伙。對于成功無望的人,你是不會去注意的。社會上允許你隱藏過去的一切,然后對你說:“好吧,你現在被接受了,羅德曼,因為你有錢了。你被接受了,因為你有名气,我們歡迎你。”
  當我二十歲的時候,人們看到我就會跨到對街去,免得与我打照面。現在他們擠在我身邊索取簽名。這真是狗屎——我早就看透了。
  我總是有貴人相助,在奧克拉荷馬州,此人是仲姆斯·瑞奇。不是什么富人或有名望的人,只是一名靠著送信維生的尋常農夫,一個循規蹈矩的人。每當我把事情搞砸的時候,他會對我說:“喂,你不能這么做,你是從低收入戶國宅來的,你是從街上來的,但這里不是街上,你想回街上去嗎?”
  初到他家時,我總是會望著他頂嘴,“對啊,我想回去。”
  “夠悍嘛,”他說,“我不會讓你回去的。”
  這人把我人性的一面給找出來了。他讓我變好,他絕不允許我越軌,絕不讓我迷失。沒有對我說教,他只不過是教我正确的方式,讓我知道該怎么做。我必須工作,必須幫忙,必須守規矩。從他身上我學到不少——這人甚至連小學六年級都沒畢業。
  他仿佛是童話故事里的智慧長者。真不敢想像這人會出現在我的生活里,不敢想像世上會有這种人存在,他明示出:我若能面對現實,必須可以超越自我,前途沒有任何阻擋,一條陽光大道。
  他對任何事都是勇往直前,一條腸子通到底。他不是那种會下來告訴我若我努力足夠,必然可以成為出名籃球員的典型人物;他不會灌輸我那种東西,因為他不是那种人。不過他會這樣說:“不管你做什么,腳踏實地的去做,照你所想的做,而不要依別人的意思。”
  當我离開達拉斯時,拋開了一切。我認為要出頭的唯一辦法,就是將昨日种种都拋到腦后。必須要忘掉它,才能前進,不能再分心。
  我專心的向前看,決心追求成功,拋下了不少事情,甚至包括我媽在內。母親撫養我們長大非常辛苦,我很感激。我也為她做了點事——買房子、汽車,但我們并不親。我們之間的關系有點奇怪;有時候我們一周說兩次話,有時整整一個月都沒有交談。我跟兩個妹妹也不親,我們偶爾會聊聊,了解她們生活里的一些事情,可是自從我走以后我改變了許多,兄妹間的感覺与過去大不相同。
  与家中關系的改變,我其實沒有選擇的余地。我与瑞奇家親近,把他們視為一家人,或許讓我在家里感到不是味道。可是我實在是必須要切斷那讓我回頭的任何往事啊。
  當你是個住在黑人國宅的小孩子,你會被教導要上進,努力工作以便能脫离那里。若你能把一切拋開獲致成功,卻會被指責忘本。“你忘了出身。”每一個人都會這么說。
  我沒忘了我的根,從未。我經常回到家鄉,開車或走路到橡木崖街上。我回顧過去种种,想起我是如何克服了一切。我回到那里是為了展望未來,因為有時候我需要如此,它會讓我有饑餓感,讓我腳踏實地。
  我在東南奧大讀完四年級之后,在NBA門前徘徊,象個唱獨角戲的。他們檢視我的攻守記錄,再看看我的年紀(那年我已二十五歲),不知道要怎樣用我。他們欣賞我的体格与速度——大家都說我有資格參加奧運四百公尺賽跑——但是他們無法确定我在NBA的合适位置。
  不管我到哪里,他們都提供同樣的事情:試驗計划。在他們眼里,我是某個值得給予机會試試的人,因為將來不知道從我身上會得到什么樣的報酬。
  我并不在乎這些,只要有人肯給我机會就好。我參加了季后全明星賽,表現优异。東南奧大的教練跟我說,我可以到NBA去打球,但我不象別人想得那么多。接著,我在維吉尼亞洲普茲茅斯(Portsmouth)邀請賽里得到了最有价值球員頭銜,那是大學籃球好手如云的一場盛事,而我讓大家大開眼界了。
  在那些比賽里面,有不少著名好手,我狠狠地修理他們。就象過去一樣,我比別人更認真,更為渴望成功。現在,大學的著名球員根本都不參加這种比賽了,他們認為這些都是浪費時間,因為他們早在進入大學打球前就已經建立起名聲,同時他們的經紀人与教練也會勸他們,“不要參加,免得受傷。”
  若你真他媽的厲害,就到那儿去秀一下,不要管會不會受傷。去跟其他的好手較量,讓別人知道你准備拼一拼。
  活塞隊在一九八六年選秀大會第二輪中選了我,我是當年第二十七名被選中進入NBA的球員。順位則排在肯尼·華克(kenny Walker)、布瑞德·賽勒斯(BradSellers)以及強尼·道金斯(Johnny Dawkins,)等人后(按:前述三人均為游走各隊的板凳球員)。在我前一位被選的是葛瑞格·垂林(Greg Dreiling),一名來自堪薩斯州的七尺中鋒,在NBA每場平均得分二點二,籃板球二點二個,我想他可以說是表現始終如一的。
  我進入活塞隊与伊夏·湯瑪斯、比爾·藍比爾、維尼·強森、瑞克·馬洪、愛德林·丹特利(Adrian Dantley)等人同隊——他們已是固定的陣容。他們曉得我會給隊上帶來活力,但或許認為不先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就無法從我身上得到什么。若有什么收獲的話,記得吧,老兄,是個試驗計划,我愿意盡一切努力換取留在NBA打球。我与別人不同,我是外人,但我想盡可能留在那里。我從不同的角度看事情,因為我知道,我拋開一切,到達這樣的地位,要犧牲多少代价。
  我喜歡這樣默默無聞地進入NBA,我不在乎。第一次在活塞隊參加集訓時,一名記者問我:“你是誰啊?”我望著這名“觀光客”說:“我是突然蹦出來的無名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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