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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方面,這個金礦區里的“性產業”,与其他地方并沒有太大的區別。小姐們都是從提供“三陪”開始,爭取最終把客人拉上床去。 但是當地卻并沒有“三陪”這樣一個詞匯。筆者詢問過許多人,都不知道有這個詞,更不知道它的意思。當然他們都知道,直接的嫖娼賣淫是犯法;但如果僅僅是小姐陪著吃飯、唱卡拉OK、跳舞、洗頭、按摩等等,沒有人認為是犯法,就連指揮部的干部也不認為是犯法。 筆者曾經分別詢問過3位干部:你們省里對“三陪”、异性按摩等等活動,有什么規定?他們都說不清楚。有一位干脆明說:天高皇帝遠。不管省里有什么政策,也得根据我們的具体情況來執行。1 -------- 1這說明,當初由某大報“抓熱點”搞出來的所謂“三陪”問題,對基層干部和民眾沒有多大影響,更遠未得到他們的認同与支持。這与筆者在其他地方考察到的情況是一致的。 以“三陪”的方式來拉客,是在當地“性產業”的發展過程中,“官民互動”的產物。 按照干部們的說法,過去那种“窩點獨立門戶、賣淫直截了當”的純粹的、公開的性交易,一直是各級政府嚴厲打擊的重點。沒有什么基層政權敢于真的包庇縱容,頂多是一些干部在自己的管轄范圍內睜一眼閉一眼,而且政治上的風險很大。因此,指揮部一上山,就堅決打擊這种直接賣淫。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這种現象已經看不到了。 干部們認為,這就是禁娼成功了,就是我們的政績。也就是說,是政府的禁娼迫使老板們采取現在這种“以三陪掩護賣淫”的經營方式。否則,他們才不會這么老實,肯定想挂牌子開妓院的。 老板們則有另一种說法。他們認為,政府的打擊固然起了很大作用,但是過去那种直接賣淫,其實并不是最好的經營方式。它太單一了,市場反而并不大,因為有許多客人需要事先過渡一下;而且越是有錢、有經驗的客人,越要求這樣的過渡。尤其是,單純的賣淫不會有什么“連帶收入”,可是投資卻并不一定少,經濟上并不划算。所以說,現在這种“先三陪,后上床”的方式,其實是一种多种經營,是拓寬了市場。凡是搞過這方面經營的老板,都已經從實踐中懂得了這個道理。即使政府不打擊,大多數老板也一樣會朝這個方向發展的。 上述認識,并不是座談的產物,干部和老板也沒有什么理論上的總結。這基本上是筆者從跟他們的不斷聊天中總結出來的。但是不管怎么說,目前這种“三陪+賣淫”的方式确實已經成為最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經營方式;而且政府也确實沒有像嚴厲打擊直接賣淫那樣來對待它。 1.老板直接獲得的收入 一般來說,一個客人打一炮,要交給老板15元錢。如果老板的場所好一些,要交20元。不過老板一般并不直接收錢,而是由小姐額外收下以后,再轉交給老板。 如果小姐“陪夜”的話,老板一般開价50元,還价可以是30元。這錢,一般是老板親自來收,不過名義上是收取住宿費。一般來說,單純的住宿是10-15元,因此老板從“陪夜”里直接獲得的差价也是15-20元2。也就是說,無論客人是“打炮”還是“陪夜”,老板從中獲得的收入都基本一樣。 -------- 2這些价格,均經過分別詢問和重复詢問。回答明顯不一致的情況,已經刪去。 為什么會這樣?筆者的詢問從來沒有得到過任何人的正面直接回答,因此只能推測一下。 對小姐來說,打炮的時間短,陪夜的時間長,因此小姐陪夜當然會多要錢。可是對老板的收費來說,二者卻并無差別。這是因為,陪夜一般都發生在半夜到清晨。在這段時間里,除了那個被陪夜的男人,不會再有別的客人來“打炮”了。因此老板不會由于那人玩的時間太長而損失其他“打炮”者的“應收款”。 換句話說,小姐收費所依据的是自己付出的時間;而老板的收費依据卻是小姐付出的次數。所以筆者很怀疑:山上的一些店老板并不是沒錢,卻不肯擴大棚子以增加住宿空間,可能就是因為老板懂得,小姐陪夜不陪夜,我收的錢反正是一樣多。還不如沒地方位,迫使嫖客只能“打炮”、快“打炮”、打了就滾,給后邊的人騰地方。 2.老板的“連帶收入” 跟別的地方一樣,這里的老板之所以組織和容留賣淫,也是為了獲得“連帶收入”。因此小姐在提供性服務之后,總要連拉帶拽地“勸”客人再消費點別的。如果是“陪夜”過后,那就更是非大吃大喝不可。 這种時候,客人無法小气,因為小姐會使出渾身解數。實在不行,她會說出“實情”:老板非要賺你的飯錢不可。老板在一邊也會适當地做戲。當然,這個規矩也是盡人皆知。所以,這种為了“勸吃”而死磨硬纏的場面,很可能也是一种游戲,是一种“事后娛樂”。3 -------- 3筆者就看到過一次這樣的游戲。男的据說是不住在山上的洞主,很年輕,也很懂行。他顯然在逗弄小姐。整個游戲長達半小時之久。 跟上述直接收入相比,這种連帶收入并不少。尤其是山上的物品本來就很貴,容易促使客人們不自覺地超標准消費。這樣,老板的賺頭也就可以偷偷地打得高一些。以筆者所吃過的7個飯館為例,一盤最普通的無肉炒米粉是4元;一瓶冰鎮啤酒(老板一般都有冰柜)是10元;兩個人點4個普通炒菜就是100元左右;一桌酒宴則沒有500元下不來,多的要上千元。 因此,但凡是“款”一點的客人,只要被小姐套住了,那么老板從他的飯錢里撈到的利潤,就肯定超過小姐賣淫后上繳給老板的錢。 此外,針對“逛客”多的特點,老板這里如果招來了新小姐,不僅“三陪”的費用會增加,就連跳舞或者唱卡拉OK的門票也會翻上一倍半倍4。這也是一种較小的“連帶收入”。 -------- 4但是很少有新來的小姐。筆者在山上時,只見到一次這樣的情況。 在社區考察里,“解剖麻雀”是一种好方法。 筆者上山以后,首先入住山上最大的那家舞廳兼飯館兼發廊兼住宿,希望首先獲得最丰富和最全面的資料。但是入住以后才發現,它剛剛開業,至少在組織管理方面并不是最成型最完善的。不過恰恰是因為剛開業,老板對已經花出去的投資津津樂道,甚至好像是耿耿于怀。所以筆者相當順利地獲得了老板的經濟核算方面的基本資料。 為了繼續考察“性產業”的內部組織管理的情況,筆者只得重新入住一個卡拉OK兼飯館兼住宿的中等場所。但是,在金礦區這樣一個擁擠的“棚子社區”里,每個人的活動都不得不很有透明度,筆者的調查工作當然也無法保密。所以筆者一去這個新場所就被老板認出。 本來筆者以為,這也好,省得向許多人重复解釋筆者的工作性質。但是這位新老板的戒備心理极強,雖然沒有拒絕筆者入住,卻三緘其口,時時處處謹小慎微。這樣,筆者只好放棄對老板經濟賬的考察,也不奢望能了解到老板的個人情況。好在,該場所的性交易卻并沒有也不可能由于筆者的入住而減少,那里的5位小姐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被老板訓練成守口如瓶,所以筆者主要依靠看和听,仍然基本上掌握了那里的內部組織管理情況。 鑒于這种情況,筆者將主要依据對第二個場所(簡稱B場所)的考察,描述其內部組織管理。關于經濟核算,則將主要依据對第一個場所(簡稱A場所)的考察,在下面描述。 B場所的總面積只有50平方米左右。棚子上也只覆蓋了一層編織布,沒有另外加蓋竹席。整個大棚子只分隔成三塊空間。 最大的空間就是所謂“外房”,大約30多平方米。卡拉OK廳、飯館和廚房都在這里。來的人如果是吃飯,就在“外房”的一角支鍋做飯燒菜;小矮桌、小板凳一拉出來就開飯上菜。如果又來了唱卡拉OKt的,大家擠一擠,唱的只管唱,吃的只管吃。小姐一邊在這頭端盤端碗,一邊還可以跟那頭的唱客你呼我應,甚至拍拍打打。5 -------- 5据筆者在別處的考察,卡拉OK里的小姐們一般不會這樣公然拉扯;至少在客人沒有選定她或者她沒有選定客人之前,是不會這樣做的。這是因為怕吃虧,也因為互相監督,以防止“不正當競爭”。 這里的小姐為什么會這樣做,筆者問過,但小姐們自己并沒有覺得這有什么特殊,因此不明白筆者要問什么。筆者只好自己推測:這可能是在效仿農村人招待熟人時或者聚餐時那种熙熙攘攘、不拘小節的習俗。因為此時此刻的小姐.還沒有進入賣淫的角色,所以可以坦然自若,游刃有余(當然,此地農村是否真有如此的習俗,筆者并沒有調查過,僅僅是推測)。 較小的空間是“里房”,有10平方米左右,狹長。房里有4張竹床6,連成一体。5個小姐胡亂擠睡在上面,沒有自己單獨的、固定的床位。她們的個人物品就分別堆在床下。雖然井井有條,涇渭分明,但是筆者至少听到過一次,兩個小姐因為香皂不見了而互相爭吵。她們的錢也全都藏在這個小小的空間里,只是高度机密而已。7 -------- 6竹床跟城里一般的行軍床差不多大。它對于賣淫來說小了些,但是對于有效利用有限的空間來說,又大了些。如果山上不是這么潮濕,打地舖可能最經濟适用。 7小姐的錢藏在什么地方,這個問題不是為了調查實情,而是為了測謊。它的意義非常大。如果一個小姐按照社會輿論的預期,向你胡吹她掙了多少多少大錢,那么你應該過一會儿再問她:你那么多的錢,怎么藏才能安全呢(不要直接問藏在哪里)?吹牛者就會語無倫次、漏洞百出。在筆者歷來所訪談過的小姐里,凡是說出惊人錢數的,經此法一測,無不為謊。 筆者也對此地小姐的收入進行了這樣的測謊。她們雖然沒有一個肯說得具体一些,但是都默認是藏在自己的住處。筆者推測,無外乎是塞在竹床的縫隙里、各种日用品的里邊,或者天棚的某處。這与她們那种低收入、當地人(有人可以捎回家去)的基本狀況,在邏揖上相符。況且,在這個金礦區,沒有一個小姐在收入上吹牛。這可能是因為她們文化低,不看各种“地攤文學”和“法制案例”,因此遠离社會輿論的預期,沒有被污染。 老板和幫工的空間最小,不足10平方米。它夾在“外房”与“里房”之間,叫做“老板房”。老板有一個男幫工,負責卡拉OK事宜,25歲左右;還有兩個女幫工,一個年近花甲,一個徐娘半老8,都負責飯館業務。他們都是老板的遠親,而老板自己則是三十大几的一條壯漢。晚上睡覺時,雖然是每人一床,但几乎間不容發。于是一婦一仔兵分兩頭,老板挨著老婆婆,鐵塔般隔在中間。不過他們顯然比小姐們還要擠。這,肯定也是看在“錢老爺”的面子上。 -------- 8均未核實具体年齡,不僅因為老板警惕,也因為他們与性交易的關系不大。 這樣的空間布局,并非完全是因地制宜。臨走那天清晨,筆者听到老板在說“兩個”,而老婆婆卻說“3個,后頭還有1個”9。這時筆者才恍然大悟,原來“老板房”也是監視哨,可以記錄嫖客的真實人數。而且,老婆婆夢中之警覺,天下公認;整個設置,令人叫絕。 -------- 9他們前后還說了一些話,但都是方言,筆者只能听懂大意,似乎是抱怨其中一位小姐不老實。不過,這里所引用的話是明白無誤的,因為老板又反問了一次,老婆婆則越發肯定。 說到地下“性產業”的內部組織管理,小姐与老板之間的相互關系,應該是最具有社會學意義的問題。 從表面上來看,在B場所,老板与小姐的關系相當平和。与筆者考察過的其他一些地方一樣,雖然雙方都各有自己的小九九,但依然完全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伴生關系。 不過深入考察之后,筆者發覺,這里還是有其特點的。它反映在以下三個方面。十 -------- 十這里所說的特點,主要是筆者在陸續跟小姐聊天之后總結出來的,而不是依据直接的訪談。 第一,老板對小姐的人身控制,主觀直接的几乎沒有,但是客觀間接的卻异常強大。 筆者首先跟小姐聊起只身在外的諸多風險,順勢講起外地有些老板把小姐鎖起來的故事。小姐就接茬儿說(大意):我們這里倒沒有這樣。棚子上沒有門,也沒有鎖。(笑)再說我們也沒有別的地方可去,他這里也不錯,就在這里了。 一次筆者見到小姐出去找親戚拿自己的衣服,臨走時跟老板打了個招呼。她回來后,筆者就跟她開玩笑:“老板不答應,你就不敢出門啊。”她也開玩笑:“老板比老公還親啊,不說一聲,人家會擔心的。” 雖然這是開玩笑,但是筆者持續的觀察表明,短短兩天里,5個小姐中有3個曾經出過門,但是跟老板打招呼時,都是一般意義上的通報,沒有什么不自然之處。 此外,筆者曾經不下10次听到過小姐私下里抱怨老板。但是其中最主要的內容,只是嫌老板早上叫她們起床太早、伙食不好等等。与人身控制、人身欺辱有關的事情,一次也沒有听到(請千万注意,此處只講此地情況。別地的悲劇与慘劇,參見本書的其他章節)。 這些情況都可以證明,老板并不能限制小姐的人身自由。但是,這是老板心腸好,還是沒有必要?恐怕是后者。 一般來說,凡是做小姐的,都傾向于經常流動。這樣,她每到下一個地方,就都是“新鮮”的,可以提高“租金”。但是在這個金礦區里,不但無處可流,就連跳槽都不大可能,因為老板們互相都認識,而且已經磨合出了一套約定俗成的規矩。□ -------- □可惜,筆者沒能搞清楚這种規矩的內容。 在山上,小姐跳槽跟民工換洞子,在性質上應該是一樣的。干部在聊到民工的跳槽時曾經說過(大意):光是自己想去可不行,還要看人家敢不敢要你。敢不敢要你,又要看你有多么重要。尤其是頂用的工頭,不出名的不行,太出名的也不行。因為每個洞子的背后,都有一大堆复雜的關系。弄不好,一個工頭的跳槽,連縣長都會惊動。 這樣一來,小姐們雖然并沒有受到老板的主觀直接的人身控制,但是卻不得不受到所有老板們共同制造出來的客觀間接的控制。它就是山上的這個環境,就是小姐說的“無處可去”。正因為小姐們都知道這一點,所以在伴生關系里,在流動可能性方面,實際上還是老板占优勢,小姐的依附性更強。 不過,小姐也有小姐的客觀优勢,那就是當地伴生關系的第二個特點:由于小姐難于更新,老板就不免要好生對待自己現有的“籠中雞”了。 山上的小姐,絕大多數來自附近地區農村里的特殊人群(詳情見下面的“小姐”一節)。“貨源”既然少,“更新”當然難。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影響了整個生意。前文所述的那位溫州工頭,就一直計划著也從外地城里帶一個小姐來;因為這里的“雞婆”,不敢說全都玩過,但是實在是全都看膩了。 對此,老板們不可能視而不見。于是他們眼珠一轉,首先盯住了“外來雞”。 据說有一位老板曾經說服了一個洞主,讓他“讓美”或者“賣廢品”。但是架不住那位山下小姐一哭二鬧三上吊,那洞主只好改弦易轍。兩人雙雙下山時,還故意在各處招搖了一圈,以格外的“恩愛”來痛斥鄉下人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這個故事顯然也流傳得很廣。一位小姐講的時候,雖然看不出有什么表情,但語調低平,似乎有一絲哀怨。那位溫州工頭講的時候,則是五味俱全,皆形于色;而且直說這是他想帶個小姐上山的原因之一(這,也可以補充前文所述的“‘外來雞’沖擊波”)。 山不轉水轉。至少B場所和A場所的老板,一直都千方百計地托人去遠一些的地方招小姐,無奈所托的人都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沒什么成效。 兩位老板都曾經不得不屈尊去求自己手下的小姐。B場所的老板懸賞:招來一個給50元。A場所的老板是后起之秀,所以懸賞70元。□ -------- □筆者先后分別詢問過兩處的小姐,證實兩位老板并沒有互相串通,也不是有意識地競爭。 這,顯然是与虎謀皮。B場所的一位小姐私下說(大意):我為什么要那么賣力气?A場所的一位小姐,因為是新來的,急于掙錢,所以一時動心。但是她要老板先給錢,老板自然害怕賠了夫人又折兵,結果不了了之。 只要這种客觀局面沒有大變,小姐們在伴生關系里就一直能扳回一分。 更何況,小姐們雖然身為弱女子,但是兔子急了蹬死鷹。她們還有一個潛在的优勢,一個作為威懾的殺手鑭,那就是此地伴生關系的第三個特點:這里的小姐如果想害老板,可比別處的小姐厲害。 在B場所,跟小姐聊起山上的治安情況時,筆者說:你們住在這里,比民工住在工棚里安全多了。因為老板多少也會保護你們的。小姐表示同意,還列舉了一些老板應付干部的事例。筆者故意說:“老板能對你們那么好嗎?我不信。”于是小姐就像給筆者做思想工作一樣,相當深入地分析了她們与老板的關系。 她的大意是:老板最怕的就是小姐被抓住以后會“出賣”他。何況這里的小姐都是本地人,“做生意”的時候,誰都說不認識她;可是一旦出了事,她總能找到一個半個的三親六故來保她。別看老板的關系多,要是小姐咬緊牙關揭發他,老板最少也得破一大筆財。 山上以前就有過這樣的事。一個老板平常老欺壓一位小姐。她一气之下回家了。誰知道在山下“做生意”時被抓住了。小姐就反咬一口,說是那個老板讓她下山干的,還說出了她在山上時候的許多事情。 本來老板可能沒事,可是那位小姐偏偏有個親戚非常有本事,不知怎么三活動兩活動,縣里就專門派人來抓那個老板。后來雖然沒什么大事,放出來了,但是他再也不敢在山上開店了。□ -------- □這個故事,A場所的一位小姐和一個嫖客也講過,但是情節有所不同,沒有小姐出走、下山賣淫那一段;只說是小姐被抓以后,因為怨恨老板打過她,就把老板結揭發了;而且也是說因為她的一個有本事的親戚出力,才把那老板處理了。筆者就此詢問過一位干部,他說不知道。但由于筆者与他的關系不深,不知他是否不愿意承認。 筆者認為,這個故事至少表明,人們相信這种事情是可能發生的。尤其是,不同的講故事者都提到小姐的親戚發揮了很關鍵的作用。這對筆者在此處的分析非常有意義。 干得真漂亮!哪怕只是一廂情愿的故事也罷。 可是筆者還是不敢相信,真的會有親戚這么幫她。講故事的小姐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親戚嘛,出了事情總是要管的。筆者以為,此地農村社會里,可能仍然殘存著這樣一种古老的道義觀:平時可以飛短流長,一旦出了事,還是要講“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至少已經有一位當地有本事的人這樣做過了。這,也許不能使小姐們有恃無恐,但總算是一种心理安慰。 也許正是出于上述的三大特點,再加上金礦區那种當時當場發工資的風气在做榜樣,老板克扣小姐工資的事情,筆者沒有听到過。 不過,小姐要求老板漲工資的事情也沒听說過。按小姐說,這是因為事先就已經知道了規矩,沒什么可爭的。可是筆者還是傾向于認為:小姐們無法流動和跳槽,是她們在經濟上的最大弱點。 另外,處于“做雞”的地位上,她們可能更習慣于認命,習慣于逆來順受。因此一般來說,她們所做的經濟抗爭,僅僅是努力少報嫖客的人數;也許還有盡量少干其他雜活。 A場所剛剛開張一個多月,女老板又是鎮上的高中生(沒畢業),賬目意識比較強;因此把它作為經濟核算的典型,比B場所更理想一些。 當然,下面的賬未經女老板本人審閱,也肯定是不甚精确的,因為女老板自己也只記流水賬,然后定期下山,找當會計的朋友幫助結算。但是從這粗賬里,仍然可以管窺一斑。 首先看看她的一次性投資,計有: (1)一次性租用5年土地:2500元 (2)總面積100平方米的棚子,工錢和料錢:16400元 (3)引來附近一個洞子的机井水:900元 (4)購買飯館設備,冰柜一個、爐子、炊具等等:7300元 (5)購買住宿設備,竹床、被褥、盥洗用具等等:1300元 (6)舞廳的各种設備都是以前購買的,總計价值:14000元 (7)購買發廊的設備(按照最低水平):1400元 (8)把這些東西統統挑上山的挑夫費:3400元 (9)辦三种證件,一次性繳納手續費:1100元 (10)請客送禮十几次,毛估:4000元 總計:52300元 這樣算下來,這位女老板的一次性投資(不包括從自己家里拿來用的小件物品),雖然已經達到5.2万元之多,但是比起投資打一個洞子來,這筆錢還是夠少的。這也是這位女老板決定上山開這個店的主要原因。 可是,不知道她考慮過折舊沒有。如果把她的所有投資都按照5年來折舊,那么女老板每月要支出的折舊費就會高達871.67元,還不算可能存在的借款利息。 再來看看她每月的日常開支,計有: (1)上繳7种管理費:2300元 (2)舞廳旋轉燈和放錄像的電費:400元 (3)使用机井水的費用:100元 (4)消耗蜂窩煤:300元 (5)12口人吃飯:2520元(按照山上的物价,每人每天至少消耗7元) (6)幫工1人工資:300元 (7)小姐4人工資:800元(只是作為普通服務員的工資) (8)購買飯館用的原料:2400元(每天至少80元) 總計每月支出:9120元 這就是說,不管有沒有生意,女老板每月都必須支出如此之多的錢。尤其是在她那里吃飯的,居然有12口之多,不知道是農村習俗,還是吸收了城里的大鍋飯經驗。這12口人里,除了她自己和雇佣的4個小姐1個幫工,還有6個幫忙的親戚。請看親戚的名單:姨、表妹、姨的儿媳、哥哥的小姨子(本店的二老板)、遠房堂姐、表哥□。 -------- □這位表哥,誰也不肯說是姑表還是姨表,其實就是罩著這個店的那個干部。 女老板收留這么多親戚,可能是因為親情難卻,也可能是看上了這些親戚不拿工資(筆者不知道親戚們是否合股);但是毫無疑問,她對自己將來的收入期望得實在太高了。筆者在她那里考察的那3個整天里,曾經掰著手指頭推算過她的正常毛收入,發現不過如此: (1)飯館里一共有23人來吃過飯;若每人消費20元,則是460元。 (2)投宿的6人,若每人交15元,則是90元。 (3)發廊來過11人,若每人消費5元,則是55元。 (4)舞廳和放錄像(每人次3元),一共收入300元左右(收門票者說的)。 總計3天的毛收入:925元 也就是說,如果她的生意一直這樣持續下去,那么每個月的毛收入也恰恰是9000多元。減去每月支出,這豈不等于白干?而且根本無法折舊,那5万多的投資就等于花錢讓親戚們上山一起熱鬧熱鬧。 這,就是當地的特點。在打金子的狂熱的影響下,一些開店老板的投資与支出,實際上并沒有經過成本核算,就連農民水平上的算計也很少,因此帶有強烈的賭博色彩。 雖說要賭博就想不了那么多,但是他們眼睜睜地看著山上那有限的市場,還有新人不斷蜂擁而入,只好長吁短歎。例如,在A場所近在咫尺的旁邊,同時還有3處在平整土地,准備搭棚子。筆者問那位女老板:那些地方要干什么?平時頗為隨和的她,怒發沖冠似地答道:都是舞廳!都是卡拉OK!后來的一次,筆者又听到她跟表哥發火:干煩了,我一把火把這個棚子燒了(可是,她才剛剛開業一個多月啊)! 在這樣狹小的山上,不管老板自己意識到沒有,只有搶占市場份額才是頭等大事,是根本大計。尤其是,位于金礦區中心的“商業街”一帶,已經沒有立錐之地,所以新開的店都在比較邊遠的地方。要讓客人在泥泥水水的羊腸小道上,爬坡下溝地走上半個小時,來本店吃那既不出奇又不便宜的飯菜,或者看那到處都有的錄像,如果沒有小姐的召喚,怎么可能呢?尤其是那些舞廳,如果沒有富有感召力的小姐,難道讓客人來這里傻呆呆地坐著欣賞別人的女人嗎? 如果小姐的生意好,僅僅是她們給老板直接上繳的費用,就能使老板擺脫困境,甚至發財。 以入場所為例,据筆者入住期間的統計,那里的4個小姐在那3天3夜當中,被打炮13次,每次上繳老板20元,就是260元;陪夜9次,每次以住宿費的名義收費50元,就是450元;總計710元(因為A場所有單間,所以收費比其他場所高一些)。 這樣算下來,如果小姐的生意一直保持如此的水平,那么她們每個月就能給老板增加7000元左右的直接收入,還不算她們所造成的連帶收入。按照上面筆者給女老板算的賬,從小姐們直接上繳的7000元里,減去每月670元左右的折舊費,剩下的大約6300元,就是老板整個店每月的毛利潤。也就是說,別看老板又開舞廳又辦飯館還有錄像廳和發廊,但她的毛利潤實際上僅僅是來自小姐。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小姐作為服務員,每人每月從老板那里僅僅拿到200元工資,總計才800元。她們的飯錢由老板包,但是每人每天不過7元;每月總計只消費840元左右。她們的工資与飯錢加在一起,每月大約是1640元;而她們每月卻上繳7000元左右。因此毛估下來,老板雇佣小姐的獲利率就高達330%左右。即使考慮到小姐們所占用的設備与空間的折舊費,老板的毛獲利率也不會低于300%的。 与此相對照,老板的飯館在3天里每天購買原材料消耗80元左右,總計消耗240元左右。3天總計收入大約460元。因此飯館的毛獲利率只不過是90%左右。至于老板的舞廳和錄像廳,毛利潤應該高一些。在那3天里,支付的電費大約是40元,一個幫工的工資大約是30元,設備折舊大約30元,40平方米的棚子,折舊大約是30元,總計大約是130元。那3天的收入是300元,毛獲利率應該是130%左右。但是這些都比不上雇佣小姐的毛獲利率。這,一目了然,無可怀疑。 正因如此,中國雖然槍斃過一些組織賣淫的老板,但是照樣有人前仆后繼。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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