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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鴻元被捕


  匪綁和軍綁可恨,而官綁就更可惡,因為它用的是“法律”的名義。
  1948年9月4日,申新紡織公司總經理榮鴻元被上海警察局拘捕,隨即移送特种刑事法庭,罪名是“私套外匯,囤積居奇”。又是一樁轟動上海灘的大事件。榮宗敬的大少爺哪里經得起這种打擊,進了警察局就呼天號地,放聲大哭……“奸商”是人人痛恨皆日可殺的敗類,榮鴻元還有面孔在上海做人嗎?
  不僅是個面子問題。
  1948年,國民党政府實行“憲法”,蔣介石當上了“總統”。這“總統”并不好當,前方軍事節節失利,整個經濟已處于總崩潰的邊緣。物价飛漲,法幣流通量已達640万億元,為1936年的45倍。病急亂投醫,蔣介石接受財政部長王云五的建議,于8月19日發行金圓券,并公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發行金圓券的目的,是以政治手段強制收兌人民持有的黃金、白銀和外幣,規定:黃金每兩兌金圓券200元,白銀每兩兌3元,銀幣一元兌2元,美鈔每元兌4元。限令9月30日為截止日,到期未兌換者一律沒收加嚴懲。這是對中國工商者和持有金銀外幣的老百姓的公開劫掠,沒有哪個傻瓜肯用手中的財物去換廢紙。上海銀行董事長陳光甫曾對吳鐵城訴苦:“明知金圓券就要崩潰,上海銀行所存黃金也只得送往中央銀行。”身為國民党中央党部秘書長的吳鐵城回答說:“黃金送到中央銀行就等于沒收,可不送恐怕要受徒刑。”不肯把黃金白銀美鈔交出去,就要殺頭受徒刑,不是公開的綁票嗎?類似的事情,榮家也不是頭一遭了。1947年,茂新面粉公司經理榮毅仁就曾被政府當局指控“侵占、玩忽、盜賣公有財物”,被移送上海法院處理,這就是轟動一時的“軍粉霉爛案”。有國民党監察委員控訴說:東北兵敗,是國軍吃了茂新霉爛面粉所致(果真如此,倒是茂新公司為人民解放戰爭立下大功了)。1946年,茂新代政府購貯小麥30多万擔,原是遵照行政院長宋子文和糧食部長谷正倫的指令辦的,磨成的面粉早經上海糧食總倉庫檢收清訖,后任糧食部長俞飛鵬也已批示“准予結報”。宋子文由于“黃金風潮案”被劾下台,有人就在這批面粉上橫生枝節了,目的當然是為了鈔票。幸好榮毅仁對一切細節知之甚詳并都有手續。當即寫成《代辦購麥制粉經過》一文以明真相。法官檢察官沒大文章可做。但還是勒索去黃金大條,美金5000元。
  這一次情況卻有很大不同。法幣在老百姓心目中早已名譽掃地,上海就流傳著四句順口溜:“工不如商,商不如囤,囤不如金,金不如劫。”劫掠金銀外幣,上海是重點,蔣介石封俞鴻鈞為上海經濟督導,大公子經國為副督導,對不“自動”据實陳報者將嚴厲制裁。俞鴻鈞是個聰明的官僚,他識相得很,當然是不會到職視事的,于是蔣經國就坐鎮上海雷厲風行地干起來了。
  蔣經國血气方剛,眼看貪官遍地,奸商猖獗,大約是真想做一番“清正廉明”業績的。上位伊始,就以“私套外匯”、“囤積居奇”的罪名,給工商界以顏色:華僑王春哲因把存款匯往紐約,被“依法”判處死刑;大通紗厂經理胡國梁、永安紗厂副總經理郭棣活、美丰證券公司總經理韋伯翔等相繼被捕;連“香虎王”胡文虎的儿子胡好、杜月笙的儿子杜維屏也給抓起來了!
  指控榮鴻元的根据是很可笑的。是年5月間,申六因缺乏原料,向上海盛亨洋行定購印棉1500包,因定銀限期緊迫又借貸無著,榮鴻元便向香港道亨銀行購得6月1日期申匯港幣折合法幣計110億元,以支付定銀。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而且是初夏間事,与“緊急處分令”無關,當局意在“殺雞嚇猴”。一時間上海灘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工商界人人自危,榮氏家屬的惶恐焦急就不難想象了。
  榮家立即由胡明德(榮鴻元妻)、榮鴻三、過守一(申新法律顧問)和顧品三等組成了營救組。明知開庭只是掩人耳目的官樣文章,還是聘請章士釗、楊鵬、李謨三位名律師進行辯護。所謂“營救”,實際無非是奔走門路,疏通關節,用黃金美鈔棉紗和珠寶舖平開釋之路。
  一個极端腐敗的政府,一個被霉菌滲透到每個細胞的官僚机构,怎么會有“清正廉明”!榮鴻元被捕案中特刑庭幕前幕后的种种表演,把蔣經國的“打虎運動”變成了一出滑稽戲。這恐怕是經國先生也沒有預想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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