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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讀者尊重我、愛護我、喜歡我,統統因我的文字。他們毋須理會我長相如何,什么年紀,住在何方… 亦舒《出名》 泰戈爾曾有詩云: 我知道有一天我的荊棘會戴上花朵。 我知道我的憂傷會伸展它的紅玫瑰葉子,把心開向太陽。 那天空在郁悶的日日夜夜里所守望的南風會忽然地使我的心震顫。 我的愛會在瞬息中開花;當這花結了果可以供獻的時候,我將不再羞慚。 夜闌時候,在我朋友的摩触之下,它將落在他的足旁,快樂地散掉它最后的花瓣。 《詩選》 每個寫作人都會希望“我的荊棘會戴上花朵”。“荊棘”在基督教文化中是与受苦受難相連系的,這一點,亦舒也許領會得比別的作家透徹,她對圣經的熟悉程度是我們所不知道的。 年輕的時候,她是個脾气暴躁的人,情緒波動得很厲害,芝麻綠豆的事情,看得比天塌下來還大,她母親就說:看看圣經吧。 隨意打開墾經,讀一兩句,有時頗似當頭棒喝,感到從來沒有一本書的句子可以使她看了更覺舒服平安。 她每天看圣經,但承認自己不是一個好的教徒,因為她在其中得到這么多,付出的卻很少。 “夜闌的時候,在我朋友的摩触之下,它將落在他的足旁,快樂地散掉它最后的花瓣。”——泰戈爾當然是在吟詠愛一他所信仰的基督教与佛教文化土壤上共x開放的愛的花朵。但對作家們來講,他們倆愿意詩中的“朋友”是讀者,夜闌的時候,洁白的書頁在燈光下如蓮花般盛放。 一本書只能以黑字白紙的形式出現,相形之下,在現代色彩紛繁的社會里并不是最討好的,可以說還相當的沉悶。皆因報紙雜志有彩色圖片助陣,電台有生動的音響效果曼妙樂聲,電視之听覺視覺全接触的震撼感更不在話下,電影制作龐大,志在必得……一本書僅僅只是一本書。 但那是作者自愿選擇的路,所有榮辱得失,在所不計,曲高和寡沒關系,只要還有石在,總會有火花,有火花,也許有一天會成燎原大火。 承認通俗,正視流行,那又是另外一回事,通俗与庸俗,許多時候僅僅是一線之差。失之毫厘,謬之千里,這种例子多得是。 何況香港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商業社會,其光怪陸离匪夷想象,為了成名,為搏出位,各种各樣的法寶層出不窮,令人眼花繚亂,非常考驗作家的定力和承受力。 偏偏亦既從一開始就走流行路線,近三十年樂此不疲,并不打算改弦更張。而且又坦白得很可愛。 若干年前,一位搞文學的友人曾勸她改變作風,她只是笑笑。認為人家那路人其志雖然可嘉,但力不從心,作品意境甚高,分量卻稀松手常,而且,看到他們的日子過得那清苦,無端就心惊膽戰。 她直言她怕窮,而享受固定的稿費与版稅是一种非常愉快的感覺;她又怕寂寞,喜歡自己的小說流行,擁有一定數目的讀者。她能夠做到的,是在熟悉的領域里,時時提醒自己:是否可以做得更好一點。 在亦舒的觀念中—— 傳世,是一個很簡單的形容詞,傳世之作,就是世世代代可以傳下去的作品,為什么有些作品歷久不衰擁有讀者?當然是因為好看,這是最簡單的邏輯。誰說那部作品精彩?自然是廣大的讀者,你說好看,他說好看,我也說好看,故一手一冊,繼而流傳到海外,華僑遍天下,亦爭相閱讀。該批讀者老了,他們的下一代也還愛看,仍不覺作品過時,仍然追著來讀,一代又一代均如此,像唐詩三百首,像紅樓夢,便是傳世之作。……傳世之作不是小圈子可以捧出來,某些作品今世都沒有人看,下一世找誰看不傳世,看大量的讀者可愿意把這本作品傳下去。 《傳世》 每個寫作人都有抱負,亦舒也不例外。只是人家的目標比較壯觀華麗,她覺得自己比較普通罷了,一直不停地寫,只不過為了生活舒适一點。 因此她一直認為應憑實力取胜,一旦出名,更得維持名气。競爭激烈,爭先恐后,今日有名不表示明年仍然出名,誰都不愿意重頭再來,放更要珍惜現有成果,默默苦干,同時,絕不輕舉妄動。 嘩眾取寵好比飲鴆止渴,辦事要用點腦筋,總不能次次赤膊上陣。 偶爾做一兩次宣傳已經足夠,毋需大鑼大鼓硬銷。 我們都知道天外有天,人上有人。 也許這也最亦舒最怕曝光的心結之一吧。該如何說呢?資深寫作人,那金庸。倪匡、項任、胡菊人等又是什么人,豈敢掠美。 從事寫作數十載,寫得久又不表示寫得好,提來作甚;著書百十种,可是寫得多更不等于寫得好,敲什么鑼打什么效? 亦舒還是頗有自知之明的。 當報館同人問“能否与家人出來一起為我們拍照?”她答“不”。“能不能給張新潮點的照片?”她說:“沒有,只有穿老棉襖的。” 她最喜歡說的字,有一個就是“不”。 作為女作家,往往都有自己的世界,封閉而自足,那是屬于心靈的,因無內涵而可怕,因丰富而美好。 無論是她的小說,抑或是散文,總有非常感人之處,寫過有關母親、愛人。正義、尋求、等待、死亡、复活等等的篇章。 當然,有的時候她也把作品當作一架儀器,透過這儀器過濾出社會、經濟、文化、道德、倫理、習慣、傳統的點滴,倒沒有很大的文學性,卻顯示了她求真的性情。 如有一篇寫周慧敏的短文,對這位玉女歌星稱贊有加: 周慧敏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女孩子,天性溫婉,可是也有性格一面。 她不喜歡在服飾裝扮上過度花費,同一件衣服,時時穿几次,分別在各种場合亮相。一日,相熟的記者打趣她:“慧敏,這條紅裙子,穿過十次了。” 她不以為意,答道:“一件衣服不能穿多次嗎?我還打算多穿几次呢?” 真是深合吾意。 這樣實事求是,也絲毫不影響她受歡迎程度,在台灣,她是阿兵哥夢里情人,在大陸,風靡青少年,最奇是在香港,奪得行內男士异口同聲靦腆地表示:最理想的女朋友,是周慧敏。 她的外型秀麗一如日本漫畫中的美少女,又似和路迪士尼長篇動畫片主角睡公主。 太好看的人都不像真人,可是她性格隨和,不拘小節,又使人樂意親近她。 長得好,又有聰明,懂得在一個虛榮的行業里腳踏實地,好好地干,真不容易。 衣服什么牌子,穿几次,微不足道?許多人的智慧都不足以勘破這一關。 《智慧》 一個人的時間用在哪里是看得見的。 亦舒是很緊張自己的作品的,盡管覺得瑣碎,但什么事都還是親力親為。稿子當然是自己一個格子一個格子爬出來,集成一篇后,整理妥當,影印一份存底,點清數目,寄出去,還要千叮万囑:編輯先生,收件之后,請复電好使放心。 郵局也是自己去跑:買速遞信封,填寫地址,再在中午十二時之前親手寄出。不是不能托人,而是根本不相信任何人,万一有任何失誤,還不是累己誤編輯? 因每個階段均親身參与,感情悠然而生:是,絕對不是最好的,但确是自己寫的。頗有“母不嫌儿丑”之坦然。 她自己的書,從不贈閱,要著的人,她認為他們一定會自掏腰包;不要看的人,簽好上下款恭敬奉上,他也是不看。 對別人的書,她也不要求贈閱。熟悉如金庸,他的作品,她也是一本本地買,重重复复地買,到了今天,大概已第十次買《鹿鼎記》。看《書劍恩仇錄》照例看得淚如泉涌,雖然它并非是金庸最好的一部,可是浪漫纏綿的細節特別多,故此使喜讀愛情小說的她潸然淚下。 她對金庸的作品評价甚高,認為它們甚有傳世的可能,因為“閣下最初看射雕是几歲?二十八歲,令郎在高中時也讀射雕,什么,令孫今年十一歲,也已對射雕感興趣?” 所以,一本書賣了三十五年還是一直暢銷,一紙風行,已經踏上傳世第一步。 至于她自己的作品?“統共才得三五十積分”,故此,稿酬偏低,力爭過不行,也就算了。 亦舒自認為,文人清廉,也是應該的,那么喜歡寫,暢所欲言,又寫了那么久,已經夠開心。加上量人為出,小心翼翼,這么些年來,不惜不賒,不拖不欠,從不收稿酬以外的利益,甚至沒有預支過稿費。 當她听到起碼有兩位作家,坐著勞斯萊斯去与老總談版稅,立即嘩然,很委屈地說:“我,一直是地鐵乘客。” 許多人覺得寫稿是天下第一營生,因為無本生利嘛,一支筆在手,一疊稿紙舖下,便可天花龍鳳,恣意所為。 這是多么殘忍啊,亦舒說,竟沒有把寫作人的時間心血精神算進去。 不知多少次,親友問:要不要打牌/游泳/旅行/組飯局/聊天?答案都是,不,要赶稿。 据馮湘湘得來的第一手材料,一直在香港長到了三十多歲,亦舒都沒有去過海洋公園和太平山頂,因為沒有時間。但被組織者“騙”到書展,一句“亦舒來了”,當即簽名簽到手軟。 她還有一個好習慣,從不拖稿,且不會“臨時抱佛腳”,一天交一段稿。小說連載,往往能一气呵成,盡量木給人以斷裂感,這在香港地是很難做到的。有的寫作人一天好几個專欄,A專欄的稿子飛到B專欄的事,并不是沒有發生過,而上一段与下一節聯接不上,更是經常招人非議的事。 亦舒不想這樣,所以才常常要赶稿。嚷嚷得多了,親友們都知道,她會有許多存稿的,不勞擔心。 多少個清晨,不論寒暑,黎明即起,伏案苦寫。而寫還不過是寫作最基本的條件,怎樣辛苦准時交稿才更重要,倘若寫得不好,也是杜然。 似千斤重擔壓在肩上,因此,似乎從來沒有最快樂的一日。 試想想,几十年如一日,全職工作,業余寫作,為的是什么呢? 一個原因是,亦舒愛做夢。 什么樣的夢都有。 夢見前世与下一生,過去与未來,夢見所愛的已逝去的人,又夢見不可挽回的感情…… 一門心思地做夢,一有空就做,逮著机會就做,做完又做,直至一切的夢都變成小說。 讀《紅樓夢》的次數多了,就了解到,夢其實是人生的縮影。 每個主角都做夢嗎?全無例外。在夢中,他們得償所愿,即使不是高高興興,亦蒼茫得心甘情愿。 夢的好處是精簡扼要,很少有人會在夢中燒飯睡覺洗衣服于家務帶孩子。夢的情節永遠大悲大喜,惊愕突兀,沒有平凡的夢。 小說主角的夢更加可以肆無忌憚地多姿多彩,有時他自己以為已經醒來,但是沒有,夢中有夢,一個夢破了,他仍然套在夢中,待真正醒來,反而更加迷糊。 由夢而引發的喜怒哀樂悲歡离合,几乎彌漫了一部文學史。 無論是“夢游天姥吟离別”的大詩仙李白,還是“夢里不知身是客”的南唐后主李煜,甚或那位時已六十有人卻還寫下“鐵馬冰河入夢來”的陸放翁,以及寫下世界名劇《仲夏夜之夢》的大文豪莎士比亞,都借夢抒怀,由夢造境,寄愿夢中。無不表達了對理想的夢寐以求的追尋,對臆想中好夢成真的熱切向往,和夢幻破滅后的万般無奈与悲歎。 《紅樓夢》、《三國演義》、《桃花扇》《聊齋志异》等,更是處處見夢,亦真亦幻,在現實中徘徊,在夢境里行走,忽發恍然,忘歸來路,不知漢魏。 人生當然有美夢,也會有噩夢。但對于一個一生只想做好一件事的人來說,夢中也會有踏實的感覺吧? 亦舒算得上是追求“一個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的作家,在短篇小說《羅衣》中,就以寓言形式披露自己一生的志向。 那也是夢中世界,排滿了色彩繽紛的羅衣,姓倪的少女,卻偏偏挑中一件棕色的不起眼的袍子。因為她喜歡寫小說,愿意成為一個說故事的人,并為此承擔風險。 這很浪漫。 在這里,浪漫是一种心態,絕不等于玫瑰花与燭光晚餐或是跳舞到天明。而是不辭艱苦追求理想:一定要走這條路,換而不舍,犧牲一切在所不惜。 是的,只能做一件事,棄了筆的作家是值得怜憫的,因為他這樣做就已經承認他一生沒有力量完成一件事。一個放棄了初衷的人,在茫茫人世間,在每日每時的變化和運動中,他的內心一定是焦慮和凌亂的。 也有另外一些人,他們當初來的時候就不曾抱有初衷,而只想湊熱鬧。當熱鬧冷完了,他們也該到別的地方湊新的熱鬧去了。天下永遠不會只在一個地方熱鬧。 而寫作,從來就是一件寂寞的事業。 周濤的這段話,想必亦舒看到,心里也會戚戚然吧。我也受過扰亂,產生過疑問,這時候我就來到一個視野空曠的地方,獨自默看著那座博格達神。它仿佛能夠醫治我的靈魂,因為我信任名。漸漸地我平靜下來,在一种嚴峻高目光所俯視下,你無形中會反省自己,物欲的騷動會平息下去。我想,神呀,你一生中究竟做了多少事呢?你仿佛什么也沒做,連一點也沒挪動過,你一生所做的事不過就是站立著,永遠也不垮下去。你遠遠地离開人們,遠遠地看著人們爭來斗去,生老病死;一代人的經驗智慧隨著他們的肉体埋進土里,下一代人又重新開始那個老一套,他們忙忙碌碌,終生憂憤,似乎有永遠做不完的事,臨老,到徹底休息的時候一想,原來什么也沒做。 時間到了,舖——笛聲響了。 所以人們老是想著:“要是能夠重活一回多好! 但是,那也只能是夢中的祈禱罷了,“無處活凄涼”才是赤裸裸的現實啊。 我們至此大約可以理解,亦舒為什么要不斷地寫寫寫了,有夢的人生才是七彩的人生。 再一個原因是,亦舒愛名。 誰不愛名呢?從我們老祖宗起,就已知道名聲對人是如此重要。這樣,我們才能在今天把什么“光宗耀祖”,“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名正言順”,“揚名立万”等等諸如此類的成語、諺語倒背如流。 中國傳統知識分子的“廟堂意識”,無非也是在求取功名,科舉制度在此起著推波逐瀾的作用。〈編林外史》里范進中舉那一章,正正是最好的寫照。 我們并不為范進悲哀,更不會瞧不起他,世道、人心如此,根本不是個人的錯。 范進還只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人物呢,像陶淵明,蘇東坡等聲名赫赫的人,一朝失意,不也一樣郁悶不堪,揪然不樂。 今人都在贊陶翁的“采菊東篱下,悠然見南山”的悠閒心態与“晨興理荒穢,戴月荷鋤歸”的風雅行為,殊不知他在誦詩作畫,撫琴對奕的時候,心心念念的還是“歲月擲人去,有志不獲聘”,時顯“金剛怒目”相見 “達亦不足資,窮亦不足悲”,世上有几人能夠做到? “富在深山有人知”,算了吧,現代人誰還那么幼稚? “功名”兩字,上頭不知沾滿了多少淚血。 亦舒那支筆,确實尖利得很,繞著繞著連金庸都給繞到里頭去了。 金庸那樣有文名,當然是因為他寫得好,對他的寫作才華,亦舒愿意五体投地那樣膜拜。 他一開頭就跑在前面,叫讀者毫無二心,專注地盡心盡意欣賞他的文字,占盡优勢。 但亦舒也有怀疑,人們愿意坦誠地崇拜他,同他商業場中的名流身份,是否也有很大關系? 若說港人待敬他完全沒有勢刮成分,那也是講不過去的。商業社會,更興這一套。 難怪亦好會打哈哈,希望比現在更出名。名來了,利還會遠嗎?名利雙收,誰會抗拒! 在她之前,張愛玲的那一句“出名要趁早呵”,至今余音不絕,似乎遲一點,彼“名”已不是此“名”。 看看都凄涼到什么份上去了。 亦舒當然看過不少出名的“訣竅”,不擇手段姿勢難看得很,即使后來拚命去慈善會上亮相,希望發了財才立品,一樣于事無補。形象既定,以后也很難洗得干淨。桐油爆裝的總還是桐油。故此,亦舒求名使求得相當的直言不諱,她說:我們當然都愿意比現在支出名,…可是,更加出名,也得者看是出怎么樣的名。我是一個寫作為生的人,倘若有朝一日出名,希望是因為我的文字吸引讀者,一傳十,十傳百,有口皆碑,于是嘩啦,一舉成名。而不希望因為拍了一則廣告,語不惊人死不休,故為公眾認識,也不希望是因為有一日穿著奇裝异服,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照片被刊在報上的緣故。這樣挑剔,活該一世出不了名?也不希望借助任何知名人士、突發事件、組織机构而出名。我愿意我出名,是因為我寫得好,不因為我生活正常,或是中了六合彩,或是特別懂得化妝,或是在別處有份化差,或是手持七國護照。我愿意讀者尊重我、愛護我、喜歡我,統統因我的文字。他們毋須理會我長相如何,什么年紀,住在何方。出名有許多种,我只要出這一种。否則情愿永不出名。 《出名》 不過,亦舒說這些話是有“歷史”打底的,短篇小說呢,有《聊齋志异》油證,長篇小說呢,有《紅樓夢》排注。 《聊齋志异》借花妖狐魅的形象,借夢境、冥間、仙界等特殊環境,托寓諷今,借題發揮,兼又文筆清新活潑,引人入胜,跌宕多姿,富有感染力,在寫作過程中,便不斷地被人借閱,傳抄。 可以說,作品還未面世,作者尚未成名,已經得到讀者賞識了。待到完稿五十多年后,《聊齋志异》才有刻本面世,自此風行天下,万口傳誦。 君不見,由《聊齋志异》中改編出來的“聊齋”系列電影電視劇,不是演了一年又一年,至今我們還在看? 那狐魅是多么美麗,多么跳挑動人,挑燈夜讀的書生時時盼望著她們翩然而至,不惜等待成為永恒。 那花妖是多么善良,多么知情識趣,月下躊賠,不知牽動了几許怜愛的心,愿意成為一架可以擋風遮雨的綠蘿棚。 (紅樓夢》更是傳奇,當年既無影印机,只得手抄傳閱,煌煌然十几二十個版本,雖然錯漏百出,讀者依然為之著迷。 一句“留得殘荷听雨聲”,巴不得就為林妹妹把那滿園子的已被拔掉的荷葉再統統栽回去;再一句“白茫茫大地真干淨”,恨不得也把身外之物統統拋棄,跟著寶哥哥一步步走向那無盡的天邊。 亦舒實在是不胜心向往之。 那种被閱讀的境界,呵,會是一种什么樣的感覺?想想都令人心醉。 她甚至認為,只有會說國語,又看過《紅樓夢》的人,才算是中國人。這一份痴迷倒是和張愛玲、三毛、林燕妮等等才女具有同樣的“共識”。 亦舒曾為自己畫了一幅自畫像:“穿著破牛仔褲,爛T恤,頭發剪得如男童,化妝品是一罐凡士林,閒時拖涼鞋,夾香煙去騎單車,奔公園,看法國小電影,縣地下打波子。” 跟(紅樓夢》似乎一點關聯都沒有。 正如許多人感到意外的,專寫纏綿的愛情小說的她,也崇拜魯迅?但這是真的、亦舒自述道: 大學生問魯迅:“作為一個現代中國青年,應該爭取什么?”魯迅答大學生:“先爭取言論自由,然后我告訴你,我們應該爭取什么。”第一次看到魯迅答大學生,是十二三歲吧,馬上愛上了他……隨時隨地翻開魯迅全集,一切疑難雜症都得到了解答,真不在乎旁人在想什么寫什么。夜半看魯迅,會得手舞足蹈。 這些文學的營養,潛移默化到她的作品中去了,不管是在小說或是散文里,我們經常能感覺得到。 好了,有了這些經典名著打底,在物欲橫流的商業社會里,保證了亦舒的筆不會“去到盡”,從而淪為不堪入目的精神垃圾。 瑣碎是免不了的,重复是可以想見的,奇形怪狀也曾出現過,輕淺更不可避免,但是,總体來說,亦舒的作品基本都在水平線上。所以有評論者并不把它排除于嚴肅文學之外,歸類于通俗文學之中,宁愿視之為邊緣文學,或稱之為中間文學。 這恐怕与她的智慧有關,不人云亦云,有自己堅定的立場和獨到的見解。 雖然不同意人們把她和瓊瑤連在一起——客气點的是“台灣有瓊瑤,香港有亦舒”,有的干脆就稱“亦舒是香港的瓊瑤”——但她還是很尊重瓊瑤,稱瓊瑤的言情小說創作已可得到九十分,不管人們如何毀譽參半,她的作品确實有愛有恨,并且十分流行。 當有編輯勸旗下寫作人,題材別老是繞著孩子圈子、客廳廚房轉,眼光放遠點,不然讀者會厭倦。而對方答之:讀者就是喜歡這些,你看亦舒寫了几十年還不是寫身邊事,照樣一直有得寫。 她很是義正詞嚴地反駁:兩者之間是有分別的。她比較“滑頭”,從來不愿直接打開大門邀請讀者進屋來坐,介紹他們三房兩廳如何間隔,平常同什么名人來往,又今晚往何處跳舞,時裝在什么店里買…… 她希望与讀者分享的,是對某件事的意見,而不是某件事情本身。 玫瑰花真漂亮,可憾不是每個女子都可以長得像玫瑰,不然全無煩惱。固此從來不打算告訴讀者,窗外种了几株玫瑰,每株又長了几條虫子之類。 這就是亦舒和某些專欄作者的不同,恐怕也是她的洒脫之處,很有專業道德,并不隨便糊弄讀者,或者以熟賣熟,恃“老”(寫作資歷)欺人。 小說呢則。說又是一個世界,里頭的悲歡离合,一樣是現實的反映,其中的苦中作樂,笑中有淚,更讓人感同身受。 曾經,在香港的地鐵、輪渡上看到,十年前少女們在看亦舒的書,十年后,另一茬麥少年同樣在津津有味地捧讀她的書。 也清楚知道,廣州環市東路上翩然而過的白領麗人們,互相荐引亦舒的書作為“辦公室秘文”,模仿其中的行為方式,以應付工作上、情感上、生活上的困惑。 這不能不說是亦舒的幸運。 一個人,既選擇對了路,又勤奮工作,并不等于他就能成功,這才僅僅是邁開了第一步,今后如何,還得靠天時地利人和。亦舒非常清楚這一點,在慶幸自己“好彩”的同時,惟有兢兢業業,努力增產,精益求精。 ------------------ 圖書在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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