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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听情歌……很美麗的歌,常常響在耳邊,令世界美麗不少。愛情根本不肉麻,表現得真誠坦白就可以了。 亦舒《情歌》 生存競爭的規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為第一意識,而人卻有時候忘記了這點,不外乎是人還有感情。 世間万物之中,有什么東西能夠完全不像人呢?一切都是在人眼睛里面呈現,被人的意識所解釋。誰也不知道事物在別的生命眼睛里呈現出什么形狀、什么顏色、什么模樣或什么什么? 就是這樣。但,只能是這樣嗎? 在亦舒的生命中,恐怕就是這樣的了。 知道她愛貓,愛一大片又一大片的在田野里自由自在地生長著的花草。跟大自然的聯系她其實不比任何一個典型的都市人要多,何況她根本就不愛旅行。清晨山野中的煙霧,黃昏平原上的浮云,只能任它們在那里舒卷自如罷了。 她怕旅行怕到這份上:視乘搭長途飛机為一种刑罰,實在避不過了,必須上路,通常愁眉苦臉,心情像慷慨就義。 明明一柜衣服,本可隨意更換,旅行期間硬只准帶兩件行李;家里起碼一層樓,可供四處游蕩,住大酒店,只得小房一間,多么局促。 除非有非見不可的人,除非有非辦不可的事,否則拒絕出門。 真正的假期應在家里度過,放下工作,在熟悉的床上睡到日上三竿,下廚弄點吃的,然后四處胡混。每次上街以三小時為限,稍倦,則打道回府,再痛快地跳到床上。 電話不听就不听,傳真不复就不复,快活似神仙。 這樣的亦舒只好在她寫作的空間里放縱。 她曾鐘情于戀愛。到女朋友家去,看見人家可愛的孩子,看到人家溫暖美麗的住所,不禁有了愧意,為什么當初追求的竟是愛情,不是家庭? 她只能歸咎于自己成熟得慢,過分講究感情。這年頭,選個對象猛講感情,談何容易,結果元气大傷,精神受損,再回頭已是百年身。 何況張徹一句話就粉碎了她的希望。張徹說:“你曉得為什么沒有人要你嗎?因為你不會做太太。” 但是做太太是什么意思呢?是否表示得一本正經,要會做人,要听話?要每天煮三餐飯、洗衫熨衣、照顧孩子、打掃地方? 她百思不得其解。 因為她覺得煮飯是太麻煩的事。金寶湯与果醬面包,對她來說,已經很好了。肚子,只要填飽便可以,何必一定要考考究究,浪費時間。多看看探春如何罵人,似乎更有味道,更是快樂。 做不做太太,也罷了。 不過,又很遺憾沒有收過請書。小時候她就有一大幫不喜歡講話,但是非常愛寫信的朋友,有男有女,但是還是沒有收到過情書。 信當然收過啦,但的确是很學術性的信。有時候講一部電影,講了十張紙;有時候講一個人,也講了好几封信;有時候只是說,某月某日一班人一塊吃飯,你有空沒有,有空就來吧。 她還收過猜謎語的信,有人坐著無聊,就寫信出謎語給朋友猜猜,朋友讀了這樣的信,也很快活,不過……就是沒有情書。 無奈何,只得去听情歌。各式各式的情歌,有時候曲子与歌者都忘了,那些很纏綿的字句,卻還清清楚楚地背得出。 她的小說里几乎每一部都插有情歌。 好像“寶貝你不知道愛一個人,愛一個人,是怎樣的,如我愛你。” 或者是:“明天如果你要這個世界,我自然有辦法弄到;我會賣掉靈魂,然而不懊悔,但是你活著沒有你的愛真是不可能。” 還有:“那山上有鐘嗎?但是我沒有听見過它敲響,不,我從來沒听見過,直到我看見你。” 這樣的歌,都很寫實。听了八百多次的“我除了愛什么都沒有,八天一星期,我愛你。”還是不膩。 情歌有各式各樣好多种。亦舒覺得每一种都好听,偶爾哼几句,心里卻是舒舒服服的,一點心事都沒有,連“我心里有一朵小花,是水仙”這樣的都好。 當然,在我們寫這本書的時候,亦舒已進入了人生之秋,狂熱之气已成管末,凝思与怀舊潛入并逐漸壟斷其情怀。 人到中年……將此四字默讀數遍,不需補充什么,就能令人平靜,舉首望天。 她甚至已開始稱自己的先生為老伴了,取的可是“少年夫妻老來伴”之意? 而自己,更是“家有一老,如同一寶”的那個“老”了。 在收獲的問題中,仍然流露出秋境的悲涼——微笑式的感傷:從圣壇掉落的碎片;生理糾纏著心理;正在上升的巔峰感受;豁達地体味著古老的死亡主題…值些全是秋天的触角。 她覺得自己生命的春天很短暫,十八歲以后,就開始老了。 不是面貌身体上的老,面孔上沒有什么變化,体重老是那一百磅上下,老的是心靈。 十八歲已覺滄桑,那真是很嚇人的。才剛在明報當記者,別人還在指著說著,那么小,就出來跑天下了,自己卻已感到跟同齡人無話可說,什么事都扎在比她大一大截的朋友圈子里,連談情說愛也要找中年人才覺不辱沒了她。 生活的曲折便由此而來。 偉大的猶太人這樣要求自己:“第一次就必須做對。”他們珍惜抉擇已達到极致了。 以此去印證愛的足跡,亦舒會苦笑,但說到寫作,她卻會微笑。 當然還有對青春的贊美与對美麗的欣賞,在亦舒那里,也頗有愛不忍釋的鐘情。 這從她的雜文里尤其看得出來,它們的主觀性如此之強,使我們閱讀時常在一些地方被“咯”了一下,有邁不過去的感覺。但過后,不得不承認,正是缺陷助長了才气。 我們可以憑借缺陷在亦舒心靈中的位置,找到她最柔軟的部分——她也不是永遠玩弄刻薄或賞識刻薄的。 你看,她對美麗的女孩子正是多么的欣賞,純粹的外表美已讓她在公眾場合惊艷,在那個時候,她根本不管什么內在美。 她只看到那女孩子梳著一個童花頭,頭發漆黑發亮,前劉海遮著雙眉,畫著深深的眼圈,眼睛水靈靈,看過來就令人心一跳。裝扮是濃艷了一點,但是青春气息畢露;俗气是俗气,不過美麗實在是美麗。 像這樣的女孩子,她想大概便是所謂顛倒眾生的女孩子了。女人都要忍不住盯著看,男人的感受又該如何?世界上美麗的人還是有的。 在亦舒的詞典中,有的女孩子,只是可愛,有的女孩子,是滿酒,有的女孩子,是標致,但是什么都比不上美麗的女孩子。 即使好多人說光美麗有什么用,或者她很膚淺呢,很庸俗呢,很策呢,甚至很坏,美麗不過是外表而已,如果沒有了內涵,還是廢話。 亦舒依然固執己見,怎么樣都情愿選擇美麗的東西,如果做了男人,女朋友非得美不可,追求得到与追求不到,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正是從這种觀點出發,她才能創作出《玫瑰的故事》,使亦舒一舉成名。 黃玫瑰就是那么一個顛倒眾生的女孩子,她只是美麗,內涵是沒有的;也讀了三個大學文憑,只不過是為她的“吃、喝、玩、樂”增加更多的情趣罷了。就是這么一個人儿,卻轟轟烈烈地美麗了一輩子,轟轟烈烈地戀愛了一輩子,直讓人歎為觀止。 更要命的是,她從來不知道自己的美麗,如同一朵花,開放得燦爛,那是由人的眼睛看到得出的結論,它自己是不顧不管的。該開了它開,該謝了它謝,遵循的是自身的規律。亦舒覺得像玫瑰這樣的女孩子干什么都有“豁免權”。 《胭脂》中的楊陶也值得一提,那同樣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因為美麗,亦舒也給了她許多特權,目的只有一個,讓她快快樂樂地度過她的青春時代。 她不想讀書,家里人也隨她去,她“搶”了母親的男朋友,母親也依然祝福他們。 但亦舒也不是所有女孩子都愛的,她其實也很挑剔: 牙齒刷得不白的女孩子我不喜歡;頭發干燥飛來飛去,又開又髒的女孩子,我不喜歡;房間整理得不整齊的女孩子,我不喜歡;几天不洗內衣褲的女孩子我不喜歡。見到男人馬上低聲下气的女孩子我不喜歡;愛做作撒嬌撒痴的女孩子我不喜歡;甘心做寄生虫的女孩子我不喜歡;虛偽的表情化的女孩子更不喜歡。多嘴的女孩子很少可愛,沒有性格的女孩子很難服人,太优柔寡斷的女孩子討厭,過分理智的女孩子不算女孩子。似乎亦舒只怜惜美麗的女孩子。 很早就听亦舒說過,有朝一日要是有了女儿,一定會讓她隨心所欲,過著無拘無束的童年与少年生活。 是的,在這個時代,甚至在可望的將來,女性的解放都是有限的,女性的幸福也脆弱得如高台上的玻璃花瓶,隨時都會掉落下來,摔個粉碎。父母不管如何有錢,如何有勢,也不能擔保女儿今后會得到幸福,倒不如趁她還在身邊的時候,好好善待她。 “故此我有女儿,只要她喜歡,我愿意替她辦到任何她要的物事。” 因為始終覺得女孩子只有四五年是好的,一個男人可以活到七十歲八十歲,依然很好,然而女孩子真正只有那几年。 十六七歲的女孩子就是青春的顯影,連一條頭發都有生命力,照在太陽之下,閃閃生光,隨風飛揚。一個笑,帶來整個春天。頭一揚,便像告訴所有人:“這世界是我的。” 這樣的女孩子,誰能不愛? 亦舒當然是愛极,但那种愛是非常小心翼翼的,戰戰兢兢的。就因為知道好景不長,那些長頭發或童花頭的女孩,很快就要長大,吃一個人、一個女人必要受的苦,心便痛得不行。 她自己后來果真有了一個女儿,更加變本加厲地說女儿好。 想她女儿也必定快樂得很,有這么疼愛她的母親。 這個母親啊,年輕的時候曾說過: 對一個人,最好是死心塌地的喜歡,沒有什么理由的喜歡,沒有什么條件的喜歡,反正喜歡上了,他什么都是好的。 人家說他瘦,我覺得他輕盈;人家說他傲气,我覺得他高洁得可愛;人家說他什么都是假的,自己喜歡就行了;上刀山落油鍋,也都心甘情愿。 這是沒話好講的事,喜歡上了,就是這樣。別人看著痛苦,卻不知道痛苦自然也是一种樂趣。 這樣的喜歡最好。誰也不會理是否一面倒,是否付出太多,收得太少。 除了這個,大概便是完全討厭一個人了。這也好,可以省卻不少麻煩。完全討厭,沒有一些喜歡,根本再簡單沒有了。他自管他,我自管我,多么無所謂。 最麻煩的感情,卻是在兩者之間的那种…… 換了百分之一百的愿意,吃虧一點又算得什么。假如百分之一百不愿意,吹了算數,一刀兩斷。 一半夾一半,想想又回心轉意了,等到不如意的時候,又往另外一方面想,真糟,誰碰上這种感情的發生,誰倒了霉。拖到几時去呢?不曉得,快樂嗎?不曉得?不快樂嗎?不曉得。、愛嗎?也不曉得。不愛嗎?更不清楚。 少年人的愛情又不同,在亦舒的筆下,他們的愛情是春水奔月,樹木青蔥,鳥語花香,每一個黎明与黃昏,都涂抹了她不少的主觀色彩。 人到中年,滄桑看罷,弄清了很多生活的玄机,曉得了成年人不与線分對抗,有緣,則合,無緣,則分,切忌辛苦。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退一步想,海闊天空。 亦舒的口頭撣是:“五百年后,一切都沒有分別”;“甲之砒霜,乙之熊掌”;“不要為潑洒掉的牛奶哭泣”;“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 但依然特別佩服火爆脾气的老者,只要心頭那朵火焰不熄滅,生活便有希望。 卻又不喜歡“老角”。 亦舒是偵探小說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忠實讀者,她的寫作技巧不少源自偵探小說,假設妙,懸念足,跌宕多姿,很有看頭。 偏偏不喜歡阿加莎的瑪普爾小姐被搬上熒幕,理由是她是老旦,白發蕭蕭,行動不便,聲音顫抖,腳步蹣跚,掙扎著去偵探去談論案情,有什么味道? 為什么主角非美文俊男不可呢?唉,賞心悅目嘛,世上已經那么多丑陋的事,粗鄙的人,娛樂時想看到年輕漂亮的面孔,人之常情嘛。 因此她不怕人說她勢利,就是愛与意气風發的人在一起。最怕那种所謂不得志的人,自己心里不樂,就想將他的痛苦轉移在朋友身上。滿腹牢騷,指桑罵槐,社會對他不起,眾人又待他不好,一下把自己應負的責任推個一干二淨。 而她自己呢,心情不好,絕不出門,以便影響到朋友心緒。 不要說世界滑稽,世界本來就是如此,關鍵是人去适應世界,而不是世界适應人。 成年人的世界是灰色的,孩子的世界才有亮色。 亦舒很愛孩子,感情的琺碼總是偏向孩子那邊。 誠然,如她那么爽辣的人,對孩子也會評頭品足一番,概莫能外。 上海人管小孩叫小人,到了她那里,更多了几番意思。除了小一號,更非君子,性格上缺點甚多。 第一,是疑心重。大人說的總不相信,非要親眼看到,親口嘗到。 第二,十分妒忌。父母著稱贊哪個孩子可愛,稍后,他們可能就借故把那幼儿推跌在地。 第三,記仇。 第四,見風駛帆,不知自律。 第五,自私霸道,什么都是“我的我的”。 第六,專愛掃興,你說東他說西,絕不合作。 不過,這僅僅是小孩所為嗎?想深一層成年人的世界里,何嘗不也是一樣“小人”?哦,原來亦舒是在借題發揮,至少也是一箭雙雕——人性就是如此。 孩子的剔透卻常常令她自愧不如。 她和女儿上街,經過一支圖騰,小女儿告訴她,在圖騰上看到了一雙一對的大眼睛。而她,平日經常經過這里,卻視而不見。 就像莫奈最著名的那幅印象派名畫蓮花池,歐洲鄉間那种小橋池塘十步一個,匆忙間誰會去留意。可是莫奈就捕捉到了水与花的光与影,晶瑩的色彩使畫与景同時不朽。 就像《紅樓夢》里所形容的人情世故炎涼世態,其實早自盤古開天辟地已經存在,經作者以辛酸平和的語气娓娓道出,令讀者掩卷長歎。 原本都是有的。 孩童的透明,往往有一种寓言式的比喻。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同樣具有寓言味道的故事。 一個歐洲的探險家,來到一座大山腳下,他雇了一位世代生活于山下的土著和他的毛驢,然后去登那座山,土人牽著毛驢馱著探險家考察了這座山之后,探險家向全世界宣布,他發現了這座世界上最高的山。 當地的土著還沒反駁,那毛驢卻憤憤不平了。它問探險家,難道我們天天在這山下過活就算白過了嗎?怎么反而倒是你發現了它?我們視此山為神,難道不懂得它高嗎? 探險家說:是我發現的。而你們,只是看見它。看見和發現不一樣。 看見和發現并不一樣,所以有了發現新大陸的航海家,有了發現新星座的天文學家,也有了找到古城遺址的歷史學家…拒些事物也是早就存在的,然而對于認識不到它的意義和价值的人來說,等于沒看見。 亦舒的言情小說,好像也沒創新到哪里去。對于先讀到過張愛玲的利《傾城之戀》和張恨水的《金粉世家》,從而提高了閱讀口味的我們,亦舒小說的胜數實在不大。但偏偏我們卻一本又一本地追讀下去,也沒有像喝了歐洲的手磨咖啡,再喝美國的即溶咖啡入不了口般難受。 而且,在某一种程度上說,亦舒不僅是看到了當下的愛情,她是重新發現了愛情——因為她把它們的多种形態都用筆寫了出來。 她或許不介意別家的言情小說去到那里,但卻知道自己的作品是怎生模樣,因此,在她的最近的雜文中,有許多近乎于創作論的篇章。 依然喜歡《儿童樂園》,“花生”漫畫,童心与世故,在她身上,很明顯地呈現一种背离的姿態。 從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她就以這么一种背离的姿態寫成一本又一本的書,迄今為止,已成一百八十多本。 當年,已有人稱她一露頭角就成名是奇跡,把她和金庸、倪匡合稱是“香港文壇三大奇跡”:“金庸創作流行武俠小說,倪匡創作流行科幻小說,亦舒創作流行言情小說 事實上,寫言情小說的,亦舒之前有依達,同時的有嚴沁,之后的有岑海倫,梁鳳儀……但不知為何,許多讀者還是認定了她,這是讓我們興趣濃郁的原因之一。 在賞析与評論的同時,也許可以在言情小說的流變,在大眾傳媒的推波助瀾中,一窺香港作為流行文學重鎮的部分面貌。 對遠在大洋彼岸的亦舒,我們由衷地祝福她,在人生的旅途中跋涉了半輩子,還能相信愛情。 那么,即便是將來老了,口角銜著傷痛,也會有人在耳畔情深款款地說: 當你老了,頭白了,睡思昏沉, 爐火旁打盹,請取下這部詩歌, 慢慢讀,回想你過去眼神的柔和,回想它們昔日濃重的陰影!多少人愛你青春歡暢的時辰,愛慕你的美麗,假意或真心,只有一個人愛你那朝圣者的靈魂,愛你衰老了的臉上痛苦的皺紋。 葉芝《當你老了》 ------------------ 圖書在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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