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第十二章 印度之行 山重水复疑無路


  生不逢時,在好萊塢的歲月,正是影業陷入深重危机的時期。在電影方面的發展很不順,決定從沉淪中崛起,与朋友策划一部《無聲笛》的影片。他們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攝計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電視連續劇《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終發現又是水月鏡花。他憤怒且絕望:我在好萊塢還有呆下去的必要嗎?

  60年代,是好萊塢電影業空前危机的時代。
  由于電視的競爭,電影觀眾人數急劇減少,迫使影片的產量也隨之減少。1944年——1951年間,美國故事片的年產量在350部——450部之間;到1958年下跌為258部,1960年跌至歷史最低點,為151部;以后略有回升,維持在年產200部的線上。
  面臨這种境況,電影不得不低下高貴的頭顱,出賣影片版權給電視网,為電視网制作電視片,向電視网出租攝影棚及制片設備。到1968年,來自電視的收入已占好萊塢收入的1/3。
  陰影籠罩著好萊塢電影業的演職人員。別說是新手,就是資深演員都面臨失業的危机。作為國際影城的好萊塢素來瞧不起電視,但在電視的威逼下,陷入生存危机的演職人員不得不屈服,暫時轉向電視劇的攝制。
  這就是李小龍在好萊塢能多次串演電視劇,卻難得在銀幕上露臉的主要原因。
  李小龍在電影中扮的角色遠不及他在電視中那樣“顯著”。那是真正跑龍套,揮拳蹬腳,匆匆而過,既未在字幕上留下名字,也末在觀眾中留下印象。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李小龍在影片《丑聞喋血》中扮演一名中國移民的黑社會殺手。主角神探馬勞是由李小龍的功夫弟子詹姆斯·加納擔當。李小龍的戲不多,他所飾的殺手受一犯罪組織的派遣,去襲擊神探馬勞。馬勞諷刺他是個同性戀者,使得他暴跳如雷,瘋狂扑向馬勞。在与馬勞的生死搏斗中,他跌出窗外,墜地而死,血濺街頭。
  此片由米高梅公司出品,攝于1969年。也就是說,李小龍在好萊塢苦盼死守了5年,才守到一個“帶有丑聞”的角色。這是李小龍在好萊塢唯一上鏡較多的影片。
  李小龍在香港所飾的所有角色皆是在影片中出現,拍電影是他的夙愿,在赴美后定的另一大事業目標是做個電影明星。拍這部影片,對李小龍來說是痛苦的,他喜歡飾英雄,即便是歹徒,也應是魯悍驍勇的硬漢。可他飾的角色,是一個陰陽怪气的同性戀者。這种性錯位行為,深為中國武師所不齒。但李小龍還是接受了這個角色,可見李小龍演電影的愿望有多么迫切——已到饑不擇食的地步。
  這部影片反響一般,這個同性戀殺手末給李小龍帶來任何光彩。因為在美國,絕大部分人是鄙夷這种人的,而不是李小龍演技不行。
  李小龍更崇拜電影,投資浩大的電影是鴻作巨制,而小打小鬧的電視只能算“小儿科”。
  李小龍在好萊塢的發展,電視小有成就而電影前景黯淡。
  在60年代,電影公司均被財政困難攪得焦頭爛額。為了生存,派拉蒙電影公司成了石油托拉斯海灣及西部工業公司的子公司;聯美電影公司屈尊加盟跟電影毫不搭界的全美公司集團;環球電影公司成了美國音樂公司的一員;華納電影公司賣給了加拿大的控股公司;20世紀福斯電影公司落入大通——曼哈頓銀行的控制之下;米高梅電影公司被迫將部分地產押給拉斯維加斯賭場的老板。剩下的哥倫比亞電影公司等少數几家慘淡經營,維持著搖搖欲墜的自主權。
  好萊塢外表依然渲赫,游人和影迷潮水般地涌來,掩飾了影業的蕭條。
  60年代,好萊塢較少推出新人和新類型的電影。這必須以強大的經濟為后盾,并且要冒賠血本的風險。手頭拮据的電影公司是不敢輕舉妄動的。而李小龍,他所能主演的影片是功夫片(這是好萊塢不曾有的),他還是個美國影壇的無名小輩。就這兩點,李小龍作為“包裝明星”被推出的机遇几乎等于零。
  然而,困境中的電影公司又無不在絞盡腦汁,企盼著推出新人和新的類型電影而再現輝煌。因為電影觀眾久之必定會厭倦老面孔和老模式,渴望看到新奇的東西。故而電影公司在謹小慎微的同時,又會孤注一擲冒冒風險,以盼出現奇跡。那么,無人問津的李小龍,作為“包裝明星”的可能性仍是有的。
  施里芬恰恰看准了這一點。

  施里芬的构想跟李小龍不謀而合。
  不過,李小龍“要主演一部功夫片”的构思,絕不象施里芬那樣是基于周密思考之上的。施里芬熟悉好萊塢的運作机制和財政狀況,對電影觀眾及電影市場作過研究和預測。壓抑中的李小龍想的只是自我張揚:“我要成功,我一定會成功!”
  這是60年代后期。其時,蕭條十多年的好萊塢影業開始复蘇,影片的數量在上升,被電視奪走的觀眾慢慢回到影院。
  這個時候,各電影公司都急于推出新人、新片、新題材、新類型……
  施里芬認為這個時候推出東方的功夫片條件基本成熟。由于李小龍多年堅持不懈的功夫推廣表演,由于他所拍的電視劇及傳播媒介的宣傳,功夫熱已開始在全美的范圍里慢慢掀起。廣大的功夫迷,自然愿意在電影銀幕上親睹一下這位東方功夫大師祖的風采。
  考慮到白人觀眾“頑固不化”的欣賞趣味(他們只崇拜白人英雄),還考慮到好萊塢的首腦決策的慣性,施里芬擬定:在這部東方色彩的功夫片中增加一個洋人,并且他在其中的位置与中國武師不相上下——以求平衡,彌補白人觀眾看電影時所產生的遺憾(這种做法在美國職業籃球界尤甚,籃球是黑人的一統天下,但所有的球隊,都有球技略遜一籌的白人球員摻雜其中)。
  他倆自然而然想到該由詹姆斯·高賓飾演片中的洋人。
  詹姆斯·高賓是李小龍的功夫學生,還是李小龍從事影視表演的顧問。詹姆斯·高賓是好萊塢資深演員,主演的片子一直很賣座。單就這一點考慮,拍攝計划容易在好萊塢高層中審核通過。
  況且,他和李小龍是摯友,未來的合作會十分愉快。
  他倆把意圖一講,詹姆斯·高賓猛一擊掌,叫:“你們跟我想一塊了!我早想跟布魯斯·李聯合搞一部東方功夫片!”
  真是心有靈犀,不謀而合!
  原先,施里芬認為李小龍由演電視劇配角而想演主角是一步登天。現在,只在好萊塢電影跑龍套的李小龍要領銜主演一部全新的功夫片,那才真是一步登天了!為慎重起見,三人慎密策划:
  *這是一部帶探索性質的商業片,形式是李小龍的截拳道,內涵則是有千年之悠久歷史的中國武道哲學。
  *事先不聲張,待拿出腳本再跟電影公司的要員接触洽談。因為口說無憑,只有高質量的腳本,才能使要員們怦然心動,投資拍片。
  *腳本創作采用好萊塢特有的模式(這是一种類似工業生產流水線式的作業方式,根据每位作者的擅長分工合作,一人搭故事框架,一人完善人物,一個配對白,一個添打斗,最后由一人潤飾統稿。其中的環節有三道甚至十道,這种作業方式扼殺了寫作者的思維和靈气,故有寫作机器之稱。但這种方式,卻比較适宜模式化的商業片制作)。
  *故事梗概是:一個中國武師(由李小龍飾),一個西洋拳師(由詹姆斯·高賓飾),開始勢不兩立,經常發生糾紛格斗。最后握手言歡,成為摯友(這是好萊塢商業片常見的皆大歡喜、大團圓式的結尾模式)。
  他們确定腳本由三人完成,第一位寫故事,第二位寫人物及對白,最后由施里芬潤飾統稿。故事基本按好萊塢商業片模式,但要有所創新。施里芬和詹姆斯出資1.2万美元,請一位來好萊塢發展的作家寫第一稿。
  但是,這位作家卻把功夫片寫成了科幻片,“滿嘴胡言亂,語”,“荒誕不經,令人不知所云,如墜五里霧中”。他對中國功夫及西洋拳術均很陌生,盡管有李小龍三人做他的技術指導,他卻不愿虛心請教。要命的是,他自我感覺特別良好,他說:“在我看來,中國武士就跟天外來客一樣神秘和高超。”
  第一稿顯然不能用,于是,施里芬請他的侄子來操刀。他侄子也是一位作家,來好萊塢做雇佣寫手才兩年,卻參加了一百多部腳本的寫作(這种流水線式的寫作流程出來的腳本,只有少數拍成電影,大部分庫存)。他應該諳知好萊塢的腳本該怎樣寫,他參与的西部片、警匪片的腳本有變成電影的,而這兩類片子,跟功夫片有較多相通之處。
  然而,好萊塢寫作流水線已完全窒息了他的想象力(這是施里芬未曾料到的,他從事這种寫作時間短暫,平時言談仍靈气畢露),加之他受前一稿作家失敗教訓的影響,他竟然把功夫片寫成了科教片!片中兩位東西方武師,滿嘴東西方武道的哲理箴言。他“創作”的練功打斗場面,几乎是原封不動地照抄施里芬他們所提供的武術拳術書面資料。施里芬三人看后,大失所望,哭笑不得。
  他們只得自己來創作腳本,由施里芬執筆。
  施里芬是一位獨立的職業劇本作家,偶爾也客串好萊塢寫作程序的寫作,把守最后一關(這一關的作家是所有流程中地位最高、報酬最高的)。施里芬創作的腳本質量很高,雖然有些因不合商業片的要求而難為制片人所接受,卻一致受到行家的好評。好萊塢的著名影片《月黑風高殺人夜》、《海神號遇險記》、《沖天大火災》等皆出自他的手筆。
  他們商定,每周一、三、五的下午4時到6時匯合,不得有誤,把此事置工作和家庭之上,全力以赴,直至腳本殺青。施里芬在作一個大膽的嘗試,讓李小龍和詹姆斯設身參与人物的活動中,推動故事情節的發展。商討之后,施里芬綜合大家的意見,晚上把這一節梗概寫出交第二天討論。這樣反复循環,不斷完善。
  李小龍和詹姆斯十分投入,并很快進入角色,在各自的遐想天地里跟對手斗智斗法,比武比勇。他們常常爭得臉紅耳赤,并且磨拳擦掌,到草坪上為未來的鏡頭打一遍,讓施里芬在寫作中有個直觀的感覺。
  按最初的總体构想,詹姆斯·高賓飾的西洋拳師只在片頭列為第一號角色,在片中,則要讓位給李小龍飾的年青的中國武師,因為這是中國的功夫片。
  總体构想,后來有很大的變動。詹姆斯竭力為自己所飾的角色爭戲,他說不是為自己,而是為劇作能否通過,能否為代表美國的白人所接受,因此,不能把第一號角色置于無足輕重的位置。
  詹姆斯的話很有道理,施里芬采納了他的建議,增加了西洋拳師的戲。最后故事情節也有很大的變動,這位年青的中國功夫弟子,拜師求藝,苦練不輟,成為一位武功高強、武德高尚的人。片中有一段台詞,堪稱全片“戲眼”,形象地刻畫出一位探求武道真話者的迷憫渴知心態:
  “我甚至不知道我經歷過什么樣的路——也不知道我怎么走過來的。我還有怀疑,疑竇多多……我怎么能不經過更多的掙扎而將疑難解決呢?”
  片名的中文譯名叫《無聲笛》,寓意深遠,是李小龍從老子的“大音稀聲”、“大巧若拙”的含義中化來的。
  為了增加李小龍在影片中的份量,施里芬打算讓李小龍同時飾演另四個中國武師。他們多是老者,只需粘上胡須就行。
  腳本經過近一年時間的創作和錘煉,三人均十分滿意。毋須置疑,凝結著三人的心血,最后出自金像獎劇作家施里芬手筆的劇作是第一流的。

  施里芬把腳本交給華納兄弟公司的制片人手中,對方很快讀了腳本,對腳本的評价是:“OK!”
  接著,史達靈·施里芬、李小龍、詹姆斯·高賓一道与華納公司商談。華納公司原本就看好李小龍的武技和演技,說過要委以李小龍比較重要的角色,直到全面包裝他,而并非是有意開空頭支票,但是,最后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慮而擱淺。
  令華納公司感到意外的是,他們顧慮的种种問題,施里芬三人都替他們考慮過,并做出妥善處理。
  令施里芬三人感到意外的是,華納公司居然提出要強化李小龍的戲。看來,他們對李小龍的擔憂已不再作為一個問題。
  好萊塢确實常做這樣的事,派員到全國各地尋訪美女,一旦選中,精心包裝(由形象設計一直到后期剪輯),然后再隆重推出,使這名原本不知電影表演為何物的靚妞在一夜間成為偶像派電影明星。李小龍一直跟這种榮幸無緣,盡管他已是相當成熟的硬派功夫演員。
  李小龍當時的心情,跟那些雖長得漂亮,但地位低下的姑娘一經被好萊塢選中時一樣地惊喜若狂。出了華納公司的豪華會議室,李小龍逢人便說:“我馬上要主演一部偉大的電影!”他同時不忘重提他曾寫在白紙上的預言:“我,布魯斯·李,會成為美國第一個片酬最高的東方超級巨星……”
  原來把李小龍的預言當茶余飯后笑料的人,這回真不敢嘲笑李小龍了。因為原先只能在電影里跑龍套的李小龍,确确實實要主演一部被華納公司看好的功夫電影。
  然而,施里芬、詹姆斯卻沒這份狂喜。因為華納公司雖同意《無聲笛》的拍攝,卻有近乎荒唐的要求——必須在印度拍攝。理由是華納在印度有筆款子,不能兌換成美元匯出,如果在印度拍攝《無聲笛》,正好可利用這筆印度盧布。
  施里芬和詹姆斯為他們苦心孤詣策划的電影深深地擔憂,李小龍狂喜了一陣,也驟然冷卻下來。把原本該是中國場景挪到印度去,拍出的影片將會面目全非!且不說在香港台灣等地拍外景,就是在美國唐人街和利用好萊塢的布景也會比在印度強得多!
  華納公司的要求是不容更改的,否則就取消拍攝計划。施里芬答應試試看,中國和印度是鄰國,又同是東方文明古國,該會有相似的人文環境。
  詹姆斯·高賓自嘲道:“看來我們一開始,就該策划一部表現印度瑜珈功的影片。”李小龍忿忿道:“什么印度瑜砌功?就該是中國功夫!就該是我的截拳道!”
  他們三人乘机飛往印度;去作為期三周的外景選擇前期工作。据最后确定的腳本,不管片頭片尾打上誰是第一主角,李小龍至少是實質上的領銜主演,他要扮演五個角色,几乎代表了整部影片的風格,并左右劇情的發展。
  應該說,种种情況的變化,在李小龍与詹姆斯兩個好強人之間,一開始就心存芥蒂。
  印度是個貧窮落后的國家,气候炎熱多雨,加之時間緊迫,交通不便,整個旅程异常艱辛。三人均感水土不服,按照劇情的要求,他們又必須深入荒村僻野、深山老林選擇外景。他們詛咒天气,詛咒道路,詛咒旅館的設施和飯菜,詛咒毒蚊、牛虻和一切可惡的怪虫……最后,詹姆斯和李小龍互相把怨气朝對方發泄;
  詹姆斯說:“不是為了你在好萊塢電影中演一個算得上角色的角色,我們怎會到這個鬼地方來!”李小龍立即反唇相譏:“尊敬的好萊塢最偉大的明星,在飛机上你還樂不可支,說我們可以游覽美麗而神奇的印度風光。若不是健忘,你最好是去看看心理醫生。”
  其時,吉普車陷入泥泞,三人正在泥水里艱難地跋涉。敦厚的施里芬岔開話題,說道:“快看,那邊有一頭大象,它鼻子卷的那根木頭,我看少說也有800磅。”
  又有一次,他們在樹林邊沿看見一漢子在練瑜珈功,李小龍不由地定住,覺得瑜珈功跟佛教禪宗里的坐禪有惊人的相通之處。詹姆斯對李小龍說道:“我早說過,我們這部片子最好是表現瑜珈功,中國功夫大師布魯斯都快成印度瑜珈功的高足了。”李小龍瞪他一眼,說:“是的,我會成為瑜珈功:高足,我還會拍一部瑜珈功的電影,但不是現在!我現在是要拍中國功夫——我的截拳道!”
  又是施里芬岔開話題,談他小時候,第一次見印度移民婚嫁的新奇感受。
  他們倆發生磨擦的地方實在太多。印度雖長期曾為英殖民地,但在偏僻鄉鎮,外國人仍鮮見。他們每到一地,總有許多印度小孩團團圍住他們。生性活潑且不知勞累的李小龍喜歡變戲法逗小孩玩。而詹姆斯則討厭這些肮髒的小孩,喋喋不休地說:“我們快成了動物園的怪獸了。”他大聲叱喝把小孩攆走。
  李小龍擔心電影夭折,每到一地,總是迫不及待去尋找外景。而詹姆斯喜歡舒舒服服呆在旅社里,他說:“我有一個預感,今天又找不到理想的外景地。”也許詹姆斯實在是太勞累了,不愿跑路;也許他認為這部影片能否拍攝与他不關痛痒,即使拍成,對他來說也僅僅是數量的增加。
  倆人都是自我意識十分強烈的人。這時候,詹姆斯已不再記李小龍傳授功夫的“大恩”,李小龍亦是把詹姆斯為他鼎力舉荐角色的“大德”忘個一干二淨。
  施里芬充當調解人,他年紀最大,行為穩重,也頗有主見,說話還算靈。因此,詹姆斯和李小龍,雖都是會武性烈的硬派演員,因為施里芬的緣故,終未釀成互相謾罵甚至拳腳相見的地步。
  三人的印度之行,是由華納公司在南亞的影片發行人代理人接待的,他沒有陪同,只是預訂好旅社房間、安排旅程線路之后便忙他的事去了。也不知是華納公司的安排,還是代理人自作主張,住旅社時,給詹姆斯定好的房間總要比另兩人要高一個檔次。在一幢原先英國人開的旅社里,詹姆斯住的是原先英國總督才有資格住的豪華套房,而施里芬和李小龍則被隨隨便便打發到原先隨行衛兵住的簡易房間。
  為此,李小龍忿忿不平。如果說,整個旅程中一切齷齪都可不計較的話,那么,唯有這件事他不可不去計較——李小龍認為,他更應該住最好的房問:
  平心而論,李小龍在這件事上,比較典型地表現出他做人的欠缺。施里芬年紀最大,應該他住好房間才合适,李小龍所接受的文化中以中國文化比重更大,他應該知道“尊老”的道德准則。再者,李小龍和詹姆斯正在鬧矛盾,緩和矛盾的最好辦法,或是只讓施里芬一人住豪華套房,或是三人都不住。
  然而,退一步講,如果執著事業的李小龍,在做人上也學得“圓融”,李小龍還會成其為“李小龍”嗎?
  施里芬在一篇緬怀李小龍的文章里是這樣說的:
  “一天晚上,小龍來找我,他說:‘我是主角,不是他。’(指詹姆斯·高賓)……小龍并說他將是全世界最偉大的明星,比詹姆斯·高賓和史蒂夫·麥昆更出名。但那時我回答他:‘無論如何,你是白人世界中的一名中國人罷了!’隨后,他走了出去。從這時起,我第一次意識到我這位師傅不僅是一個非凡的功夫大師,而且還是一個個性极強的演員。我對他更為尊重,并且更深入地認識了他。”
  施里芬能寬容朋友的缺點,這正是他与李小龍的友誼始終牢不可破的重要原因。
  三周的印度之行,沒找到一處理想的外景點。最能代表中國的人文風貌的建筑是佛教寺廟。原以為,印度是佛教的發源地,一定保留有古寺廟。事實上,歷史上的印度佛寺跟中國佛寺是兩碼事,并且早已隨著佛教在印度的消亡而蕩然無存。旅居印度的華人建有寺廟,不但格局太小,而且建筑風格不倫不類,根本不宜做背景。

  他們回到美國,在華納公司,三人唯一能統一的意見是:不能在印度拍攝《無聲笛》。
  詹姆斯的口气儼然一名藝術權威:“我認為絕不可在印度拍片!”施里芬說:“拍出的片子將會面目全非,腳本原有的風格會所剩無几,或許能保持不賠本,但充其量只能熱鬧一陣子。”
  李小龍說:“表現中國功夫的影片只适宜在中國拍,現在的印度沒有《無聲笛》所要求的場景!”又說:“好萊塢是無所不能的,可以創造一切包括月亮和恐龍:為什么就不能在印度創造《無聲笛》所需的一切?”還說:“一定得把《無聲笛》拍出來:我有百分之百的自信,因為我是最偉大的東方明星!我百分之百地保證這將是,不,一定是好萊塢最賣座的影片!無論是在好萊塢拍,是在中國拍,還是在印度拍!”
  李小龍表現得十分執勘和激動,一句話: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也得將《無聲笛》拍出來!
  爭執由詹姆斯·高賓一錘定音:“若是去印度拍,我堅決不干!你們另請高明!”
  結果,華納公司取消了《無聲笛》的拍攝計划。這對李小龍來說,無疑是個重大的打擊,他的情緒低落到了极點。
  這件事,使得施里芬和李小龍進一步看清了好萊塢和華納公司的真面目。他們對李小龍主演的影片能否保證賣座仍持怀疑態度。華納公司有一筆盧布“死”在印度,正好可拿李小龍主演的《無聲笛》做試驗品,不管能否賣座,反正他們心目中認為那筆錢已不复存在。而對其他影片,卻沒要求非在印度攝制不可。
  同時,在最關鍵的時刻,也可能是連他們自己也末意識到的种族偏見重新冒了出來——對李本人,也是對獨具中國特色的功夫片。他們若真心想上《無聲笛》,就不會最后屈就于詹姆斯·高賓的“要挾”。道理很簡單,离開了詹姆斯,好萊塢至少可以找到十個他這樣的演員擔任片中角色,而集高超的功夫与演技于一身的東方演員,好萊塢只有李小龍一個!
  對詹姆斯的行為,并無多少可指責的,他是個美國人,自始至終以坦率的方式表現自己。事情鬧成這樣的結局,跟李小龍本人不無關系。李小龍是個猛將,只知一意孤行,而無謀略;他應該知道“小不忍則亂大謀”這句中國古訓,卻把它拋到腦后;他在好萊塢羽翼并末丰滿,卻要表現“老子天下第一”,這在白人獨尊的好萊塢,大概除了施里芬,不再會有第二個人能夠欣賞他容忍他。
  這恰恰就是李小龍!
  几年后,在香港發展的李小龍已是紅透了半個地球,他的功夫片极為轟動,极為賣座。好萊塢想起了他,想起了夭折的《無聲笛》,重新納入拍攝計划而去征求李小龍意見。現在輪到李小龍一錘定音了,他的最后答复是:
  “我不干!”

  1970年,李小龍攜家眷回香港度假,不久又回到洛杉磯。李小龍的生活軌跡跟以往別無二樣,教武功、串演電視。他對好萊塢,對自己的處境有一种無奈。但他對未來的信念從未泯息過,閒暇之余,他便构思他的未來的功夫片。
  也許華納公司從李小龍香港之行嗅出點什么,或听到什么風聲。也可能是因為李小龍演的電視片集越來越引人矚目,許多好萊塢電影公司的制片人對這個中國功夫演員興趣日趨濃厚,以求一見,為以后的合作建立先期友誼。
  華納公司不計前隙,再一次向李小龍拋去橄欖枝,商談合作一部由李小龍主演的片子。
  這是好萊塢常用的策略。因為好萊塢常會發生這樣的事,一名不被某家電影公司看好的,或者雖看好卻又猶豫末決遲遲不啟用的演員,會被另一家電影公司拉去簽約拍片,從而一炮打響,紅遍全國全世界。那么,這家公司會專門為他(她)搭一個明星制作班子,以契約的形式使其成為該公司獨有的搖錢樹。那么,前一家公司一定會后悔莫及。
  因此,好萊塢各公司在獨寵大明星的同時,也不會冷落那些末出名的演員。只要被制片人看好,便以各种“友好”的方式先“穩”住;贈賀年卡,送生日蛋糕,邀請參加公司的社交娛樂活動,作出委任更重要的角色甚至作為明星推出的种种許諾。這种誘人的許諾,也可能會付諸現實,更可能只是空頭支票、水月鏡花。
  但華納公司的做法絕不會使人感到是在開空頭支票。李小龍被邀請進了華納公司的豪華辦公室,地位在一般電視制片人之上的電視部經理湯姆·庫恩熱情地接待了他。會談認真而誠摯,庫恩說:“公司正在考慮拍攝一部表現中國功夫的電視片集,這個功夫師是來自中國的,但活動背景卻在美國,因為美國的觀眾更關注發生在美國的故事。不用說你也會明白,這個中國功夫師是由你來演,否則,我們根本不會考慮拍一部這樣的電視劇。”
  李小龍在接到華納公司邀請時已有預感,他沒有表現出惊喜若狂,但仍以激動的口气說道:“你們的想法跟我不謀而合,我正在构思一個中國武師闖歐美的故事。這個武師的身份很獨特,是一個出自代表中國武術正宗的少林寺的青年和尚,他因緣出國,漫游歐美,獨游美國也行。這個武師,實際上是個除暴扶弱、見義勇為的武俠。而他的和尚的身份又使他頗受清規戒律的束縛,他在燈紅酒綠、繁華陌生的美國,必然會鬧出許多笑話……總之,這將是一部收看率非常高、深受觀眾喜愛的片集。”
  李小龍邊敘說,邊對一些中國化的術語解釋一番。庫恩很有耐心地聆听,臉呈興奮之色。庫恩提了一些意見,叫李小龍先把故事梗概寫出來。他們商議稍許,一致同意把這部表現中國功夫的電視連續劇就定名為《功夫》。
  李小龍沉浸在他的故事天地里,廢寢忘食地把梗概寫出來,信心百倍地交給華納公司。
  湯姆·庫恩推說太忙,沒時間看,竟將它束之高閣了。
  李小龍等得心焦,施里芬主動去幫他詢問,這才證實,華納公司玩的正是好萊塢“穩”住演員的把戲。過去,施里芬只是根据零碎的信息,來分析好萊塢不重用李小龍的原因,這次卻是親自听到的。
  庫恩說:“我們認為李小龍不适宜做每個星期都在電視里出現的明星,這和拍一兩集是不同的。盡管我們知道他很想主演《功夫》電視片集,但我們必須對公司的財政負責,所以我們還沒有認真考慮過讓他主演。”
  他又說:“華納公司、ABC公司(美國三大電視台网之一,電視片集須電視台网簽約購買才能拍板攝制)和發行商們都認為李小龍的英語還不夠地道,他在電視觀眾中的名气并不算大,他只是拍過單集片,缺乏支撐數十集電視片集的經驗及能力。”
  當時在場的華納公司總裁泰蒂艾斯禮的太太蓮達溫杜布說:“ABC公司已明确表示,拒絕考慮啟用李小龍飾主角,他不夠高大,太中國化了,這是美國電視觀眾難以接受的。”
  施里芬竭力說明,李小龍能夠胜任《功夫》的主角,美國電視觀眾會歡迎他的。
  庫恩和蓮達溫杜布夫人均表示:我們個人也是這么認為的,我們認為他是好萊塢最杰出的東方功夫演員。他還年輕,不要操之過急,華納公司會認真考慮為他創造机會擔任電影電視主角的。我們會為他力爭,使他的愿望早日實現……
  施里芬帶著苦笑出了華納公司。他想起李小龍跟他講的一則中國寓言,一個農夫為了省草料而又要讓驢多于活,在驢的嘴前半尺處綁懸著一把鮮嫩的青草,驢為了吃到青草拉著車不停地奔跑,而又始終吃不到它。
  被好萊塢美麗憧憬所誘惑的李小龍,就象這頭可怜的驢。
  施里芬為了使李小龍對好萊塢不再抱太多的幻想,把華納公司的意見原原本本告訴他。李小龍听后,比取消片約還憤怒和絕望。
  沒多久,李小龍回香港發展。可以說,他是給好萊塢逼走的。
  ------------------
  小勤鼠書巢 Luo Hui Jun 掃描校對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