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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回港赴泰 柳暗花明又一村


  生不逢時,在好萊塢的歲月,正是影業陷入深重危机的時期。在電影方面的發展很不順,決定從沉淪中崛起,与朋友策划一部《無聲笛》的影片。他們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攝計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電視連續劇《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終發現又是水月鏡花。他憤怒且絕望:我在好萊塢還有呆下去的必要嗎?

  李小龍在好萊塢演藝生涯多舛,明星之夢愈來愈黯淡。他沒想到,他扮演的電視角色在香港大放异彩,人們已把他當成世界級的明星。
  1970年,李小龍攜蓮達及儿女回香港度假,受到空前熱烈的歡迎。他無論走到哪里,都有人立即把他認出;親切地叫他的名字“李小龍”,或叫他在《青蜂俠》演的角色“加藤”。人們請他簽字,并詢問他在美國的情況。
  《青蜂俠》在美國播映,只能算引起小小的轟動。而在香港和東南亞的華人區,卻引起极大的轟動。這除了李小龍高超的功夫和演技外,重要的一點,是李小龍与他們有著血緣、文化的同宗關系。李小龍是華人的驕傲,他是以一個華裔移民的身份在短短數年就打入世界電影圣殿好萊塢,這在當時,無疑是天方夜譚(就在現在,也算是神話,能在好萊塢站穩腳的華裔演員只有盧燕、尊龍、陳沖等寥寥數值)!
  李小龍少年時的演藝、武藝朋友來看他,都說:你成了世界有名的好萊塢明星呀!
  李小龍在并不把他很當一回事的好萊塢,就不懂得什么叫謙虛,現在更不會謙虛。李小龍洋洋自得地說:那當然,否則,我就不會去了美國。
  敏感的香港傳播媒介自然不會放過這位來自好萊塢的明星。報館記者接踵采訪他,紛紛在報上刊出贊譽過頭的“炒星”文章;電台為他錄制專題節目;電視台請他在熒幕上做功夫表演。
  李小龍在電視中的表演可謂出盡風頭,令人傾倒。他曾經回憶道:“電視台的人在空中懸挂了几塊一英寸厚的木板,我側踢把它們踢碎了。”
  李小龍在香港春風得意,在好萊塢受到的种种委屈和不快蕩然無存。但是李小龍卻無意留在香港發展,這是因為香港的天地太小,各方面也相對落后。在香港出名,只是地域性的;在好萊塢出名,則是世界性的——不可同日而語。
  另一方面,香港的影業公司是不敢“勞駕”這位已獲成功的好萊塢演員的。且不說拍攝條件遠不及好萊塢,就是片酬也要懸殊一大截。這情形有點近似今日的大陸与香港,大陸雖有良好的外景地等优越條件,卻是不敢貿然聘請片酬動輒數十數百万港幣的港星拍片。
  自然,香港電影亦有它值得驕傲之處。在60年代,人口才300多万的彈丸之地,卻能年產故事片300部左右。進入70年代,在電視的猛烈沖擊下,香港亦能保持年產近200部的“堪稱奇跡”的水平。
  在世界不少國家和地區,本國和本地電影毫無市場,市場成為好萊塢電影的一統天下。香港卻不然,港產影片一直熱門,進口影片作為調劑。港產影片在亞洲,尤其是在華人集中的國家和地區有著廣闊的市場。在禁錮甚嚴的大陸,除文革非常時期,也會進口一定數量的港產“左派”影片。
  香港有大小電影制片公司上百家,其中邵氏兄弟(邵逸:夫、邵仁枚)公司、國泰、長城等公司在亞洲頗有影響。香港有東方影都之稱,當時与亞洲電影的另兩位“大哥”日本、印度在亞洲成鼎足之勢。
  這一切,在一心想做好萊塢頭號東方影星的李小龍眼里,是不存在的。曾有記者和影界人士試探李小龍有無留港從影的志向,立即遭到李小龍嘲弄般的回絕。

  李小龍帶著香港之行的美好印象回到洛杉礬的家。好萊塢對他的態度一如既往,既不敢輕視他,又不敢重用他。在整個好萊塢的歲月中,李小龍有兩次能成全他獲取巨大成功的机會(電影《無聲笛》、電視《功夫》),又如絢麗斑斕的肥皂泡沫,轉瞬幻滅。
  李小龍對好萊塢深深地失望,對自己的前景亦感茫然。
  在他倍受好萊塢冷落的同時,他回港掀起的“李小龍熱”仍在激蕩。尤其是港人又親睹他另一部非凡的電視劇《盲探神犬》后,“李小龍熱”繼續升溫,大有汪洋大潮之勢。
  一位“异想天開”的電台記者,在越洋采訪中向“正在好萊塢得意”的李小龍提出這樣的問題:“您雖然加入美國籍,卻正如您說,永遠是一個中國人。您愿不愿意回您的祖國,比如香港;台灣等地方從事您心愛的電影事業?”
  李小龍的回答很干脆:“那當然,如果片酬与劇本都合适的話。”
  事實證明,這位記者并非“异想天開”,“正在好萊塢得意”的李小龍此刻情緒低落——華納公司直言不諱地談了他們對李小龍的看法,無疑在較長時間內宣判了李小龍出人頭地的“死刑”。李小龍是誠懇地回答這一問題的,若稍前,李小龍或許多少會嘲弄這位不“識相”的記者一番。
  李小龍的聲音在港台傳播媒介及影迷中廣泛流傳。人們翹首盼望這位“民族英雄”早日回來。就這一點,撇開其他一切不計,李小龍的功夫片肯定賣座。
  發自香港台灣的邀請拍片的電話信函潮水般地涌向洛杉礬,致使李小龍應接不暇,低落的情緒得到极大的安慰。
  李小龍非常認真地開列出赴港台拍片的條件:影片制作投資不得少于60万港幣,這是李小龍依据好萊塢的投資法則再降低標准開的价。一般來說,投資大的影片質量相對就高,可出高片酬聘請名編劇、名導演、名攝影、名演員,場景、布景、道具皆可顯大家之气。如果只舍得二三十万的話,定是粗制濫造之作。“若這樣你們另請高明,就是單獨為我一個人開高片酬,我也不干。”
  李小龍不要求對方參照好萊塢明星制的做法,一切圍繞明星轉,賦予他极大的權力(其實好萊塢有權的是制片人,明星只是受寵)。“我有權修改劇本,因為世界上除了我的功夫學生施里芬,不再會有第二個劇作家能寫出真正表現我的截拳道的劇本。我的權力要与導演一樣大,因為我實在不知道導演怎樣才能表現出我的截拳道。”
  李小龍還有一個條件是他可以聘請外國演員。即是“我不希望我的功夫片只是在香港上映,而是要風靡全世界的。好萊塢的演員已為世界影迷所熟悉、所崇拜,有他們參加的影片,必定會產生世界性的反響(李小龍在這點上,不自覺地存有純粹華人演的電影缺乏世界性的好萊塢式的偏見)。”
  李小龍沒有開列片酬的具体數額。在他看來,拍出一部高質量、很賣座的電影,比個人的經濟利益更為重要。
  李小龍的這些條件,把港台那些影視界的要人們嚇得望而卻步。港台一慣沒好萊塢鴻作巨制的气派,多是小打小鬧,以求最少的成本而獲得最大的利潤。港台也模仿好萊塢的明星制,可是,演員的權力怎能与制片、導演并駕齊驅?聘請好萊塢的洋演員更是難以接受,且不說付不起片酬,他們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派頭和架子,也是港台制片公司侍候不了的。
  不少港台影業人士認為,李小龍的這些要求,簡直是痴人做夢,無法在港台實現。不到兩年,李小龍果真實現了,這些人才無話可說。
  當時的情形是,初時熱鬧,末了冷清。李小龍一時困惑,罵這些人是葉公好龍。施里芬分析說:“可能你的條件苛刻了。”李小龍承認了,但他說:“他們實在不懂電影。”
  真正有意跟李小龍合作的,只有香港邵氏電影公司一家。這使李小龍感到极大的安慰。李小龍從小就仰慕邵氏公司的名气。邵氏公司是香港影業的大哥,財大气粗,歷史悠久,几乎壟斷了香港的戲院,并在東南亞有龐大的發行网——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電影是否能拍攝、是否賣座。
  香港的大電影制片公司,習慣以有沒有制片厂來衡量的。香港100多家電影制片公司,絕大部分有片無厂,攝制須租用別人的攝影棚及制作設備。不少制片公司,一年難得出品一兩部影片,若砸了賠血本,關門改行做其他的。邵氏公司是香港少有的數家擁有自己的制片厂及發行网的大公司。
  李小龍不知道眾多聞所末聞的小制片公司,但不會不知道邵氏公司。
  大公司有大公司的派頭,邵逸夫沒有就李小龍開的條件討价還价,而是開列出自己的條件。他付給李小龍的片酬是每部兩千美元;每部影片的制作成本計划在7万美元左右;最好是簽訂長期合約。
  邵逸夫并沒有因為李小龍是好萊塢演員而特別优惠他,他給他手下的男女明星也大致是這個待遇。這些明星通常簽6年一期的合約,其間,并不能經常拍片,收入自然會降低。邵逸夫不想讓李小龍成為香港的勞倫斯(弗洛倫斯·勞倫斯,好萊塢早期當紅女演員,1910年環球公司老板破例給她高片酬和署名權,使其成為好萊塢第一位明星),那會產生多米諾效應,使得其他明星紛紛欲与李小龍比肩看齊。邵逸夫認為,他手下的明星們收入已相當不錯了。
  聰明的邵逸夫就憑李小龍在好萊塢影視圈從未飾過主角這一點,認定“正在好萊塢得意”的李小龍并非得意。他不會象影迷那樣為李小龍頭頂的光環所迷惑,但他也极欣賞李小龍的功夫和演技。邵逸夫認為,他開出的條件,以及他公司的聲望,對夢寐以求飾電演主角的李小龍是有吸引力的。
  果真,李小龍有了回音,表示愿意加盟邵氏公司,但他并沒有答應就簽約,而是要邵逸夫把劇本及有關資料寄給他看,他再考慮后一步的事情。
  一直習慣于左右明星命運的邵逸夫怎會被李小龍所左右?邵邊夫吩咐手下的人:“叫他先到香港來,一切都可以安排。”
  這下可把李小龍惹火了,李小龍的答复是:“是你們向我.發出邀請的,請你們來洛杉磯与我談。你們不來,拉倒!”
  李小龍与邵逸夫合作之事崩了。
  就以后發生的事來看,邵逸夫未网羅住李小龍是一決策失誤。他或許不須增加片酬,只須稍稍遷就一點李小龍的傲气,或只須派員赴美“一顧茅廬”,就能把處境困難的李小龍“搞掂”。
  邵逸夫未能委屈一下至尊之位。在他看來,李小龍加不加盟邵氏公司,對公司這艘巨艦都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然而,李小龍對邵逸夫的對手來說卻是至關重要。正是由于李小龍的加盟,使邵逸夫的對手那艘剛剛下海,隨時有傾覆之危的小船揚起了風帆,駛向胜利的彼岸。置身于競爭社會里的邵逸夫气度再大,也不會希望對手如此強大,來与他分一勺羹的。
  這個對手,便是嘉禾公司的老板鄒文怀。

  1970年,香港影業發生了一件大事。在邵逸夫門下擔任宣傳部主任,地位僅次于邵逸夫的鄒文怀,毅然決定脫离邵氏公司另立門戶,創立嘉禾影業公司。邵氏公司是香港影業的巨頭,邵逸夫和鄒文怀皆是名人,當時的輿論很是熱鬧了一陣。
  當時的輿論對鄒文怀不太有利,不少人指責他忘恩負義,他是在邵氏公司才會這般有名、這般能干,如今翅膀硬了卻要遠走高飛。傾向鄒文怀的人則說,鄒文怀為邵氏公司的發展立下過汗馬功勞,而邵老板始終把他看成一個“馬仔”。持中立態度的人認為,一山不容二虎,象鄒文怀這樣有才干、有野心的人,總不會一輩子寄于邵氏之篱下。
  且不說邵鄒二人過去有什么恩怨,鄒文怀跳槽,使邵逸夫面子上很過不去,人們會說:赫赫有名的邵氏公司,連鄒文仔這樣的將才都留不住。為此,邵逸夫心中十分惱火。
  鄒文怀初創十分艱難,根底淺,資金短缺,隨時都有被邵氏這個龐然大物擠垮的危險。當時不少人等著看鄒文怀的笑話,認為他也會象許多新創立的制片公司一樣,在香港影壇還沒露一露崢嶸,就關門大吉永遠消失了。
  鄒文怀憑著精明能干,憑著待人為善,見風使舵,使這艘剛下海的小船末給大浪傾覆,仍在飄搖顛簸中艱難行駛。
  如果邵逸夫能与李小龍合作,鄒文怀是不敢与其競爭的。當他獲悉邵逸夫与李小龍聯手之事崩了之時,鄒文怀立即覺得是個机遇。經深思熟慮,他向李小龍發出邀請。
  這件事,使邵鄒對立的狀況蒙上一股火藥味,香港輿論炒得十分熱鬧。自1970年李小龍回港度假起,他漸漸關注起香港影壇的信息來。李小龍鄭重表明他的態度,他對香港影壇的是是非非毫無興趣;他更不會介入邵氏公司与嘉禾公司或者其他公司的糾紛之中;他不會幫任何一方;他關心的只是自己的事業、自己的利益。
  李小龍的話可作兩种解釋:一、他不會加盟邵氏和嘉禾中的任何一家;二、只要滿足李小龍事業、經濟上的要求,他會為任何一家效力。
  當時,嘉禾的財政狀況很不樂觀,鄒文怀慘淡經營,求賢若渴,急待一名資深水手來鼎助他拯救這艘隨時有滅頂之災的小船。他知道襁褓中的嘉禾,對李小龍是不具吸引力的。他只有靠高片酬,靠“親善”來拉攏李小龍。
  鄒文怀公務纏身,不能親蒞美國李小龍的住處,他也沒把這等大事借助電話解決。這之前,影星鄭佩佩脫离邵氏赴美結婚。嘉禾門下的制片人、導演羅維的太太劉亮華追到美國,試圖拉攏鄭佩佩加盟嘉禾,鄭佩佩最終沒有答應。于是,鄒文怀就叫劉亮華力爭把李小龍的事“搞掂”。劉亮華便輾轉好萊塢拜訪李小龍。
  這是李小龍接待的第一位遠涉重洋來誠聘他的港台制片商,這种古老的交際方式比借助現代通信手段顯得更富人情味。一慣傲慢的李小龍熱情地接待了劉亮華女士,把她介紹給妻子蓮達、母親何金棠,和儿子李國豪。劉亮華能說會道,又有女人特有的心細,跟李小龍一家處得很熟。
  話題自然會談到嘉禾的老板鄒文怀,談到邵鄒分手一事。劉亮華沒有什么隱瞞,也不表現出袒護任何一方。李小龍說:“都是香港影界的頂尖人物,論才華誰不比誰差,干嗎一輩子屈著腰做人家馬仔?”李小龍很贊同鄒文怀另立門戶之舉。他信奉尼采的權力意志論,欽佩所有向自己、向他人挑戰,极大限度張揚自己的權力欲望的人。
  這种家常式的交談很有成效,李小龍并沒有因為嘉禾規模太小、名气不響而輕視嘉禾及嘉禾的老板,從而拒絕加盟于鄒文怀旗下——這曾是鄒文怀和劉亮華深為擔憂的。
  接著,他們又談了嘉禾及香港影業的其他事情,劉亮華的言談舉止,完全是一個女強人,這使李小龍覺得,嘉禾人員雖少,卻都很精干。
  嘉禾給李小龍的片酬是每部7500元美金。劉亮華表示,李小龍的其他要求,他們會盡最大的努力滿足。
  李小龍沒有為條件之事跟“已交上朋友”的劉亮華討价還价。這种片酬,按照好萊塢的標准是很低的,但按香港的標准卻是很高的,尤其是對嘉禾這种小公司來講,無疑是付出血本。
  但李小龍卻沒跟劉亮華簽約,因為他沒看到劇本,他很想知道他們請他拍的片是怎樣的——這才至關重要。
  李小龍口頭答應為嘉禾拍兩部影片。
  對于回港拍片的動机,李小龍在獲得巨大成功后是這樣對媒介說的:
  “我所以有這份信心,就是我覺得,我既然在《青蜂俠》里以第二男主角的身份,受到廣大英語電視觀眾的認可,既然在《盲探神犬》里,輕描淡寫的《截拳道》就得到全美電視觀眾和評論家的捧場,我干嗎不可以用中國演員的身份出任第一男主角主演電影,繼續受到外國觀眾的捧場?不過,也許我是個練武的人,不習慣毛遂自荐這一套,我只想用行動使外國人知道中國演員也不乏人才。所以,我回來替嘉禾主演《唐山大兄》和《精武門》,我相信這樣做一定可以產生強烈的影響。”
  李小龍說的是事實,但他又“巧妙”地掩蓋了他當時在好萊塢的窘境。李小龍不是有意這樣做,他呈現在人們眼前的,全然是一個充滿自信、百折不撓的硬漢、他即使在情緒最低落時,也不會輕易將內心深處的痛苦、抑郁、彷徨甚至軟弱顯露出來。只有他妻子蓮達才能感察到他心靈深處的東西。
  蓮達是這樣向媒介解釋李小龍回港發展的原因的:
  “小龍并不真太想重歸香港,但畢竟在美國影視圈處處碰壁。尤其是在電影圈,他雖然參加過几部電影的演出,導演也准許他使用中國功夫,可是他被指派扮演的,只是一些黑社會‘大哥’、‘爛仔’之類的角色,只准打敗,不准打贏,這對他這位功夫高手來說,無异是件痛苦而不過癮的事。他已意識到,他的特有的形象(中國傳統的功夫師)拍片的唯一机會只有在香港,那里才意味著他藝術創作的自由及財富的獲得。沒有百分之百把握的事他從來不干,因此他說:‘讓好萊塢和他們的垃圾合約去見鬼吧!’他希望拍出高質量的電影,而香港的電影界則給他提供了一個可以實現他理想的机會。”
  蓮達中肯地道出李小龍回港的原因,無意因李小龍已經獲得巨大成功而掩飾李小龍并不輝煌的過去。而當時有言論說,李小龍离美返港完全是出于古代俠客的仗義豪舉,嘉禾瀕臨破產,可怜兮兮,于是李小龍放棄在好萊塢飛黃騰達的机遇而回港拯救。

  劉亮華赴美的隱蹤,不久便公之于眾。其時,李小龍還只是口頭許諾,并未正式簽約。
  這是鄒文怀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未最后“搞掂”,總擔憂別人插一杠子。劉亮華本事再大,也無法封住在大洋彼岸李小龍的口。“李小龍要跳槽(李小龍并未正式加盟嘉禾,也就不存在跳槽一說),我們也毫無辦法。”
  李小龍依然是港台眾片商追逐的目標。
  鄒文怀擔心他人把李小龍挖去,對公眾輿論這樣說道:我們絲毫不擔心李小龍會接受其他片商的邀請,因為李小龍不會那樣做。他是個信守諾言的人,如古人所說: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港台片商并沒有為鄒文怀的煙幕彈所迷惑,仍在鼓動李小龍加盟他們的公司。他們聲稱可以付出比嘉禾高出几倍的片酬,并答應李小龍開初提出的所有條件。李小龍自然為之心動,但最終沒有拋棄鄒文怀。
  其實,鄒文怀最擔心的是邵逸夫插一杠子,憑著邵氏公司的實力和名望,只須稍稍放寬條件,就足以誘惑李小龍“策反”。結果邵逸夫并沒這樣做,他大概不屑加入這場“逐李”的游戲,從而把這個心高气傲,在好萊塢又混得并不怎么樣的李小龍抬到天上去。
  鄒文怀常給大洋彼岸的李小龍挂去“關怀”電話。一次李小龍突然說:“我想看看港產的功夫片,你給我弄几部拍得最好的來!”
  鄒文怀立即拜托一名正要赴美的港客,給李小龍送去港產功夫片的杰作。
  李小龍看后,在電話里大發雷霆:“你給我弄些什么破片子來?太糟了!糟得不忍目睹!這就是你講的港產功夫片的杰作?”
  李小龍將港產功夫片,大大地嘲諷貶低一番:
  “人人都是干篇一律地打來打去,一見面就打,無緣無故就打,為打而打,不打就不成戲,既不真實,又太過火!”
  “打法毫無新意,主角也好,配角也好;正角也好,反角也好;男角也好,女角也好;南派也好,北派也好……統統是一個打法!好象是一個功夫師傅教出來的。”
  “功夫片表現的應是功夫,而不是殘暴。見面就打,見人就殺,出手就鮮血飛濺,缺腿斷臂,陳尸遍地,這是中國功夫的目的嗎?歷史上的武俠如大刀王五、霍元甲、孫玉峰等,是以這种殺人如麻的方式來行俠的嗎?片中的這些武俠,只有‘武’,而沒有一點‘俠’的味道!”
  “香港功夫片的編劇、導演、演員們,統統地不懂什么叫武功、什么叫武俠、什么叫武道!”
  李小龍將香港的功夫片貶得一無是處,全盤抹殺。平心而論,李小龍雖偏激,也還是有一定的道理。鄒文怀亦有同感。但由于商業的需要和其他因素的制約,港產功夫片總是流于粗淺和熱鬧。作為鄒文怀本人,他根本無法左右港產功夫片的導向。
  鄒文怀擔憂,李小龍會因看不起港產功夫片和香港電影圈,而訂消回港拍功夫片的念頭。
  李小龍在電話里說:“看我的!看我回港拍出什么樣的功夫片,一定是第一流的!”鄒文怀說:“那好,我們攜手合作,拍出第一流的功夫片叫他們看看!”
  李小龍對港產功夫片的看法,還在其他場合直言不諱地表露過。這使得李小龍還未回港,已在香港電影圈樹敵多多。
  自從劉亮華一回港,鄒文怀傾力于劇本一事。因為李小龍能否最后回港拍片,得看劇本能否對他有足夠的吸引力。
  劇本的具体操作由倪匡和羅維聯手進行,倪匡拉出初稿,羅維再從導演的角度進行電影技巧方面的處理。倪匡是香港大師級的武俠小說作家,他与金庸、梁羽生并稱為香港武俠小說的“三劍客”。倪匡的名气,決定了他的稿酬不菲。。
  就當時嘉禾的財力,一切都得奉行節省的原則。鄒文怀像當初高价邀請李小龍一樣,不惜血本,毅然聘請名家來寫劇本。一部電影是否具備票房价值,有時不是看質量如何,而是看有多少名人加盟。現在鄒文怀有了名導演羅維,特邀了名演員李小龍,自然要拉一個名作家進來。
  劇本的打印稿作為航空件飛到李小龍手中。
  喜歡看武俠小說的李小龍自然熟悉倪匡的大名。但真正引起李小龍興趣的,是劇本里的人物和故事。李小龍与鄒文怀談了自己的感想及修改意見,表示可以擔任片中的主角并跟嘉禾簽了約。
  這個劇本,就是后來轟動一時的《唐山大兄》。
  在李小龍簽約后到《唐山大兄》正式開拍,其間“逐李”的游戲并沒結束或降溫。李小龍后來回憶道:“一個台灣的片商要我撕毀与嘉禾公司簽的合約而幫他拍戲,他給的報酬比嘉禾所給的還优厚得多,并且已為我毀約后的官司問題都做好了准備,但我當然不會這樣做。”
  李小龍在接受一家雜志記者專訪時又提起此事:“這些人并不了解我的性格,以為我會象其他電影明星一樣,貪名慕利。如果我一旦落筆簽名。一切就定了。”
  李小龍的美國律師阿德利安·馬歇爾是這樣評价李小龍的:“布魯斯·李是信守合約的人,他對片約和提片約的人,他部有說話的權利和控制權。他不會出爾反爾,同時也不會放過不守合約的人。”
  李小龍的這一品質,只能靠他以后的行動來證實。就當時輿論,都以為生活在自由國度的李小龍是個隨意性很大的人。因此,有李小龍的簽約在身的鄒文怀仍擔心李小龍會變卦。鄒文怀跟李小龍約好,他直接由美國飛往泰國,再轉外景地,以免轉机麻煩,旅程疲勞。鄒文怀的實際用意是:避免李小龍回港受到不利于嘉禾的干扰。
  但李小龍還真的回了一趟香港,在曼谷的鄒文怀知道這訊息,著實吃了一惊。但很快又被證實是虛惊一場。
  李小龍回香港并沒有要事。他只是向外界表明他是個獨立自主不受他人控制的人。李小龍向記者和朋友說:“我跟鄒文怀簽了拍電影的合約,并沒有把身子賣給他,我想怎樣,是我的自由。”
  李小龍沒有逗留太久,轉机去了曼谷。時間是1971年的7月酷暑天。
  自此,李小龍踏上了一生中最輝煌的從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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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勤鼠書巢 Luo Hui Jun 掃描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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