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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政院本是代行立法院的机關,同時也是袁的御用工具,袁要改革國体,卻不愿由參政院解決此重大問題,所以全國請愿聯合會乃要求以組織國民會議為解決國体机构,參政院根据這項請愿咨請袁發布命令,定民國4年11月21日舉行國民會議之复選,召集國會,解決國体。然而還怕時間延緩,全國請愿聯合會再作第三次請愿,以另組机關征求正确民意為辭,參政院乃建議用國民會議的初選人為基礎,選出國民代表大會解決國体問題,于是袁正式公布國民代表大會之告令: 十月八日告令“參政院代行立法院咨稱:本院前据各省、各特別行政區域、內外蒙古、青海、回部、前后藏、滿洲八旗公民王公、暨京外商會、學會、華僑聯合會等一再請愿改革國体,當經本院開會議決,將請愿書八十三件咨送政府,并建議根本解決之法,或提前召集國民會議,或另籌征求民意妥善辦法,疊准大總統咨复,以國民會議議員复選報竣為期,以征求正确民意為准,以從憲法上解決為范圍。具見大猷制治,精一執中。易胜欽佩。而自本院咨送八十三件請愿書以后,复有全國請愿聯合會代表沈云沛等、全國商民馮麟霈、全國公民代表團阿穆爾靈圭等、中國回教俱進會、回教回族聯合請愿團、暨回疆八部代表王寬等。哈密吐魯番回部代表馬吉符等、錫林果勒盟代表程承鐸等、云南迤西各土司總代表鄧匯源等、新疆、蒙、回全体王公代表暨宁夏駐防滿蒙代表楊增炳等、北京二十區市民董文銓等、北京社政進行會惲毓鼎等、南京學界丁偉東等、貴州總商會徐治濤等、籌安會代表楊度等、暨全國商會聯合會蔚丰厚各處票商等,前后請愿前來,咸以為中國二千余年,以君主制度立國,人民心理,久定一尊。辛亥以后,改用共和,實于國情不适,以致人無固志,國本不安。誠如共和制度,元首以時更替,國家不能保久長之經畫,人民不能定專一之趨向。兼之人希非分,禍机四伏,或數年一致亂,或數十年一致亂,撥亂尚且不遑,致治何由可望?……惟有速定君主立憲,以期長治久安…… 全國人民,迫切呼吁,實見君主立憲為救國良圖,必宜從速解決。而國民會議開會遲緩,且屬決定憲法机關,國体未先決定,憲法何自發生?非迅速特立正大之机關,征求真确之民意,不足以定大計而立國本。再三陳請,眾口一詞。本院初以建議在前,复經大總統咨复辦法已定,不敢輕議變更;而輿論所歸,呼吁相繼,本院尊重民意,重付院議,僉謂茲事重大,自未便拘守常法,以求解決。國家者,國民全体之國家也。民心之向背,為國体取舍之根本,惟民意既求從速決定,自當設法,特別提前開議,以順民意,与本院前此建議,所謂另籌妥善辦法,以昭鄭重者,實屬同符,即与我大總統咨复所謂國家根本大計,不得不格外審慎者,尤相吻合。謹按《約法》第一章第二條,中華民國主權,本之國民全体,則國体之解決,實為最上之主權,即應本之國民之全体。茲議定名為國民代表大會,即以國民會議初選當選人為基礎,選出國民代表,決定國体。似此則凡直省及特別區域滿洲、回、藏均有代表之人,征求民意之法,普及國民全体,以之決大計而定國本,庶可謂正大机關,而真确之民意,可得而見,較之國民會議為尤進也。茲据《約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于十月六日開會議決《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經三讀通過。現在全國人民亟望國体解決,有迫不及待之勢,相應抄錄全案,并各請愿書,咨請大總統迅予宣布施行,等因。除將代行立法院議定之《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公布外,特此布告,咸使聞知!此令。” 4年雙十節袁又有尊重民意之申令云: “……先后吳呈請改定國体,僉謂共和不宜于中國,無可諱言,惟有俯順輿請,速定君主立憲,以慰薄海人民長治久安之望,各等情。本大總統披覽之余,以為改革國体,事端重大,倘輕率更張,殊非所宜,但《約法》所載中華民國主權,本之國民全体,解決國体,自應听之國民。昨准代行立法院咨請公布《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業經頒令公布。本大總統受國民之付托,以救國救民為己任,民所好惡,良用競競,惟有遵照《約法》,以國民為主体,務得全國多數正确之民意,以定從違,京外文武官吏,有保全地方治安之責,應各督飭所屬維持秩序,靜候國民之最后解決,其膺選舉監督之任者,尤宜遵照法案,慎重將事,用副本大總統遵守《約法》,尊重民心之至意。將此通令知之。此令。” 《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公布后,即設立國民會議事務局,局長是顧鰲。這個事務局就是執行机构,推動國民代表的產生,和產生投票決定帝制,下面各色各樣的電報可見當時袁党的運用。 “各省將軍巡按使鑒:(中略)查關于國民會議議員初選机宜,前經本局密電,申明辦法,請轉飭各初選監督照辦在案,想各縣初選監督,當能体會入微,善為運用。目下情勢,較前尤為緊要,應請貴監督迅即密飭所屬各初選監督,對于該縣之初選當選人,應負完全責任,盡可于未舉行初選之前,先將有被選咨格之人,詳加考察,揮其性行純和,宗旨一貫,能就范圍者,預擬為初選當選人,再將選舉人設法指揮,妥為支配,果有窒礙難通,亦不妨隱加以無形之強制,庶几投票結果,均能听我馳驅。且將來選舉國民代表,及選舉國民會議議員時,自可水到渠成,不煩縷解,此事實為宣布選舉之最要關鍵。務希飛電各初選監督,慎密照辦,其無通電地方,應即迅用密飭,加急星夜飛遞,以免貽誤。如實有赶辦不及之處,即將初選酌量延期數日,亦無不可。倘或敷衍竣事,致令桀黠濫竽,則重咎所歸,實在各該初選監督。再,查國民代表選舉,在各省系以各該最高級長官,會同監督之,此后凡關于國民代表選舉事宜,如系軍政地域,希即妥密協商辦理,并飭知各該初選監督,一体遵照為要。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印。” “各省將軍巡按使鑒:堂密,查關于選舉机密事件,視為國家机務之一,應行确守秘密,責成專員管理,俾免漏泄等因。業經呈奉大總統電令遵行。并于八月敬日通電查照在案。數日以來關于選舉密件,各地方尚無泄漏情形。具見貴監督注重選舉之真心。現在國民代表大會選舉事宜,依照組織法應由本局籌備。各長官監督,權責重要,尤异尋常,彼此協商,日益繁多,不得不格外慎密從事。所有關于協商机密事件,自應查照前次呈准辦法,特別注意。誠以國民代表大會為決定國体請愿事件而設,欲收內外相維之效,不能不密籌操縱之方。關于京外官署往來協商之件,實為治亂安危所系,設或稍有泄漏,轉蹈事机不密之嫌。而事關國本,密件若傳于道路,尤恐貽政治歷史之污。此節對內對外,動關國家威信。貴監督謀國素忠,務望特派親信人員,嚴密保管。關于國民代表投票密件,其有應飭各具知事及其官署密行之件,仍望隨時聲明机密,俾免貽誤,而維國本。是所切禱。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真。印。” “各省將軍巡按使鑒:堂密,自《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公布以后,敝局依法籌備,近數日來,通致諸公,明密電報,已不下十有余起。關于解釋條文者用明,關于運用方法者用密,均就愚慮所及,陸續瀆陳。計邀大鑒。竊思此次國体問題,關系于國家前途者至鉅。諸公鼎力提倡,遂能全國景從,如水赴壑。默察現在趨勢,已有沛然莫御之机。惟其猝能致此之由,實賴諸公提挈之力。惟《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之規定執行,責任付托于監督者甚專。而敝局籌備之司,不過所以求統一。蓋立法者明知諸公忠誠受國,必能貫徹始終,鞏固國基。際茲籌備進行期中,不啻在最后五分鐘內。鰲以輕材,勉附驥尾,所有迭電一切敷陳,純出于內外相維之義。綜其希望,約有四端:(一)國体改革,系國家万年永計,諸公封圻任重,登高一呼,必能于法律范圍,運用靈活。果于形式上辦到絲毫無憾,自足奠久安之基。(二)國民代表大會之組織,既系依政治法律常軌,以解決國体問題,凡關于法律上之形式,除确有十分障礙者外,投票程序,務必表示鄭重。 庶對內可以為彈壓反側之資,對外可以杜干涉責言之漸。(三)法律形式上應從同,故敝局迭將法律條文,詳為解釋,以期全國辦理一致,俾符代表投票制度之精神,特開征誅揖讓以外之創局。(四)吾國地廣民稠,情形不能一律,故于事實內容,听由諸公自行運用。以免拘牽文義之嫌,而收推行盡利之效。凡此种种下怀,均系籌備期內之希望。諸公藎籌遠慮,必能諒此愚忱。鰲于迭電奉商事實,計已隨時安籌,确有把握,尚望好音時賜,俾得著手進行,臨電神馳。無任盼禱。顧鰲叩。刪。印。” “各省將軍巡按使覽本月二十一日奉大總統諭。政事堂交片,第一百五十三號內開,交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本日國務卿面奉大總統諭,參政院代行立法院議決:關于決定國体投票標題咨行前來,著交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按照院咨,擬定施行辦法后即將決定國体投票。參政院代行立法院原咨內稱:查《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一條載,關于全國國民之國体請愿事件,以國民代表大會代表國民全体之公意決定之。第十三條載國民代表決定本法第一條事件,以記名投票方法行之。第十四條載決定國体投票之標題,由代行立法院議決咨行政府。本院于本月十九日開會討論,僉以全國國民前后請愿,系請速定君主立憲。國民代表大會投票,應即以君主立憲為標題。票面應印刷君主立憲四字。投票者如贊成君主立憲,即寫贊成二字。如反對君主立憲,即寫反對二字。至票紙格式,應由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擬定,轉知各監督辦理。當經本院依法議決,相應咨請大總統查照施行等因。奉交到局。除咨行外,合亟遵照電行各監督查照。先期敬謹將君主立憲四字標題印刷于投票紙,鈐蓋監督印信。并于決定國体投票日期指示國民代表一体遵行。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漾。印。” “各省將軍巡按使鑒:華密。決定國体投票標題,業已另電依法轉知。至決定國体投票紙格式,曾經本局擬具式樣,呈奉批准,通行在案。此次參政院代行立法院議決以君主立憲為標題,應即于投票紙決定國体字樣之下長方欄內,印刷君主立憲四字。并于君主立憲字樣欄下,加印直行、圓形兩圈,各國民代表依法所寫之贊成与否字樣,即于此圓形圈內,各寫一字,以免形式參差。此項投票紙,既系用以依法決定國体,關系甚鉅,擬請通用玉版宣紙,加工印刷,其中印刷之文字圈線,一律改用朱色,以昭典重。并請各監督先期制備,居期發給,特此電達,希即查照!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漾電。” “各省將軍巡按使鑒:堂密。決定國体投票之日,應先將大總統本月八日關于公布《國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告令印刷多張,散給各國民代表,并于各代表齊集投票場所時,由監督先行宣讀告令。誠以此項告令。系布告代行立法院原咨,為此次決定國体請愿特采代表投票制度立法精神之所在,應先宣讀,可以表示國家立法机關,共謀久安長治之公心。宣讀畢后,再行發給投票紙,依法投票于匭。當日開票,即行依法報院,仍希隨時報局,以便匯報。惟參政院議決標題原咨,其決定方法形式上分為贊成反對兩种,相提并舉,自是立法者注重民意之公心。而此事關系國家根本大計,除標題應依院咨宣示外,擬請各監督發給投票紙后,特別聲明,如果贊成君主立憲者,即依法于投票紙上親寫贊成者姓名,并親寫贊成字,俾符征求正确民意之本旨。以上各節,均關重要,特電奉達,希即查照。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敬。印。” “各省將軍巡按使鑒:堂密。頃据外交部員聲稱,此次國民代表大會選舉投票各事宜,在京駐使及旅居外人,异常注意。前日大宛兩縣,初選投票,外國人前往參觀者不少,以該兩縣選舉人數之寥寥及辦理不完備,因之外報頗致不滿之詞。恐于將來對內對外,或生窒礙。并据稱某公使亦曾以各省于選舉情勢該特別注重為言。該部員奉諭告由本局轉知各監督,依法慎重辦理,免貽口實等語。竊此次國民代表大會之設,對外之意實較之對內為重,本局曾經迭電,特別聲明。現在既有此項事實發生,諸公任重強折,与國家休戚利害關系迥异泛常,于執行監督職權時,万祈特加注意。凡法律上應經之程序,應備之條件,但系于事實無甚妨害者,不妨應有盡有,務表示我國此次決定國体,實為异常慎重,實于國家前途關系匪輕。茲酌擬表示鄭重之法三端:(一)國民代表之選舉人,無論系初選當選人,及有复選被選資格者,均于調查完備時,分別造冊報局。如為時甚迫,先就有复選被選資格一項,撮要電報。仍于期后翌日補行冊報。(二)當選人表須先將姓名電報,一面仍冊報。(三)籌辦選舉如何慎重情形,于投票期前,詳細電報。本局于接到各監督電報,即擇其可以宣示者,逐日送登《政府公報》,俾資各省辦理。此事均极嚴重,且极文明,是為至要。本日明發另電,蓋即為此而設。并希查照!本局非不知諸公各有頌畫藎籌,何敢一再喋喋,惟既准外交部員正式轉告前來,誼應掬誠奉達,統乞亮察!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敬。印。” “各省將軍巡按使鑒:華密。國体投票解決后,應用之國民推戴書文內,有必須照敘字樣,曰國民代表,謹以國民公意,恭藏今大總統袁世凱為中華帝國皇帝。并以國家最上完全主權,奉之于皇帝,承天建极,傳之万世。此四十五字,万勿絲毫更改為要。再,此种推戴書在國体未解決之前,希万分秘密,并盼先复;至奏折一切格式,均照舊例,惟跪奏改為謹奏,其他儀式俟擬定再行通知。啟鈐、自齊、士詒、鎮芳、忠樞、在禮、乃寬、士鈺、震春、炳湘。漾。印。” “各省將軍巡按使鑒:華密。此次以投票制度決定國体請愿事件,樹國家億万年久安長治之基,關系极為重要。其決定國体投票日期,尤為將來歷史上特別之紀念。應請貴監督于投票日將投票情形及開票情形,飭擇精于照相技術之人,分別攝影以留紀念,能适用十二寸影片更為周宜。并希將此項影片,各封寄二份到局,俾匯齊后,作為編輯資料。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沁。印。” 前面的許多函電,顯示帝制活動完全是袁党發縱指使的。早在籌安會以前,袁的干儿子段芝貴已經組織了一個策動帝制的秘密團体,電商各省組織請愿團,且先擬好了請愿書,要求各省將軍,巡按使列名,同時羅致地方紳商名流加入,每省以發出一個請愿書為限。籌安會成立后,孫毓筠等認為段的這個辦法太過于草率,因此向各省建議另組“征求民意”的團体,由各省軍民長官在各縣紳士中每縣指定一人,但在形式上仍用各縣推舉字樣,定期召集“臨時公民大會”。后來這個建議也沒有采用,而決定了用“國民代表大會”為表決國体問題的臨時机构,關于各省包辦選舉和表決形式、發出推戴書以及委托參政院為國民代表大會的總代表,都是由內務總長朱啟鈐和國民會議事務局所主持和決定,前面許多秘密文電即對看出,他們雖然命令各省當局把這些文電銷毀,以免在“開國史”上留下污點,可是后來獨立的各省卻把這些原件制版在報上發表。 北洋軍和北洋附屬軍本來是未曾參与帝制運動的,可是帝制醞釀時,各省將軍卻“義”不后人,分別勸進,勸進最早的,是湖南將軍湯薌銘。8月25日他給袁的電報說:“伏望我大總統俯從民意,速下一尊,申數千年天澤定分之大義,慰億万蒼生一心一德之歸誠。”還有第七師師長張敬堯,當梁士詒組織全國請愿聯合會,在同興館大宴是人士的時候,張手里拿著一根長旱煙管,一邊吸煙一面說:“大總統高升皇帝,只要下一道上諭,誰敢造反就砍下誰的腦袋來!干嗎來鬧這些討論、請愿的把戲!”其實他的這些話倒是真話,可是袁听了自然很不高興,大發脾气地說:“這老粗簡直是胡說八道,他懂得個屁,我要重重的辦他一辦,借此警戒一下那些干涉政治的軍人。”張敬堯并不恐懼袁會懲辦他,因為當民國3年12月白朗軍被剿平后,張敬堯曾向趙倜函索“討狼”賞金10万元,并且威脅說如果不予撥給,他的部隊就要嘩變,趙倜把張的原函密呈袁,袁批了查辦兩個字就無下文了。 對帝制出力最多的是段芝貴,段是袁的干儿子,9月間他領銜14省將軍密函呈袁請速正大位,列名的有廣東龍濟光、湖北王占元、陝西陸建章、河南趙倜、山西閻錫山、云南唐繼堯、浙江朱瑞、湖南湯薌銘、江西李純、安徽倪嗣沖、山東靳云鵬、四川陳宦、吉林孟恩遠、黑龍江朱慶瀾。附帶列名的是:甘肅巡按使張廣建、察哈爾都統何宗蓮、綏遠都統潘矩楹、貴州護軍使劉顯世、福建護軍使李厚基。在這張勸進的名單上少了兩個赫赫有名的人物,一個是袁的嫡系大將馮國璋,一個是辮子軍統帥張勳。 張勳是著名的复辟將軍,可是他所年擁戴的皇帝不是袁世凱而是退位的宣統,袁在帝制運動前,曾派阮忠樞到徐州進行聯絡,張對阮說:“大總統是我的知己恩師,我怎會對大總統有二心?”于是他發出一個通電以明心跡,電云:“仆隨侍我大總統廿年,迭受恩培,久同甘苦,分雖仆屬,誼等家人。自古謂人生得一知己可以無憾,仆歷溯生平,惟我大總統知我最深、遇我最厚,信我亦最篤。仆亦一心歸爺,委命輸誠。”到了帝制活動公開后,他又通電說:“中國數千年歷史,向無民主、共和字樣。辛亥革命驟改共和,勳期期以為不可。惟仰体我大總統因時制宜、息事宁人之至意,亦不得不勉為贊同。”可是帝制活動已臨事實時,張卻給袁一個電報這么說: “大總統將為應天順人之舉,勳受數十年知遇之恩,自當效命馳驅。惟處置清室,應預為籌議。昔丹朱謂之虞賓,商均仍奉舜社,皆服其服,如其禮樂,客見天子,以示不臣。我大總統舜禹同符,先后一揆,此后宣統帝及諸太妃如何保全,宗廟如何遷讓,陵寢如何守護,皇室財產及經費如何規定,我大總統霄慮所及,無待勳之嘵嘵,特优待條件載在《約法》……懇將勳所陳提交參政院議決,宣示海內外,使天下万世曉然于大總統之對清室,無异于舜禹之對唐虞。想參政諸老多先朝舊臣,當能仰体大總統圣德之高深,別無异議,則有清列后在天之靈爽,与隆裕遜位之初心,實憑鑒之。” 袁看了這個電報,讓政事堂回了他一個電報,极力稱贊他“見識遠大”,并保證优待清室的條件決不變更。 袁在東南有一愛將,他本不是北洋嫡系,可是卻因坐鎮上海,為袁鷹犬,所以成為袁的“東南柱石”,和陳宦之為“西南柱石”同等重要,這人就是上海鎮守使兼上海制造局督辦鄭汝成,是革命党的眼中釘,4年8月18日鄭曾被刺未中,11月10日鄭汝成赴禮查飯店日領事館茶話會賀昭和天皇加冕,在白渡橋遇刺,被打得滿身都是窟窿而死。袁聞鄭遇刺,大為震動,照上將陣亡例議恤,給治喪費二万,撥小站營田三千畝給鄭家屬,并在上海和鄭的原籍建立專祠。袁的祭文中有:“功臣化碧,圖弓矢而痛心。……爾鄭汝成才識曠卓,品學优良。……”楊度有挽聯是:“男儿報國爭先死。圣主開基第一功!”后來帝制失敗,有人改這挽聯以諷刺楊;“男儿誤國爭先竄,圣主坍台第一功!” 鄭汝成被刺竟牽連了馮國璋,日本報紙傳說馮和革命党人暗通聲气,原來馮自前次偕梁啟超到北京謁袁后,袁對馮談了一大套不會做皇帝的話,等到馮回到南京后,籌安會和其他帝制把戲一幕一幕地登場,馮大為不滿,認為袁不該玩弄他,不該欺騙他,所以時發牢騷。袁、馮分家的謠言便甚囂塵上,迄日本報紙大加渲染后,馮遂不得不發表一個通電以辟謠: “國璋自光緒丙午年以一侯選知縣投效新建陸軍,我大總統一見,謬加賞識,即奉派為全軍督操營務處,由于追隨歷廿載。推心置腹,肝膽共見。前清之季,洊擢至副督統。嗣是總師干,建節榮膺爵賞,無一非出自我大總統之提攜、訓誨……分雖僚屬,誼猶家人,飲水知源,戴山知覺。此以私情言之,國璋之對于我大總統,受恩深重,而實為當世所共見者也。至于中國近歲以來,內亂外憂紛乘環逼,當此存亡絕續之交,欲有扶危定傾之才,舍我大總統其誰与歸!柄璋非但默識于心,即平日与友人談,為部下誥誡,亦莫不謂……當今之世,惟我大總統為中國一人。此以公誼言之,國璋之對于我大總統,為心悅誠服而堪為舉世共信者。夫以心悅誠服受恩深重之人,而至謂其忽萌异志,甚至謂其甘心附亂,抑何太悖于情理而大拂乎人心乎!以后遇有此等謬說,不屑一一置辯,聞者視為夢囈可也。……” 不過辯誣有時越辯越坏,有時且弄假成真,有時竟化小為大,馮的辯誣便是這一類;袁本來就不放心他,又有這次真假參半的謠言,乃于12月18日調馮為參謀總長,擬以倪嗣沖或張勳繼任蘇督,馮豈不知這是調虎离山之計?他的老朋友——段祺瑞在京受了變相的軟禁就是他的前車之鑒。他老早与段有“亦趨”之約,那時段稱病請假,馮亦稱病請假,段一再續假,馮亦一再續。此病人人有(帝制派當然除外),梁啟超也病了,蔡鍔也病了,徐世昌也病了(參政院院長一席汪大燮代理),此病無以名之,名之曰:“傳染性的政治病”。 帝制運動如火如荼之際,遭遇到一個現實問題,便是何處籌款用為帝制活動。當時財政万分困難,主要收支都受制于外國銀行,自然不能從國家經費上挪用。正在巧婦難為無米炊時,有人向袁克定獻議,動鴉片煙腦筋,這時正是江蘇、江西、廣東三省私煙猖撅,內務總長朱啟鈐和稅務處督辦梁士詒報請袁遴派專人馳赴蘇、贛、粵三省辦理查禁事宜,袁乃派袁克定推荐的蔡乃煌為三省禁煙特派員。蔡出任這個職務是有暗盤的,他向袁克定保證籌款300万為帝制運動費,這個暗盤經由財政總長周學熙擔保,所以才有這道人事命令。 原來民國成立后,各省禁煙已有成績,民國2年印度煙土停止運入中國的,已有十余省,根据光緒卅三年中英互訂禁煙條約規定,自民國3年起,印度不賣有印花之印煙于中國,所以民國3年能運進口的鴉片煙只有舊存于香港和上海關棧的14248箱半,民國3年共銷去了6650箱,民國4年1月至4月銷去了1658箱,最后僅存了6000箱,煙商認為中國禁煙成功,販賣煙土的生意不久即當銷滅,因此搶著要把存土售罄,所以煙商遂和蔡乃煌私議,除了照原約納稅外,每箱另外報效4500元,以6000箱計,合共可得2700余万元,蔡即以此款獻給帝制運動作經費,于是皆大歡喜了。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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