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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閥和革命事業中間距离是极大的,這可以從陳炯明身上證明,陳炯明的基本武力是粵軍,粵軍是孫中山向桂系千方百計爭來的,是以廣東省長公署警衛軍二十營為基礎,也可以說是孫一手造成的,孫自然認為這就是革命的基本武力,何況粵軍困處粵閩邊境時,也是孫一而再,再而三敦促陳炯明回粵赶走桂系。可是陳炯明回粵后,他便忘記了過去一切,他只知道粵軍是他個人的武力,廣東是他個人的地盤,對于孫和軍政府,認為是芒刺在背,是眼中之釘,不僅不把孫中山、國民党和軍政府放在眼中,而且還覺得是极大的累贅。 孫中山認為陳炯明把粵軍當作私人武力,廣東當做私人財產是錯誤的,粵軍應該是革命的軍隊,廣東應該是革命的基地,革命事業不能偏安一隅,應該集中一切人力、財力和物力,從事北伐。 孫中山和陳炯明之間看法和做法既然相差如此之大,因此影響到粵軍內部也有革命的一派,和陳炯明不革命的一派。粵軍共有兩軍,陳炯明以廣東總司令兼任第一軍長,許崇智為第二軍軍長。軍政府改組后,孫改任許崇智為國防第一軍軍長,另派黃大偉為國防第二軍軍長,這兩軍直接由軍政府直轄,不受廣東總司令的節制。至于陳炯明所指揮的粵軍第一軍,原轄第一師師長鄧鏗、第二師師長洪兆麟兩師,陳炯明又收編地方派軍人魏邦平為第三師師長。這三師完全是陳的私人武力,陳炯明這時兼任陸軍總長,可是他從不出席政務會議,只是用廣東總司令兼廣東省長名義發號施令,根本不理軍政府。 孫中山為了擴充革命武力,乃在廣東各地設立了不少的招兵机构,這些机构常被陳炯明派兵予以解散。孫為了削減陳炯明的實權,所以划廣州為特別市,任命孫科為廣州特別市長,不受省長管轄。 這期間,孫中山的處境仍是很辛苦,過去南北戰爭,列強駐中國的外交團曾和中國的南北政府成立協定,提出關稅余款百分之十三交付軍政府,迨孫接收軍政府以后,外交團竟借口軍政府權力只及廣東一省,不能代表西南,停止這筆撥款。 軍政府外交部長伍廷芳曾屢次向駐粵領事團提出抗議,最后一次聲稱如果不履行協定,軍政府將接收海關以資報复,可是列強竟出動了大批炮艦駛白鵝潭示威。 北京方面因為徐世昌是總統名義,所以北京政府就比廣州政府在國際上叫得響,因此孫中山忍無可忍,認為南方也必須成立一個名正言順的政府。 粵軍回粵后,蔣中正深感和陳炯明難于相處,所以悄然回甬。10年1月間,戴傳賢力勸,蔣出任艱鉅,不應遠隱高蹈。蔣遂于1月27日動身,過上海赴廣州。2月6日抵達廣州。晉見了孫中山,孫把計划北伐的打算和蔣商量,并要他和粵軍總司令陳炯明、軍長許崇智、師長鄧鏗等共擬辦法。蔣認為北伐之前必先解決廣西問題,所以起草了援桂計划,使用許崇智的部隊,詳細擬定前進及攻略目標种种。 在商討軍事行動時,粵軍尤其是陳炯明,自有打算,自有私心,蔣和鄧鏗私交很好,可是發覺鄧鏗態度消极,每在會議席上,鄧因為是陳的直接部下,所以處處規避,而陳炯明則爭地、爭權、爭勢,只享權利,不肯盡義務。和陳炯明商量北伐,簡直是与虎謀皮。蔣在穗參加了三天的會議,結果是一無所得,會議席上意見又多,各据一詞,各執一是,根本不能協調。 2月4日蔣毅然离穗抵香港貽書給鄧鏗,書曰: “……今日之局面,止兄任勞任怨之時,而非避嫌避難之日。……粵軍今日處于苟安保守地位,如不積极進行,以謀發展,則三二月之后,大勢一變,必悔今日准備之不早,遷延之誤事也。目前粵軍唯一之方針,乃在從速援桂,向外發展,則內部之團結即可堅強,廣東之根据,即可鞏固。激進一日,即得一日之利益,遲緩一日,即增一日之損失,如果能迅速出發,雖擲數十百万金之餉彈亦不足惜!奈何不計其大,而務其細,不謀其遠,而圖其近也?” 軍閥只計近利,只顧目前,陳炯明之于粵軍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粵軍原來戍守粵閩邊境,他并沒有奢想能夠回到廣州,迨回廣州后,一切都很舒适,自不愿輕舉妄動,勞師遠征。所以援桂也好,北伐也好,陳明炯都听不進去,要他派兵、助餉、出械他都舍不得。其實如果陳炯明肯服從孫中山,使粵軍成為革命的基本武力,再進而融湘軍、滇軍、川軍、黔軍、桂軍于一爐,則北伐統一的局面會早在民國10年前后就出現了,中國歷史也要完全改變。可惜陳炯明計不及此。 當孫中山接收廣州的軍政府后,曾下令通緝岑春渲、陸榮廷、莫榮新、楊永泰、李根源及桂系將領多人,并擬乘胜進攻廣西,以消滅桂系的殘余力量,統一粵桂進而聯合西南。但是對廣西用兵勢必要取得陳炯明的支持,陳炯明則是一千個不肯。他當然不愿意自己出馬,率軍攻桂,因為一离開廣東,就怕廣東為他人取得,這是得不償失的。 孫中山第二個打算是修改政府組織,正式選舉總統,可是這個計划在西南各省都受到阻力,因此孫退而求其次,打算在主席總裁的名義上加一個“大元帥”頭銜,由自己帶兵去打廣西。可是陳炯明也不贊成,他怕這樣一來,孫將帶走一部分粵軍,而軍費軍火還是要靠廣東負擔,對陳也是有害而無利,因此他亦加以阻撓。 陳為自身打算,傾向聯省自治,反對選舉總統,反對戰爭。其部下葉舉、洪兆麟等和議員諸輔成派聯合起來,甚至以軍隊不穩消息相要挾。他們的理論是西南各省已樹自治旗幟,“護法”二字已經不足以號召,何況舊國會議員在廣東的,僅200余人,也距离選舉總統的法定人數甚遠,不如首先鞏固廣東省自治,再徐圖團結西南,共抗直系。 陳炯明私心只在割据廣東,表面上美其言曰保境息民,實際則在与鄰省聯防自保,充實私人勢力,進則把持國事,退則盤据廣東。 孫中山曾和陳炯明懇切密談,他勸陳認清環境,眼光放遠,以一個人作比喻,如果心肝五髒都已潰爛,則四肢怎會完好?一個國家如果糜爛,廣東一隅豈能保全?至于保境則需依賴軍隊,養兵以保境則財困民疲,所謂息民豈不是空談。息民做不到更遑論建設?不能建設,廣東一省如何進步?不能進步則是固步自封。所以今天大家應該把眼光放遠。從大處著想,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孫苦口婆心說服陳炯明,然而言之懇切,而陳炯明則听而不聞,置之不理。正如他對唐繼堯說的:“中山只是一個大炮”。他有這种觀念,孫縱有金玉良言他也听不進了。 孫中山對陳炯明不合作不听命的態度,非常忿怒,忍無可忍,打算削減其軍權,或是免除其省長兼職,使其不能繼續掌握財權(當時財權在財政廳,受省長管轄,財政總長則有職而無權)。或者解除其陸軍總長兼職而以唐繼堯繼任,可是汪兆銘等勸孫中山投鼠忌器,怕鬧得下不了台反而撕破了臉。 孫中山在10年元旦慶典上,就在對軍政府同仁訓話時,表示護法不能解決問題,希望國會在廣東組織政府,對國際間明白昭示,必需北伐以統一中國。因為北京政府既不合法,又不孚民望。 孫的主張傳出后,海外華僑、社會賢達、國民党支部都紛紛電請,孫從速選舉總統。陳炯明卻禁止登載有關贊成選舉總統問題的任何報導。 這時,北京政府對國際間強調南方已沒有軍政府,全國已經統一,因此向四國銀行團洽商大借款。 孫中山認為時机迫切,亟應把握時間,免得國際間真的進一步和北京政府勾結,今后革命事業就更加困難了,所以于10年4月4日宴請在廣州的國會議員,正式要求國會從速選舉總統,如果國會不肯同意,他就一走了之。 4月7日在廣州的國會非常會議參眾兩院聯合舉行會 議,議員出席220余人,由參議院議長林森主持,首先通過了高鎮圭改開非常會議的動議,在非常會議中,討論周震麟所提的“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接著丁蹇動議續開二讀會,照組織大綱原案七條通過。 4月10日廣州非常國會依大綱第二條選舉大總統,除廢票一張和投陳炯明的三票外,孫中山以218票當選非常大總統。同日非常國會通告全國,孫中山當選為非常大總統,文曰: “外交迫切,內亂迭起,北京政府已自承認非法,取消其偽政府資格,中華民國對內對外,皆不可不成立正式政府,特于本日在廣州開國會非常會議,議決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并依大綱第二條條文,大總統由國會非常會議選舉之,以得過投票總數之半者為當選,于本日選出孫文為中華民國大總統,特此奉聞。” 當非常國會准備選舉總統時,4月4日粵軍將領舉行秘密會議,擬即通電反對總統的選舉。陳炯明一方面避免直接出面反對,另一方面卻慫恿湖南方面正式反對,正好碰上湖南總司令兼省長趙恒惕對選舉非常總統持不同看法,因此湖南就成為反對的主力。8日湖南教育會、農會、工會聯名發表庚電,反對選舉總統。9日趙恒惕在致廣州參眾兩院的青電中聲明不承認非法選出的總統。10日以趙為首的湘軍旅長以上軍官聯名向孫中山陳辭,電云: “我公盡瘁民國,功高望重,將來合法政府成立,元首一席,定為輿論推崇,此項違法選舉,万懇嚴詞拒絕,切勿輕就,以維法紀,而定人心。” 10年5月5日孫中山在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于是軍政府撤銷。廣州市民數十万人,舉行盛大而熱烈的慶祝會。上午8時由國會議長林森持國會當選證書赴總統府向孫呈遞,9時半在國會禮場舉行授印典禮,由林森議長擔任主席,孫宣誓后,主席以大總統印綬付予孫,然后向孫致詞: “改轍易軌,為求治常經,達變通權,尤匡時急務。同人等鑒于軍政府之組織,權責不專,遇事瞻顧,至大亂未平,而國本先渙,乃謀徹底之改造制定中華民國組織大綱,選公為大總統,畀以戡亂建設之全權,期早統一民國,再造共和;妥協邦交,實成法治。謀社會幸福,靳永久和平。民國前途,胥公是賴。公其宣達民意,尊重民權,黽勉仔肩,以無負國民重托,斯則同人等所以代表民國而殷殷深致其屬望者也。今者受職伊始,謹致中華民國大總統印綬,俾公發號施令,資為符信,公其勉旃!” 孫中山就任非常大總統,即發表對內對外宣言: 對內宣言: “文受國會付托之重,膺中華民國大總統之選,茲當就職,謹布所怀,以告國人。……文既為致力創造民國之人,國會代表民意,复責文以戡亂圖治,大義所在,其何敢辭。竊維破坏建設,其事非有后先,政制不良,則政治無術。集權專制,為自滿清以來之秕政,今欲解決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糾紛,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憲,自選省長,中央分權于各省,各省分權于各縣,庶几既分之民國,复以自治主義相結合,以歸于統一,不必窮兵黷武,徒苦吾民。至于重要經濟事業,則由中央積极擔任,發展實業,保護平民。對于外交,由中央負責,根据民意,講信修睦,維持國際平等地位,保障遠東永久和平。” 對外宣言: “自一九一七年六月,非法解散國會,北京已無合法政府存在,國會為全國各省各區惟一合法代表机關,因是組織政府,舉文為中華民國大總統。文為建設民國之人,不能坐視民國危急之秋,自惜其力,不加援手。今決意殫竭能力,忠誠奉職,俾我國民,咸獲滿意焉。……文之第一職務,在統一民國各省各區,置諸進步修明之政府管理之下,尊重列強依條約及成例,正當取得之合法權利。全國最大之資源,悉予開發,抱開放門戶主義,歡迎外國之資本及技術。” 孫中山這兩個宣言的精神,乃以地方自治、和平統一、開放門戶、發展實業四事昭告中外。至于“自治”是以縣為施行自治的單位,与“聯治”辦法不同。 孫中山就任大總統后,立即發布人事命令: 外交部長伍廷芳 次長伍朝樞 財政部長唐紹儀 次長廖仲愷 陸軍部長陳炯明 內政部長陳炯明兼 海軍部長湯廷光 參謀部長李烈鈞 秘書長馬君武 總參議兼文官長胡漢民 政治部長胡漢民 并任命居正為參議,兼理國民党本部事務。總統府設于觀音山,官邸在觀音山腰部,自山下總統府至官邸遠可半里,筑有回廊,迂徐轉折,工程精致,原本是龍濟光在清末所修筑,十足的中國式庭園,回廊曲折蜿蜒,廊道最尾有一小樓,樓角玲瓏,樓外林木蔥蘢,花草宜人。綠蔭佳樹,清幽有致。登小樓可以遠眺珠江景色,市廛紅塵,盡入眼底,孫中山偕夫人即寓居是處。 孫中山雖极端不滿陳炯明的作風,可是組織政府時仍然把兩個重要職務,陸軍部長和內政部長給陳,然而陳并不感激圖報,反而表示多此一舉,他在呈請辭去陸、內兩部職務時說:“一身而兼四職,實為中外歷史所無。”他所謂的四職是除了陸長、內長外,還有粵軍總司令和省長。 唐紹儀也不肯“屈就”財政部長,因此財部職務遂由次長廖仲愷代理。 孫決定利用外資創辦廣東交易所及國民儲蓄銀行;發現款100万元為出兵廣西之餉項;同時計划和外商合作,以3000万元建立輪船公司,這一點因陳炯明在省政府中作梗所以遲遲沒有成立。 5月8日孫中山函徐世昌請其自動下野,函云: “以君之才,立于專制君主之朝,為一臣仆,猶不能有所展布,況任中華民國之重乎?世界之民主政治,既非君所嘗聞,中國之何以實行民主政治,又非君所能解。貿然受此重任,而侈然不以為意,其為害于國,夫何足怪?……今日之事,君宜自省,名之不正,君之所知;君之不能有益于中華民國,而反以害之,亦君之所己覺。即日引退,以謝國人,則國人必諒君之既往,且善君之能改過也。愛君以德,故為此言。若夫怙惡不悛,必不惜以國家之生命,易一己之虛榮,則非所望于君矣。” 孫中山就任總統后,并未加強其權力,可是出現了南北兩個總統對立的新局面,使北方表面統一,粉飾太平的宣傳徹底破坏。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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