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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文學的語言問題


  我想談一談文學語言的問題。
  我覺得在我們的文學創作上相當普遍地存著一個缺點,就是語言不很好。
  語言是文學創作的工具,我們應該掌握這個工具。我并不是技術主義者,主張只要語言寫好,一切就都不成問題了。要是那么把語言孤立起來看,我們的作品豈不都變成八股文了么?過去的學究們寫八股文就是只求文字好,而不大關心別的。我們不是那樣。我是說:我們既然搞寫作,就必須掌握語言技術。這并非偏重,而是應當的。一個畫家而不會用顏色,一個木匠而不會用刨子,都是不可想像的。
  我們看一部小說、一個劇本或一部電影片子,我們是把它的語言好坏,算在整個作品的評价中的。就整個作品來講,它應該有好的,而不是有坏的,語言。語言不好,就妨礙了讀者接受這個作品。讀者會說:羅哩羅嗦的,說些什么呀?這就減少了作品的感染力,作品就吃了虧!
  在世界文學名著中,也有語言不大好的,但是不多。一般地來說,我們總是一提到作品,也就想到它的美麗的語言。我們几乎沒法子贊美杜甫与莎士比亞而不引用他們的原文為證。所以,語言是我們作品好坏的一個部分,而且是一個重要部分。我們有責任把語言寫好!
  我們的最好的思想,最深厚的感情,只能被最美妙的語言表達出來。若是表達不出,誰能知道那思想与感情怎樣的好呢?這是無可分离的、統一的東西。
  要把語言寫好,不只是“說什么”的問題,而也是“怎么說”的問題。創作是個人的工作,“怎么說”就表現了個人的風格与語言創造力。我這么說,說的与眾不同,特別好,就表現了我的獨特風格与語言創造力。藝術作品都是這樣。十個畫家給我畫像,畫出來的都是我,但又各有不同。每一個里都有畫家自己的風格与創造。他們各個人從各個不同的風格与創造把我表現出來。寫文章也如此,盡管是寫同一題材,可也十個人寫十個樣。從語言上,我們可以看出來作家們的不同的性格,一看就知道是誰寫的。莎士比亞是莎士比亞,但丁是但丁。文學作品不能用机器制造,每篇都一樣,尺寸相同。翻開《紅樓夢》看看,那絕對是《紅樓夢》,絕對不能和《儒林外史》調換調換。不像我們,大家的寫法都差不多,看來都像報紙上的通訊報導。甚至于寫一篇講演稿子,也不說自己的話,看不出是誰說的。看看愛倫堡的政論是有好處的。他談論政治問題,還保持著他的獨特風格,教人一看就看出那是一位文學家的手筆。他談什么都有他獨特的風格,不“人云亦云”,正像我們所說:“文如其人”。
  不幸,有的人寫了一輩子東西,而始終沒有自己的風格。這就吃了虧。也許他寫的事情很重要,但是因為語言不好,沒有風格,大家不喜歡看;或者當時大家看他的東西,而不久便被忘掉,不能為文學事業積累財富。傳之久遠的作品,一方面是因為它有好的思想內容,一方面也因為它有好的風格和語言。
  這么說,是不是我們都須標奇立异,放下現成的語言不用,而專找些奇怪的,以便顯出自己的風格呢?不是的!我們的本領就在用現成的、普通的語言,寫出風格來。不是標奇立异,寫的使人不懂。“啊,這文章寫的深,沒人能懂!”并不是稱贊!沒人能懂有什么好處呢?那難道不是胡涂文章么?有人把“白日依山盡……更上一層樓”改成“……更上一層板”,因為樓必有樓板。大家都說“樓”,這位先生非說“板”不可,難道就算獨特的風格么?
  同是用普通的語言,怎么有人寫的好,有人寫的坏呢?這是因為有的人的普通言語不是泛泛地寫出來的,而是用很深的思想、感情寫出來的,是從心里掏出來的,所以就寫的好。別人說不出,他說出來了,這就顯出他的本領。為什么好文章不能改,只改几個字就不像樣子了呢?就是因為它是那么有骨有肉,思想、感情、文字三者全分不開,結成了有机的整体;動哪里,哪里就會受傷。所以說,好文章不能增減一字。特別是詩,必須照原樣念出來,不能略述大意,(若說:那首詩好极了,說的是木蘭從軍,原句子我可忘了!這便等于廢話!)也不能把“樓”改成“板”。好的散文也是如此。
  運用語言不單純地是語言問題。你要描寫一個好人,就須熱愛他,鑽到他心里去,和他同感受,同呼吸,然后你就能夠替他說話了。這樣寫出的語言,才能是真實的,生動的。普通的話,在适當的時間、地點、情景中說出來,就能變成有文藝性的話了。不要只在語言上打圈子,而忘了与語言血肉相關的東西——生活。字典上有一切的字。但是,只抱著一本字典是寫不出東西來的。
  我勸大家寫東西不要貪多。大家寫東西往往喜貪長,沒經過很好的思索,沒有對人与事發生感情就去寫,結果寫得又臭又長,自己還覺得挺美——“我又寫了八万字!”八万字又怎么樣呢?假若都是廢話,還遠不如寫八百個有用的字好。好多古詩,都是十几二十個字,而流傳到現在,那不比八万字好么?世界上最好的文字,就是最親切的文字。所謂親切,就是普通的話,大家這么說,我也這么說,不是用了一大車大家不了解的詞匯字匯。世界上最好的文字,也是最精練的文字,哪怕只几個字,別人可是說不出來。簡單、經濟、親切的文字,才是有生命的文字。
  下面我談一些辦法,是針對青年同志最愛犯的毛病說的。
  第一,寫東西,要一句是一句。這個問題看來是很幼稚的,怎么會一句不是一句呢?我們現在寫文章,往往一直寫下去,半篇還沒一個句點。這樣一直寫下去,連作者自己也不知道寫到哪里去了,結果一定是胡涂文章。要先想好了句子,看站得穩否,一句站住了再往下寫第二句。必須一句是一句,結結實實的不搖搖擺擺。我自己寫文章,總希望七八個字一句,或十個字一句,不要太長的句子。每寫一句時,我都想好了,這一句到底說明什么,表現什么感情,我希望每一句話都站得住。當我寫了一個較長的句子,我就想法子把它分成几段,斷開了就好念了,別人愿意念下去;斷開了也好听了,別人也容易懂。讀者是很厲害的,你稍微寫得難懂,他就不答應你。
  同時,一句与一句之間的聯系應該是邏輯的、有机的聯系,就眼咱們周身的血脈一樣,是一貫相通的。我們有些人寫東西,不大注意這一點。一句一句不清楚,不知道說到哪里去了,句与句之間沒有邏輯的聯系,上下不相照應。讀者的心里是這樣的,你上一句用了這么一個字,他就希望你下一句說什么。例如你說“今天天陰了”,大家看了,就希望你順著陰天往下說。你的下句要是說“大家都高興极了”,這就聯不上。陰天了還高興什么呢?你要說“今天陰天了,我心里更難過了。”這就聯上了。大家都喜歡晴天,陰天當然就容易不高興。當然,農民需要雨的時候一定喜歡陰天。我們寫文章要一句是一句,上下聯貫,切不可錯用一個字。每逢用一個字,你就要考慮到它會起什么作用,人家會往哪里想。寫文章的難處,就在這里。
  我的文章寫的那樣白,那樣俗,好象毫不費力。實際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有時候一千多字要寫兩三天。看有些青年同志們寫的東西,往往嚇我一跳。他下筆万言,一筆到底,很少句點,不知道到哪里才算完,看起來讓人喘不過气來。
  第二,寫東西時,用字,造句必須先要求清楚明白。用字造句不清楚、不明白、不正确的例子是很多的。例如“那個長得像驢臉的人”,這個句子就不清楚、不明确。這是說那個人的整個身子長得像驢臉呢,還是怎么的?難道那個人沒胳膊沒腿,全身長得像一張驢臉嗎,要是這樣,怎么還像人呢?當然,本意是說:那個人的臉長得像驢臉。
  所以我的意見是:要老老實實先把話寫清楚了,然后再求生動。要少用修辭,非到不用不可的時候才用。在一篇文章里你用了一個“偉大的”,如“偉大的毛主席”,就對了;要是這個也偉大,那個也偉大,那就沒有力量,不發生作用了。亂用比喻,那個人的耳朵像什么,眼睛像什么……就使文章單調無力。要知道:不用任何形容,只是清清楚楚寫下來的文章,而且寫的好,就是最大的本事,真正的工夫。如果你真正明白了你所要寫的東西,你就可以不用那些無聊的修辭与形容,而能直截了當、開門見山地寫出來。我們拿几句古詩來看看吧。像王維的“隔牖風惊竹”吧,就是說早上起來,听到窗子外面竹子響了。听到竹子響后,當然要打開門看看,嗐!這一看,下一句就惊人了,“開門雪滿山”!這沒有任何形容,就那么直接說出來了。沒有形容雪,可使我們看到了雪的全景。若是寫他打開門就“喲!偉大的雪呀!”“多白的雪呀!”便不會惊人。我們再看看韓愈寫雪的詩吧。他是一個大文學家,但是他寫雪就沒有王維寫的有气魄。他這么寫:“隨車翻縞帶,逐馬散銀杯。”他是說車子在雪地里走,雪隨著車輪的轉動翻起兩條白帶子;馬蹄踏到雪上,留了一個一個的銀杯子。這是很用心寫的,用心形容的。但是形容的好不好呢?不好!王維是一語把整個的自然景象都寫出來,成為名句。而韓愈的這一聯,只是瑣碎的刻畫,沒有多少詩意。再如我們常念的詩句“山雨欲來風滿樓”。這么說就夠了,用不著什么形容。像“滿城風雨近重陽”這一句詩,是抄著總根來的,沒有枝節瑣碎的形容,而把整個“重陽”季節的形色都寫了出來。所以我以為:在你寫東西的時候,要要求清楚,少用那些亂七八糟的修辭。你要是真看明白了一件事,你就能一針見血地把它寫出來,寫得簡練有力!
  我還有個意見:就是要少用“然而”、“所以”、“但是”,不要老用這些字轉來轉去。你要是一會儿“然而”,一會儿“但是”,一會儿“所以”,老那么繞灣子,不但減弱了文章的力量,讀者還要問你:“你到底要怎么樣?你能不能直截了當地說話!?”不是有這樣一個故事嗎?我們的大文學家王勃寫了兩句最得意的話:“落霞与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傳說,后來他在水里淹死了,死后還不忘這兩句,天天在水上鬧鬼,反复念著這兩句。后來有一個人由此經過,听見了就說:“你這兩句話還不算太好。要把‘与’字和‘共’字刪去,改成‘落霞孤鶩齊飛,秋水長天一色’,不是更挺拔更好嗎?”据說,從此就不鬧鬼了。這把鬼說服了。所以文章里的虛字,只要能去的盡量把它去了,要不然死后想鬧鬼也鬧不成,總有人會指出你的毛病來的。
  第三,我們應向人民學習。人民的語言是那樣簡練、干脆。我們寫東西呢,仿佛總是要表現自己:我是知識分子呀,必得用點不常用的修辭,讓人嚇一跳啊。所以人家說我們寫的是學生腔。我勸大家有空的時候找几首古詩念念,學習他們那种簡練清楚,很有好處。你別看一首詩只有几句,甚至只有十几個字,說不定作者想了多少天才寫成那么一首。我寫文章總是改了又改,只要寫出一句話不現成,不響亮,不像口頭說的那樣,我就換一句更明白、更俗的、務期接近人民口語中的話。所以在我的文章中,很少看到“憤怒的葡萄”、“原野”、“熊熊的火光”……這類的東西。而且我還不是僅就著字面改,像把“土”字換成“地”字,把“母親”改成“娘”,而是要從整個的句子和句与句之間總的意思上來考慮。所以我寫一句話要想半天。比方寫一個長輩看到自己的一個晚輩有出息,當了干部回家來了,他拍著晚輩的肩說:“小伙子,‘搞’的不錯呀!”這地方我就用“搞”,若不相信,你試用“做”,用“干”,准保沒有用“搞”字恰當、親切。假如是一個長輩夸獎他的子侄說:“這小伙子,做事認真。”在這里我就用“做”字,你總不能說,“這小伙子,‘搞’事認真。”要是看見一個小伙子在那里勞動的非常賣力气,我就寫:“這小伙子,真認真干。”這就用上了“干”字。像這三個字:“搞”、“干”、“做”都是現成的,并不誰比誰更通俗,只看你把它擱在哪里最恰當、最合适就是了。
  第四,我寫文章,不僅要考慮每一個字的意義,還要考慮到每個字的聲音。不僅寫文章是這樣,寫報告也是這樣。我總希望我的報告可以一字不改地拿來念,大家都能听得明白。雖然我的報告作的不好,但是念起來很好听,句子現成。比方我的報告當中,上句末一個字用了一個仄聲字,如“他去了”。下句我就要用個平聲字。如“你也去嗎?”讓句子念起來叮當地響。好文章讓人家愿意念,也愿意听。
  好文章不僅讓人愿意念,還要讓人念了,覺得口腔是舒服的。隨便你拿李白或杜甫的詩來念,你都會覺得口腔是舒服的,因為在用哪一個字時,他們便抓住了那個字的聲音之美。以杜甫的“烽火連三月,家書抵万金”來說吧,“連三”兩字,舌頭不用更換位置就念下去了,很舒服。在“家書抵万金”里,假如你把“抵”字換成“值”字,那就別扭了。字有平仄——也許將來沒有了,但那是將來的事,我們是談現在。像北京話,現在至少有四聲,這就有關于我們的語言之美。為什么不該把平仄調配的好一些呢?當然,散文不是詩,但是要能寫得讓人听、念、看都舒服,不更好嗎?有些同志不注意這些,以為既是白話文,一寫就是好几万字,用不著細細推敲,他們吃虧也就在這里。
  第五,我們寫話劇、寫電影的同志,要注意這個問題:我們寫的語言,往往是干巴巴地交代問題。譬如:惟恐怕台下听不懂,上句是“你走嗎?”下句一定是“我走啦!”既然是為交代問題,就可以不用真感情,不用最美的語言。所以我很怕听電影上的對話,不現成,不美。
  我們寫文章,應當連一個標點也不放松。文學家嘛,寫文藝作品怎么能把標點搞錯了呢?所以寫東西不容易,不是馬馬虎虎就能寫出來的。所以我們寫東西第一要要求能念。我寫完了,總是先自己念念看,然后再念給朋友听。文章要完全用口語,是不易作到的,但要努力接近口語化。
  第六,中國的語言,是最簡練的語言。你看我們的詩吧,就用四言、五言、七言,最長的是九言。當然我說的是老詩,新詩不同一些。但是哪怕是新詩,大概一百二十個字一行也不行。為什么中國古詩只發展到九個字一句呢?這就是我們文字的本質決定下來的。我們應該明白我們語言文字的本質。要真掌握了它,我們說話就不會繞灣子了。我們現在似乎愛說繞灣子的話,如“對他這种說法,我不同意!”為什么不說:“我不同意他的話”呢?為什么要白添那么些字?又如“他所說的,那是廢話。”咱們一般地都說:“他說的是廢話。”為什么不這樣說呢?到底是哪一种說法有勁呢?
  這种繞灣子說話,當然是受了“五四”以來歐化語法的影響。弄的好嘛,當然可以。像說理的文章,往往是要改換一下中國語法。至于一般的話語為什么不按我們自己的習慣說呢?
  第七,說到這里,我就要講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深入淺出的問題。提到深入,我們總以為要用深奧的、不好懂的語言才能說出很深的道理。其實,文藝工作者的本事就是用淺顯的話,說出很深的道理來。這就得想辦法。必定把一個問題想得透徹了,然后才能用普通的、淺顯的話說出很深的道理。我們開國時,毛主席說:“中國人民站起來了。”中國經過了多少年艱苦的革命過程,現在人民才真正當家作主。這一句說出了真理,而且說得那么簡單、明了、深入淺出。
  第八,我們要說明一下,口語不是照抄的,而是從生活中提煉出來的。舉一個例子:唐詩有這么兩句:“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這都沒有一個生字。可是仔細一想,真了不起,它把大沙漠上的景致真實地概括地寫出來了。沙漠上的空气干燥,气壓高,所以煙一直往上升。住的人家少,所以是孤煙。大河上,落日顯得特別大,特別圓。作者用极簡單的現成的語言,把沙漠全景都表現出來了。沒有看過大沙漠,沒有觀察力的人,是寫不出來的。語言就是這樣提煉的。有的人到工厂,每天拿個小本記工人的語言,這是很笨的辦法。照抄別人的語言是笨事,我們不要拼湊語言,而是從生活中提煉語言。
  語言須配合內容:我們要描寫一個個性強的人,就用強烈的文字寫,不是寫什么都是那一套,沒有一點變化,也就不能感動人。《紅樓夢》中寫到什么情景就用什么文字。文字是工具,要它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能老是那一套。《水滸》中武松大鬧鴛鴦樓那一場,都用很強烈的短句,使人感到那种英雄气概与敏捷的動作。要像畫家那樣,用暗淡的顏色表現陰暗的气氛,用鮮明的色彩表現明朗的景色。
  其次,談談對話。對話很重要,是文學創作中最有藝術性的部分。對話不只是交代情節用的,而要看是什么人說的,為什么說的,在什么環境中說的,怎么說的。這樣,對話才能表現人物的性格、思想、感情。想對話時要全面的、“立体”的去想,看見一個人在那儿斗爭,就想這人該怎么說話。有時只說一個字就夠了,有時要說一大段話。你要深入人物心中去,找到生活中必定如此說的那些話。沉默也有效果,有時比說話更有力量。譬如一個人在辦公室接到電話,知道自己的小孩死了,當時是說不出話來的。又譬如一個人老遠地回家,看到父親死了,他只能喊出一聲“爹”,就哭起來。他決不會說:“偉大的爸爸,你怎么今天死了!”沒有人會這樣說,通常是喊一聲就哭,說多了就不對。無論寫什么,沒有徹底了解,就寫不出。不同那人共同生活,共同哭笑,共同呼吸,就描寫不好那個人。
  我們常常談到民族風格。我認為民族風格主要表現在語言上。除了語言,還有什么別的地方可以表現它呢?你說短文章是我們的民族風格嗎?外國也有。你說長文章是我們民族風格嗎?外國也有。主要是表現在語言上,外國人不說中國話。用我們自己的語言表現的東西有民族風格,一本中國書譯成外文就變了樣,只能把內容翻譯出來,語言的神情很難全盤譯出。民族風格主要表現在語言文字上,希望大家多用工夫學習語言文字。
  第二部分:回答問題。
  我不想用專家的身份回答問題,我不是語言學家。對我們語言發展上的很多問題,不是我能回答的。我只能以一個寫過一點東西的人的資格來回答。
  第一個問題:怎樣從群眾語言中提煉出文學語言?這我剛才已大致說過,學習群眾的語言不是照抄,我們要根据創作中寫什么人,寫什么事,去運用從群眾中學來的語言。一件事情也許普通人嘴里要說十句,我們要設法精簡到三四句。這是作家應盡的責任,把語言精華拿出來。連造句也是一樣,按一般人的習慣要二十個字,我們應設法用十個字就說明白。這是可能的。有時一個字兩個字都能表達不少的意思。你得設法調動語言。你描述一個情節的發展,若是能夠選用文字,比一般的話更簡練、更生動,就是本事。有時候你用一個“看”字或“來”字就能省下一句話,那就比一般人嘴里的話精簡多了。要調動你的語言,把一個字放在前邊或放在后邊,就可以省很多字。兩句改成一長一短,又可以省很多字。要按照人物的性格,用很少的話把他的思想感情表達出來,而不要照抄群眾語言。先要學習群眾語言,掌握群眾語言,然后創作性地運用它。
  第二個問題:南方朋友提出,不會說北方話怎么辦呢?這的确是個問題!有的南方人學了一點北方話就用上,什么都用“壓根儿”,以為這就是北方話。這不行!還是要集中思考你所寫的人物要干什么,說什么。從這一點出發,盡管語言不純粹,仍可以寫出相當清順的文字。不要賣弄剛學會的几句北方話!有意賣弄,你的話會成為四不像了。如果順著人物的思想感情寫,即使語言不漂亮,也能把人物的心情寫出來。
  我看是這樣,沒有掌握北方話,可以一面揣摩人情事理,一面學話,這么學比死記詞匯強。要從活人活事里學話,不要死背“壓根儿”、“真棒”……。南方人寫北方話當然有困難,但這問題并非不能解決,否則沈雁冰先生、葉圣陶先生就寫不出東西了。他們是南方人,但他們的語言不僅順暢,而且有風格。
  第三個問題:詞匯貧乏怎么辦?我希望大家多寫短文,用最普通的文字寫。是不是這樣就會詞匯貧乏,寫不生動呢?這樣寫當然詞匯用的少,但是還能寫出好文章來。我在寫作時,拚命想這個人物是怎么思想的,他有什么感情,他該說什么話,這樣,我就可以少用詞匯。我主要是表達思想感情,不孤立地貪圖多用詞匯。我們平時嘴里的詞匯并不多,在三反五反時,斗爭多么激烈,誰也沒顧得去找詞匯,可是斗爭仍是那么激烈,可見人人都會說話,都想一句話把對方說低了頭。這些話未見得會有丰富的詞匯,但是能深刻地表達思想感情。
  我寫東西總是盡量少用字,不亂形容,不亂用修辭,從現成話里掏東西。一般人的社會接触面小,詞匯當然貧乏。我覺得很奇怪,許多寫作者連普通花名都不知道,都不注意,這就損失了很多詞匯。我們的生活若是局限于小圈子里,對生活的各方面不感趣味,當然詞匯少。作家若以為音樂、圖畫、雕塑、養花等等与自己無關,是不對的。對什么都不感興趣,哪里來的詞匯?你接触了畫家,他就會告訴你很多東西,那就丰富了詞匯。我不懂音樂,我就只好不說;對養花、鳥、魚,我感覺興趣,就多得了一些詞匯。丰富生活,就能丰富詞匯。這需要慢慢積蓄。你接触到一些京戲演員,就多听到一些行話,如“馬前”“馬后”等。這不一定馬上有用,可是當你寫一篇文章,形容到一個演員的時候,就用上了。每一行業的行話都有很好的東西,我們接触多了就會知道。不管什么時候用,總得預備下,像百貨公司一樣,什么東西都預備下,從留聲机到鋼筆頭。我們的毛病就是整天在圖書館中抱著書本。要對生活各方面都有興趣;買一盆花,和賣花的人聊聊,就會得到許多好處。
  第四個問題:地方土語如何運用?
  語言發展的趨勢總是日漸統一的。現在的廣播,教科書都以官話為主。但這里有一個矛盾,即“一般化的語言”不那么生動,比較死板。所以,有生動的方言,也可以用。如果怕讀者不懂,可以加一個注解。我同情廣東、福建朋友,他們說官話是有困難,但大勢所趨,沒有辦法,只好學習。方言中名詞不同,還不要緊,北京叫白薯,山東叫地瓜,四川叫紅苕,沒什么關系;現在可以互注一下,以后總會有個標准名詞。動詞就難了,地方話和北方話相差很多,動詞又很重要,只好用“一般語”,不用地方話了。形容詞也好辦,北方形容淺綠色說“綠陰陰”的,也許廣東人另有說法,不過反正有一個“綠”字,讀者大致會猜到。主要在動詞,動詞不明白,行動就都亂了。我在一本小說中寫一個人“從凳子上‘出溜’下去了”,意思是這人突然病了,從凳上滑了下去,一位廣東讀者來信問:“這人溜出去了,怎么還在屋子里?”我現在逐漸少用北京土語,偶爾用一個也加上注解。這問題牽涉到文字的改革,我就不多談了。
  第五個問題:寫對話用口語還容易,描寫時用口語就困難了。
  我想情況是這樣,對話用口語,因為沒有辦法不用。但描寫時也可以試一試用口語,下筆以前先出聲地念一念再寫。比如描寫一個人“身量很高,臉紅扑扑的”,還是可以用口語的。別認為描寫必須另用一套文字,可以試試嘴里怎么說就怎么寫。
  第六個問題:“五四”運動以后的作品——包括許多有名作家的作品在內——一般工農看不懂、不習慣,這問題怎么看?
  我覺得“五四”運動對語言問題上是有偏差的。那時有些人以為中國語言不夠細致。他們都會一种或几种外國語;念慣了西洋書,愛慕外國語言,有些瞧不起中國話,認為中國話簡陋。其實中國話是世界上最進步的。很明顯,有些外國話中的“桌子椅子”還有陰性、陽性之別,這沒什么道理。中國話就沒有這些羅里羅嗦的東西。
  但“五四”傳統有它好的一面,它吸收了外國的語法,丰富了我們語法,使語言結构上复雜一些,使說理的文字更精密一些。如今天的報紙的社論和一般的政治報告,就多少采用了這种語法。
  我們寫作,不能不用人民的語言。“五四”傳統好的一面,在寫理論文字時,可以采用。創作還是應該以老百姓的話為主。我們應該重視自己的語言,從人民口頭中,學習簡練、干淨的語言,不應當多用歐化的語法。
  有人說農民不懂“五四”以來的文學,這說法不一定正确。以前農民不認識字,怎么能懂呢?可是也有雖然識字而仍不懂,連今天的作品也還看不懂。從前中國作家協會開會請工人提意見,他們就提出某些作品的語言不好,看不懂,這是值得警惕的,這是由于我們還沒有更好地學習人民的語言。
  第七個問題:應當如何用文學語言影響和丰富人民語言?
  我在三十年前也這樣想過:要用我的語言來影響人民的語言,用白話文言夾七夾八的合在一起,可是問題并未解決。現在,我看還是老老實實讓人民語言丰富我們的語言,先別貪圖用自己的語言影響人民的語言吧。
  第八個問題:如何用歇后語。
  我看用得好就可以用。歇后語、俗語,都可以用,但用得太多就沒意思。《春風吹到諾敏河》中,每人都說歇后語,好像一個村子都是歇后語專家,那就過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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