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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寫《老張的哲學》


  七月七剛過去,老牛破車的故事不知又被說過多少次;小儿女們似睡非睡的听著;也許還沒有听完,已經在夢里飛上天河去了;第二天晚上再听,自然還是怪美的。但是我這個老牛破車,卻与“天河配”沒什么關系,至多也不過是迎時當令的取個題目而已;即便說我貼“謊報”,我也犯不上生气。最合适的標題似乎應當是“創作的經驗”,或是“創作十本”,因為我要說的都是關系過去几年中寫作的經驗,而截至今日,我恰恰發表過十本作品。是的,這倆題目都好。可是,比上老牛破車,它們顯然的缺乏點儿詩意。再一說呢,所謂創作,經驗,等等都比老牛多著一些“吹”;謙虛是不必要的,但好吹也總得算個毛病。那末,咱們還是老牛破車吧。
  除了在學校里練習作文作詩,直到我發表《老張的哲學》以前,我沒寫過什么預備去發表的東西,也沒有那份儿愿望。不錯,我在南開中學教書的時候曾在校刊上發表過一篇小說;可是那不過是為充個數儿,連“國文教員當然會寫一气”的驕傲也沒有。我一向愛文學,要不然也當不上國文教員;但憑良心說,我教國文只為吃飯;教國文不過是且戰且走,騎馬找馬;我的志愿是在作事——那時候我頗自信有些作事的能力,有机會也許能作作國務總理什么的。我愛文學,正如我愛小貓小狗,并沒有什么精到的研究,也不希望成為專家。設若我繼續著教國文,說不定二年以后也許被學校辭退;這雖然不足使我傷心,可是万一當時補不上國務總理的缺,總該有點不方便。無論怎說吧,一直到我活了二十七歲的時候,我作夢也沒想到我可以寫點東西去發表。這也就是我到如今還不自居為“寫家”的原因,現在我還希望去作事,哪怕先作几年部長呢,也能將就。
  二十七歲出國。為學英文,所以念小說,可是還沒想起來寫作。到异鄉的新鮮勁儿漸漸消失,半年后開始感覺寂寞,也就常常想家。從十四歲就不住在家里,此處所謂“想家”實在是想在國內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過去的,想起來便象一些圖畫,大概那色彩不甚濃厚的根本就想不起來了。這些圖畫常在心中來往,每每在讀小說的時候使我忘了讀的是什么,而呆呆的憶及自己的過去。小說中是些圖畫,記憶中也是些圖畫,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圖畫用文字畫下來呢?我想拿筆了。
  但是,在拿筆以前,我總得有些畫稿子呀。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世上有小說作法這類的書,怎辦呢?對中國的小說我讀過唐人小說和《儒林外史》什么的,對外國小說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東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夢話。后來居上,新讀過的自然有更大的勢力,我決定不取中國小說的形式,可是對外國小說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選擇也無從選擇起。好吧,隨便寫吧,管它象樣不象樣,反正我又不想發表。況且呢,我剛讀了Nicholas 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爾貝》)和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傳》)等雜亂無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膽放野;寫就好,管它什么。這就決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張的哲學》的形式。
  形式是這樣決定的;內容呢,在人物与事實上我想起什么就寫什么,簡直沒有個中心;這是初買來攝影机的辦法,到處照像,熱鬧就好,誰管它歪七扭八,哪叫作取光選景!浮在記憶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隨手取來,沒等把它們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擠著人,事挨著事,全喘不過气來。
  這一本中的人与事,假如擱在今天寫,實在夠寫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气的叫作“哲學”。哲學!現在我認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點長處的話,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個熱心的朋友,而不能給人以高明的建議。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淺的見解拿過來,作為我判斷一切的准則。在一方面,這使我的筆下常常帶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見解總是平凡。自然,有許多人以為文藝中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會給人以遠見;它能使人落淚,眼淚可有時候是非常不值錢的。故意引人落淚只足招人討厭。憑著一點浮淺的感情而大發議論,和醉鬼借著點酒力瞎叨叨大概差不很多。我吃了這個虧,但在十年前我并不這么想。
  假若我專靠著感情,也許我能寫出有相當偉大的悲劇,可是我不澈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著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愛憎判斷。這种矛盾是出于我個人的性格与環境。我自幼便是個窮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親的影響——她是個愣挨餓也不肯求人的,同時對別人又是很義气的女人。窮,使我好罵世;剛強,使我容易以個人的感情与主張去判斷別人;義气,使我對別人有點同情心。有了這點分析,就很容易明白為什么我要笑罵,而又不赶盡殺絕。我失了諷刺,而得到幽默。据說,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處;我愛好人,而好人也有缺點。“窮人的狡猾也是正義”,還是我近來的發現;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
  有人說,《老張的哲學》并不幽默,而是討厭。我不完全承認,也不完全否認,這個。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個人一個脾气,無須再說什么。有的人急于救世救國救文學,痛恨幽默;這是師出有名,除了太專制一些,尚無大毛病。不過這兩种人說我討厭,我不便為自己辯護,可也不便馬上抽自己几個嘴巴。有的人理會得幽默,而覺得我太過火,以至于討厭。我承認這個。前面說過了,我初寫小說,只為寫著玩玩,并不懂何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開河,抓住一點,死不放手,夸大了還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為自己的筆下跳脫暢肆。討厭?當然的。
  大概最討厭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要俏本來是最容易流于要貧嘴的,可是這個誘惑不易躲避;一個局面成事實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寫的時候便順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夸張的陳述。适可而止,好不容易。在發表過兩三本小說后,我才明白了真正有力的文字——即使是幽默的——并不在乎多說廢話。雖然如此,在實際上我可是還不能完全除掉那個老毛病。寫作是多么難的事呢,我只能說我還在練習;過勿憚改,或者能有些進益;拍著胸膛說,“我這是杰作呀!”我永遠不敢,連想一想也不敢。“努力”不過足以使自己少紅兩次臉而已。
  夠了,關于《老張的哲學》怎樣成形的不要再說了。
  寫成此書,大概費了一年的工夫。閒著就寫點,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的延長到一年;若是一气寫下,本來不需要這么多的時間。寫的時候是用三個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鋼筆橫書,寫得不甚整齊。這些小事足以證明我沒有大吹大擂的通電全國——我在著作;還是那句話,我只是寫著玩。寫完了,許地山兄來到倫敦;一塊儿談得沒有什么好題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給他念兩段。他沒給我什么批評,只顧了笑。后來,他說寄到國內去吧。我倒還沒有這個勇气;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訴我哪點應當改正,我自然聞不見自己的腳臭;于是馬馬虎虎就寄給了鄭西諦兄——并沒挂號,就那么卷了一卷扔在郵局。兩三個月后,《小說月報》居然把它登載出來,我到中國飯館吃了頓“雜碎”,作為犒賞三軍。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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