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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見過的鬼都是鼻眼俱全,帶著腿儿,白天在街上蹓躂的。夜里出來活動的鬼,還未曾遇到過;不是他們的過錯,而是因為我不敢走黑道儿。平均的說,我總是晚上九點后十點前睡覺,鬼們還未曾出來;一睜眼就又天亮了,据說鬼們是在雞鳴以前回家休息的。所以我老与鬼們兩不照面,向無交往。即使有時候鬼在半夜扒著窗戶看看我,我向來是睡得如死狗一般,大概他們也不大好意思惊動我。据我推測,鬼的拿手戲是在嚇唬人;那么,我夜間不醒,他也就沒辦法。就是他想一口冷气把我吹死,到底未能先使我的頭發立起如刺蝟的樣子,他大概是不會過癮的。 假若黑夜的鬼可以躲避,白天的鬼倒真沒法儿防備。我不能白天也老睡覺。只要我一上街,總得遇上他。有時候在家中靜坐,他會找上門來。夜里的鬼并不這樣討人嫌。還有呢,夜間的鬼有种种奇裝异服与怪臉面,使人一見就知道鬼來了,如披散著頭發,吐著舌頭,走道儿沒聲音,和駕著陰風等等。這些特异的標幟使人先有個准備,能打呢就和他開仗,如若個子太高或樣子太可怕呢,咱就給他表演個二百米或一英里競走,雖然他也許打破我的紀錄,而跑到前面去,可是到底我有個希望。白天的鬼,哼,比夜間的要厲害著多少倍,簡直不知多少倍。第一,他不吐舌頭,也不打旋風;他只在你不留神的時候,腳底下一絆,你准得躺下。他的樣子一點也不見得比我難看,十之八九是胖胖的,一肚子鬼胎。他要能嚇唬你,自然是見面就“虎”一气了;可是一般的說,他不“虎”,而是嬉皮笑臉的討人喜歡,等你中了他的計策之后,你才覺出他比棺材板還硬還涼。他与夜鬼的分別是這樣:夜鬼拿人當人待,他至多不過希望拉個替身;白日鬼根本不拿人當人,你只是他的詭計中的一個環節,你永遠逃不出他的圈儿。夜鬼大概多少有點委屈,所以白臉紅舌頭的出出惡气,這情有可原。白日鬼什么委屈也沒有,他干脆要占別人的便宜。夜鬼不講什么道德,因為他曉得自己是鬼;白日鬼很講道德,嘴里講,心里是男盜女娼一應俱全。更厲害的是他比夜鬼的心眼多,他知道怎樣有組織,用大家的勢力擺下迷魂大陣,把他所要收拾的一一的捉進陣去。在夜鬼的歷史里,很少有大頭鬼、吊死鬼等等聯合起來作大規模運動的。白日鬼可就兩樣了,他們永遠有團体,有計划,使你躲開這個,躲不開那個,早晚得落在他們的手中。夜鬼因為勢力孤單,他知道怎樣不專憑勢力,而有時也去找個清官,如包老爺之流,訴訴委屈,而從法律上雪冤報仇。白日鬼不講這一套,世上的包老爺多數死在他們的手里,更不用說別人了。這种鬼的存在似乎專為害人,就是害不死人,也把人气死。他們什么也曉得,只是不曉得怎樣不討厭。他們的心眼很复雜,很快,很柔軟——象塊皮糖似的怎揉怎合适,怎方便怎去。他們沒有半點火气,地道的純陰,心涼得象塊冰似的,口中叼著大呂宋煙。 這种無處無時不討厭的鬼似乎該有個名稱,我想“不知死的鬼”就很恰當。這种鬼雖具有人形,而心肺則似乎不与人心人肺的標本一樣。他在頂小的利益上看出天大的甜頭,在极黑暗的地方看出美,找到享樂。他吃,他唱,他交媾,他不知道死。這种玩藝們把世界弄成了鬼的世界,有地獄的黑暗,而無其嚴肅。 鬼之外,應當說到狐。在狐的歷史里,似乎女權很高,千年白狐總是變成妖艷的小娘子——可惜就是有時候露出點小尾巴。雖然有時候狐也變成白發老翁,可是究竟是老翁,少壯的男狐精就不大听說。因此,鬼若是可怕,狐便可怕而又可喜,往往使人舍不得她。她浪漫。 因為浪漫,狐似乎有點傻气,至少比“不知死的鬼”傻多了。修煉了千年或更長的時間才能化為人形,不刻苦的繼續下工夫,卻偏偏為愛情而犧牲,以至被張天師的張手雷打個粉碎,其愚不可及也。況且所愛的任往不是有汽車高樓的痴胖子,而是風流年少的窮書生;這太不上算了,要按著世上女鬼的邏輯說。 狐的手段也不高明。對于得惡他們的人,只會給飯鍋里扔把沙子,或把茶壺茶碗放在廁所里去。這种辦法太幼稚,只能惱人而不叫人真怕他們。于是人們請來高僧或捉妖的老道,門前挂上符咒,老少狐仙便即刻搬家。在這一點上,狐遠不及鬼,更不及白日的鬼。鬼會在半夜三更叫喚几聲,就把人嚇得藏在被窩里出白毛汗,至少得燒點紙錢安慰安慰冤魂。至于那白日鬼就更厲害了,他會不動聲色的,跟你一塊吃喝的功夫,把你送到陰間去,到了陰間你還不知道是怎回事呢。 我以為說鬼与狐的故事与文藝大概多數的是為造成一种恐怖,故意的供給一种人為的哆嗦,好使心中空洞的人有些一想就顫抖的東西——神經的冷水浴。在這個目的以外,也許還有時候含著點教訓,如鬼狐的報恩等等。不論是怎樣吧,寫這樣故事的人大概都是為避免著人事,因為人事中的陰險詭詐遠非鬼所能及;鬼的能力与心計太有限了,所以鬼事倒比較的容易寫一些。至于鬼狐報恩一類的事,也許是求之人世而不可得,乃轉而求諸鬼狐吧。 載一九三六年七月一日《論語》第九十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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