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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節有二義:一以紀念大詩人屈原,一以鼓舞當今的文人。對前者,屈原人格之崇高,作品之偉大,以為民族的光榮,毋庸縷述。對后者,有二點似宜說明:(一)“詩人”与“文人”似當有別,但廣泛的來說,凡屬創作的想象的文藝作品統可稱之為詩;同樣的,凡气度崇高,富有創造力与想象者統可被譽為詩人,故詩人節實為文藝節,不必再有戲劇家節,小說家節,及雜文家節也。莎士比亞以戲劇馳譽,托爾司太以小說見胜,皆被稱為詩人,且當之無愧。今之治戲劇及小說者,本其所長,努力進取,雖不為詩,詩之質素固在;若必血柱鼓瑟,勉強為詩以自彰其短,徒博虛名,是買櫝而還珠矣。(二)所謂詩人者,非謂在技巧上略知門徑之詩匠也。詩人在文藝上固須有所表現,其為人亦須与詩相備配。詩所以彰正義、明真理、抒至情,故為詩者首當有正義之感,有為真理犧牲之勇气,有至感深情以支持其文字。詩若是天地間浩然的正气,詩人也正是此浩然正气的寓所,只憑排列平仄,玩耍文字,而自號為詩人,則既不成詩,复不成人,還成什么詩人?有人于此,終身不為一韻語,而爽朗剛正,果敢崇高,有詩人气度,即是詩人。反之,其為人心地狹濁,而終日填詞制律,以獵虛名,或以干祿,是詩匠詩販,非詩人也。于此,詩人節之倡設,實与整個社會有關——詩的社會固不必人人吟詩,個個度曲,要在能辨是非,能以誠相見,有良好的風尚耳。 抗戰四年,舉國在同一崇高的理想下共赴國難,頭可殺而節不可辱;此理想是詩的本質,此艱苦為詩的本事。有此本質,故敢以血滌辱,以弱敵強。有此本事,故舉世惊震,交相贊美。在今天而有詩人節的建定,詩人們自然曉得,他們自己已供獻了什么,或未曾供獻了什么。就是不作詩的人似乎也應該深思默慮,我們的眼前還有沒有阻礙達到我們的理想的東西,就連我們自己是否已經沒有一點私心与弱點。這樣的檢審一下,恐怕我們也許感到一些愧悔,而把真誠不折不扣的拿將出來,使我們感到艱苦,而不灰心;感到哀傷,而能振拔;感到缺乏,而求充實;象詩那樣的勁健悲壯!理想之途是用血沖成的。假若不幸而把詩人節只看成是窮酸們聚會到一處,寫或讀一兩首小詩,或且吃上一半個粽子的日子,那就根本無須多此一舉了。——寫于詩人節。 載一九四一年六月三十日《新蜀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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