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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大會給了我一個很大的難題,讓我來作關于語言規范化的報告1。我的發言,因為沒有時間寫出來,只好想起什么說什么,其中有些好的意見,是我听別人說的,在這里傳達一下;不成熟的意見是我自己的。語言規范化的問題很難談,因我不是語言學家。 今天有兩個大運動,一是漢字改革,一是語言規范化。 簡單說几句關于文字改革問題。在文字改革上,有許多不同的意見,但是作家們一致擁護。文字改革的方法是不求規范化的。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說,文字改革是一個過渡的辦法。我們將來一定是用拼音文字。方塊字難處很多:難認,難念,難懂,難記,難寫。過渡期間,消滅漢字不行,那么辦就天下大亂了。文字改革就是讓漢字簡單一些,讓它容易認些,容易記些,容易寫些,省一點力气,這是必要的。一個外國小學生學了五年拼音文字可以差不多能認、能念、能寫一點簡單的話。我們的文字既是那么難,小學生讀過五六年書,還不易寫好簡單的文字。不是有一度要把小學六年制改成五年制么,結果沒有改,主要是文字不易掌握,非六年不可。漢字非常頑強,怎樣記也記不住。看到它不認識。這是知識傳播的很大障礙。有些生字,甚至大學畢業生,甚至我自己也是見到不認識,瞎蒙,常常念錯。一個“斤”字加上“走”旁念“近”,加三點水就坏了,不能念“近”音了。 因為漢字發展的歷史是复雜的,所以簡化漢字就應原來怎樣現在還怎樣,不要硬造一套新字。如“雞”、“難”、“觀”等字,一個“又”加一個“鳥”念“雞”,“又”代表“奚”;“觀”字一邊是“雚”,与“奚”并不一樣。可是我們人民自古以來,只要寫不上來就寫個“又”,我們今天不必再去改正。又如“擬”現在改成“擬”,要是規范化的話,凡是有“疑”旁的就都應變成“以”。可是“癡”簡寫為“痴”,“礙”簡寫為“礙”,相沿已久;如果力求規范化,把“痴”寫成“□”,“礙”寫成“石以”,誰認識呢?不要勉強統一起來,用不著,行不通。 文字改革不規范化,因為漢字歷來就不規范化,誰也說不清楚漢字是怎么回事。人民用慣了的就對,不可硬改。所以文字改革是一种革命的改良,而不完全是革命,假如革命會引起混亂。 簡字實行以來,成績很好,首先是小學生高興,因為第一課“開學了”的“學”字的上半只要三點就行了。工人也是非常高興。簡字穩步前進,一批一批發表,假如一下子都來了,人們認起來就有困難。可能有些人不大喜歡簡字,覺得不美觀,看起來別扭,這沒有關系,看慣就不別扭了。 語言規范化是一個很大的運動,它有一定的目的。文字改革是過渡的辦法。在沒有實行拼音文字之前,不能讓漢字壓得喘不過气來,所以簡化一些。為推行拼音文字,我們要創造條件,忽然用拼音字是不行的。 語言規范化就是為拼音文字創造條件。這包括三方面:(一)語音,假如不預備下標准音,實行拼音文字便沒有用處。我拼北京音,你拼福建音,他拼廣東音,各人拼各人的一套,拼音文字便沒有多大用處。(二)語法,一句話怎樣說,動詞在哪儿,名詞在哪儿,必須有個規矩,要不然寫出來就費解。(三)詞匯,玉米又叫包谷或棒子,如果不解決這個紛歧,拼出來還是彼此不懂。所以,只有這三方面都規范化,我們才有實行拼音化的可能。 現在說語音,政府已決定以北京音為標准音。這不是說北京音比其它地方音好,而是必定得有個標准音。世界上都是這樣:蘇聯以莫斯科音為標准,法國以巴黎音為標准,英國以倫敦音為標准。五六百年來,相沿以北京音為標准音,這是歷史事實。如讓全國人民投票,大家一定投北京音。屬于京音區域的范圍也廣,它是唯一的“候選人”。現在北京是毛主席住的地方,北京音實在是全國人民的聲音。推廣北京音,這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這是一個极偉大重要的任務。我們在政治上有了空前的統一,語言也應該這樣,這才能配合上社會主義的建設。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大家無須爭論到底北京音好不好,北京音完全不完全。我們要有信心推廣它。語音似乎与作家沒有多少關系,其實不然,因為一個作家一方面也是公民,應該學習。所以,今天我發動我們大家學習北京音,這是政治任務,我們應該帶頭。 在詩歌需要押韻,這就須用標准音。如“陳”“程”二字用京音讀,有顯然的區別,在南方就不分。現在不分沒有關系,但以后小學生都學了標准音,你仍“陳”“程”不分便行不通。所以作為一個公民,和作為一個詩人,我們都應該開始學習標准音。我希望全國各省市文聯和文藝團体都應該發動學習,特別是搞戲劇的。這次話劇會演,有許多演員語言不標准化,語言不規范化,仍說他們本地方言,受到批評,觀眾听不懂。我們應該注意這個問題。 學北京音并不是說學北京話,所以現在不說推廣北京話,而是推廣以北京音為標准的普通話。所謂普通話,已經存在好几百年了。我們許多有名的著作,是用這种普通話寫成的。我們現在的報紙刊物是用這种普通話的,而不是用廣東話或福建話的。普通話不是北京話。北京話是普通話里的一部分。過去,如要進京見皇帝,首先要學官話,大家往往拿《紅樓夢》做課本。現在的以北京音為標准的普通話,是用國家法令來推行的。這是件大事情。為什么這樣辦?因為漢語在某些方面是進步的語言,有力量的語言,它簡單,說的人多,約有五万万左右;但另一方面,它又不很成熟,因為它有很多方言,不統一。語言紛歧是建設祖國的很大的障礙。我們要沖破這個障礙。 說普通話應注意語音,不要拿自己的方音來說普通話。 普通話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還在發展,所以我們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去推廣。念北京音是絕對的標准,而基礎則与標准有別。這就是說,普通話還在發展,音要固定,話卻還在發展。剛才說普通話不等于北京話,即拿我自己京話來說吧,几十年來,它天天在變,愈變愈普通。我小時說的北京話,与現在說的可以說很不一樣。我們在運動中也不強禁方言,我們只是應該大力宣傳。讓大家認識學習普通話的好處和必要。 方言中能作為普通話的即可提升,純粹土話就慢慢消滅。大家公認的詞匯就存在,不公認的慢慢就消滅。就是說,普通話應該与書面語言聯系著發展。我以前寫的作品土話很多,現在我不那么亂用土語。不要舍不得土語,珍惜土語對我們民族語言的發展不利。 普通話有几百年的歷史,逐漸吸收了各地來的營養,所以成為全民族的,能夠共同使用。現在報刊所發表的東西都是用普通話寫的,而不是用蘇州話或廣東話。這种普通話通行全國。《人民日報》通行全國。這种話是普通話,不見得是北方人寫的,但大家公認這种東西。小說和劇本里用的方言土語還很多,應該力求規范化。我們不應該把方言的价值估計過高。以前我就是這樣,覺得方言土語表現力強。事實上,這并不正确。《龍須溝》里土話非常多。《西望長安》里土話就少得多了,而并不見得表現力就薄弱。 我們不預備強迫消滅土語方言,但它一定會消滅。我們對普通話的推廣努力越多,方言土語消滅就越快。 規范化是不是強迫大家按一個公式說話呢?這是誤會,不是的。特別是我們作家,我們要保存自己的風格。規范化是要遵循語言的法則,不說錯話。我們根据法則說話,擴大規范化的影響。“五四”以后,有的作家摹仿歐化語法,這不妥當。我們今天應根据我們語言的法則來寫作。這樣一說,我們若再亂用方言土語,問題就嚴重了,因它不符合民族利益。現在有些作家喜用方言土語,這是与規范化背道而馳的。作家沒有亂用語言的自由。不爭取規范化就是落后。我們應要求在文章里不犯錯誤。編輯有責任糾正稿子,讓它規范化一些。 語音是以北京音為標准了,詞匯、語法的標准在哪儿呢?這是個問題。關于詞匯,我們急需一部詞典。語法的書也迫不及待。就是北京音也有不同的念法,如“波”字、“舍”字都有不同的讀法,所以科學院成立了語言審查委員會,來确定字音。至于詞匯,我們說了一輩子的話還不知道漢字有多少詞。以玉蜀黍一名詞來說,即有玉米、棒子、包谷、珍珠米等不同的說法。統一詞匯是艱巨的工作。 我以為寫小說、詩歌、戲劇等等應該力求語言通大路——普通化。我們從人民那里取得語言,然后去加工。我們支持普通化,幫助普通話發展。我們不應隨便運用歐化語法,這不通大路,一般人不那樣說話。我們要求怎樣寫怎樣說,書面与口語一致。當然這要求太大,可是我們應該這樣要求自己。現在我們的口語与作品中的語言還有很大的距离,這是不好的。我們希望將來每個人說的話寫下來就是一篇文章,這是我們應有的理想。當然有時寫理論文字,需要參用歐化語法,但要特別謹慎,要加工再加工,讓它變成像我們自己的語法,令人讀起來順口,不別扭。有時我自己也用一點歐化語法,但因為极留神,所以不感覺太別扭。假如我能用自己語法來說明的,我永遠不借重歐化語法。我的作品里也沒有太長句子,總是把長句分成一些短句。長句子往往會把作者自己搞糊涂,讀者就更難明白了。 我們的語言是世界上最簡練的語言,這是我們語言之美。古詩五言七言、多的到九言,即是按著語言本質而發展的。若一下子寫五百字才找到一個句點,即不符合我們的語言本質。我們的語言精煉、有勁,說起來痛快,不拖拖拉拉的。我們要發揚這簡勁之美。現在有些作品有這個缺點:語言很不簡練,念起來沒有勁儿,新詩即吃了這個虧。我不輕看新詩,新詩有好的成績,但在語言上卻吃了不夠精煉的虧。 我們要在新事物中選擇詞匯,把老的詞匯拋棄,如“老米”現在已沒有這种東西了,這個詞應該廢棄。在選擇詞匯時,我們應該注意審美,例如:還是“玉米”美,“棒子”美呢,當然玉米美一點。我們也該注意選擇哪個詞匯能獨當一面,哪個含混,比如:“棒子”就不明确,因為打狗的也是棒子(木棒)。我覺得玉米好,誰也不拿玉米打狗。 土話中的詞匯還有應該保存的,那就要找來推荐給普通話。規范化不是把語言簡單化,而是使語言更加丰富。我們要用各地好的詞匯來丰富普通話,發展普通話。 所謂地方色彩,并不專靠土語來支持,如越劇用的是地方話,可是它的服裝、唱法、音樂,都与別的地方戲不同,它不一定是因為用了當地土話才成為地方戲,它還有更多的特色。 用方言土語容易妨礙宣傳教育,舉個例說:曾經有好几個地方要排演《龍須溝》,但因劇本中土語多,沒法“翻譯”,就作罷了。 我曾到工地去体驗生活,工人把舖樓板說成支樓板,我覺得我們有權力考慮,到底是“舖”好還是“支”好。不該別人怎樣說,我們就怎樣寫。在我的一個報告里,我用了“一邊大”,趙樹理同志給我改為“一般大”。“一邊大”是北京話,但不如“一般大”明确,我就照改了。這些小的地方我們應該注意。 我們應當避免用方言土語,避免用違背我們語法的說法,力求我們的語言符合民族語言的法則。我們在語言上要加工再加工。推廣普通話,這是我們一個很大的責任。同時也不要害怕,什么字都不敢用了。特別是編輯,且莫草木皆兵,拿到了一篇稿子便手足失措。不要看見一個儿化的字,如“干活儿”,便認為是北京土話。事實上很多普通的詞也是儿化的。有些編輯未免太拘謹了,如“天到二月十五,還這么冷,真奇怪!”便改為“天到二月十五,還這么冷,這真是奇怪”。《西望長安》里有一句“他把文件什么的……”有人即要改為“……文件之類的”。這個“什么的”是北京話,是否不規范化,我不知道。不過,它的确不同于“之類”,“什么”包括的很廣,不必都是文件一類的東西,而“之類”是指文件一類的東西,如印刷品。又如我們經常說“我哥哥的帽子”,一定要改為“我的哥哥的帽子”,反倒累贅了。 最后我說,規范化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我們作家所負的責任很大,希望大家努力去推廣! 載一九五六年八月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全國青年文學創作者會議報告發言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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