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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天的散文多數是用白話寫的。按說,這就不應當有多少困難。可是,我們差不多天天可以看到不很好的散文。這說明了散文雖然是用白話寫的,到底還有困難。現在,我愿就我自己寫散文的經驗,提出几點意見,也許對還沒能把散文寫好的人們有些幫助。 一、散文是用加過工的語言組織成篇的。我們先說為什么要用加過工的語言:散文雖然是用白話寫的,可并不与我們日常說話相同。我們每天要說許多的話。假若一天里我們的每一句話都有過准備,想好了再說,恐怕到不了晚上,我們就已經疲乏不堪了。事實上,我們平常的話語多半是順口搭音說出的,并不字字推敲,語語斟酌。假若暗中有人用錄音机把我們一日之間的話語都紀錄下來,然后播放給我們听,我們必定會惊异自己是多么不會講話的人。听吧:這一句只說了半句,那一句根本沒說明白;這一句重复了兩回,那一句用錯了三個字;還有,說著說著沒有了聲音,原來是我們只端了端肩膀,或吐了吐舌頭。 想想看,要是寫散文完全和咱們平常說話一個樣,行嗎?一定不行。寫在紙上的白話必須加工細制,把我們平常說話的那些毛病去掉。我們要注意。 二、散文中的每個字都要用得适當。在我們平日說話的時候,因為沒有什么准備,我們往往用錯了字。寫散文,應當字字都須想過,不能“大筆一揮”,隨它去吧。散文中的用字必求适當。所謂适當者,就是順著思路与語气,該俗就俗,該文就文,該土就土,該野就野。要記住:字是死的,散文是活的,都看我們怎么去選擇運用。“他媽的”用在适當的地方就好,用在不适當的地方就不好,它不永遠是好的。“檢討”、“澄清”、“擁護”……也都如是。字的本身沒有高低好坏之分,全憑我們怎給它找個最适當的地方,使它發生最大的效用。就拿“澄清”來說吧,我看見過這么一句:“太陽探出頭來,霧慢慢給澄清了。”“澄清”本身原無過錯,可是用在這里就出了岔子。霧會由濃而薄,由聚而散,可不會澄清。我猜:寫這句話的人可能是未加思索,隨便抓到“澄清”就用上去,也可能是心中早就喜愛“澄清”,遇机會便非用上不可。前者是犯了馬虎的毛病,后者是犯了溺愛的毛病;二者都不對。 一句中不單重要的字要斟酌,就是次要的字也要費心想一想,甚至于用一個符號也要留神。寫散文是件勞苦的事;信口開河必定失敗。 三、選擇詞与字是為造好了句子。可是,有了适當的字,未必就有好句子。一句話的本身須是一個完整的單位;同時,它必須与上下鄰句發生相成相助的關系。有了這兩重關系,造句的困難就不僅是精選好字所能克服的了。你看,就拿:“為了便于統制,就又奴役了知識分子。”這一句來說吧,它所用的字都不錯啊,可不能算是好句子——它的本身不完整,不能獨立地自成一單位。到底是“誰”為了便于統制,“誰”又奴役了知識分子啊?作者既沒交代清楚,我們就須去猜測,散文可就變成謎語了! 句子必須完整。完整的句子才能使人明白說的是什么。句子要簡單,可是因為力求簡單而使它有頭無尾,或有尾無頭,也行不通。簡而整才是好句子。 造句和插花儿似的,單獨的一句雖好,可是若与鄰句配合不好,還是不會美滿;我們把几朵花插入瓶中,不是要擺弄半天,才能滿意么?上句不接下句是個大毛病。因此,我們不要為得到了一句好句子,便拍案叫絕,自居為才子。假若這一好句并不能和上下句作好鄰居,它也許發生很坏的效果。我們寫作的時候雖然是寫完一句再寫一句,可不妨在下筆之前,想出一整段儿來。胸有成竹必定比東一筆西一筆亂畫好的多。即使這么作了,等到一段寫完之后,我們還須再加工,把每句都再細看一遍,看看每句是不是都足以幫助說明這一段所要傳達的思想与事實,看看在情調上是不是一致,好教這全段有一定的气氛。不管句子怎么好,只要它在全段中不發生作用,就是廢話,必須狠心刪去。肯刪改自己的文字的必有出息。 長句子容易出毛病。把一句長的分為兩三句短的,也許是個好辦法。長句即使不出毛病,也有把筆力弄弱的危險,我們須多留神。還有,句子本無須拖長,但作者不知語言之美,或醉心歐化的文法,硬把它寫得長長的,好像不寫長句,便不足以表現文才似的。這是個錯誤。一個作家必須會運用他的本國的語言,而且會從語言中創造出精美的散文來。假若我們把下邊的這長句:不只是掠奪了人民的財富,一种物質上的掠奪;此外,更還掠奪了人民的精神上的食糧。 改為: 不只掠奪了人民的物質財富,而且搶奪了人民的精神食糧。 一定不會教原文吃了虧。 四、一篇文字的分段不是偶然的。一段是思想的或事實的一個自然的段落,少說點就不夠,多說點就累贅。一句可作一段,五十句也可作一段,句子可多可少,全看應否告一段落。寫到某處,我們會覺得已經說明了一個道理或一件事實,而且下面要改說別的了,我們就在此停住,作為一段。假若我們的思路有條有理,我們必會這么适可而止地、自自然然地分段。反之,假若我們心中胡里胡涂,分段就大不容易,而拉不斷扯不斷,不能清楚分段的文章,必是糊涂文章。有适當的分段,文章才能清楚地有了起承轉合。有适當的分段,文章才能眉目清楚,雖沒有逐段加上小標題,而讀者卻仿佛看見了小標題似的。有适當的分段,讀者才能到地方喘一口气,去消化這一段的含韞。近來,寫文章的一個通病,就是到地方不愿分段,而迷迷糊糊地寫下去。于是,讀者就因喘不過气來,失去線索,感到煩悶,不再往下念。 寫完了一段,或几段,自己朗讀一遍,是最有用的辦法。當我們在白紙上畫黑道儿的時候,我們只顧了用心選擇字眼,用心造句;我們的心好像全放在了紙上。及至自己朗讀剛寫好的文字的時候,我們才能發現:(1)紙上的文字只盡了述說的責任,而沒顧到文字的聲音之美与形象之美。字是用對了,但是也許不大好听;句子造完整了,但是也許太短或太長,念起來不順嘴。字句的聲音很悅耳了,但也許沒有寫出具体的形象,使讀者不能立刻抓到我們所描寫的東西。這些缺點是非用耳朵听過,不能發現的。 (2)今天的寫作的人們大概都知道尊重口語。可是,在拿起筆來的時候,大家都不知不覺地抖露出來歐化的句法,或不必要的新名詞与修辭。經過朗讀,我們才能發現:歐化的句法是多么不自然;不必要的新名詞与修辭是多么沒有力量,不單沒有幫助我們使形象突出,反倒給形象罩上了一層煙霧。經過朗讀,我們必會把不必要的形容字与虛字刪去許多,因而使文字挺脫結實起來。“然而”、“所以”、“徘徊”、“漣漪”,這類的字會因受到我們的耳朵的抗議而被刪去——我們的耳朵比眼睛更不客气些。耳朵听到了我們的文字,會立刻告訴我們:這個字不現成,請再想想吧。這樣,我們就會把文字逐漸改得更現成一些。文字現成,文章便顯著清淺活潑,使讀者感到舒服,不知不覺地受了感化。 (3)一段中的句子要有變化,不許一邊倒,老用一种結构。這,在寫的時候,也許不大看得出來;赶到一朗讀;這個缺點即被發現。比如:“他是個作小生意的。他的眼睛很大。他的嘴很小。他不十分体面。”讀起來便不起勁,因為句子的結构是一順邊儿,沒有變化。假若我們把它們改成:“他是個作小生意的。大眼睛,小嘴,他不十分体面。”便顯出變化生動來了。同樣的,一句之中,我們往往不經心地犯了用字重复的毛病,也能在朗讀時發現,設法矯正。例如:“他本是本地的人。”此語是講得通的,可是兩個“本”字究竟有點別扭,一定不如“他原是本地的人”那么好。 以上是略為說明:散文為什么要用加過工的語言和怎樣加工。以下就要說,怎么去組織一篇文字了。 五、無論是寫一部小說,還是一篇雜文,都須有組織。有組織的文字才能成為文藝作品。因此,無論是寫一部小說,還是一篇短的雜文,我們都須事先詳細計划一番,作出個提綱。寫了一段,臨時現去想下段,是很危險的。最好是一寫頭一段的時候,就已經計划好末一段說什么。 有了全盤的計划,我們才曉得對題發言,不東一句西一句地瞎扯。 有了全盤的計划,我們才能決定選用什么樣的語言。要寫一篇會務報告,我們就用清淺明确的文字;要寫一篇浪漫的小說,就用极帶感情的文字。我們的文字是与文体相配備的。寫信跟父母要錢,我們頂好老老實實地陳說;假若給他老人家寫一些散文詩去,會減少了要到錢的希望的。 有了全盤的計划,我們才會就著這計划去想:怎樣把這篇東西寫得最簡練而最有效果。文藝的手法貴在經濟。我看見過不少這樣的文章:內容、思想,都好;可是,寫得太冗太多,使人讀不下去。這毛病是在文章組織得不夠精細。“多想少寫”是個值得推荐的辦法。散文并不真是“散”的。 這樣,總結起來說,要把散文寫好,須在字上,句上,段上,篇上,都多多加工;這也就是說,在寫一篇散文的時候,我們須先在思想上加工,決定教一字不苟,一字不冗。文章是寫給大家看的。寫得亂七八糟,便是自己偷了懶,而耽誤了別人的工夫;那對不起人! 載一九五一年三月十日《北京文藝》第二卷第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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