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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園兄: 今天接到向培良兄的一封信,其中的有几段,是希望公表的,現在就粘在下面—— “我來開封后,覺得開封學生智識不大和時代相稱,風气也錮蔽,很想盡一點力,而不料竟有《晨報》造謠生事,作糟蹋女生之新聞! 《晨報》二十日所載開封軍士,在鐵塔奸污女生之事,我可以下列二事證明其全屬子虛。 一:鐵塔地處城北,隔中州大學及省會不及一里,既有女生登臨,自非絕荒僻。軍士奸污婦女,我們貴國本是常事,不必諱言,但絕不能在平時,在城中,在不甚荒僻之地行之。況且我看開封散兵并不很多,軍紀也不十分混亂。 二:《晨報》載軍士用刺刀割開女生之衣服,但現在并無逃兵,外出兵士,非公干不得帶刺刀。說是行這事的是外出公干的兵士,我想誰也不肯信的。 其實,在我們貴國,殺了滿城人民,燒了几十村房子,兵大爺高興時隨便干干,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號為有名的報紙,卻不應該這樣無風作浪。本來女子在中國并算不了人,新聞記者隨便提起筆來寫一兩件奸案逃案,或者女學生拆白等等,以娛讀者耳目,早已視若當然,我也不過就耳目之所及,說說罷了。報館為銷行計,特約訪員為稿費計,都是所謂飯的問題,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其奈之何?” 其實,開封的女學生也太不應該了。她們只應該在深閨繡房,到學校里已經十分放肆,還要“出校散步,大動其登臨之興”,怪不得《晨報》的訪員要警告她們一下了,說:“你看,只要一出門,就有兵士要來奸污你們了!赶快回去,躲在學校里,不妥,還是躲到深閨繡房里去罷。” 其實,中國本來是撒謊國和造謠國的聯邦,這些新聞并不足怪。即在北京,也層出不窮:什么“南下洼的大老妖”,什么“借尸還魂”,什么“拍花”〔2〕,等等。非“用刺刀割開”他們的魂靈,用淨水來好好地洗一洗,這病症是醫不好的。 但他究竟是好意,所以我便將它寄奉了。排了進去,想不至于像我去年那篇打油詩《我的失戀》一般,恭逢總主筆先生白眼,賜以驅除,而且至于打破你的飯碗〔3〕的罷。但占去了你所賞識的琴心女士的“阿呀体”詩文的紙面,卻實在不胜抱歉之至,尚祈恕之。不宣。請了。 魯迅。四月二十七日于灰棚〔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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