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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裝書真是買不起了。乾隆時候的刻本的价錢,几乎等于那時的宋本。明版小說,是五四運動以后飛漲的;從今年起,洪運怕要輪到小品文身上去了。至于清朝禁書〔2〕,則民元革命后就是寶貝,即使并無足觀的著作,也常要百余元至數十元。我向來也走走舊書坊,但對于這類寶書,卻從不敢作非分之想。端午節前,在四馬路一帶閒逛,竟無意之間買到了一种,曰《小學大全》,共五本,价七角,看這名目,是不大有人會歡迎的,然而,卻是清朝的禁書。 這書的編纂者尹嘉銓,博野人;他父親尹會一〔3〕,是有名的孝子,乾隆皇帝曾經給過褒揚的詩。他本身也是孝子,又是道學家,官又做到大理寺卿稽察覺羅學〔4〕。還請令旗籍〔5〕子弟也講讀朱子的《小學》〔6〕,而“荷蒙朱批:所奏是。欽此。”這部書便成于兩年之后的,加疏的《小學》六卷,《考證》和《釋文》,《或問》各一卷,《后編》二卷,合成一函,是為《大全》。也曾進呈,終于在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七日奉旨:“好!知道了。欽此。”那明明是得了皇帝的嘉許的。 到乾隆四十六年,他已經致仕回家了,但真所謂“及其老也,戒之在得”〔7〕罷,雖然欲得的乃是“名”,也還是一樣的招了大禍。這年三月,乾隆行經保定,尹嘉銓便使儿子送了一本奏章,為他的父親請謚,朱批是“与瞻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此奏本當交部治罪,念汝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追矣!欽此。”不過他豫先料不到會碰這樣的大釘子,所以接著還有一本,是請許“我朝”名臣湯斌范文程李光地顧八代張伯行〔8〕等從祀孔廟,“至于臣父尹會一,既蒙御制詩章褒嘉稱孝,已在德行之科,自可從祀,非臣所敢請也。”這回可真出了大岔子,三月十八日的朱批是:“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欽此。” 乾隆時代的一定辦法,是凡以文字獲罪者,一面拿辦,一面就查抄,這并非著重他的家產,乃在查看藏書和另外的文字,如果別有“狂吠”,便可以一并治罪。因為乾隆的意見,是以為既敢“狂吠”,必不止于一兩聲,非徹底根究不可的。尹嘉銓當然逃不出例外,和自己的被捕同時,他那博野的老家和北京的寓所,都被查抄了。藏書和別項著作,實在不少,但其實也并無什么干礙之作。不過那時是決不能這樣就算的,經大學士三寶〔9〕等再三審訊之后,定為“相應請旨將尹嘉銓照大逆律凌遲處死”,幸而結果很寬大:“尹嘉銓著加恩免其凌遲之罪,改為處絞立決,其家屬一并加恩免其緣坐”就完結了。 這也還是名儒兼孝子的尹嘉銓所不及料的。 這一回的文字獄,只絞殺了一個人,比起別的案子來,決不能算是大獄,但乾隆皇帝卻頗費心机,發表了几篇文字。從這些文字和奏章(均見《清代文字獄檔》第六輯)看來,這回的禍机雖然發于他的“不安分”,但大原因,卻在既以名儒自居,又請將名臣從祀:這都是大“不可恕”的地方。清朝雖然尊崇朱子,但止于“尊崇”,卻不許“學樣”,因為一學樣,就要講學,于是而有學說,于是而有門徒,于是而有門戶,于是而有門戶之爭,這就足為“太平盛世”之累。況且以這樣的“名儒”而做官,便不免以“名臣”自居,“妄自尊大”。乾隆是不承認清朝會有“名臣”的,他自己是“英主”,是“明君”,所以在他的統治之下,不能有奸臣,既沒有特別坏的奸臣,也就沒有特別好的名臣,一律都是不好不坏,無所謂好坏的奴子。〔10〕特別攻擊道學先生,所以是那時的一种潮流,也就是“圣意”。我們所常見的,是紀昀總纂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和自著的《閱微草堂筆記》〔11〕里的時時的排擊。這就是迎合著這种潮流的,倘以為他秉性平易近人,所以憎恨了道學先生的谿刻,那是一种誤解。大學士三寶們也很明白這潮流,當會審尹嘉銓時,曾奏道:“查該犯如此狂悖不法,若即行定罪正法,尚不足以泄公憤而快人心。該犯曾任三品大員,相應遵例奏明,將該犯嚴加夾訊,多受刑法,問其究屬何心,錄取供詞,具奏,再請旨立正典刑,方足以昭炯戒。”后來究竟用了夾棍沒有,未曾查考,但看所錄供詞,卻于用他的“丑行”來打倒他的道學的策略,是做得非常起勁的。現在抄三條在下面—— “問:尹嘉銓!你所書李孝女暮年不字事一篇,說‘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吾妻李恭人聞而賢之,欲求淑女以相助,仲女固辭不就’等語。這處女既立志不嫁,已年過五旬,你為何叫你女人遣媒說合,要他做妾?這樣沒廉恥的事,難道是講正經人干的么?据供:我說的李孝女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原因素日間知道雄縣有個姓李的女子,守貞不字。吾女人要聘他為妾,我那時在京候補,并不知道;后來我女人告訴我,才知道的,所以替他做了這篇文字,要表揚他,實在我并沒有見過他的面。但他年過五十,我還將要他做妾的話,做在文字內,這就是我廉恥喪盡,還有何辯。 “問:你當時在皇上跟前討賞翎子,說是沒有翎子,就回去見不得你妻小。你這假道學怕老婆,到底皇上沒有給你翎子,你如何回去的呢?据供:我當初在家時,曾向我妻子說過,要見皇上討翎子,所以我彼時不辭冒昧,就妄求恩典,原想得了翎子回家,可以夸耀。 后來皇上沒有賞我,我回到家里,實在覺得害羞,難見妻子。這都是我假道學,怕老婆,是實。 “問:你女人平日妒悍,所以替你娶妾,也要娶這五十歲女人給你,知道這女人斷不肯嫁,他又得了不妒之名。總是你這假道學居常做慣這欺世盜名之事,你女人也學了你欺世盜名。你難道不知道么?供:我女人要替我討妾,這五十歲李氏女子既已立志不嫁,斷不肯做我的妾,我女人是明知的,所以借此要得不妒之名。總是我平日所做的事,俱系欺世盜名,所以我女人也學做此欺世盜名之事,難逃皇上洞鑒。” 還有一件要緊事是銷毀和他有關的書。他的著述也真太多,計應“銷毀”者有書籍八十六种,石刻七种,都是著作;應“撤毀”者有書籍六种,都是古書,而有他的序跋。《小學大全》雖不過“疏輯”,然而是在“銷毀”之列的。〔12〕但我所得的《小學大全》,卻是光緒二十二年開雕,二十五年刊竣,而“宣統丁巳”(實是中華民國六年)重校的遺老本,有張錫恭跋云:“世風不古若矣,愿讀是書者,有以轉移之。……”又有劉安濤跋云:“晚近凌夷,益加甚焉,异言喧氶A顯与是書相悖,一唱百和,……馴致家与國均蒙其害,唐虞三代以來先圣先賢蒙以養正之遺意,掃地盡矣。剝极必复,天地之心見焉。……”為了文字獄,使士子不敢治史,尤不敢言近代事,但一面卻也使昧于掌故,乾隆朝所竭力“銷毀”的書,雖遺老也不复明白,不到一百三十年,又從新奉為寶典了。這莫非也是“剝极必复”〔13〕么?恐怕是遺老們的乾隆皇帝所不及料的罷。 但是,清的康熙,雍正和乾隆三個,尤其是后兩個皇帝,對于“·文·藝·政·策”·或·說·得·較·大·一·點·的“文化·統·制”〔14〕,卻真盡了很大的努力的。文字獄不過是消极的一方面,積极的一面,則如欽定四庫全書〔15〕,于漢人的著作,無不加以取舍,所取的書,凡有涉及金元之處者,又大抵加以修改,作為定本。此外,對于“七經”,“二十四史”,《通鑒》,〔16〕文士的詩文,和尚的語錄,也都不肯放過,不是鑒定,便是評選,文苑中實在沒有不被蹂躪的處所了。而且他們是深通漢文的异族的君主,以胜者的看法,來批評被征服的漢族的文化和人情,也鄙夷,但也恐懼,有苛論,但也有确評,文字獄只是由此而來的辣手的一种,那成果,由滿洲這方面言,是的确不能說它沒有效的。 現在這影響好像是淡下去了,遺老們的重刻《小學大全》,就是一個證据,但也可見被愚弄了的性靈,又終于并不清醒過來。近來明人小品,清代禁書,市价之高,決非窮讀書人所敢窺覗,但《東華錄》,《御批通鑒輯覽》,《上諭八旗》,《雍正朱批諭旨》〔17〕……等,卻好像無人過問,其低廉為別的一切大部書所不及。倘有有心人加以收集,一一鉤稽,將其中的關于駕御漢人,批評文化,利用文藝之處,分別排比,輯成一書,我想,我們不但可以看見那策略的博大和惡辣,并且還能夠明白我們怎樣受异族主子的馴扰,以及遺留至今的奴性的由來的罷。 自然,這決不及賞玩性靈文字〔18〕的有趣,然而借此知道一點演成了現在的所謂性靈的歷史,卻也十分有益的。七月十日。 CC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四年八月五日《新語林》半月刊第三期,署名杜德机。 〔2〕清朝禁書清政府為實行文化統制,在編纂《四庫全書》時,將認為內容“悖謬”和有“違礙字句”的書,都分別“銷毀”和“撤毀”(即“全毀”和“抽毀”)。“禁書”即指這些應毀的書;關于禁書的目錄,后來有《全毀抽毀書目》、《禁書總目》、《違礙書目》等數种(都收在清代姚覲元輯《咫進齋叢書》中)。 〔3〕尹會一(1691—1748)字元孚,清代道學家,官至吏部侍郎。著有闡釋程、朱理學的書數种和《賢母年譜》等。〔4〕大理寺卿中央審判机關的主管長官,按清朝官制為“正三品”。稽察覺羅學,即清朝皇族旁支子弟學校的主管,据《清會典》載:以顯祖宣皇帝(即清太祖愛新覺羅·努爾哈赤的父親愛新覺羅·塔克世)之本支子孫為“宗室”,以顯祖宣皇帝之叔伯兄弟等之旁支子孫為“覺羅”。 〔5〕旗籍清代滿族軍事、生產合一的戶籍編制單位,共分八旗。此外另設蒙八旗和漢八旗。 〔6〕朱子即朱熹(1130—1200)字元晦,婺源(今屬江西)人,宋代理學家,官至寶文閣待制,著有《詩集傳》、《四書章句集注》、《通鑒綱目》等。《小學》,朱熹、劉子澄編,共六卷,系輯錄古書中符合封建道德的片段分類編成。 〔7〕“及其老也,戒之在得”語見《論語·季氏》:“君子有三戒……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8〕湯斌(1627—1687)字孔伯,睢州(今河南睢縣)人,官至禮部尚書。范文程(1597—1666),字憲斗,沈陽人,官至大學士、太傅兼太子太師。李光地(1642—1718),字晉卿,福建安溪人,官至文淵閣大學士。顧八代(?—1709),字文起,滿洲鑲黃旗人,官至禮部尚書。張伯行(1651—1725),字孝先,河南儀封(今蘭考)人,官至禮部尚書。 〔9〕三寶(?—1784)滿洲正紅旗人,乾隆時官至東閣大學士。〔10〕乾隆皇帝在《尹嘉銓免其凌遲之罪諭》中說:“古來以講學為名,致開朋党之漸,如明季東林諸人講學,以致國事日非,可為鑒戒……又其書有《多臣言行錄》一編……以本朝之人標榜當代人物,將來伊等子孫,恩怨即從此起,門戶亦且漸開,所關朝常世教,均非淺鮮。即伊托言仿照朱子《名臣言行錄》,朱子所處,當宋朝南渡式微,且又在下位,其所評禳A尚皆公當。今尹嘉銓乃欲于國家全盛之時,逞其私臆,妄生議論,變亂是非,實為莠言亂政。”又在《明辟尹嘉銓標榜之罪諭》中說:“朕以為本朝紀綱整肅,無名臣亦無奸臣,何則,乾綱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11〕紀昀(1724—1805)字曉嵐,直隸(今河北)獻縣人,清代文學家。官至禮部尚書,曾任四庫全書館總纂官。《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二百卷,是《四庫全書》的書目解題,完成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閱微草堂筆記》,筆記小說,共五种,二十四卷。紀昀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子部儒家類的“引言”中說:“當時所謂道學者,又自分二派,筆舌交攻。自是厥后,天下惟朱陸是爭;門戶列而朋党起,恩仇報复,蔓延者垂數百年。”在《閱微草堂筆記》中,更多處有不滿道學家的言論,如:“講學家責人無已時。”“一儒生頗講學……崖岸太甚,動以不情之論責人。”“講學家持論務嚴,遂使一時失足者無路自贖。”等等。 〔12〕關于銷毀《小學大全》,乾隆四十六年(1781)五月“上諭”:“如《小學》等書,本系前人著述,原可毋庸銷毀,惟其中有經該犯(按指尹嘉銓)疏解編輯及有序跋者,即當一体銷毀。”在當時的軍机處“應行銷毀尹嘉銓書籍單”中,《小學大全》一書下注有“尹嘉銓疏輯,亦應銷毀”。 〔13〕“剝极必复”“剝”、“复”是《易經》中的兩個卦名,《剝卦》之后就是《复卦》,所以說“剝极必复”(剝是剝落,复是反本)。《易經·复卦》說:“反复其道,七日來复……复,其見天地之心乎?” 〔14〕“文化統制”當時國民党政府實行“剿滅共產主義”的反動文化政策,并在他們的刊物上大事宣傳(如一九三四年一月《汗血》月刊第二卷第四期即為《文化剿匪專號》,同年八月《前途》月刊第二卷第八期又為《文化統制專號》)。魯迅在這里用“文藝政策”和“文化統制”等字樣加以揭露,但發表時都被刪去。〔15〕四庫全書清代乾隆三十七年(1772)設館纂修,歷時十年始成。共收書三五○三种,七九三三七卷,分經、史、子、集四部。〔16〕“七經”指《易》、《書》、《詩》、《春秋》、《周禮》、《儀禮》和《禮記》。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加以注疏,編為《周易折中》、《書經傳說匯纂》、《詩經傳說匯纂》、《春秋傳說匯纂》、《周官義疏》、《儀禮義疏》、《禮記義疏》七种,合稱《御纂七經》。“二十四史”,乾隆時規定從《史記》至《明史》的二十四部紀傳体史書為“正史”,即《欽定二十四史》。《通鑒》,宋代司馬光等編纂的編年体史書,起自戰國,終于五代,名《資治通鑒》。乾隆帝命臣下編成起自上古終于明末的另一編年体史書,由他親自“詳加評斷”,稱為《御批通鑒輯覽》。〔17〕《東華錄》清代蔣良驥編,三十二卷。系從清太祖天命至世宗雍正六朝的實錄和其他文獻摘抄而成。后由王先謙加以增補,擴編為一九五卷,并新增乾隆、嘉慶、道光三朝史料,合為《九朝東華錄》,共四二五卷。稍后,他又補輯《咸丰朝東華錄》和《同治朝東華錄》各一百卷;此后又有朱壽朋編的《光緒朝東華錄》二二○卷。《上諭八旗》,內容是雍正一朝關于八旗政務的諭旨和奏議等文件,共分三集:《上諭八旗》十三卷、《上諭旗務議复》十二卷、《諭行旗務奏議》十三卷。《雍正朱批諭旨》,三六○卷,內容是經雍正朱批的“臣工”二百余人的奏折。 〔18〕性靈文字指當時林語堂提倡“性靈”的文章。他在《論語》第二卷第十五期(一九三三年四月)發表的《有不為齋隨筆·論文》中說:“文章者,個人性靈之表現。性靈之為物,惟我知之,生我之父母不知,同床之吾妻亦不知。然文學之生命實寄托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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