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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候想到,忠厚老實的讀者或研究者,遇見有兩种人的文意,他是會吃冤枉苦頭的。一种,是古里古怪的詩和尼采式的短句,以及几年前的所謂未來派的作品。這些大概是用怪字面,生句子,沒意思的硬連起來的,還加上好几行很長的點線。作者本來就是亂寫,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但認真的讀者卻以為里面有著深意,用心的來研究它,結果是到底莫名其妙,只好怪自己淺薄。假如你去請教作者本人罷,他一定不加解釋,只是鄙夷的對你笑一笑。這笑,也就愈見其深。 還有一种,是作者原不過“尋開心”,說的時候本來不當真,說過也就忘記了。當然和先前的主張會沖突,當然在同一篇文章里自己也會沖突。但是你應該知道作者原以為作文和吃飯不同,不必認真的。你若認真的看,只能怪自己傻。最近的例子就是悍膂先生的研究語堂先生為什么會稱贊《野叟曝言》〔2〕。不錯,這一部書是道學先生的悖慢淫毒心理的結晶,和“性靈”緣分淺得很,引了例子比較起來,當然會顯出這稱贊的出人意外。但其實,恐怕語堂先生之憎“方巾气”,談“性靈”,講“瀟洒”〔3〕,也不過對老實人“尋開心”而已,何嘗真知道“方巾气”之類是怎么一回事;也許簡直連他所稱贊的《野叟曝言》也并沒有怎么看。所以用本書和他那別的主張來比較研究,是永久不會懂的。自然,兩面非常不同,這很清楚,但怎么竟至于稱贊起來了呢,也還是一個“不可解”。我的意思是以為有些事情万不要想得太深,想得太忠厚,太老實,我們只要知道語堂先生那時正在崇拜袁中郎,而袁中郎也曾有過稱贊《金瓶梅》的事實,就什么駭异之意也沒有了。 還有一個例子。如讀經,在廣東,听說是從燕塘軍官學校提倡起來的;去年,就有官定的小學校用的《經訓讀本》出版,〔4〕給五年級用的第一課,卻就是“孔子謂曾子曰:身体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那么,“為國捐軀”是“孝之終”么?并不然,第三課還有“模范”,是樂正子春述曾子聞諸夫子之說云:“天之所生,地之所養,無人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体,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 還有一個最近的例子,就在三月七日的《中華日報》上。那地方記的有“北平大學教授兼女子文理學院文史系主任李季谷氏”贊成《一十宣言》〔5〕原則的談話,末尾道:“為复興民族之立場言,教育部應統令設法標榜岳武穆,文天祥,方孝孺等有气節之名臣勇將,俾一般高官戎將有所法式云”。 凡這些,都是以不大十分研究為是的。如果想到“全而歸之”和將來的臨陣沖突,或者查查岳武穆們的事實,看究竟是怎樣的結果,“复興民族”了沒有,那你一定會被捉弄得發昏,其實也就是自尋煩惱。語堂先生在暨南大學講演道:“……做人要正正經經,不好走入邪道,……一走入邪道,……一定失業,……然而,作文,要幽默,和做人不同,要玩玩笑笑,尋開心,……”(据《芒种》本)〔6〕這雖然听去似乎有些奇特,但其實是很可以啟發人的神智的:這“玩玩笑笑,尋開心”,就是開開中國許多古怪現象的鎖的鑰匙。三月七日。 CC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五年四月五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二期,署名杜德机。 〔2〕林語堂在《論語》半月刊第四十期(一九三四年五月一日)發表的《語錄体舉例》中說:“近讀《野叟曝言》,知是白話上等文字,見過數段,直可作修辭學上之妙語舉例。”次年一月他又在《人間世》半月刊第十九期的《新年附錄:一九三四年我所愛讀的書籍》中舉了三本書,第一本即為《野叟曝言》,說它“增加我對儒道的認識。儒道有什么好處此書可以見到”。不久悍膂(聶紺弩)就在《太白》半月刊第一卷第十二期(一九三五年三月五日)《談野叟曝言》一文中,列舉該書的“最方巾气”、“不是性靈”、“否認思想自由”、“心靈不健全”、“白中之文”五點,以為“《野叟曝言》處處和林語堂先生底主張相反,為甚么林先生還要再三推荐呢?”《野叟曝言》,清代夏敬渠所著的長篇小說。 〔3〕講“瀟洒”林語堂在《文飯小品》月刊創刊號(一九三五年二月)發表的《說瀟洒》一文中說:“人品与文學同是一种道理。講瀟洒,就是講骨气,講性靈,講才華。” 〔4〕廣東軍閥陳濟棠于一九三三年間通令全省學校恢复讀經,燕塘軍事政治學校首先實行;后來又成立經書編審委員會,編成中小學讀本。小學的《經訓讀本》共二冊,廣東省政府教育廳編輯,一九三四年九月商務印書館出版,供五、六年級之用。這里所引的《讀本》中的課文,“身体發膚”等句,見《孝經·開宗明義章》;“天之所生”等句,見《禮記·祭義》。 〔5〕《一十宣言》指一九三五年一月十日王新命、何炳松等十教授所發表的“中國本位的文化建設”宣言,其中說:“在文化的領域中,我們看不見現在的中國了……要使中國能在文化的領域中抬頭,要使中國的政治、社會和思想都具有中國的特征,必須從事于中國本位的文化建設。”李季谷(1895—1968),即李宗武,浙江紹興人。〔6〕這是林語堂在暨南大學的講演《做文与做人》中的話,見《芒种》半月刊創刊號所載曹聚仁的《我和林語堂先生往還的終始》一文。按這篇講稿曾發表于《論語》半月刊第五十七期(一九三五年一月十六日),但其中并無這里所引的話。《芒种》,刊載雜文、小品文的半月刊,徐懋庸、曹聚仁主編,一九三五年三月五日創刊,同年十月終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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