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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兩种




  人們每當批評文章的時候,凡是國文教員式的人,大概是著眼于“通”或“不通”,《中學生》〔2〕雜志上還為此設立了病院。然而做中國文其實是很不容易“通”的,高手如太史公司馬遷〔3〕,倘將他的文章推敲起來,無論從文字,文法,修辭的任何一种立場去看,都可以發見“不通”的處所。

  不過現在不說這些;要說的只是在籠統的一句“不通”之中,還可由原因而分為几种。大概的說,就是:有作者本來還沒有通的,也有本可以通,而因了种种關系,不敢通,或不愿通的。

  例如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大晚報》〔4〕的記載“江都清賦風潮”,在《鄉民二度興波作浪》這一個巧妙的題目之下,述陳友亮之死云:

  “陳友亮見官方軍警中,有攜手槍之劉金發,竟欲奪劉之手槍,當被子彈出膛,飲彈而斃,警察隊亦開空槍一排,鄉民始后退。……”

  “軍警”上面不必加上“官方”二字之類的費話,這里也且不說。最古怪的是子彈竟被寫得好像活物,會自己飛出膛來似的。但因此而累得下文的“亦”字不通了。必須將上文改作“當被擊斃”,才妥。倘要保存上文,則將末兩句改為“警察隊空槍亦一齊發聲,鄉民始后退”,這才銖兩悉稱,和軍警都毫無關系。——雖然文理總未免有點希奇。

  現在,這樣的希奇文章,常常在刊物上出現。不過其實也并非作者的不通,大抵倒是恐怕“不准通”,因而先就“不敢通”了的緣故。頭等聰明人不談這些,就成了“為藝術的藝術”〔5〕家;次等聰明人竭力用种种法,來粉飾這不通,就成了“民族主義文學”〔6〕者,但兩者是都屬于自己“不愿通”,即“不肯通”這一類里的。

  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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