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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殺錯了人(曹聚仁)




  前日某報載某君述長春歸客的談話,說:日人在偽國已經完成“專賣鴉片”和“統一幣制”的兩大政策。這兩件事,從前在老張小張時代,大家認為無法整理,現在他們一舉手之間,辦得有頭有緒。所以某君歎息道:“愚嘗与東北人士論幣制紊亂之害,咸以積重難返,諉為難辦;何以日人一剎那間,即畢乃事?‘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此為國人一大病根!”

  豈獨“病根”而已哉!中華民族的滅亡和中華民國的顛覆,也就在這肺癆病上。一個社會,一個民族,到了衰老期,什么都“積重難返”,所以非“革命”不可。

  革命是社會的突變過程;在過程中,好人,坏人,与不好不坏的人,總要殺了一些。殺了一些人,并不是沒有代价的:于社會起了隔离作用,舊的社會和新的社會截然分成兩段,惡的勢力不會傳染到新的組織中來。所以革命殺人應該有標准,應該多殺中年以上的人,多殺代表舊勢力的人。法國大革命的成功,即在大恐慌時期的掃蕩舊勢力。

  可是中國每一回的革命,總是反了常態。許多青年因為參加革命運動,做了犧牲;革命進程中,舊勢力一時躲開去,一些也不曾鏟除掉;革命成功以后,舊勢力重复涌了出來,又把青年來做犧牲品,殺了一大批。孫中山先生辛辛苦苦做了十來年革命工作,辛亥革命成功了,袁世凱拿大權,天天殺党人,甚至連十五六歲的孩子都要殺;這樣的革命,不但不起隔离作用,簡直替舊勢力作保鏢;因此民國以來,只有暮气,沒有朝气,任何事業,都不必談改革,一談改革,必“積重難返,諉為難辦”。其惡勢力一直注到現在。

  這种反常狀態,我名之曰“殺錯了人”。我常和朋友說:“不流血的革命是沒有的,但‘流血’不可流錯了人。

  早殺溥儀,多殺鄭孝胥之流,方是邦國之大幸。若亂殺二十五歲以下的青年,倒行逆施,斫喪社會元气,就可以得‘亡國滅种’的‘眼前報’。”

  《自由談》,四月十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三年四月十二日《申報·自由談》,署名何家干。

  〔2〕曹聚仁(1900—1972)浙江浦江人,當時任暨南大學教授和《濤聲》周刊主編。

  〔3〕袁世凱(1859—1916)字慰亭,河南項城人。原是清王朝的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內閣總理大臣;辛亥革命后,于一九一二、一九一三年先后竊取了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正式大總統職位。一九一六年一月复辟帝制,稱“洪憲”皇帝,同年三月在全國人民聲討中被迫取消帝制,六月病死。

  〔4〕二次革命袁世凱篡奪辛亥革命的果實后,蓄謀复辟,破坏《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殺害革命党人。一九一三年七月,孫中山發動討袁戰爭,稱為“二次革命”,但不久被帝國主義支持下的袁世凱所打敗。二次革命失敗后,袁世凱更加瘋狂地捕殺革命党人,并頒布“附亂自首”特赦令等,分化革命力量。

  〔5〕“國民公仆”袁世凱在竊取中華民國總統職位時,曾自稱是“國民一分子”,并說過“總統向稱公仆”等話。〔6〕“軍政執法處”袁世凱設立的專事捕殺革命者和愛國人民的特務机關。

  〔7〕舊皇帝指清朝宣統皇帝溥儀(1906—1967)。辛亥革命后,南京臨時政府与清廷談判議決,對退位后的清帝給以优待,仍保留其皇帝稱號。袁世凱复辟帝制時,曾“申令清室优待條件永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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