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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女士失蹤


  近月來在中國發生了一件稀奇的事情,就是作家丁玲女士失蹤的消息。這件事自從報紙傳出后,從各方面探听,皆無這個人的下落。据外報的消息,則丁玲女士的失蹤,出于政府特務机關的誘捕,用的是綁票形式捕去,捕去之后,從此即無蹤跡。但消息傳出以后,各方抗議營救的較多,上海公安局乃申明被捕者并無丁玲其人,然事實上則人業已被捕,且非由法律手續捕去。十几天前,她曾從另一人傳出一個口信:“我已被人誘捕,不自由。”
  被“捕”被“綁”不過是詞義上的分別,她的失蹤由于政治關系,毫無可疑。……上海綁票固已成為某种人的專業,但總想不到在政治方面,也居然有人采用這种手段,對于一 個作家,使其忽然失蹤。
  我們對于上海市公安局的申明無可怀疑,因為拘留所若干年青政治犯中,當真未必有“丁玲女士”這個人的名字。這理由不出兩點,极易明白:其一,丁玲被捉,不敢承認她是丁玲。其二,被捕由特務机關執行,直屬南京某一方面,不必經公安局辦理什么手續,公安局也難過問。兩种理由必居其一,或者兩种理由兼而有之,即或人是公安局正式會同租界探員逮捕,然失蹤之后,則傳聞曾一度拘留公安局也。
  中國當前有兩個危机,一面是國家那么窮,一面是國家那么亂。一切皆似乎毫無頭緒可言。國民党為了自己政策的推行,弄死几個反對這种政策的人,并不算得什么稀奇事情。
  因為擁護自己的主張,犧牲一些人,在共產党看來也一定認為十分平常。不過在共產党看來尚以為极不合理的“暗殺政策”,若國民党居然用來作為對作目前一個平常作家的手段,這种政策實在愚蠢得很。這种手段對于個人犧牲固不足道,對于各方面所得的印象和影響,將成什么結果?
  照我個人看來,惡例一開,由于這种不聰明的政策所造成的局面,它的坏處恐怕將超乎我們所想象到的坏處以上。一 面凡是甩筆對政府表示抗議的青年人,皆有憑空失蹤的可能,另一面是學會了用同樣方法的報复。若必須到那時節再來清算過去錯誤,為時未免晚了一點。
  政府應當明白,盡把一些稍有生气的青年作家捉去秘密解決,是不成的。這种愚蠢事作了不止一次,實在不應當再作下去。政府一面正在提倡法律,一面又這樣蔑視法律。前些日子把年青人捉去時,還形式上盡些法律手續,如今對于一個無罪可坐的作家,居然用這种方法捉去,國民党中若還有知正義明道理的人,就應當出來說几句話。愛護國民党的人,若明白這是政府所作的一件事,也應當站起來說几句話。
  政府應明白的是:對于作家秘密逮捕秘密解決的手段,不是一個明智的手段。作家沒有一個兵,又沒有什么党,他既只是用筆构成他的罪過于前,似乎也只能用筆寫些什么抗議于后。但若同時大多數作者都來提倡政府的暗殺政策,提倡受迫害与被虐待者用暗殺來對付政府行為作報复時,政府得詳細估計一下那种后果。
  為這件事情抗議的作家,人已不少,其他暫時沉默的,也正在等候政府一個合理的處置。這個人不能用“失蹤”作為結論,她若因此失蹤,我的預言是,將來還會有若干作者,相信除了告年青人“自衛”且指示出自衛方法以外,別無再好的話可說。

                       一九三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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