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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托賓葡萄園開車到“發現者登陸處”,通常只需二十分鐘,因為暴風雨卻花了一個小時。路上到處是樹枝,暴雨猛擊著擋風玻璃;雖然才下午五點鐘,我不得不開著車燈慢慢地蠕行。狂風不時地使得吉普車偏离方向。 貝思打開收音机,天气預報說暴風雨尚未升級為颶風,不過快了。“賈斯珀”仍以每小時十五英里的速度向北推進,風暴邊鋒距長島海岸約七十英里,風暴經過大西洋洋面時的濕度和強度均很大。我評論道:“這些家伙要嚇倒所有人。” “我父親說一九三八年九月的一場贍風徹底毀坏了長島大片地區。” “我父親也談過,老年人就會夸張。” 貝思換個話題說:“如果托賓在家,我來對付他。” “行。” “說真的,約翰,你得照我的方法辦。這并不是要我們在破案時相互妥協。” “我們已經做了。不要老想著能完美地破案子。” 她沒有回答。我試圖打通自己的留言机,但電話響個不停。 我說:“我屋里的電力已經中斷了。” “很可能此前就已全斷了。” “真可怕,我想我開始喜歡腿風了。” “是熱帶風暴。” “對,一樣喜歡。” 我忽然打算今晚不回曼哈頓,也就不准備參加必須出席的會面了。這樣一來,我的工作會有大麻煩,但我意識到自己并不在意。 我又想到愛瑪,要是她還活著我的生活會幸福得多。嘮叨了這么多鄉村和城鎮生活,我實際上描繪的是自己和愛瑪·怀特斯通一起生活的情景,釣魚、游泳、收集夜壺,或者人們外出時常有的活動。我又想到眼下在北福克地區的所有關系都已結束——瓊恩姨媽死了;哈里大叔正在賣地;我和麥克斯也不能再恢复過去的任何關系;戈登夫婦也死了;現在愛瑪又离我而去。此外曼哈頓的情況看上去也不妙。我盯著貝思·彭羅斯看了看。 意識到我在看她,貝思也回頭看我。四目對視,她說:“暴風雨過后,天空很美。” “不錯。”我點點頭。 不幸的是,“發現者登陸處”附近的地區有很多古樹。有几棵大樹倒伏在路上和草坪上,又花了十五分鐘轉來轉去,才到達托賓的別墅。 鍛鐵的大門關著。貝思說:“我去看看是不是鎖著。”為了節省時間,我把車子開了進去。 貝思說:“你為什么不看看能否把自己的腎腺素指數降低一下?” “我在努力呢。” 沿著長長的車道往上開時,我看到不久前舉行晚會的那片草坪現在滿是斷技殘葉,還有垃圾罐,草坪上的設施和各种破碎物。 草坪盡頭的海灣正惊濤駭浪,大浪沖擊著沙礫海灘,甚至沖上草坪。托賓的船塢保持完好,但停放游艇的地方卻丟失了許多木瓦。我說聲:“好笑。” “什么?” “他那艘游艇不見了。” 貝恩說:“那一定停在哪個無水船位上。這樣的天气晚上不會有人出海。” “對。” 車道上看不到車輛,房子也是一片漆黑。我開向雙車車庫,那是一間在房子后邊的獨立單間。我轉向右邊把車開進庫門。庫門有一部分已經損坏。透過擋風玻璃向外看,前面白色“保時捷”車頂上有一塊車門碎片,車庫的另一邊停著輛福特布倫科轎車。我對貝思說:“這儿有兩輛車——狗娘養的大概在家。” “我來對付他。” “當然。”我把吉普轉過來開向屋子后面,穿過后草坪,停在天井中間,周圍有一堆被風刮來的草坪設施。 我帶著消防斧下了吉普,貝思前去按門鈴。我們站在門檐下,可無人應聲,我當即用斧子打開門。貝思說:“約翰,看在上帝的分上,冷靜一點。” 我們走進廚房,里面斷了電,又黑又靜,我對貝思說:“瞄准這個門。” 我走進大廳,朝樓上喊道,“托賓先生!”沒人回答。“弗雷德里克,你在家嗎?嗨,伙伴!”我可要削掉你的鳥頭。 這時頭頂上的木板吱吱作晌,我丟下斧子,抽出手槍,四步并作一步地躍上樓梯。我轉過樓梯的欄柱,靠近發出響聲的地方。“舉起雙手!我是警察,警察!”我叫道。 听到一間臥室里有響聲,我沖進去剛好見到衛生間的門關上了。推開門,一個婦女尖叫兩聲,約有五十歲,很可能是管家。“托賓先生在哪儿?”我問她。 她只是雙手捂著臉。 “托賓先生在哪里?” 這時貝思來到臥室,從我身邊擦過,扶著婦女的手臂說:“沒事,我們是警察。”接著引她走出衛生間,坐到床上。 經過一分鐘的親切交談,我們得知她叫愛娃,英語講得不好,托賓不在家。 貝思對她說:“他的車子都在車庫里。” “他回來后又走了。” “去哪儿?”貝思問她。 “開船走了。” “船?” “對。” “什么時候?有多久?” “時間不長。”愛娃說。 “你肯定嗎?”貝思又問。 “對,我看著他走的。”她指指窗戶外面,“船從那開走的。” “獨自一個人?” “是的。” 我對愛娃說:“站到窗戶邊來。” 她站起來走到窗邊。 我說:“那船——朝哪邊開的?哪條路?”我揮著雙手示意道。 她指著左邊說:“那邊。” 我看看海灣,顯然那艘“金秋”號賽艇從停船處向東開走了,但水面上除了海浪什么也看不到。 貝思問我:“他為什么要開船出去?” 我答道:“或許去處理殺人凶器。” “我覺得他可以選好一些的天气。”她又轉向愛娃問道,“他走了有多久?十分鐘?還是二十分鐘?”“也許有十分鐘,也許不止。” “往哪儿去了?”愛娃聳聳肩,“他說今晚就回來;叫我待在這儿不要怕,可我感到害怕。” “只是一場熱帶風暴。”我提醒她。 貝思拉著愛娃的手領她到臥室外面,然后下樓進了廚房。我跟在她們后面,貝思對她說:“你必須待在底樓,遠离窗戶,知道嗎?” 愛娃點點頭。 貝思又說:“找出蜡燭、火柴和一手電筒。如果你害怕,就去地下室,好嗎?” 愛娃點點頭,起身去櫥柜里取蜡燭。 貝思想了會,問我:“這种天气他會去哪儿?” 我說:“他應該在酒厂設法保護好自己的產業,但他不會乘船去那儿的。”我對愛娃說,“你親眼見到他上船的嗎?是嗎?” “對,我看見他上了船。” “他帶什么東西嗎?”我做了下手勢,“手里提著?” “有。” “什么?” 對此愛娃卻閉口不想回答。 貝思問:“他帶了什么?” “槍。” “槍?” “對,大而長的槍。” “來福槍?”貝思做出瞄准的姿勢。 “對,來福槍。”她伸出兩個手指說:“兩枝。” 貝思和我對視了一眼。 愛娃又說:“還有挖地工具。”這回輪到她做手勢了,是挖地的動作。“挖掘。” “鐵鏟?” “對,鐵鏟,從車庫里拿的。” 我思索片刻又問愛娃:“盒子嗎?帶的是大盒子嗎?” 她聳聳肩。 貝思對我說:“你怎么想?” 我說:“嗯,我覺得托賓不會帶著兩枝來福槍和一杆鐵鏟去釣魚。”我對愛娃說,“鑰匙,鑰匙在哪儿?” 她把我們帶到牆上的電話机邊,電話旁邊是個鑰匙板。托賓這個強迫性洁癖狂把所有的鑰匙都用繩子分別串好。我發覺克里斯工藝游艇的鑰匙不見了,但“方程式303”的鑰匙還在。 當我正在考慮自己下一步的大膽行動時,愛娃說:“下樓,去地窖。” 我們都朝她看著,愛娃指著廚房盡頭的一扇門說:“他下了樓,樓下有東西。” 貝思和我彼此看了看。 顯然,托賓先生并非完美的雇主,愛娃樂于有机會將他供出來——盡管我看到她眼中的恐懼,這种恐懼比颶風更令她害怕。我肯定如果不是因為會在自己家里發現死尸而有所顧忌的話,托賓可能早已除掉了愛娃。 我走到門口轉動把手,門被鎖著。我剛抽出消防斧要砸,貝思說:“等一等!這樣做我們需要有充足的理由。” 我問愛娃:“你同意我們搜查嗎?” “請便。” “謝謝。”我掄起鋼斧砸向門把,把手穿門面過。打開門我發現一條狹窄黑暗的樓梯通向地下室。我對貝思說:“你隨時可以离開。” 這位行事規矩的女士仿佛此刻才恍然大悟,認識到我倆都陷得很深,或許還可能触犯任何本應避免的法令。她從愛娃處拿個手電筒遞給我說,“大英雄,你在前面,我掩護。” “好。”我先走進去,一手拿電筒一手提消防斧,貝思拿著她的九毫米手槍跟在后面。 這是一個很老的地窖,長寬不到七英尺,底部和地板都是石頭做的。初看上去好像沒多少東西——儲藏東西大潮濕,即便作洗衣房也顯得很陰森恐怖。里面基本設施大概只有一個火爐和供應熱水的容器,我猜不出愛娃提醒我們來找什么。 這時電簡光停在地窖盡頭的長磚牆上,我們向牆壁靠近。這個磚制灰泥牆比古老的石制底座建得新,而且正好把地窖前后一分為二。這牆也是通向上面舊式橡樹柄木的惟一途徑。 牆的正中間是一扇雕制精美的橡樹門。我的電簡光掃射到門上的一塊黃銅牌子,上面寫著“爵爺的私人酒窖。” 這位“爵爺”缺少幽默感,所以我猜測這塊招牌應是一位仰慕者贈送的禮物,甚至可能是愛瑪。 貝思低語道:“我們進去嗎?” 我答道:“搜捕原則規定門沒鎖就可以進。”我遞給她電簡,又試試黃銅大把手。但門是鎖著的,我看到把手上有個黃銅匙孔,便說,“沒上鎖,只是卡住了。”我朝著匙孔揮動斧子,橡樹門被砍破,可仍沒打開。我又猛敲几下才將它打開。 門一轉開貝思就關上電筒,我倆都背靠磚牆,持槍分立在門兩側。 我大聲叫道:“警察!舉起雙手出來!” 沒有回答。 我把斧子扔進門的另一側,落在地上發出金屬的撞擊聲,沒有人開槍。 我對貝思說:“你先進去,今年我已經中過彈。” “謝謝,”她蹲下身子說,“我走右邊。”她迅速穿門面過,我跟在后面,靠到左邊。我倆舉著槍蹲在那儿一動不動。 我什么也看不見,但感覺起來這間屋比地窖其它部分涼爽得多,可能也干燥些。我又大叫道,“警察!舉起手來。” 又等了半分鐘,貝思打開電筒,在屋里繞了一圈,照到一排酒桶架子。她接著在屋里搜尋,中間有一張桌子,上面放著兩根燭台和一些燭座,還有几包火柴。于是我點亮近十根蜡燭,酒窖里燭光閃爍,在酒瓶上搖曳不定。 可以想見地窖里到處是木架。木制板條箱和硬紙板做的酒盒子,成雄地散放著,有些蓋子打開著,有些則貼著封條。搖籃架上放著六桶葡萄酒,且都裝著水龍頭。牆上的耐熱有机玻璃包著冰箱的線圈,窖頂看上去像雪松一般。粗糙的石制地板上用混凝土舖蓋了一層平滑的板瓦石。我對貝思說:“我把兩瓶葡萄酒放在廚房的柜子里。” 貝思從我手上接過電筒仔細察看其中一個架子土布滿灰塵的酒瓶,說:“這些是优質的法國葡萄酒。” 我回答道:“他很可能把自己的東西藏在車庫里。” 她的電筒光照到地窖底部的牆邊,几打紙板盒子垛在一起。貝思說:“他的東西有一些在這儿,酒桶上有他貼的標簽。” “對。” 我們在四周摸索了片刻,發現一個柜子里放著眼鏡、瓶塞起子、紙巾之類的東西,還有四處可見的溫度計,都標識著華氏六十度。 最后,我說:“愛娃想告訴我們什么?” 貝思聳聳肩。 我看著燭光中的貝思,她也回頭看我。她說:“也許我們應該看看那些板條箱和盒子。” “或許應該。” 于是我們開始搬動木箱和紙板盒。其中几箱破開后只有葡萄酒。貝思問道,“我們在找什么呀?” “我也不清楚,肯定不是酒。” 在兩堵牆相交的角落里,也有一堆托賓葡萄園的酒盒子,全都標著“金秋”字號。我走過去,開始把它們扔到兩張酒桶架子中間的過道里去。玻璃破碎的響聲和葡萄酒的味道頓時充斥了整個地窖。 貝思又說:“你不必砸毀這些好酒,冷靜一點,把盒子給我。” 我沒有理她,“把路讓出來。” 把最后一排盒子扔掉后,我看到角落里酒盒中間不是酒的東西,事實上是個鋁制的裝冰的箱子,借著燭光我仔細凝視著。 貝思走到我身邊,手中的電筒照在箱子上。她問道:“這就是你說過的東西?戈登夫婦船上的鋁箱?” “當然看上去像,但只是個极其平常的箱子。除非有他們的指紋否則無從确證。而且我确信這上面不會有指紋。”我補充道:“我猜這就是人們以為用來盛干冰和炭疽病菌的箱子。” “現在仍有可能,”她接著說:“我并非完全在覓購寶藏之類的財物。” 我說:“對,我希望刑偵人員能從擦拭過的鋁盒上提取到指紋。”我轉身朝門走去,准備离開。 “等等。你不准備……我是說……” “打開它?你瘋了?破坏證据?我們甚至不屬于這儿。沒有一張搜查——” “住口!” “什么?” “打開這個該死的箱子——不,拿著這個,我來開。”她把電筒遞給我,蹲在箱子前面,箱子正好夾在兩排酒盒中間。“給我一個手絹或其它東西。” 我把手絹遞給她,貝恩捏著手絹打開彈簧鎖,揭開密合的蓋子。 我一直用電筒照著箱子,以為能見到黃金珠寶,但就在箱蓋子完全開啟前看到的卻是一個人的頭蓋骨,正扭頭盯著我們呢。貝思嚇得尖叫一聲,跳后一步,蓋子又合上了。她站到离箱子几英尺處屏住呼吸,指著箱子,足足有一秒鐘沒有出聲。后來才說,“你看見了嗎?” “看見了,那家伙死了。” “為什么……?什么……?” 我蹲到箱子邊說:“手絹。”她遞了過來,我又打開箱蓋,用手電簡照遍大鋁箱的每個角落,看見頭蓋骨周圍還有些骨頭,而這個頭蓋骨的每個眼窩里都塞著銅幣,帶著厚厚的一層銅綠。 貝思也蹲到我旁邊,手扶我的肩膀以求身体平衡或心理上的放松。她恢复平靜后說:“這是骷髏的一部分,一個小孩的。” “不是,一個小個子成人,那時人都長得矮小。你見過十七世紀的床嗎?我就睡過一次。” “上帝……怎么會有一具骷髏……?那其它的是什么?” 我伸到箱子里取出一些沒人樂意碰的東西,又拿到電筒光下辨認。“腐爛的木頭,”我終于認出骨頭下面是一些朽木。進一步觀察,發現黃銅的箱邊布滿了黃銅綠,鐵釘大部分已生銹,還有一塊爛布。 尚未漂白的骨頭棕色中透著徽紅,上面粘著的泥土還沒有脫落,表明這些骨頭沒有被放進棺材;但在土里埋了很長時間。 我又在盛冰的箱子里摸索了半天,發現一只上銹的鐵挂鎖和四枚金幣,我把后者遞給貝思。 我站在那儿,用手絹擦擦手說:“這就是奇德上校的寶藏。” 她看著手里的四枚金幣說:“這個?” “這只是一小部分。這儿看到的也只是一木箱的小部分,我估計是強行打開蓋子后取出的几樣東西。木箱子就是用那塊正在腐爛的防水油布或帳篷包著的,約有一年光景,但不會有三百年。” 貝思指指頭蓋骨問我:“那是誰?” “我猜那就是守寶人,有時候人們也把判了刑的罪犯、土著人、奴隸或者某個不幸的家伙殺死后扔到箱頂上,那時人們相信死人的鬼魂不會安息,便會把盜墓的人驅走。” “你怎么知道這些?” “書上讀的,”我又補充道,“對于那些不迷信的人或者看到別人埋了東西,或者見到新挖的土印,如果去發掘,首先看到的便是一具死尸,挖的人可能會認為只是一口墳。怎么樣,聰明吧?” “我想是夠聰明的,它會阻止我繼續挖下去。” 我倆又在酒窖里站了片刻,陷人深思之中。鋁箱里的東西并不好聞,所以我俯下身關上箱蓋。我對貝思說,“我估計有人打算把這個東西和黃金珍寶一道在某時某地予以展出。” 她盯著手中的四枚金幣又問我:“可是那些寶藏在哪儿呢?” “要是骨頭能講話,相信它會告訴我們。” “為什么他的眼里有硬幣呢?” “和某种迷信觀點有關。” 貝思瞥了我一眼又說:“好,算你說對了。祝賀你杰出的偵探工作。” “謝謝,”我說,“出去呼吸一下新鮮空气吧。” ------------------ 文學殿堂 瘋馬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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