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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湯姆·威爾遜的移民歷程


    這人是所有怪人中最怪的一個。在我的一生中,我見過許多怪人,但
  沒見過像他這么怪的。

  大約在我們移民加拿大前一個月,丈夫對我說:“今天你不用等我回來吃晚飯了,我要和老朋友威爾遜去一個地方听一位先生關于移民加拿大的報告。這位先生剛從北美游歷歸來,去听他的講座的人特別多,大家都想獲得一些這方面的信息。今早,我從你朋友留的便箋中得知此事,他請我過去听听這位先生的高談闊論。威爾遜想在春天移民,所以他和我搭伴一塊儿去。”
  “湯姆·威爾遜要去加拿大!”我說,這時我丈夫已經關門出去了。“他會變成一個十足的鄉巴佬!這對那一帶的單身女士們來說是多么大的一個損失呀!舞會和野餐時少了他,她們該怎么辦?”
  我的一個姐姐正在旁邊的一張桌子上寫信,听了這突如其來的消息,异常高興。她靠在椅背上,開怀大笑了一陣。如果讀者們熟悉湯姆,這個引起我姐姐大笑的人,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跟她笑個沒完。“可怜的湯姆真是一個空想家,”我姐姐說道,“勸他別去干這徒勞的事倒算是穆迪積德,只是奇怪我那好哥哥也得了同樣的狂躁病。”
  “噢!但愿上帝不要讓這樣的事情發生,”我說:“我希望這位名字拗口的先生花言巧語倒使大家反胃,因為丈夫的朋友用滑稽的口吻寫信給我說那人是個庸俗下流的家伙,恬不知恥,不如一頭野熊。噢!我肯定他們回來時,會對什么加拿大移民計划感到十足的厭惡。”我心里這么安慰著自己,做夢都沒想到我和家人會与這個怪人中的怪人共歷奇特的探險。
  如果在文學作品里出現了一個荒唐透頂的人物,跟日常生活中我們見到的一樣滑稽可笑,那就會引起關心人間怪事之人的好奇,問問是真是假了。大千世界里見到的怪人是小說中描寫的怪人所無法比擬的。要是把常人那奇言怪行一一記錄下來,那定可与胡德或喬治·柯爾曼筆下的荒誕人物相媲美,也定會使閔希豪生男爵的奇思妙想黯然無光。湯姆可不是個空想出來的人,噢,絕對不是。他是個最平常不過的人,迷迷糊糊,好像不敢四處走動,怕一頭撞到樹上,并發現一個絞索正挂在樹杈上。說是個男子漢,其實和個嬰儿一般又懶又依賴他人。
  1托馬斯·胡德(1799—1845),英國詩人,其詩作多為抗議不合理社會現象,其幽默詩亦久負盛名。
  2喬治·柯爾曼(1762—1835),英國劇作家,雜文作家及劇院經理人。
  3閔希豪生男爵(1720—1797),德國鄉紳,曾在俄國軍隊服役,以擅講故事著稱,根据所述故事編書存有《閔希豪生男爵的奇遇》等。
  托馬斯先生,也就是湯姆·威爾遜,熟人及朋友都這樣稱呼他,他的父親在附近曾有塊不小的地產。那是一份父業子承相傳了多少代的好家業,但由于其收入開銷無度,揮霍浪費,使得老威爾遜的家境大不如前。不過他在本地聲名依舊,地位尚存。他的為人雖然不好,但還不至于使他家名譽掃地。他家里儿女非常多,共有十二個,了解他家事的人對這些小字輩既感興趣,又抱同情,可不中用的老威爾遜卻遭人輕視,這也挺合理。我們的主人公是六個儿子中最小的一個,從小就因無所事事而聞名。因為太懶,他從來未用心于同齡男孩子們玩的游戲,課都上了一個小時,他才想起本該開始看書。當他成年后,要么身著黑色禮服大衣,穿著細紋布褲子,戴著白色小山羊皮制成的手套,悠閒地逛著,懶洋洋地向那些熟悉的漂亮姑娘鞠著躬;要么身著綠色打獵服,肩上扛條槍,在林蔭小路上溜達,還有一條棕色長毛垂耳狗在腳旁蹦來跳去,這家伙也跟它主人一樣無精打采,懶洋洋的。
  湯姆慢條斯理的動作与苗條的身材、优雅的舉止和勻稱的体態形成鮮明的對比。這樣的身材、舉止、体態似乎在隨時待命,只要主人愿意成為一個充滿活力的机体,它們就來響應青春与健康的脈博。然而那張臉不爭气,有時滑稽、有時憂愁。一會儿特別嚴肅庄重,一會儿又大肆歡笑,怪誕而又荒唐,什么樣的畫筆才能生動地描繪出這張臉呢?他的情況好像是事事都走极端,是個自相矛盾的人。他寡言少語,又太懶,以至于費了很大的勁才張嘴回答朋友的問話,當最終他動心想展示一下表達能力時,那新穎獨到的回答會使問話人忍俊不禁。當他把盯著地面的那雙大而突出、鉛灰色的眼睛抬起,直直地看著問話人的臉,那效果不可抗拒,對方肯定會大笑——你千万別笑出來。
  可怜的湯姆見對方在不該笑的時候笑,也不生气,總是歪著臉,其實是想笑一下做為回應。他要是不辭勞苦地說上几句話,那准是“啊?真可笑!你笑什么?我清是笑我吧?我并不奇怪,我經常笑話自己。”
  湯姆要是當殯儀員准是塊好料,要是被人雇去送喪一定干得出色,因為他的表情就像生在裹尸布里,棺材是他的搖籃一般。他回答那些無聊或不太禮貌的問題時表現出的庄重神情,會完全把不怀好意的矛頭消除或回敬給對方。如果說湯姆自己是大家的笑料,那么他也有辦法神不知鬼不覺地來諷刺射人,以不變應万變。他會笑著挖苦人,他那怀疑的目光會使別人的傲慢勁蕩然無存。他朦朧的眼睛慢慢地一眨,會使一個見多識廣的公子永遠失去信心。
  在湯姆生活的年代里他并不是個廢人。他有些古怪愚笨,但內心誠實,也好面子。你可能怀疑他神智是否健全——這經常值得怀疑——但他誠實的心地与好意是不容怀疑的。
  當你在街上見到湯姆時,他總是衣衫整洁,精心打扮(當然了,他是花了半天的時光來打扮自己),這會使人們想這個其貌不揚的年輕人自以為是阿多尼斯,但我必須承認我倒是同意這种看法。他總是邁著慢慢悠悠,怡然自得的步子在街上溜達,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地面——好像一個丟了魂的人又煞費苦心地要把它找回來。一天他正處在這种朦朧的狀態中,我碰巧遇上了他。
  1阿多尼斯,希腊、羅馬神話中的美少年。
  “你好,威爾遜先生。”他盯著我足有几分鐘,好像拿不准我是否在他眼前,或者我究竟是誰。
  “你說什么?”
  我又二次向他問好,他疑惑地笑了一卞,答道。
  “你是在跟我說話嗎?噢!我非常好,哦,我本不該在這儿溜達。順便問一下,你看見我的狗了嗎?”
  “我怎么會看到你的狗呢?”
  “他們說那狗挺像我,也有點怪,可我始終找不出到底哪儿像。晚安!”
  這是在中午時分,但湯姆有個習慣,他做事或說話時愛顛倒早晚。与他同類相比,湯姆可能長著別樣的眼睛及耳朵,所以他用不同的方式去看、听、揣摩。他的心智如此恍惚,以至于他經常一句話說一半就轉身而去。如果你几周后又碰巧見到他,他會接上次中斷的話頭,又与你攀談起來。
  一次有個女士開玩笑地對他說,她有個小弟弟,今年十二歲,管自己的驢叫布拉漢姆,以表示對那個叫布拉漢姆的著名歌唱家的敬意。湯姆一言不發,卻突然撤身离去。三個月后,那女子碰巧在同一地方又遇到了他,湯姆也沒有先打招呼,便上前跟她講話——
  “你跟我說起一頭驢——小姐,你弟弟的驢,——布拉漢姆,我想你是這么叫它——對,布拉漢姆,用這名字稱呼驢真奇怪!我真想知道著名的布拉漢姆先生對此做何評价。哈,哈!”
  “你的記憶力真好,威爾遜先生,這么長時間了你還記得這件小事。”
  “小事,你這么認為嗎?告訴你,這三個月來我就沒想過別的事。”
  從這些特征上看,讀者可能會認為湯姆就和那頭他一直惦記著的動物差不多。但有時他也能擺脫這种失神狀態,像其他正常人一樣,說話做事有條有理。
  湯姆的父親死后,他移民去了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士,在那里糊里糊涂地過了七年無聊的生活。他仆人偷走了他所有的東西,最后還一把火燒了房子。他回到了故鄉,衣著像個意大利乞丐,肩膀上蹲著只猴子,用手風琴拉著自編的曲子。穿著這副裝束,他找到一個老光棍叔父的住處,并得到了接濟。但凡見過我們的朋友一面的人,是不會忘了他的!天下真是不會再有像他這樣神形古怪离奇的人了。那心地善良的老兵一眼就發現他這個侄儿很有希望,于是把他接到家中,從那以后湯姆就有了個避風港。
  在那日子里,有個關于他的小趣聞能刻畫出他是多么喜好開玩笑,搞惡作劇。一次他乘驛車(那時還沒有鐵路)從某地去倫敦,与坐在一旁的一位聰明的農夫聊了起來,新南威爾士的風土及他在那里度過的時光成了話題。一個不信奉英國國教的牧師坐在對面。他有几次不禮貌的插話,使湯姆很惱火,突然那牧師不怀好意地問湯姆在那儿呆了多少年
  118世紀至19世紀澳大利亞是英國流放犯人之地。
  “七年,”湯姆看都沒看那牧師一眼,就鄭重其事地答道。
  “我想也差不多,”他應道,而且把手插到馬褲口袋里,“噢!上帝,你為什么被送到那里去?”
  “偷獵,”不可救藥的湯姆答道,并帶著法官那般鄭重的神情。此話一出口,牧師忙叫車夫停車,他宁愿在雨地里赶路,也不愿与小偷坐在一起。這騙局是湯姆的得意之作,他過去常講這個事情,把那些神情庄重的人逗得哈哈大笑。
  他不僅是個傾慕漂亮女性的人,還時常幻想自己愛上了某位求之不得的美人。他瘋狂迷戀著音樂,能熟練演奏小提琴和長笛了還奏得頗有味道。那些管子風箱中變魔術一般奏出美妙的音樂,湯姆麻木的官能突然活躍起來,一時間生命的激流飛躍跳蕩,不可阻攔。他笑著、跳著、唱著,一時間充滿柔情蜜意,手舞足蹈,千姿百態,好讓你知道他的存在。
  我丈夫有個音色极佳的笛子,這笛子成了湯姆崇拜的對象。
  “每當我听你吹這笛子,我就要破第十誡。穆迪,你可要照管好‘黑夫人’(這是湯姆給他傾慕的寶貝起的名字),不然我可要帶她私奔了。”
  1《圣經·舊約》中《出埃及記》20章載,第十誡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并他一切所有的。”
  “我真有點怕你了,湯姆。我相信如果我死了,并把黑夫人留給你做紀念,你可能會樂得忘了給我致哀。”
  這就是那個古怪、不能自立、又常想入非非的人,他正盤算著移民加拿大。他的計划進行得怎么樣,下文再做交待。
  那天晚上我丈夫与他的朋友湯姆·威爾遜從外地回來已經很晚了。我為他們長途跋涉之后,准備了熱气騰騰的晚餐与咖啡,他們吃得很滿意。
  湯姆的興致出奇地高,同時也顯出全身心地沉浸在加拿大之行中。
  “做報告的先生一定特別健談,威爾遜先生,”我說,“使得你們全神貫注地听了几個小時。”
  “他可能是,”湯姆停頓了几分鐘后說。他似乎是把該說的都說完了,可還想補充几句,這就好比是把腌肉罐頭里的東西都擺到台布上之后,還煞費苦心地在空罐里搜尋。“走了這么遠的路我們挺餓,他讓我們享用了一頓丰盛的晚餐。”
  “可這与他演講的內容毫無關系。”
  “有飯吃畢竟實在,”穆迪邊說邊笑,“討論時大家老說這頓飯,由此可見大家認為這頓飯不錯。不過,威爾遜,現在給我妻子說說演講里精辟的部分。”
  “什么!讓我……我……我……我來敘述?唉!可笑的伙計,我一個字都沒听!”
  “我想你去那地方,就是想了解一下移民加拿大的事?”
  “不錯,是這樣,那家伙拿出他的小冊子并說他要講的中心內容這冊子里都有,每本只花一先令。我想抓住中心思想比費力去捕風捉影更好些,于是就買了一本,這就省得我咬著牙听他夸夸其談。穆迪太太,他演說起來真嚇人,裝腔作勢,聲音粗俗,說起話來鼻音特重,使我一眼不想看,一句不想听。他語法錯誤百出,笑得我肋骨都疼了。噢!我希望你能見一回這個倒霉蛋,不過這書面材料,与他說的是一种風格,讀一下將肯定是件難得的樂事。”
  我接過那本小冊子。我不大喜歡做報告的那位先生,但湯姆剛才對這人的描述,我覺得挺有意思。
  “那么威爾遜先生,他的演講又臭又長,你怎么自得其樂的?”
  “我當時在想有多少個傻瓜湊到一起,听一個更傻的人來演講。順便問一下,穆迪,你注意到了帕莫、弗利茲了嗎?”
  “沒有,他坐在哪里?”
  “坐在桌腳處,你應該看到他了。他塊頭大,挺顯眼的。他長了一對多么可愛的斜眼啊!他和他正在切的那頭烤豬真是出奇地相像。吃晚餐時,自始至終我都在好奇,他是怎么樣努力切那豬的,因為他一只眼睛盯著天花板,而另一眼又朝我暗送秋波,非常滑稽,是不是?”
  “你到了加拿大,打算干什么?”我問。
  “找個大點的空心樹,像布倫熊一樣過活,冬天舔自己的爪子,夏天只要不太貪吃,菜果、橡果就總能應付。”
  1布倫熊是歐洲中世紀民間故事《列那狐傳奇》中的熊。
  “別開玩笑了,我的好伙伴,”我丈夫說道,他迫切地想讓湯姆放棄這個計划。“你有沒有想過能否适應那种充滿了艱辛与困難的生活?”
  “你能嗎?”湯姆答道,高高地抬起長長的、濃黑的眉毛,鉛灰色的眼睛定定看著穆迪,流露出古怪卻又很庄重的神情,搞得我們開怀大笑起來。
  “你們笑什么?我知道我問了你們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你提出問題時的方法很特別,所以我們大笑,你不要見怪。”
  “我可不想讓你們笑,”湯姆說,“但就是否能适應而言,穆迪,我認為咱倆其實條件差不多。我知道你不這么想,讓我來解釋清楚,我想想該怎么說:啊,想好了!你去因為你想開疆辟土,自食其力,成就一番大事業。我在新南威爾士就曾這么試了一次,但結果得不償失。紳士干不了体力活,就是能干也不會去干,這是他們的本性,這你會發現的。你指望去趟加拿大,發展前途,或至少可以丰衣足食。我可沒打算結果是這樣。不錯,我也想去,一半是出于狂想,一半是想看看那是不是一個比新南威爾士好的國家,以滿足我的好奇心,最后是想稍微改善一下我的境遇,我現在混得糟得不能再糟了。上周我從典賣父親的產業中得到三百鎊,我想用這筆錢買個農場。如果加拿大的土地能有那位先生所講的一半收成,我就用不著挨餓了。但你是在文雅的生活習慣中長大的,還有你那對文學的倒霉愛好。我稱它為倒霉是因為在那里你很難遇到与你意气相投的人,那些不欣賞文學的人會因此而怀疑你,嫉妒你,你自己也會因為喜歡文學而長期苦悶沮喪。感謝上帝,我生就沒有文學修養,但盡管有這個优勢,我十有八九根本不思進取,可你的全部精力都會淹沒在憎惡与失望之中,我好吃懶做結果也跟你一樣。我們都會像兩個一錢不值的人一樣回到老家。但我沒有妻子儿女,無牽無挂,不是我自吹自擂,我的處境還比你強多了。”
  這實在是我所听到的湯姆最長的一番話,顯然,他自己也很吃惊,他猛地從桌旁站起來,把咖啡都碰翻了,濺在我的大腿上。他說了句午安(那時已是夜里十一點了),跑出了房間。
  可怜的湯姆是講了不少真話,只是那時我們不愿那么想。因為那時候我們年輕,又充滿希冀,所以就听任自己年輕的夢想。
  最后,我丈夫決定移民加拿大。啟程前的准備匆忙、慌亂,湯姆和他講的事情就暫時拋到腦后了。
  那些可怕的預感壓在我的心頭,使我心情陰郁、沉重。隨著啟程的日期一天天臨近,想到要告別朋友,別离故土,我就感到十分難受,就連在夢中都難以釋怀,醒來通常淚濕枕巾。到了美好的五月——英國的五月,樹上新葉細長,草叢和灌木叢中開滿鮮花,樹叢、矮林都回響著婉轉的鳥語与嗡嗡的蜂鳴。別离英倫万分痛苦,在這樣的季節別离更是難受。我去看了老房子,那是我儿時、少女時代可愛的家,又一次在老橡樹的綠蔭下徘徊了一會儿,又一次在茸茸綠草覆蓋下的樹根上小憩片刻。正是在這些高大的樹木下休息時,我第一次沉浸于這些遐想,預測著那片國土上的歡娛生活。在那些夢里,心靈用一种常人難以理解的語言,抒發著自己的渴望。這語言是詩,我就是在這里年复一年重溫著与初開的報春花和紫羅蘭的友誼,不知厭煩地傾听五月的花蔭中畫眉婉轉的鳴叫。在這里我曾向丁冬的泉水訴說心事,從流水的低吟中領悟了自然的樂章。在這遠离塵囂之時,所有能打動人類心靈深處的高尚情感都奔流而出,并在自然的和聲中得到回應,并將這塵世間的歡歌高高地送到造物主的階前。”
  讓那些愛我所愛、愁我所愁的人說說,這美景是用美麗与憂傷的記憶編織而成的,我与它們真是難舍難分。盡管曾歷盡艱難,大自然穿著那美麗的綠色盛裝,總是向我微笑,好似一位寵愛孩子的母親,伸開慈愛的手臂,將做了錯事但仍愛著她的孩子攬人怀中,貼在心頭。
  可愛的英倫,為什么我非要禽你而去?我崇拜你,但我究竟干了什么可恥的錯事,使我必須离開你神圣的心胸,落落寡歡獨處异國他鄉。噢!也許我可以葉落歸根,長眠在你那波濤翻滾的海岸,讓疲乏的心智最終在開滿雛菊的泥土中得到安歇。啊,這些就是我感情的一點宣泄——再次萌生的一點憂郁的春日鄉愁。加拿大,你是偉大、自由、蒸蒸日上的國家,——是文明世界棄儿的再生父母。你脫胎于不列顛,你定會偉大,我將依戀著你,你是收養我的國家,是我世代生息的國度,對于一個母親而言,更加珍貴的是你是我子孫長眠的國度。
  我和姐姐正商議著即將到來的离程時,看到湯姆·威爾遜正慢慢地沿著通往我家的小路走過來。他穿著一件嶄新的打獵服,把槍懶洋洋地扛在肩上,不遠處還跟著一條其貌不揚的獵狗。
  “好,穆迪太太,我走了,”湯姆一邊對我說,卻一邊握了一下我姐姐的手,“我想我會在倫敦見到穆迪,你覺得我的狗怎么樣?”他邊說邊怜愛地拍著狗。
  “我覺得它挺難看的,”我姐姐說,“你打算把它也帶走嗎?”
  “很丑!——動物女公爵很丑?瞧!它是個十足的美人,——美人動物!哈!哈!哈!昨晚我花兩畿尼買的。”(我想起了他早晚不分的老毛病。)
  “穆迪太太,你姐姐可不太會相狗。”
  “一點不錯,”我姐姐一邊大笑一邊說,“你今晚就去倫敦嗎,威爾遜先生?你走進這屋時我還以為你正整裝齊備要去打獵。”
  “當然了,在加拿大有絕好的獵場。”
  “我已經听說了,那里的熊和狼多得很。我想你這是有備而行,帶好了獵狗和槍。”
  “沒錯,”湯姆說。
  “但你肯定不會把那條狗帶在身邊吧?”
  “說實在的,我會帶它,它是條不錯的狗。這一趟是我能做到的最好一筆投資,我兄弟查爾斯已為我們定好了票,我和我的狗同船前往。”
  “要离開你了,真遺憾,”我說,“但愿你倆像威廷頓和他的貓那樣吉星高照。”
  “威廷頓!威廷頓!”湯姆邊說邊盯著我姐姐,開始遐想起來,与婦女們在一起時他經常會這樣,“這位先生是誰?”
  “一個老朋友,當我還是小姑娘時就認識他了,”我姐姐說道,“但現在我沒時間跟你聊他,如果你去圣保羅教堂的廣場,打听一下理查德·威廷頓爵士和他的貓,你就會毫不費力地了解到他的歷史。”
  “她的話你別在意,威爾遜先生,她在挖苦你,”我說,“我希望你能平安渡過大西洋,也希望你能高高興興地見到你的朋友們。可是在那陌生的土地上,到哪儿去找老朋友呢?”
  “別急,”湯姆說,“我愿一季度未過完就能在加拿大叢林中見到你,那時有多少探險經歷我們要迫不及待地互相訴說!真是太棒了,再見!”
  查爾斯·威爾遜上尉跨進了我的小客廳說:“湯姆已經走了。”他几天前与他那古怪的兄長最后道別。“我看著他和女公爵安全上船,盡管他有些古怪,但离開他時,我心里挺沉重的。我覺得好像我們永遠無法相見了,可怜的湯姆!你是現今我的几個兄弟中我惟一愛的一個。羅伯特和我一向不怎么合得來,現在也難得見上几面。他結婚了,在新南威爾士安家落戶。其他几個呢——約翰、理查德、喬治——他們都走了——全都走了!”
  “你們分手時湯姆情緒好不好?”
  “好!他真是個自相矛盾的人,該哭不哭,不該笑卻笑。‘查爾斯’,他大笑著說,‘告訴姑娘們在我回來之前,去找些新的好曲子听听。你听著,如果我永不回來了,我就把我的袋鼠華爾茲留給她們做紀念。’”
  “真是個奇怪的人!”
  “的确夠奇怪的,你還不完全了解他有多怪。他走時只帶了一點錢,但他居然在船上買了兩個舖位,因為這樣就不會遇上一個睡覺打呼嗜的人躺在身邊。怕万一碰上打呼嗜的人就扔了三十英磅!另外,‘查爾斯’,他說,‘這么小的船艙再裝下另一個人,實在受不了,他們會用我的毛巾、梳子,還有牙刷,就像從新南威爾士回來時遇到的那個該死的家伙一樣,他与我擠在一張床上,還厚顏無恥地拿我的牙刷刷牙。在這里我可以一個人高高興興、舒舒服服像個王子,我的女公爵可以睡在另一個舖上,當我的王后。’然后我們就分手了。”查爾斯上尉繼續說道:“但愿上帝能關照他,因為他從不會照顧自己。”
  這倒使我想起他為什么不和我們一起走。他怕我們的小寶貝會吵得他整夜不眠,他不喜歡孩子,并說就為這他決不結婚。

  七月一日我們告別了英國,正如我前面所述,船于一八三二年九月二日停于魁北克的圣·路易斯堡。湯姆·威爾遜是五月一日起程的,很順暢,從他朋友那里得知,他舒服地在叢林里安頓下來,買了個農場,打算秋季開始工作。這些都是好消息。因為他住得离我哥哥很近,所以我們慶幸我們的古怪朋友最終在荒蠻之地找到了家,我們也能很快与他重逢。
  九月九日,我們坐的“威廉四世”蒸汽船停靠在安大略湖畔的小鎮上,鎮子雖小,但日新月异。那天晚上天很黑,還下著雨,船上擠滿了移民,當我們到這小客棧時得知已經沒有房間,一張床也沒有了。再往前走去找也不大可能有,因為几星期來此地的移民人數太多。穆迪要求用一下沙發,好讓我晚上休息,但店主連這也不同意。當我在擠滿陌生面孔的過道上等結果時,有雙眼睛透過人群瞧著我。那會是湯姆·威爾遜?這可能嗎?但誰還會有那樣一雙眼睛,眼中又流露出那樣一种古怪神情。片刻之后,他便擠到了我身邊,低聲說道:“在這樣的人群里我們又見面了。”
  “湯姆·威爾遜,是你嗎?”
  “你不相信?我自信在這里不可能再找到我這么瀟洒的小伙子,就是我,我發誓!——盡管原來的我所剩無几,我身上的精華已經在該死的叢林里孝敬了蚊子与蚋。穆迪在哪?”
  “他在那儿,正試著說服那位先生出于愛心或看在鈔票的份上,給我張床過夜。”
  “你可以用我的,”湯姆說,“我可以裹條毯子睡在客廳的地板上,這是印第安人的習慣。這要交涉一下,我直接去和那個美國佬談,他是這世上最好的人!這里正好有個小客廳,我們几個前途遠大的青年暫時搭伙住在里頭,到這儿來,我要去找穆迪。我盼著要告訴他我對這該死的地方的想法。你很快就會得出自己的看法。”說完擦了擦手掌,帶著活潑調皮的神情跨過箱子、盒子,穿過焦慮的面孔,去告知我丈夫他熱心為我們安排的一切。
  “接受這位先生的安排吧,先生,就到明天,”客棧老板說,“到明天我就能把你們一家人安排得舒服一些。不過我們也夠擠的了,擠得過分了。我的妻子和女儿只能睡在馬棚上的小閣樓里·這樣可以給客人們多留些房間,我猜讓那些体面人睡在馬棚里,真是夠損的”
  事情安排妥當后,穆迪和湯姆·威爾遜一同回到小客廳里,這地方我已經覺得很不錯了。
  “哈,這是不是有些滑稽?我竟然是第一個歡迎你們到加拿大來的人!”湯姆說。
  “但你在這儿干什么,我的好伙計?”
  “害瘧疾整天打哆嗦。但盡管我能听到牙齒令人討厭地咯咯作響,我還可以笑,你會猜想這堆牙齒正爭吵著看誰先從嘴里掉出來。這种哆嗦狂是這個新國度吸引人的主要方面。”
  “恐怕,”我說,看出他變得那么蒼白,消瘦,“這里的气候适應不了你?”
  “我也适應不了它。好,我們應該馬上逃离這儿,告訴你們一個秘密,我正要回英格蘭。”
  “不可能!”
  “千真万确。”
  “那農場——你打算怎么辦?”
  “賣掉。”
  “你的設備呢?”
  “也賣掉!”
  “賣給誰?”
  “賣給能把它們照看得比我強的人。啊!如此的國度,如此的人民,如此的流氓!還比不上澳大利亞。在那儿,你知道誰是老主顧,而在這里要辨別才知道,他們竟如此行騙!上帝原諒他們吧!我根本沒法把錢看住,他們想方設法騙走了我所有的東西,我回家的錢都快不夠了。我買了只小狗熊,以應付最坏的事情發生,那可真是只好熊,能保證我和我叔父彼此之間相安無事。你應該去看看熊,他就呆在隔壁馬棚里。”
  “明天我們再去看布倫熊,今晚還是說說你的事,還有你在叢林里的生活。”
  “慢慢地你會知道。我不擅長講述歷史,”他伸了伸腿,打了個呵欠,繼續說道,“更不會寫傳記,我從來就找不到合适的詞去描述事實。不過我還是盡我所能試一下,注意說錯,不要笑話我。”
  我們保證要嚴肅听講。看著湯姆·威爾遜,听他說話,此時想嚴肅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給我們不連貫地講了他的經歷:。
  “我的麻煩是從海上開始的,一路很順,諸事都順。就是我那可怜的狗,美麗的女公爵。四足動物中的美人,与世長辭了。我想為她舉行葬禮,但大副不讓,那個狗娘養的!他還威脅要把我和那死狗一道扔到海里去,那個粗魯的惡棍堅持把我的狗朋友叫死狗。余下的航程中,我再也沒跟他說話。在我到這里之前,再沒發生過什么值得一說的了。在這里我碰到一個朋友,他認識你兄弟,我就和他一同出發去叢林地帶。在路上我們遇到許多愚人村來的聰明人,他們大多都是要去叢林,因此我也覺得挺高興,因為至少可以說我沒有落伍。有位先生為人和善,著迷地談論著叢林的一切,這就成了我們一路上閒聊的中心內容——叢林多么美麗,多么寬闊,定居在那里的人們生活多么舒适,自食其力。他的話說得我心曠神怡,整天什么事都沒干,一路唱‘叢林生活之歌。’我唱著進入了叢林,但不久便如愛爾蘭人所說的,學會用悲腔唱老調了。”
  他又停了好一陣子,此間湯姆似乎是讓往事攪得心煩意亂,他靠在椅背上,情不自禁地不時發出空洞的大笑。
  “湯姆,湯姆!你瘋了嗎?一我丈夫搖著他說。
  “我從來沒正常過,這點我知道,”他答道。
  “你知道我們全家都這樣,還是讓我笑個夠吧。叢林,哈。哈!我過去時常在林子里漫步,打獵,盡管我從未找到一只獵物,因為那里的鳥獸可不像我們這些英國移民這般傻。我偶然想起你們要來這儿的林子里度過后半生,就會停下腳步,捧腹大笑,笑得林子里都回響著笑聲。這成了我惟一的慰藉。”
  “噢!我的老天!”我說,“我們別去叢林地帶了。”
  “要是去了你會后悔的,”湯姆接著說,“不過先讓我接著往下說。在到目的地之前,我累得快要散架了。最后十二英里斷斷續續全是泥坑,泥坑上搭著木排,用來支撐肢体,叫做木排橋,真是有獨創性的發明。請注意這東西比衣服褲子還重要,我深一腳,淺一腳地走在上面,心想沒褲子也可以到達目的地,沒這些木排橋就到不了。到那位先生那里時已是夜里了,我又累又餓。從河上飛起一群又一群的蚋,對我始終關怀如一,叮得我滿臉起泡,面目全非。我想找個沒人的地方洗洗,換換衣服,但這地方毫無隱私可言。在叢林里什么東西都是公共的,就連床都不得不与人共享。床就放在公共寢室的地板上,想想吧!一個公共寢室!——男的、女的、孩子只隔著個帘子擺擺樣子。噢,上帝!想想那些聲音,呼嚕、啼笑、嘟囔。還有噴煙吐霧的,再想想腿踢、肘撞,擠作一團,那令人窒息的熱气,還有蚊子伴著該死的嗡嗡叫聲,加在一起你就能想象出我到達叢林第一晚所受的煎熬。
  “同你要對付的惡劣行徑相比,上面這些連一半都算不上。夜半時分還有人打攪你,他們比蚊子還討厭,你必須壓住惱火,但這比又熱又問的房間還令人難受。一天三頓,全是豬肉,難怪猶太人要避開這种肮髒的畜牲,他們真是美食家。豬肉,早上、中午、晚上全是豬肉,泡在豬油里。真應該治一治那成天吃美味鶉雞還滿腹牢騷的主教,讓他整天吃豬肉。在叢林里呆上三個月后,他准會去當隱士,以避免見到可怖的豬肉。難怪我這么瘦,我總是饑腸轆轆,因為不愛吃油餡餅和豬肉,還有那沒發酵的惡心的面包,以及用煎鍋制成的美其名曰蛋糕的東西。
  “我從前對盡是豬肉的飯食恐怖至极,所以,每當我看到有人做飯時,我就赶緊跑到獨木舟上,希望把頭腦里与這豬肉飯相關的所有記憶都扔到水里。可是在這里,飛禽走獸都大著嗓門叫:‘豬肉、豬肉、豬肉!’
  那位先生勸他的朋友不要因為諸如此類的小不如意而放棄這片國土,畢竟這些只是小痛痒,很容易承受。
  “容易承受!”威爾遜義憤填膺地大嚷道,“你去嘗嘗那滋味,再來跟我談這個。我可曾試著用极大的涵養來忍受,但沒用。我嘟嘟曖嚷攪煩了所有的人,房子里的婦女們也經常告訴我紳士老爺要是不能忍受這些小痛痒,就不該跑到這個國家來。我應該像蝴蝶飛到蜂房一樣,在這里當個好居民。在叢林里不可能吃好穿好,人們應該學會能找到什么就吃什么,盡管衣衫襤褸、肮髒不堪也應心滿意足,就像叢林中的鄰居一樣。他們總是這樣說,以至‘叢林’這個可怕的詞成了我們頭腦中所有可憎、令人反感的詞匯的同義詞。
  “根本不可能擁有自己的東西。小孩子把我的書拆散了架,為的是要看其中的圖片。一個冒冒失失、光著腿的愛爾蘭女佣拿我的毛巾擦碟子,用我的衣服刷給皮鞋擦油,那油是她用煤灰和油脂拌成的。我想我還是离開,到屬于我自己的地方呆著為好,所以經人介紹我就買下了一個荒涼的農場,花了兩倍的价錢。我去察看我那塊地產,發現那里沒有房子,要等到秋天才能蓋起一座,清理出几畝地來耕种,所以我還是回老家算了。
  “樹林里打不到什么東西,我決定去釣魚,聊以自慰。但那位先生不能總將他的獨木舟借給我,除此又找不到其他的船。我就著手自己造一個,以打發時光。我買了斧子,又到樹林里去找棵樹,在离湖大約有一英里遠的地方,我找到一棵從未見過的大松樹。我一輩子就砍過這么一棵樹,也只會砍這么一棵,所以,我真是不太情愿動用我從未干過這种事的手。但我還是干了,并向上帝禱告,希望樹倒下來時,別把我砸死。開始干時,我想我還是滿可以造個大點的船,但我算錯了樹干的長度,也忘了去量一下那位先生的船有多長。我花了六個星期才將樹干掏空,完工了。它有小軍艦那么長,太笨拙了,就是全村里的牛一齊上陣也沒法將它拖到水里。在我辛勤勞動并与林中惡魔般的納、白岭還有蚊子的殊死搏斗之后,我的船卻成了個毫無用處的紀念碑,記載著我的辛勤勞累。但更糟糕的是,早起晚歸的干活弄得我精疲力盡,結果染上了瘧疾,這就使我更加厭惡這塊土地,于是我以低价賣了農場和所有破爛東西,買了布倫熊好在回家路上給我做個伴。折磨人的發燒好了后,我就啟程了。”
  給他講道理或勸諫都是徒勞的,不能阻止他回家,他簡直和那熊一樣固執。
  第二天早晨湯姆帶著我們去馬棚看那只熊。這個來自森林的居民被拴在食槽上,手掌中抓著個玉米棒子,老老實實地啃著。它蹲坐在地上,真是与人有些相似,還用一种嚴肅、又加點憂傷的眼神望著我們。盡管荒唐透頂,湯姆与那熊确實非常相似。我們交換了一下眼神,什么也沒說,不過湯姆明白我們的意思。
  “不錯,”他說道,“是极像;我買他的時候,就看出來了,可能我們是哥倆。”說著就把拴熊的鏈子抓在手中,不斷地撫著那熊,友愛得像兄弟一般,但那熊低聲吼叫著,一點儿都不領情。
  “他不會拍馬屁,只會講實話,還挺忠誠,大自然的孩子,當我的朋友大合适了。我真正認可的加拿大人就這么一個。”
  隨后的一小時中,瘧疾發作,可怜的湯姆抖個沒完,以后的几天里他都情緒低落,于是我開始尋思他可能再也沒法見到故土了。不過湯姆在這些痛苦面前倒十分達觀,身体好些的時候總是与我們在一起。
  一天我丈夫出去了,他是陪一位先生去看一塊農場,就是后來買下的那塊農場,這樣我們就不得不鼓起飽滿的精神自己打發這一整日的漫長時光。當地的報紙無聊乏味,那時我對它簡直毫無興趣。但那些惡語傷人式的手筆著實讓我既吃惊又惡心,在這里出版自由登峰造极,在比較文明的社區里達不到這么自由的程度。
  在加拿大,男人可以通過報紙用大家都明白的下流話管別人叫流氓、惡棍,報紙是种安全閥,從中發泄出极坏的情緒和惡劣的情感,使之四處彌漫,卻不擔心挨鞭子抽,這樣便導致了在本地司空見慣的事,某位編輯罵与之對立的同行為小偷,叫他卑躬屈膝的小人——爬虫——誹謗者——受雇的撒謊小販;罵他的報紙是制造污言穢語的机器,可恥的腐敗机器,和他的業主与公司一樣卑賤、無恥。我現在手中拿著的這張報紙就充斥著這樣的詞句,但卻厚顏無恥地美其名曰“改革者”——通過剛才那篇字里行間盡是污言穢語的謾罵文章來判斷,此報當然不是對禮貌道德的改進。我立即把它甩了出去,心想當年許多比這還強些的作品都被劊子手們一把火燒掉,這報紙真該落得如此下場。不過還好,加拿大沒有劊子手這一行,所以這些优雅雜志的編輯們可以泰然自若地挖苦、嘲笑比自己高明的人。
  我一本書都沒有,所以希望湯姆能來,講講奇聞怪事逗逗樂,但他前天剛發過一場瘧疾,特別厲害,所以當他走進屋來帶我去吃晚餐時,他看上去真有點像走動的僵尸——一個活人堆里的死人,臉色很黑,青灰色,傷感憂愁,看到后真令人太難受了。
  “但愿那些經常出入小旅館的女士們別鐘情干我,”湯姆說,還沖著那糟糕的鏡子中的自己齜了一下牙。那鏡子鑲在老板的鐘上,放在顯眼的側桌上,故意賣弄。湯姆接著說:“今天我看上去很惹人注目,賽過了所有競爭對手,真舒服。”
  晚飯吃了一半,大家被打斷了一下,因為這時走進來一個人。他長得像個紳士,可顯然多喝了點,臉色發紅,在桌子頭上兩個紳士中間插著坐下來,嘴里大聲叫嚷著上魚。
  “魚,先生?”那個挺會巴結人的跑堂的說道,酒店的常客都挺喜歡這個跑堂的。“沒有魚了,先生,如果你早點來,這還有麻哈魚,可現在早就吃光了,先生、”
  “那就隨便找點東西,小子!”
  “我會盡量為你效勞,先生,”殷勤的蒂姆說著一溜煙出去了。
  湯姆·威爾遜恰好坐在桌子的一頭,正幫著一位女士切烤豬肉,這時剛進來的那個魯莽家伙伸過叉子叉住那烤豬,嘴里喊著:
  “等會儿,先生,把豬肉分給我點,你們已經吃了不少魚,現在你們又要享用最好的豬肉。”
  湯姆抬起了眼皮,用他特有的眼神盯著這個陌生人,然后冷冰冰地把所有的豬肉都倒到他盤子里,說:“我以前听說過狗咬狗,可從來沒見過豬啃豬。”
  “先生,你是不是想羞辱我?”那陌生人大叫道,臉气得通紅。
  “只是想告訴你,先生你并不是個紳士。過來,蒂姆,”湯姆沖跑堂的叫道,“去馬棚把我的熊拉來,我們把它安排在桌邊就坐,讓這位先生學學在女士面前舉止應該如何。”
  接著人們一陣哄叫,婦女們紛紛离席,這時那狗熊進來了,弄得紳士們都狂笑起來。對這個兩足的男人來說,可受不了這個,他不敢惹狗熊,沒辦法只好跑出了屋子。
  我丈夫辦完了購買農場的事,請威爾遜和我們一同去那里,看換換空气是否對他的健康有好處。此時湯姆身体虛弱,不可能回到英國。他也沒有多少錢了,所以就高興地接受了邀請。他把熊交給蒂姆照管(蒂姆對這位奇怪的英國紳士的荒唐行為倒是十分高興),湯姆就和我們一同去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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